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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疯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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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末年,天下大乱,百姓民不聊生。
皇帝沉迷寻仙问道,重用方士,亲小人,远贤臣。
朝中世家林立,互相把持朝政,外戚作大,与朝臣争权夺利。
官府横征暴敛,对百姓敲骨吸髓,加之气候恶劣,地里种出的粮食骤减,百姓活不下去,纷纷揭竿而起。
各地反王割据,壮大势力后与朝廷作对。周朝走向穷途末路,灭亡是时间问题,谁都想踏着周朝尸骨,建立新的传世王朝。
皇帝驾崩,外戚樊氏扶持平王继位,天下闻之,无不纷纷唾骂樊氏狼子野心。
谁不知道,平王天生疯疾,镇日难见清明,让一个疯子当皇帝,樊氏安的什么心。不就是想要尽握朝中大权,又担心选出的新帝会对他们产生威胁,故而选择疯疯癫癫的平王。
平王登基三载,陇西魏侯一统大半河山,挥兵包围京城。
兵临城下,往日高高在上的世家,此刻没了体面,为了能活下去,保住家族,向魏侯写书求饶。
愿灭掉樊氏,替魏侯打开京城大门,以京城换他们平安无虞,以及家族富贵。
樊氏与魏侯有深仇大恨,魏侯的父亲与大哥,当年被樊氏害死,魏侯尚是少年,撑起家业。
他成为一方诸侯后,樊氏曾厚着脸皮拉拢,想把女儿嫁给魏侯。
魏侯撕毁樊氏送来的文书,道:“昔年京中斗鸡走狗之辈,凭借女子裙带,一朝鸡犬升天,此等人家,吾耻与为伍。
况且,吾已有心仪女子,乃是容家淑女,知书达礼,温婉敏秀,今生除了她,不会娶任何小娘子为妻。”
魏侯的话一出,传遍天下,樊氏颜面扫地。
话中不带脏字,却处处在隐晦地骂樊氏。
樊氏曾经不过是京城中不起眼的小家族,做着赌场、花楼、走.私等不入流的生意,多年来一直教导族中女子魅惑之术,送她们给大人物为妾,发展家族势力,着实令人不齿。
灵帝时,樊氏女靠着绝美容貌获宠,为灵帝生下皇长子高通,母凭子贵晋升贵妃。
樊贵妃为了固宠,把妹妹、侄女接进宫中伺候灵帝。世人皆言,樊氏姊妹、姑侄共侍一夫。
两姐妹嫁一个男人不算罕见,很多家族,姐姐去世后,妹妹嫁给姐夫做续弦。
樊家为了讨好灵帝,做的过于不要脸。世家女子金贵,自有一番傲气,少有人会像樊家一般,众女嫁一个丈夫,令世家看不起。
不过,樊家得势,即使看不惯他们的做派,众人私底下讨论,不敢拿到明面上来讲。
魏侯拓拔韬一番话,把樊氏的脸皮扯下,樊家气急,誓与拓拔韬势不两立。
樊氏多次加害拓拔韬,后者皆化险为夷。
如今,拓拔韬带兵围困京城,其余世家可以投降,樊氏只能做困兽之斗,拓拔韬绝不可能放过樊氏。
“京城的人又在给君侯送书信。”
宁长庚进门时,拓拔韬展开白色绢帛在看,白底黑字,上面一番言辞恳切。
宁长庚打趣,“这都多少封了,这些世家平日一个赛一个傲气,鼻孔朝天看人。生死关头,丑态毕现,一天几封信送来,每封都是表忠心。”
拓拔韬把绢帛放置一旁,“他们没啥骨气,墙头草迎风倒,偏偏手里握着大量土地良田、金银财宝。”
“你准备如何处置。”宁长庚了解拓拔韬,他虽然厌恶世家,认为他们是国之蛀虫,但世家掌控大量资源,到最后还是得任用他们。
“晾了许久,差不多到时候,我答应他们,樊氏首恶,灭掉樊氏,其余人无罪。”
最初,这些世家对拓拔韬看不起,称呼他为陇西蛮夫,就算送来求和书信,言辞间满是高傲。
