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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回忆章31 那个异族的 ...

  •   凌俞坐在地上背靠沙发,金色的头发被抓乱,放在桌面上的笔记本电脑,页面画满了杂乱无章的线条。

      “好难啊!不想搞了。”

      起因是学校开展了一场《文学投稿》课题,让同学们以一篇《以眼睛所看见的美代表心灵的窗》为题目写作一篇文章。

      “你怎么了?”

      阳台晾晒衣服的凌母问他。

      “我死了。”

      “不要说晦气话。”

      “哦,是我们学校的课题太难了。”

      找到丢在沙发上的手机,凌俞给Litang打去电话,等对面接通他问:“你写完了吗?”

      “没有,我还在找灵感。”

      “Jeles呢?他没和你在一起?”

      “他和岑枝一起走了,两人准备贴近大自然。”

      “好吧,”凌俞叹道:“我真的是一点灵感都没有,”烦躁的将脸压在桌子上,握着鼠标的手在鼠标垫上胡乱的滑。

      “C'è un ristorante che ha un buon sapore.”
      【有一家餐厅,味道很好。】

      听到Litang那边的声音,凌俞愣了一下反问他,“你在意大利?”Litang并无半点心虚的点头。

      “昨天的飞机,即然是让我们写以眼睛所看见的美代表心灵的窗,乡村风景怎么不是眼睛所看见的,”

      “所以你就下乡了是吗。”

      凌俞替他补全后半段话。

      “飞意大利不和我说,”凌俞坐直身体,“不行,我也要买票飞中国。”挂断了和Litang的通话,将手机一丢,飞快的跑进卧室开始准备行李。

      凌母叹口气,倒也习惯了自家儿子想到什么便做什么的思维,“你最好先查查这段时间还有没有机票。”

      “现在是6月,中小学生部分已经放假了,留学生他们也会提前预留机票,这些你都要关注。”

      “我有妈妈呀~”

      “妈妈又不是万能的,就算是,妈妈也不能陪你一辈子,总要离开的。”

      ——

      7月,斯特里兰高中准时开放暑期假。

      乌木尔草原之行,凌俞定的是民宿,将行李放回屋内他走下木板楼,楼下的大院儿里围了一圈的人,一位胡子花白的老大爷正声洪色貌的讲述着他从未听过的故事。

      他觉得有趣,便也寻了个位置坐下听着老者的讲叙,“那狼少年生的一副好皮相,可惜却是个苦命的。”

      这个故事带着不确定性,因为太久没人见过那位少年,如果不是有历史的认证,大家恐怕都会将它当做是一个神话故事。

      凌俞却不知为何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种感觉代表的意思是——他们一定会相遇,一定会见面!

      晚上凌俞躺在床上睡觉,恍惚间听到一个空灵的嗓音问他,“♮☣✟áú☤жщ?”身体介于半梦半醒时,听到声音他有种即将要清醒的冲动,这使得他格外烦躁。

      “∑﹉ᐜⅳ∂﹎ᐈ↕༔༴!”
      “ㄖ﹉ɜːすの﹎ᘲジ!”

      “吵死了,闭嘴,不想。”

      身体下沉,坠入无边的大海中,周围是阳光无法穿透的深水层,漆黑一团不见半点光影,海水隔绝一切的声音,让人迷失时间的观念。

      海水包裹他的身体,带着他不断往深海坠落,却又在下坠到某一时刻时突然停止,像静止、像怜悯、又像在等待。

      凌俞身后出现一扇门,门内两层世界,外层是漆黑无光的世界,里层是光芒万千的世界,露出更里面的千层台阶。

      沉入门内黑暗中的人缓缓睁开眼睛。

      几声脆响出现,海底空间开始破裂,门消失不见,虚无中浮现出无数的透明泡泡,每一个泡泡里面都是他的一段经历。

      过去、现在、未来。

      凌俞伸出手,指尖轻轻去触碰那看似脆弱的泡泡,没有想象中的轰然碎裂,“波”的一声,他的手指直直进入到泡泡里面。

      随着手指的进入,泡泡里的记忆浮现在脑海,这种感觉不是以上帝视角观看,而是将模糊的记忆变的清晰,恢复那时经历的过往。

      浮空的泡泡剧烈抖动,四周的的环境再次变化,消失的门再次出现,这次他出现在第二层门内,站在第一台阶的地下。

      光门内不再是只有千层台阶一物,台阶的尽头出现一座供台,供台之上竖立着一尊百米高的神像,神像周身并无圣光,能清楚的看到那尊神像的面容——赫然是祂自己。

      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已,神像的自己更具有神的特性,周身都是悲悯的气质。

      身后开始出现引诱的声音,声音出现的那一刻他的感官尽数消失不见,只余下那道蛊惑力极强的话。

      “卍∫~℡卍”

