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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输了他投降 这不来都来 ...
一墙之隔的上空,正飘着炊烟,浓浓的烟火气息携着食物的香气随风入院。
叶盛钧回来得很快,端来一大海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晓夏伸手摸了摸碗边,惊诧不已, “你手是铁手吗,就这么端着不烫?”
防烫手套都不带一个,牛啊!
叶盛钧把门外的椅子提回来,在晓夏斜对面坐下,闻言伸手, “我手上都是老茧,不怕烫。”
晓夏好奇摸了一下,确实,这老茧手,和铁手也相差无几, “真糙,难怪摸在身上刮人。”
叶盛钧头皮一炸,忍不住耳红脸热,眼睛一瞪, “说话注意点。”
干啥?训小兵呢?晓夏皱眉,逆反心顿起, “怎么?你做得,我说不得?”
清亮的杏眼眨巴眨巴,浓密的睫毛扑闪扑闪,一脸纯真的样子,持续语出惊人。
叶盛钧呼吸一滞,伸手捂媳妇儿的嘴, “祖宗,别说了,吃面,坨了不好吃。”
他输了,他投降。
一句话吓退“七次郎”,晓夏扬起下巴,错开男人的糙手,抓起筷子挑了挑碗里的面条,哼哼,“太多了,吃不完。”
这碗比她脸还大,满满当当,喂猪呢?
“吃不完我吃。”叶盛钧收回手,偷偷碾了碾指尖,目光不经意略过媳妇儿的细腰,顿时又想起那一手可握、任他折叠的酥软,不由软声道,“你这也太瘦了,多吃点。”
晓夏低头喝了几口热汤,环视了一眼陋室,悠悠反问, “你确定你供得起?”
叶盛钧自信满满,“尽管吃,相信你男人,吃不穷。”
这沟通好像有壁,晓夏睨了男人一眼,埋头吃面。
叶盛钧只觉有趣,更想逗着媳妇儿多理理自己, “好吃吗?”
晓夏点头,实话实说, “好吃。”
虽然是清汤挂面,但面条软硬适中,咸淡适口,里面放了猪油,下了小把鲜嫩的小青菜,还卧了一个嫩白红心的荷包蛋,卖相也是极好的。
和“七次郎”一样,称得上色艺双绝。
“你这厨艺比我好太多了。”晓夏不吝夸赞,辘辘饥肠垫了个底,好奇心又起, “你是不是在炊事班进修过?”
叶盛钧点头, “炊事班其实挺锻炼人,是磨砺刺头的好去处。”
晓夏噗嗤笑, “你是说,你曾经也是刺头吗?看不出来啊。”
这贤惠懂事,妥帖周到,难不成也是炊事班进修来的?
叶盛钧提起开水瓶,往搪瓷杯倒水,晓夏哎了一声, “你别直接倒,先用开水给我好好涮涮,多涮两遍。”
两个杯子一模一样,混放在一起,她也不知道哪个是自己的,大概率是混用的。
没办法,开水涮涮,聊胜于无,凑合吧。
叶盛钧愣了下,嘀咕了句“穷讲究”,麻溜照做,还不忘回她上一个问题: “谁还没个年轻气盛的时候?”
晓夏乐道: “说得好像你现在不年轻一样。”
“我二十五,你觉得呢?”叶盛钧默默在心底算了算,比了个六, “我比你大六岁。”
媳妇儿青春又活泼,衬得自己好老。好在还聊得上话,至少……比前几次有聊多了。
当然,第一次是他自己作死,吃闭门羹也不奇怪,第二次就是商定婚约,而昨天办婚宴,还是两人第三次见面。
叶盛钧不由寻思,莫不是因为结了婚,有了更亲密的关系……熟了,才会这样?
说实话,他也没想到,媳妇儿竟会突然改主意,愿意和他圆房。但感觉也像是对方能做出来的事。
还是那么肆意妄为,天不怕地不怕。
叶盛钧没等来晓夏回话,又主动发问, “你是不爱吃蛋黄,还是不爱吃糖心?”
“还行,有更好吃的就不喜欢吃。”晓夏吃光了蛋白,任由蛋黄沉底,又挑了碗底的青菜出来,吃得香喷喷。
那个被她回避的上个问题,晓夏觉得,按照她真实的喜好,她应该不会找年纪比自己大这么多的。
这种大实话,眼下还是不要说的好,不如努力干饭。
叶盛钧不知媳妇儿心中所想,听到这回答忍不住又想笑, “以后你想吃什么跟我说,我有空就给你做。”
话出口,又想起来,假期过后他就要回部队,短时间内恐怕回不来。
叶盛钧才尝到甜头,一时很有些舍不得:要是能把媳妇儿一起带走就好了。
“好啊,你要记得你说的,食言是小狗。”晓夏随口应了,脑子瞬间浮起的念头却是,做她的男人,仅仅是有空哪里够?