拓拔韬故意晾着他们,时日一长,又有兵临城下的生死压力,世家们坐不住,写信向他讨饶,语气越发卑微,都不像世家做派。
宁长庚点出,“驱虎吞狼,借刀杀人。”
樊氏岂是易与之辈,操控朝政数载,朝中遍布他们党羽,为了能活下去,必定拼尽全力死守京城。
世家同样为了生存,他们才不愿困死京城中,讨好魏侯,做新朝臣子,不更美哉。
一边是联合起来的世家,声势浩大。另一边是走投无路,必然拼死相搏的樊氏。
两方势力对上,在京城厮杀,樊氏看着人少势弱,不及世家联合起来强大。但,别忘了,穷途末路的人,往往在危急关头,会爆发出无穷潜力。
世家想杀樊氏,必定付出大代价。樊氏临死前的反抗,足以让世家动骨伤筋。如此一来,魏侯不需花费太多兵力,以最小的损伤拿下京城。
拓拔韬哈哈大笑,“非也,应该叫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宁长庚朝拓拔韬拱手躬身,行了大礼。
“这是作何。”
“魏侯乃真龙天子,您入京城,不日便会成为天下共主,长庚在此先行恭贺。”
“我这一路走来,多亏身边的人帮助,你们才是居功甚伟,尤其是你,长庚,我不会忘记你的功劳。”
“君侯言重,在下无非顺应天势,相助真龙天子。只愿君侯荣登大位,结束乱世,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这是我的使命。”
宁长庚仍旧未起身,“除了盼望迎明主盛世,长庚还有一心愿。”
“帮你杀了妖孽对吧。”
宁长庚痛苦垂眸,“恳请君侯帮我完成此事。”
“你是天师,以斩妖除魔为己任,我不懂,区区一妖孽,凭你的能力,完全可以斩杀,何必非得求助我。”
因为……宁长庚在心里暗道,他下不去手。
他怎能忍心伤害合漪。
三日后,京城内乱,世家联合起来绞杀樊氏。
樊氏早就备好私兵与大量武器,不臣之心早已存在。世家没料到樊氏如此强横,被樊氏埋伏,死伤惨重。
但世家毕竟人多,坚持到最后,败的还是樊氏。
世家屠戮樊氏全族,打开城门,迎接魏侯入京城。
皇宫,早已乱成一团,内侍宫女抱着行囊纷纷逃命。
樊氏曾大肆传言,魏侯军队烧杀抢虐,无恶不作。宫中的人没有接触过魏军,自然相信樊氏的话,误以为魏军入城,会把他们全部坑杀,一个两个忙着逃命。
甘泉宫,皇帝居住之所,此刻乱糟糟,又空荡荡。
被称为疯帝的高闵披头散发,眼神发红,神态癫狂,手里握着一把剑对着柱子乱砍。
宫女太监都吓跑了,害怕被疯帝砍杀。
高闵余光瞥见一道人影,眼神清明许多,他扔下剑,跑过去一把抱住那人。
“合漪。”高闵把脑袋枕在合漪肩膀,汲取着他身上的温暖。
“你看,宫里的人都跑了,没人再监视我。就连樊家被其他人联合起来灭了满门,我自由了。”高闵神经质地痴笑,“我带你离开甘泉宫,离开京城,回到浮山,那儿是你诞生的地方。”
合漪顺着他后脑勺安抚,“是的,我们离开这里。”
高闵憧憬美好未来,“我们可以去民间看看,体会普通百姓家的平凡温馨。我听小福子说,他进宫之前,他爹给他买了糖葫芦和驴打滚,可好吃了,他一直忘不了那个味道。
我在想那是什么东西,难道是把葫芦裹上一层糖霜,驴子在泥巴里打滚。小福子告诉我,糖葫芦和驴打滚是一种美食,民间百姓很喜欢吃。
他家里穷,他爹为了生计,把他卖进宫里,在他走之前,特意带他逛集市,给他买好吃的。小福子说,以后若是能出宫一趟,一定要再吃糖葫芦与驴打滚,他攒了好些银两。”
小福子是伺候高闵的太监,憨厚老实,对他忠心耿耿。
高闵被樊氏选中做傀儡皇帝,为了震慑高闵,樊氏把他身边伺候的旧人纷纷杖杀,宫中其他人见此,再不敢亲近高闵。
小福子还在为主子当上皇帝开心不已,幻想着自己可以鸡犬升天,当个威风的大太监,结果,主子连他的性命都保不住。
“合漪,你有吃过糖葫芦与驴打滚吗?”
