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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本文构思巧妙,情节发展不落俗套;不属于考实派,读者跟作者较真就输了;有情节不合逻辑,文笔有待加强。
    笑~贫道把忠犬受看成了忠犬攻,噗……看完了才发现逆了俺的CP~穿越是很俗套啊,穿越的方式——自杀,也很俗套,但是作者大大在处理穿越时候的手法不俗套~视角转换非常自然,在这个地方的确不玛丽不汤姆,让人能提起兴趣接着看下去。俩男主的相识,俗套的人口贩卖,却没有没有俗套的一见钟情,甚至差点错过去,双方的不来电更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以后的故事中,这类在俗套中追求不俗套的惊喜还有很多,不一一细举,相信能耐下心来通读全文的读者都看得到。
    那么,就谈一下为啥有读者会“耐不下心来”~虽然说小说本身就是个不能较真的文体,但是在古耽中看见女人当家做主还是小小的雷了一下。就算这个朝代的女子不遵守三从四德,就算这个时代的母亲都没“疼老幺”的习惯,看见一个妇人指着两个亲生儿子骂得酣畅淋漓,还是忍不住汗一把。如果这个妇人的身份是“老太太”,也就是“奶奶”、不是“妈”,那她的举动还算合理,因为自古以来娘是最护短的,儿子做错了事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究其原因,还要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养儿防老嘛,何况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为了隔代人的孙子这么个骂法——不能说不现实,只能说违和感很大。
    情节不合逻辑。可能是不落俗套的后遗症,首先的首先,男主角跳楼自杀的原因就非常的不合逻辑。有钱人最惜命,何况他是个风头正盛的“新贵”?莫名其妙地在自己的地盘被一群莫名其妙出现的混混莫名其妙地逼到了楼顶?一般来说会有人宁愿选择相信没一点根据的传说跳楼求死、也不选择再努力争取一下说不定还能活么?不得不说,他为了穿而穿、因为作者大大要他穿所以不得不穿了。贫道觉着呢,大大是脑子里头的点子太多,明明放在那儿自己看着也有点说不过去,还是舍不得扔掉,哪怕堆砌得一点意义也没有,就希望能全部用上。贫道建议,把这些随时冒出来的点子单独记在一个文档里,不必着急一起放出来,一个一个来,才能把每一个都写得有头有尾。实在不符合剧情、不能自圆其说的就干脆放弃,用在下一段里、或者下一个文里都可以,没必要着急的。
    文笔方面嘛,先不管能否写出个人特色来,起码要通顺啊~引用一下——“漫步而走,却会不小心撞见杀人截货的一场厮杀,落得现在地步!”,写完七万多字,大大你现在回头看一下头两章,还觉着通顺么?这个就没办法速成了,大大只有辛苦一点,多写多写多写,写得多了,自然就掌握“收放”的技巧,不论是语言运用上还是情节推动上。
    以上为贫道一家之言,有言之不及或言之过及,贫道先行赔礼万望大大切勿怪罪。
    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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