没有读心术的叶盛钧,只觉得媳妇儿好有童趣,好声气应好,然后就一门心思劝她多吃点。
晓夏不得不使劲吃,最后也只吃下半碗。叶盛钧接手了下半场,顺手推过来一杯凉好的白开水。
晓夏将两个搪瓷杯并在一起,仔细端详又端详,指着其中一个, “这个喜鹊尾巴没斑点的,以后就归我用,你不许混用。”
叶盛钧挑眉, “你这是嫌弃我?我都不嫌弃吃你剩下的。”
晓夏吃饱又开始犯困,半耷拉着眼皮回他: “夫妻一体,节约粮食这项美德你有就行了。”
反正她是绝对不会吃他剩饭的。
叶盛钧原本还在故作生气,听到“夫妻一体”四个字,立刻绷不住笑场了。
他一顿呼噜呼噜,将剩下的面条和拌碎的蛋黄一扫光,吃完,很自觉的收拾碗筷。
部队里习惯了自己收拾内务,一时没想到如今可以有人代劳。
至于晓夏,她完全没做人妻子的意识,更没新媳妇儿的自觉,压根没有挣表现的意思。
她稍稍消食,感觉胃没那么撑了,爬回床上,倒头就睡。
贯彻原则,随心所欲——她怕个球啊?难不成还能把她当女巫烧死?
小院厨房没水,也没水井,叶盛钧只能去隔壁大院。
才进院子,碰上他弟媳从屋后的小菜园子里出来,手里掐着一大把嫩绿的长豆角。
孙红英很惊奇, “这都快晌午了,嫂子呢?怎么还是大哥你洗碗呢?”
她也是长见识了。村里哪家新媳妇像这位,进门第一天,啥事不干,还得男人伺候吃喝。
自家婆婆这回怕是走了眼。看着贤惠的,可不一定真的贤惠。
城里人呀,惯会装相。
就是没想到,大伯子瞧着跟活阎王似的,满身煞气,傲气得很,竟是个懂宠婆娘的。
真是人不可貌相。
叶盛钧可不知眨眼间,看似老实的弟媳心里头转了这么多念头。
他住了脚,微微颔首,客气道, “晓夏有点不大舒服,歇屋里呢。”
孙红英啧啧,骗谁呢,昨儿还好好的,分明就是懒。
她没忍住,又扫了一眼不苟言笑的大伯子。
这顶天的人高马大,满身结实的腱子肉,不愧是部队养出来的,精壮得很,一看就很能折腾人。
她一个快俩孩的过来人,又不是没经过男人的如狼似虎,哪里会猜不透个中奥妙。
孙红英面上笑了笑,默默摸了摸还没大显怀的肚子,心里又琢磨开了,这要是个儿子,将来还不是要靠他大伯。
老叶家的长孙呢,虽然不是长子长孙,总归是不同的。
于是,她挺了挺腰,决定给老叶家头号出息人面子,看破不说破,主动转了话题, “那你们还去不去县城?赶早不赶晚,可别拖到办事处关门,白跑一趟。”
这话倒是提醒了叶盛钧,他皱了下眉头,很快又舒展开, “没事,等会我和晓夏再商量,明天去也来得及。”
说话间,叶盛钧已经到了水井边,很快打了一桶水上来,蹲在边上洗起碗筷,动作说不出的利索。
孙红英惊奇不已,当兵的十项全能里还包括做家务?啧啧,都是一个爹妈生的兄弟,这当弟弟的怎么就不知道学学他大哥。
孙红英一时心酸不已,把长豆角放厨房,又进屋抱了摞衣服出来,拖着个大木盆到井边打水。
叶盛钧收住离开的脚步,一脸不赞同, “这种力气活该叫兵子来,他一个大男人,马上就要当爹了,该当的。”
孙红英拉了张小凳子坐下,捶着腰,一脸不以为然的笑回: “还早呢,又不是城里人,哪里就那么娇贵了。”
做人媳妇生儿育女的,不都这么过来的。
叶盛钧蹙眉,直觉有些刺耳,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要说城里人,这家里也就他媳妇儿是城里人。平心而论,娇气是真有些,但不是什么大毛病。
只是,这话头当下是不能沾的,与劳动人民艰苦朴素作风相悖,不好。
尽管如此,他也不好郑重其事说道,毕竟弟媳随口一提,好像也没啥恶意。
叶盛钧突然意识到,他这弟媳,可能和他弟一样,没表面上那么老实。
他干脆闭了嘴,心里却不觉起了从前没有的忧心。
也不知道他媳妇儿以后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受弟媳的气。
要不,把人一并带走?
带媳妇儿随军的念头再次冒头,便一发不可收拾。
叶盛钧不由认真琢磨起来,决定等去县城时得打个电话,先问问政委,探探情况。
当然,还得再探探媳妇儿的口风,说不准她会改主意呢。
有一,自然能有二。都成了真夫妻,原来的协议还能作数?
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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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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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