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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陇原,出卜沟村。
      黄土垒成高坡,山石贫瘠干涸,烈日灼晒,黄土地发裂,人一走过,脚底下带起阵阵尘土飞扬。
      进山的沟道中两台越野车在缓慢前进。
      坎坷山路中汽车发动机的嗡鸣与爬坡的“咂咂”声渐行渐远。

      灰色牧马人的挡风玻璃布了一层薄薄的黄沙灰尘,山道颠簸,放在箱盒里的矿泉水翻倒了,随着车内噪耳的摇滚乐骨碌碌地荡来滚去。

      黑色酷路泽紧跟前车的尾巴,压过辙痕,在这荒原里留下两道深印。
      透过车窗,能看见里面是个戴着无框墨镜的英俊男人。车内极静,他肩背舒展挺拔,映在黑色玻璃窗中的面容沉静。握着方向盘的修长指骨处有一枚白银状的素圈戒指,设计很朴实,在那骨节分明的手上却透出几分骄矜的贵气。

      手机“叮”一声响,男人侧头看去,消息预览里有一条运营商发来的短信:
      如意陇原欢迎您!入陇请您多注意……

      阳光透过玻璃窗打在他硬挺的眉骨上,他侧头道:“小卡,联系妹妹。”

      车载智能屏亮起,音波浮动,清脆的少年音道:“好的,马上为您联系妹妹。”

      漫长的通话音响起,无人接通的45秒后通话自动挂断。

      车内短暂沉寂片刻,男人道:“小卡,发条消息问......”
      话音渐顿,他薄唇微阖。车过山壁,料峭山石遮盖烈阳,在他身上压下沉甸甸的黑影。
      蓝色小球浮动跳跃了片刻,声音清越道:“为您发送短信给妹妹,内容如下:您有一个未接来电,看到消息后请及时回电。”

      “不,”他叫停,低沉的声音显得有几分悬而未决的慎重,“不用发了。”

      小蓝球又跳动了几下,像个摸不着头脑的小孩,应道:“好的。”

      智能助手的声音刚停,对讲机“滋滋”几声,传来向导断断续续的说话声。
      年轻男人口音带着方言腔调,唱歌似地说他们开过的这个地方流传着一句俗话,叫“晴路难行,雨天没有路”。
      晴天道路崎岖,沙石堆垒,一旦下雨,进出村庄的必经山道会被积水淹没,两侧岩壁化为瀑布,奔涌的流水冲撞出一条河道。水流汇集进入水库,等到蓄水满了,水库放水又进入大坝,流入千家万户。

      他自顾自地说了半天都没有听到对面的回应。
      如出一辙的风景里只有前后两车作伴。向导发挥职业精神,绞尽脑汁想和后车的男人聊天:“老板,这边的村民都已经转移去县城里了,您来这边是要做什么?”

      被称为老板的男人只答了简单三个字:“我找人。”

      “找人啊……”
      聊天到这又戛然而止了。

      对讲机静了,那向导窘迫地收音。呵了半响,心里直犯嘀咕。
      他也算得上见多识广了,但今天带的这位老板,他猜不明白他的来意。

      这边的村庄原住民都已经迁出了,进无人区里找人?找谁?
      他心里头多少有点犯怵,怕摊上事,又要收钱办事,天人交战几回合,离奇沉默了。

      车辆穿过深邃的沟道,过了最后一道“关隘”,狭窄的山道像折扇般豁然打开。
      朝着山道左侧盘旋的村路往上走,空荡的路道旁多了一块面目全非的大立石,隐约瞧得出原本有几个字,写着辨不清的某某某村。
      导游小哥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出来:“从这里开始就进出卜沟村了,老板,你要找的人在哪啊?”

      他说着说着,自己瞧见了。
      蜿蜒曲折的村道上停着一辆路虎,车身已经脏得算“出土文物”,在这贫瘠的小山村依然格格不入。

      那小哥又问:“老板,是前面那辆车了吗?”

      “嗯。”对讲机里传出话音,“按喇叭。”

      尖锐刺耳的喇叭声响了两声。
      整个村庄却死寂般没有任何回响。

      庄谌霁看向手机,网络信号依然是“E”。
      环顾周遭,一片破落荒芜。别说人,连活物都瞧不着。
      他关了发动机,解开安全带,索性下了车。

      车门甩上,他走到那辆刚“出土”的路虎旁蹲身看了眼车牌,是军区的车。

      “老板,打电话能联系上你朋友吗?”导游小哥探头问,也瞧见了那车牌,顿时倒抽一口凉气,瞪圆了眼,“怎么是部队的车?”