      “ㄓさⅲどaʊぎ﹎”

      “そ3γごωφぃぅξヅᒡ卍~”

      那道空灵,寂寥、庄严又古老的声音,不属于人类的任何语言,奇迹般的他竟然能够听懂。

      凌俞突然发现他感知不到自己的身体,他的腿正在听从那道蛊惑力话,这种失去身体控制权的恐慌迫使他挣扎,早已失去身体的控制权的他无能为力。

      那道蛊惑至极的声音再次响起,“:B€=www∮,ケ∈Ⅸ∝Ⅷ﹏ЩЪブ§ᘗャ༩།ョᘜメ。”
      我应该是吗?

      凌俞陷入深刻的迷茫。

      在那道嗓音面前他生不出任何的心思,心灵和思想被禁锢犹如提线木偶,一切都是最原始的。

      意识坠入无尽黑暗,他的身体出现牵引力,一道道看不见的无形丝线缠上他的手腕,陌生又熟悉感觉涌现。

      凌俞情不自禁的迈出脚步走上阶梯,一阶一阶,脚下的阶梯不断减少,身后的阶梯不断延长。

      终于走上终点的他站在神像面前,他看着那尊神像,神像巨大的面容上那双眼睛缠绕布条,白色的布条遮盖眼睛所看到的一切。

      神像很高,需要仰头才能观望。

      凌俞抬头视线和神像看不到的眼睛,四目相对,突生一种感觉,他喃喃自语,“为什么我会觉得你好痛苦?”

      站在神像下的他是凡人,渺小又脆弱,事实也确实如此,他将手放到神像身上,神像被碰到的躯体部位产生一种似水般的波动。

      手掌缓慢进入神像身体,两者身体碰在一起,没有想象中的与神像融为一体或被神像吞噬,身体穿过神像。

      他的意识无限接近混沌,一股就巨力拖着他下坠,同时脑海里出现一段段不属于他,但却又格外令他熟悉的记忆。

      神像产生裂痕,紧接着破碎,一万九千块碎石,这一刻他的气场和身体发生改变,祂早已不是自己,祂与神像一体。

      他的意识彻底接近混沌,在那段属于他却又不是他的记忆里他见到了很多亦经历了很多。

      以凡人之躯感受神之伟力,凌俞整个人的灵魂在变得透明,好似下一秒便会消散于天地之间。

      神像的位置出现一个人,眼覆白布,背后半环光圈,圈里金光闪河奔腾不息。只见祂询问那道空灵的嗓音。

      “为什么是我?”

      长久的无声,就在祂以为不会等到回答的时候,那道空灵的嗓音给出答案,“一切的发生都是命运定下的,是必然的,没有人可以改变。”

      没有人可以改变?

      或许吧。

      祂将视线投向他,手指轻点凌俞便玄浮着飘风在他眼前,停在一双巨大的透明蓝眼睛处。

      “如果你知道,可惜你什么都不知道,罢了,一切都是命。你是我,那便不怨不悔。”

      “你不愿?”

      “我不愿。”

      梦境空间破碎,一切恢复如常,这座城市的人们都在沉睡,无人知晓一个年轻人在此夜历经的凶险。

      睡醒时天空大亮,灵魂和意识经历不同的空间,他本人没有二者记忆的任何一面,只是觉得自已做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不怨,不悔,什么意思?”

      早上起床年的轻人吃过早餐开始了今日之旅,车子在乌木尔草原停下,凌俞下车靠着车门休息,眼前是极致的绿,他摘下墨镜随意扣在衣领处。

      此时正值夏季连带着风都是热得,他穿的是件宽松白衬衣和黑色裤子,腰身束起一截在里面。本就宽松的衬衣此刻被墨镜下坠的动作引的显露出里面的白皙皮肤。

      他掏出手按下接听键,手机对面的Venick见他这样打趣道:“别人都是身残志坚,你这样是?”

