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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那天的情景,仍然那么清晰地留存在我脑海里,就像发生在昨天,让人记忆深刻,难以忘怀。
那时我正在公司会客室里填简历,看见他拎着包风风火火的逃出门外,只留给我一个高大挺拔的背影。
的确,是逃。
后面追出的男人对他喊着,你不参加面试总得说说什么要求吧!
当时他已经进了电梯,我听见轿厢里只闷闷的传出一句话。
你看着办,能力要紧。
原来,招人是为了他…….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我的面试他没有参加。
我没有看到他的脸,但我记住了他的背影和声音。
后来我被录取了。老板说,公司缺外贸人才。
我被引到办公室,看见门上挂着名牌:销售经理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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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事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他居然和爸爸一样,特别喜欢吃咖喱饭。
他在公司的时间比较少,所以没有工作餐票,以前都是自己打电话倒楼下福记订饭。我来以后,这个任务就归我了。
可是福记很懒。大楼里叫的东西他们全都攒在一起才送,能少跑就少跑,所以饭菜送到时常常都是温的。
可他不挑剔。忙了饿到胃痛也不知道叫我打个电话去催催,实在是个粗枝大叶的人。
那天帮楼下一个大妈提了好多东西,继而有了借用厨房的机会。
我把讨好爸爸的手艺都拿出来,做不同花式的咖喱饭给他吃。
我不让他知道是我做的。
我才不要看他那张得意嚣张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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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他了,但是说不出喜欢在那里。
总之他的工作能力,他的决断气势和他生动的语言表情都让我崇拜。
有天我居然在Mx里碰到了他,不过他没看见我。
他那种猎艳的眼神让我无端的懊恼,却又有些欢欣雀跃,因为我觉得我可能有机会。
Mx,是个同志酒吧。
我凑准他去Mx的时间,把林有通约过去。
林是个拥有三家连锁餐厅的台湾老板,他对我一直很好,就像对待儿子一样宠爱至极有求必应。而且他很有教养,总是温文有礼的,没有圈子里所说的这种年纪所嗜好的暴戾变态习性。
他常常夸我乖巧,不像他以前交往得那些男孩,都是看上他的钱,只懂吃喝玩乐而从不陪他喝差钓鱼和看戏。
那天我要求和他分手,态度果断坚决,不留一丝情面。
对于他,我一点也不可惜,因为我知道我想要什么。
我一门心思想要仇战。
当我往门外走的时候,看见他坐在角落里,欲盖弥彰的举着酒杯遮着脸。
我原本想守株待兔,结果却变成主动出击。
因为在这之后他居然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只好不懂声色的利用机会制造暧昧。
偷腥偷惯的人,面对诱饵,我不怕他不上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