      正说着,那路虎挨着的一道院门开了。先露面的是个短胡须,体型中等的男人,穿着一件条纹短袖和军绿色运动裤,不像是村里的村民。他警惕地打量了庄谌霁和那年轻小导游一会儿。

      庄谌霁起身,问:“研究队的?”

      邓志行豁然开朗,指着庄谌霁:“庄哥,来接人的?”

      他直切正题:“露露在吗?”

      门被拉开,邓志行扭头朝着里面喊了一嗓子:“小露,接你的人来了!”

      不待邓志行再和对方寒暄几声,男人率先侧身越过他,快步走进了院里。
      几近荒芜的村庄里收拾出一户勉强能住人的小平房,墙沿已经长出了一片杂草。
      一扇门推开,又冒出个胖脸的男生。

      庄谌霁再往里瞧,看见三个人坐在土炕上,两个男人都准备下炕了。坐在最中间的姑娘身形薄削,一头利落垂肩短发,曲腿坐着,还在摸牌,随意抬眼看向门外,撞进了男人沉静深邃的眼里。

      那冲击不亚于精致的水晶琉璃瓶砸地,“哐当”一声成了个破落的橡木碗。
      几乎没敢认,五年前白白净净又娇憨任性的小姑娘黑了,也瘦了,挺直的肩背细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形销骨立地支着那旧得脱色的衣服。

      庄谌霁的脚步生生顿在门口。

      宁瑰露的意外不比他少,用了整一分钟才从分辨出来人。
      记得五年前她离开时,庄谌霁来机场送她。那年他生了一场病,大抵病得很严重,住了很久的院,走路也缓慢费劲,单薄瘦癯的肩支着一身黑西装,深邃的目光沉沉落在她身上,仿佛她去的不是西北,而是某个刀山火海。

      他那时未尽的话都藏在欲言又止的晦暗眸光里。

      他代宁江艇行使“哥哥”的责任已有逾十年,就像宁瑰露时常忘记他并不是自己亲哥一样,大概他也常常忘记了宁瑰露不是他亲生的妹妹。

      如今再见,他健硕了许多,冲锋衣被撑得饱满,肩宽腰紧,手臂上的青筋沿着小臂攀援至上臂挽起的袖口底,瞧着做百来个俯卧撑也没问题。

      这几年他过得还不错。她心想。
      在吊诡的静默里,她头一侧,先弯眼笑着打破隔阂:“谌霁哥,不认识我了?”

      男人好像这才回过神,缓缓地开口,声音极低:“瘦了。”

      宁瑰露撸起袖子露出胳膊晃了晃,“也还好吧,没比以前瘦多少。”

      “在这里住了几天了?”

      宁瑰露将头转向同行人,“一天半?”

      丁新思回答:“一天。”

      “喔,那就一天。”

      “怎么不提前叫我来接你?”庄谌霁环顾这黑黢黢的小平房,“这里怎么住人?”

      “基地不能外联,出了基地又没信号了。我们到了附近才找到近的信号塔。”宁瑰露又回答他后一个问题,“我晚上睡车里,他们几个在房子里挤挤。这是我们队长。”

      下了塌的中年男人先伸手,“您好您好,我是赵传。”

      庄谌霁同他握了一下,点头道:“庄谌霁。”

      松开手,他又看向另一边的瘦高男人。丁新思主动抬手和他握了一下,“庄哥好,我姓丁,丁新思,您叫我小丁就好。”

      对方看起来并不比他小多少,庄谌霁神情微妙,他看向宁瑰露。看见的是她和对方眉来眼去的小动作。
      他嘴角下撇,沉着脸点头:“嗯,小丁。”

      明明对面是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至多三十出头,气度却沉练如山,像是上级领导来视察工作了,让人不由紧张。丁新思心惊,感慨宁瑰露的家境圈子果然都不一般。

