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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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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未了 [ First Love ]
在我们相爱的地方,依然有人在唱,依然有爱情在游荡;在我们相遇的地方,依然人来人往,依然还是年少无知的感伤。
接下来的七天对于岚将是漫长的假期,无所事事和百无聊赖会跟随她直到下个工作日的到来。所以此刻,她宁愿醒着假装已经死掉,直直地倒在床上打发早餐前的时间。
当秒针乖乖地走上十圈--披萨饼准时送到了。
享用完丰盛的假日早餐,便觉精神许多,拉开窗帘,被阳光射中的一瞬间,抬头,满屋尘埃在阳光下得意起舞。
只是兴血来潮,只是害怕无聊,她决定彻底清扫房间。一阵忙碌之后的满足感就像做完有氧运动,激动地溢着热汗。
以前晟总是抱怨她的房间乱得可以,而她只是不以为然笑着说那叫个性。其实不管这个时代宣扬怎样的个性,或者不再张扬个性就是种个性,岚的房间还会凌乱得一如既往,只因一个字--懒,这就是全部的原因。
呵呵……
在分手后的第48天,又想起他。像是偷偷剥开创可贴,发现伤口还未愈合,不由联想到受伤时的情景,还心有余悸。
如果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经历算是一种成长,那么这一切值得自我安慰一番。虽然经历的结果是眼睁睁看男朋友爱上好朋友,于是两个人都不再是朋友。说“自我安慰”,不是故作坚强,而是庆幸,庆幸自己的的确确没有失掉自尊,在他们面前依然可以骄傲,依然可以笑着说不。
思绪一不留神飘得太远,连忙抓起垃圾袋,连同他的一切扔进深深的隧道。
接着,她要给自己一个假期。
疲倦的背包,它不问我是否寂寥,无奈的手表孤单地走过每一秒,阳光静悄悄,街上有人拥抱,我听得到,没有人知道,口袋里我藏着你的味道。
五月的阳光有它独特的味道,虽说只是初夏,但明明察觉到夏天那种放肆轻狂的热。
岚身着阳光无目的地走,懒洋洋地想着该去哪里消磨这么好的阳光。摸摸口袋,并不富足,嘲笑自己像个穷学生似的满街闯。
这条街尽头的拐角处是她度过了六年中学时光的学校,不知校舍内的大柱子上是否还有当年留下的名字?
这条街很长,沿路的风景琳琅满目地变换,却始终不见学校的踪影。让人想起学生时代的一个怪念头--既然哥伦布说地球是圆的,找一个方向不停地走,是不是真能找到想要的?
学校还是原来的样子,不费吹灰之力便混了进去。偌大的校舍趁着长假正被粉刷一新,随处可见零落的石灰。柱子上历史悠久的“签名”深深地静静地躺在石灰层下,怕是难有重见光明的一天了。
径直走是操场,远远看见踢球的大男孩和小男孩们,还有那油绿油绿的草坪闪着明亮的光。
漂亮的塑胶跑道上奔跑着的该是这儿的校队,也有业余的锻炼者,即便是假期也要训练。
看人跑步是从来不会累的,尤其在这样的阳光下看这样矫健的身影,几乎是种欣赏、享受。
晟也曾加入校队,中长跑是他的强项。这并不奇怪,体型修长性格沉稳的他,似乎生来就该在跑道上奔驰。
站在跑道边上看远处的男孩一圈又一圈地跑,这样的情景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他,因为他们曾无数次这样度过闲暇或繁忙的午后,而每一次岚只是站在那儿,静静的静静的,像个乖巧的孩子。
身旁“嗖”的飞过一个人影,接着是一股凉凉的风,但很快又散去,让人忍不住贪婪地渴望再一次--这被风扬起的感觉。
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站在了百米跑道上,不远处被簇拥欢呼着的恰是刚才“飞”过她身边的人。
中学时代的校运会,岚都只是观望者,她不爱出风头,用别人的话说就是不积极,几近深居山林的隐士。有一年运动会,她遭遇了刚才的一幕,同样是一股凉风,在闷热的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