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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国 ...

  •   今天是林屿回国的日子,古笙珩特地休了一天假来接机。

      凌晨两点左右的飞机,秋月寒意直钻皮肤肌理。古笙珩抱着双臂,一边困得骂骂咧咧,一边强打精神。

      2:36,古笙珩终于看着林屿从出口走了出来,推着行李戴着墨镜,大半夜一副精神尚好的样子。

      “你怎么不说欢迎我回来,”林屿走到古笙珩旁边,拉下墨镜,故作姿态地看着她,“是小爷的回归过于闪耀让你难堪了吗?”

      “滚。”古笙珩瞥了林屿一眼,径直往外走,也不管他推着两个行李箱,背上还背着个背包。

      公寓门口。

      一男一女站在房门前大眼瞪小眼。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叔叔阿姨旅行去了,而你离家多年连把钥匙都没有,好像被踢出了家族群一样。意思是我现在可以让你流落街头是吧?”古笙珩看着跟随自己一路回家的某人,嘴角不自觉抽动。

      林屿理直气壮地撇撇嘴,给古笙珩看看手机里父母现在才想起来告知自己不在家的消息,“反正我只知道你家有两间房。”说罢把手放在门把手上,直勾勾盯着古笙珩等她输密码。

      深呼吸。古笙珩强忍着露出个不生气的笑脸,输了密码进门。

      毕业半年,从单间小屋,搬到了双人套房,自己一间,另一间是已经交了房租但还未入住的朋友。

      上了一天班还熬着夜,古笙珩尽是疲惫。

      “你怎么好像一点也不想我的样子。”林屿在古笙珩房门口,靠着墙,笑着问。

      “嗯,想你。”古笙珩抬眼看他,“想得我夜不能寐,食不下咽,迫不及待。”打了个哈欠。

      林屿生的好看,虽然是小麦色皮肤,但一双桃花眼眉目含情,五官优越,线条雕刻。加上社交悍匪的性格,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焦点,夺目绚烂。

      “这次有女朋友吗?”古笙珩突然想起了什么。

      “什么叫有女朋友吗?还这次?说得好像我是什么情场高手,滥情者一样。”

      “啊对对对,每一任都非常认真,深情小王子,除了分手绝不辜负。我还以为你会带个金发碧眼大美女回来,就问问你。”

      “没有。”林屿撇嘴,表情认真又闪躲,“看你困得眼皮都打架了,洗洗睡去吧。”

      “嗯......”古笙珩含糊应声,摇摇晃晃站起来走向洗手间准备洗漱。

      当花洒喷出水流洒在皮肤上,熬夜的缘故以至于有些心悸,从初中认识林屿起,两人在感情方面就是两个极端。

      一个据说感情不断,一个母单二十六年。有时候眼看着有对林屿,古笙珩有些许艳羡,但转而一想换做自己压根应付不了。

      迷迷糊糊躺上床,秒速入睡。

      醒来后,古笙珩习惯性赖赖床玩会儿手机。在床上翻来覆去滚了几圈之后,古笙珩才下床洗漱。

      毕了本想去看看林屿起没起床,结果看到茶几上摆了一桌食物,林屿正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林屿抱着手机抬眼看了一眼古笙珩,“醒了?来吃吧,别客气,都是外卖。”

      中午十二点,整一个Brunch。“谢谢你,蒙古人,不说我还以为是你亲手下厨做的。”古笙珩看着外卖盒,点了点头。

      烤五花肉,奶茶,冰饭,炸鸡。古笙珩咽了咽口水,本来迷迷糊糊的脑袋一下子来了精神,在茶几前坐下,一口气打开了所有盒子。吸管刺破塑封膜发出美妙的声音,冰饭中为融化的冰块,烤五花肉与炸鸡的香气——勾人

      古笙珩和林屿之所以能成为这么多年的好朋友,其中一半归功于俩人肚子里的馋虫。

      “终于喝到奶茶了,在美国好几年没喝过真正的某点了,”林屿满目热泪地喟叹,“还记不记得上学的时候,咱俩隔三岔五就一块儿买奶茶去。一开学校大门就跟脱了缰的野狗似的往外冲,书包在背后追。”

      “脱缰的是我,野狗是你。”一想起学生生涯的记忆没有人不会笑着感叹一些美好的场景,“就美国那个饮食习惯,怎么没见你身材上有些许改变。”古笙珩包了一团五花肉,往嘴里塞。

      “我这不是吃白人饭吗,那玩意儿,第一年搞得我严重水土不服。以前在家的时候还蛮喜欢高碳水之类的食物,但就像大米一样,吃多了也会腻味。”

      “本来我还想着你比较有可能会留在美国发展,你学的专业在国内也不一定混得好。”

      林屿这回没有和古笙珩抢食,而是拿起了桌边一角的炒饭,“那个饮食受不了一点,我大中华的美食可是这辈子都吃不完的,而且我比较吃不胖。”

      “赞同。还好你去的是美国不是英国,否则我见你的时候就是你哭得屁滚尿流了。”古笙珩背靠沙发,手机里传来提示音,打开一看是胡蕊欣兴冲冲地问

      -淋雨是不是回国了?

      古笙珩发了个点头的表情包过去,

      -在我旁边呢。

      “胡蕊欣。”

      林屿塞了一嘴五花肉,含糊不清地问,“她现在咋样了?”

      “她后来好像考上了Z大,毕业后工作呢,还交了个男朋友。”古笙珩突然想起了什么,隐隐发笑,“我又想起上学的时候她追你的样子了。”

      “嗐,”林屿摆了摆手,“再能耐也比不过你母单二十六年。”

      古笙珩朝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懂什么,我平等地把身边所有关系亲近的男性朋友,都当作好大儿看待。这叫博爱。”

      “啊对对对。”林屿吃饱喝足,翻开手机,自己去联系了胡蕊欣。“下午干嘛呢。”

      “大好的休息日当然是摆烂了,你是忙人,我可是大闲人。”

      送走外出social的林屿,临走前告诉古笙珩沙发脚那里还有咖啡。她收拾了一下桌面,回到房间打开追进新追的番剧。

      傍晚十分处理了一下昨天遗留的工作,不算多。还下楼在小区周边散了个步。也不知道林屿那家伙晚上什么时候才回来,给他发个房门密码的消息,买了些面包贝果当作明天的早餐。

      起初因为是公司新人,接受的都是一些比较繁琐的事情,几乎都是打杂搬砖,入职将近半年开始稍有起色,领导才会让她挤进一些正经项目跟一跟。

      回家进厨房烧了一壶水,打开分装好的药盒倒在手里,被子里掺了些冷水,咕咚一口将药送服下。

      窗外夜色正浓,秋风送凉,树叶皴擦沙沙响。月挂上梢头,洒进一地银色星河。

      最近在读中岛敦的《山月记》,美玉易碎,璞玉难全。古笙珩读了许久,直到眼睛发酸,被手机的振动拉回神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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