      和一圈人简单打过招呼,庄谌霁让要走的几位将行李都先拿上车。

      每人一个行李箱,正好塞满一辆车的后备箱。
      在宁瑰露要上前车副驾驶的时候,庄谌霁站在后车驾驶室外按了声喇叭。

      宁瑰露依然钻进了车里,在庄谌霁要亲自去把她逮下来的时候,她拿着一个装了半瓶子不明物质的塑料瓶折返回来了。

      烦乱的情绪轻易被扯散。
      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

      太瘦了。
      侧脸一线看过去像铅笔勾画的薄薄的简笔画。
      睫毛还是很长,长得能挡住太阳,在眼睑处留出一片阴影。
      衣服像淘洗了很多次后脱色卷边的质感,腕口处都松了,稍一抬手就露出了一节皮包骨的手腕。

      宁瑰露拿了两个柿子来,这边水井干涸,没水洗水果,她将柿子在身上随意擦擦,从车窗外递进去,问庄谌霁:“吃吗?”

      “不吃。”

      意料中的回答。
      宁瑰露张嘴叼了一个柿子,绕到另一侧拉开了副驾驶的门,侧身上了车。

      关了车门,她将手里的瓶子放手套箱,探身往外看,冲站在原地的丁新思和赵传摆手:“队长,副队,我们走了啊。”

      “好,注意安全,到家了给我们发条消息。”赵传挥了挥手。
      丁新思只笑着做了个打电话的姿势,像心照不宣的某种暗示。

      宁瑰露接收到了信号,笑吟吟道:“我可不会,等出去我就把你们都忘了。队长,走啦。”

      发动机嗡鸣声响起,两台车一前一后起步,朝着下山的道开去。

      柿子破皮的汁水清香受干燥暖风吹拂,在车内穿堂而过。

      “我记得你以前不爱吃柿子的。”男人先打破俩人间略显生疏的沉默。

      “噢,吃习惯了就好了。”

      “你们基地条件是不是不太好?”

      “没有啊,挺好的,食堂自助餐,还经常有加餐,附近的村民有时候还会送肉和水果过来。”

      “那也和家里不能比。”

      或许是提到了“家里”两个字,打破了两人间不知道说什么的尴尬隔阂。宁瑰露笑了下,“和家里当然不能比,但基地条件也不差了。对了,谌霁哥,你现在还是住在泾市吗?”

      “嗯。”

      “庄叔叔呢?”

      “他们现在在密云住。”

      “密云啊,好地方,山清水秀的,还能种种地。”

      “嗯,你喜欢吃柿子,等那边柿子收了,我让人寄一些过来。”

      “那要等秋天了吧?”

      话题在散漫的闲谈里延展开,那点太久不见的生疏很快被说不尽的共同话题冲散。
      宁瑰露身体渐渐放松下来,倚靠着椅背,目光落在庄谌霁右手中指的戒指上。

      “谌霁哥,结婚啦?”
      “没有的事。”他的回答没有迟疑。

      宁瑰露指指他戒指,“不是结婚那是谈恋爱了?”

      庄谌霁侧眼看了她一眼,神色叫她看不懂。

      宁瑰露八卦起来,侧过身眼神熠熠:“是谁啊?你同学还是家里介绍认识的?长什么样?有照片吗?”

      或许是要下雨了。
      沉闷的空气里多了潮热的湿气,叫人心头也能拧出一把水。

      男人扯了下唇,略带讽意:“都不是,没意义,装饰品。”

      若有所思片刻,她突然玩笑:“你不会一直单着吧?”

      车内一片静默。
      静默得等同于默认。

      心头的钟像被“嘡啷”的敲响了一声。

      她神情略有些错愕,玩味勾起的嘴角慢慢抿了下去,好一阵,她轻飘飘说:“二哥,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婚姻大事了。”

      他忽地一哂,像回击:“与其担心我,不如担心一下自己,你也到了该被催婚的年龄了。”

      这反击有力且一针见血,让宁瑰露哑口无言。
      她24岁进西北,5年的青春年华倏忽而过,反应过来时才发觉已经不能用“还小”来做借口了。

      这五年过去,外面的世界变成什么样了?还有谁记得她?还有谁在真心期盼她回家?

      或许是困了,车开了没多久她就合目睡了。

      男人侧首,目光静悄悄落在她身上,一声细微至极的轻叹几乎湮没在周遭的静谧之中。
      车窗缓缓升起,在难以言喻的沉默里一路向前驶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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