合漪想,他是吃过的。第一世,他还是个普通的学生,姐姐喜欢买各种各样的美食,总会给他带一份。
糖葫芦和驴打滚作为街边最常见的小吃,合漪偶尔会买,但他嫌糖葫芦粘牙,不爱吃糖葫芦。驴打滚则味道像糍粑,不够甜口,比不得糕点店里卖的奶油蛋糕好吃。
第二世,他生活在草原上,中原美食吃的少。阿朝努有时候会给他买点心小吃,其中便有糖葫芦,
合漪身子虚弱,肠胃不好,吃了由山楂制成的糖葫芦,导致胃酸分泌增加,进一步加重胃肠炎症,不利于养病,故而很少吃。
合漪说:“吃过。”他前世确实吃过。
“撒谎。”高闵不信,“你都没去过民间,怎么可能吃到糖葫芦。”
皇宫规矩森严,汇集天下珍宝,吃穿用度自有规范,民间的东西登不上大雅之堂,很难进入宫中。
高闵之前是个十分不受宠的皇子,后来成为傀儡皇帝,一言一行处于监视中。别说与宫外有联系,就算他与宫里的谁多说句话,立即会被禀告樊氏。
与其说,他想吃民间小吃,不如说,他渴望的是自由,选择过何种生活的自由。
“我好想带你去吃糖葫芦,就买一串,我们分着吃。能够让小福子一直念叨着,想来滋味还行。他说,糖葫芦好甜,甜到人心里。多吃点甜的,痛苦便会减少。”
合漪把手放在高闵背上,顺着他的脊骨轻拍,“我给你买糖葫芦,多买几串,留着慢慢吃。”
“我怕是没机会。”高闵靠着合漪肩膀,两行清泪滑落,打湿合漪衣裳。
他说:“城门被打开,魏侯率兵破门而入,我是皇帝,无论如何都活不了。”
合漪放在高闵背上的手顿住,“没关系,我会陪着你。”
高闵离开他的怀中,伸手轻轻摸上他的侧脸,朝圣般虔诚地凝视他眼睛。
“我们一起死好不好,合漪,留你在这世间,我不放心。”
“好。”
高闵从宽大衣袖拿出瓷瓶,举到他面前,“这里面装着鸩毒,只需轻轻喝上一点点,便可以毒死一个人,死的很快,不会有太多痛苦。”
合漪伸手去拿瓷瓶,高闵却收回手。
“你是妖,鸩毒对你没用,毒不死你,你不要喝。”
高闵紧紧握着瓷瓶哭了,越哭越大声,哭的像个孩子,用袖子擦着眼泪,却越擦眼泪越多。
他猛地摇晃脑袋,“不行,我舍不得你死。你这么美,这么好,谁舍得伤害你。
等魏侯过来,他看到你,一定会喜欢你,到时候,由他保护你。魏侯会成为新的皇帝,他不像我,是个任人摆布的傀儡,你可以让他带你回浮山。”
高闵说着说着,突然口吐黑血。
合漪扶住他,手颤抖着替他擦拭嘴角鲜血。
“我服了鸩毒,死之前想看看你。”高闵咧开嘴角,“要是有来生,我想化作一只鸟儿,可以一直围绕着你飞。你不开心时,我给你唱歌,叽叽喳喳……”
他的眼神满是爱意与留恋,把最后的话说出来,“好不好……合漪……”
合漪抱紧高闵,他看着长大的疯小孩就这样没了。
“好,我们一起变成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