      “我比他们厉害,我志残身坚。”

      “哈哈。”两人不约而同的笑道。

      山谷间吹来的凉风缓解了炎热的感觉,使人清爽振奋,凌俞走着突然停下,视线与前方虎视眈眈的一只狼对上。

      乌木尔草原与那些牛羊成群的草原不同,它的主要特色动物是狼。在这里的草原生长着狼群,这也是乌木尔草原的特色之一。

      凌俞的运气很好,碰到了这里的另一景色——狼的少年。狼的少年指的是乌木尔草原三大美景之最,关于狼得少年有个广为流传的故事。

      狼的眼睛此刻正凶狠的盯着他,凌俞视线在四周搜寻,草丛的深处有着一块巨石,石头上躺着一个人。距离有些远凌俞对那人看的有些不真切。

      那人身边环视的狼群,像被侵犯领地警惕起来。其中一只体型最大的狼朝着凌俞走近,每走一步都像踏在心间,躺在石头上假寐的人懒懒的睁开眼,眼中波光流转,润了一方干泽。

      突然想起骨哨声,那少年坐起身,口中斜着一只骨哨,哨声唤回了前进狼,那只狼转过身跑向自己的王。

      王很美,银白的发色,肤色极白,一双兽耳,衣着是少数民族的服装和饰品,随处可见的银饰挂满身前,像是误入凡途的仙子,美而妖孽,看耳朵是只白狼。

      凌俞松口气继续向前走,既然它们的主人醒了,自己应该不会再受到伤害了,路过王身过时他道:“谢谢,无意打扰。”

      王抚摸着手底下的狼,目光极淡的看了他一眼,“没关系。”

      乌木尔的草原是极美的,凌俞找了个地方坐下背靠山丘,阴影打在身上,他悠闲的将手背在身后枕在头下,在他身前的不远处有着一条清澈的小溪。

      巨石上的狼谨将视线转向凌俞,他对人类思想的感知和他们自身的气味格外敏感,来到这里的人都是带有目地的

      这个人类对他没有那种龌龊的思想,也没有想切片研究他的想法,身上有种让他心安的味道,他喜欢。

      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对他无所求的人类,也好像都快忘记了人类中也是会存在好人的。

      风一直在吹,刮过耳朵形成呼呼的声响,王的耳朵随风抖动,身体上的服饰传来被风吹动晃乱的声音,又缓缓的闭上眼睛。

      狼瑾的童年是血腥而残酷的。

      狼族实力最强的白狼,却与整狼族所厌恶的血族苟合,甚至是被引诱的自甘堕落,于是她成了整个狼族的罪恶,连带着她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也成了孽种,背负着数不清的骂名。

      时间一晃而过此时的狼瑾已经4岁,他在两个亲人的看护下快乐的成长。可惜温馨的故事都是短暂的,像阳光下的泡泡美丽又脆弱,被戳破就碎裂消失不见。

      天命的争夺历来都是残酷的,作为新天命的狼谨,他亲眼目睹父母被围剿惨死的一幕,烈火燃烧的房子,打砸混乱的家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流着满脸泪水的狼谨爬出躲藏的地窖,他跑向父母的尸体,泪水充盈眼眶,四周的一切都开始模糊重影,他太弱小了,弱小到连父母的尸体都不能带走。

      活下来的他仅有六岁,人生中最无能为力的年岁,他不是十六岁也不是二十六岁,六岁的他没有任何能力和手段可以为他的家人报仇,他只能带着对仇人的强烈恨意躲藏。

      四年的时间,他多了很多身份,肮脏破烂的乞丐,不要脸的小贼、乱咬人的疯狗,种种,他一直在尽力的用自己的方法报复仇人。

      十岁那年他被人抓到卖了,卖给生物研究实验室,在那里他历经无数次改造,实验室里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死去,

      历经百年的实验最终成功的只有五人,百年的时间一批批的实验体们进行反抗,即使失败也曾鼓舞人心。

      五人继承数万实验体的意志,离开时砸坏实验器材,破碎实验药剂,杀死实验人员,最后点燃整个实验室,至此数万人死亡的百年实验彻底终结。

      白狼一族也在数百年时间渐渐败落,狼谨接手白狼族带领族人另辟新居,定居此地,故此有了狼的少年这一景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回忆章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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