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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逢疑似是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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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汪小超认识吴筱筱的时候,汪小超七岁,吴筱筱八岁。
那是正月间,汪小超和父母去亲戚那做客。大人们在空地处拉家常,汪小超像一条脏兮兮的土狗,在一旁绕着爸妈打转。
这时一个扎着两条马尾辫,脸蛋红扑扑挂着微笑的小女孩蹦蹦跳跑了过来。突然出现的小女孩,把土狗似的汪小超给看呆住了。
上一秒,汪小超还傻卵子调皮的劲头一下就没了,衣着干净,面带微笑的小女孩像一支镇静剂,让汪小超顿时安静了下来。
汪小超躲在母亲腿后,靠着大人怯怯的看着,看着面前这个衣着干净清爽漂亮的小女孩。
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女孩,一双小辫子搭拉在两肩,眼睛睫毛扑闪灵动,脸蛋红扑扑像个小苹果,皮肤白里透红嫩弹可破,一套牛仔衣裤干净又贵气,脚上穿着一双干净漂亮的绣花布鞋。
汪小超再看看自己,衣服又脏又旧,脚上的布鞋也又脏又旧,鼻涕糊在脸上风干,脏的能揭下一层皮,一双手爪黑的像猪蹄,活生生一土狗癞蛤蟆。
可七岁的汪小超,第一次看见吴筱筱就胆怯,羞愧的心动了。
筱筱大大方方地在汪小超面前跳绳,还爽快的问他会不会跳,邀请汪小超一块,筱筱的大方洒脱惊吓的汪小超一时不敢说话,傻愣愣的看着她,想过去但却往后退,靠在母亲腿边呆呆痴痴的看着小女孩,拉着母亲的裤腿,咬着手指不敢说话。还是大人间的谈笑聊天,缓解了汪小超的尴尬,局促。
汪小超对吴筱筱的心动,在他七岁第一次见面就留下了,他像个做贼的小偷一样担惊受怕,煎熬的喜欢着吴筱筱。
2
吴筱筱是隔壁村一户人家的女孩,汪小超也是认识了吴筱筱后,才知道了那户人家。
他关心的并不是那户人家,而是因为知道筱筱是那户人家的女儿,才关心起那户人家。
当然小孩的小心思只有自己知道,大人们总认为孩子小,没有情呀爱呀,其实小孩也有自己喜欢的人,心底也有自己的小秘密,只不过只有小孩自己知道罢了。
第一次,第一眼就喜欢爱上的人,恐怕一辈子都很难忘记吧!即使对方不知道你的喜欢。汪小超知道,只要自己不说出自己的喜欢,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自己的喜欢,汪小超既高兴又难过,害怕对方知道自己的喜欢,又害怕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喜欢。
每次见到吴筱筱,汪小超便像患了病般心神不安,表现的怯懦,羸弱,胆小,虚弱。像个小偷,像个贼一样提心吊胆的欢喜,魂不守舍 ,既激动高兴又害怕难过 。
汪小超明白自己喜欢她。沉浸在一厢情愿的欢喜世界里,似乎就已经很令人高兴了,他也很享受,感觉自己就是在爱她。
甚至他害怕吴筱筱知道自己喜欢她的意图,如果被发现道破,汪小超还会找借口,竭力否认自己内心的喜欢爱意,要装作根本不可能,不在乎的样子,可心底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害怕,对!汪小超他害怕。
3
吴筱筱第一次来汪小超学校时,汪小超一眼就看见了她,准确的说不是看见筱筱,而是看见给筱筱报名的大人。
那一天,汪小超的心像被什么撞了一下,和同学追逐打闹的他有点没缓过神,心里是既高兴的想笑,又难受的想哭,失魂落魄像丢了魂。
天空灰蒙蒙飘着小雨,校园热闹有点嘈杂,空气里潮湿黏糊糊的,汪小超感觉自己的心也黏糊糊的。
吴筱筱进班,汪小超感觉整个教室都在发光,却不敢抬头认真看她一眼,他觉得自己一点也不配。
村里的孩子都比较调皮,尤其男孩子,夏天去揭女生穿的裙子,吓得女生花容失色,又气又恼,一群小小年纪得毛头小子,脑袋嘴里编出的黄段子,侮辱人的顺口溜一点也不逊大人,流氓从来不分大小 。
班里来了新同学增添了新人,其中就有漂亮聪明的吴筱筱,汪小超很高兴。
课后,有同学聚一块议论新来的同学,那个男同学个子高,那个女生漂亮,那个女生丑......放学路上就有小伙伴,三五成群分家产似的对女生分分拣拣,说谁谁谁归谁,一脸的嬉笑快乐,似乎那女生真的是他老婆媳妇似的。
汪小超在一旁清楚听见心上的筱筱,竟被一同学给划走,那同学还嬉笑着过来给汪小超安排女生媳妇,学校里的女同学都是他家养的似。一群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大白天的聚一块,议论怎样分人家小姑娘当老婆,有一个还不够,还要两三个,要不是小伙伴多,真恨不得所有女孩都是他的才好。
汪小超的心都在泣血滴泪,可还要陪着笑脸应和着同学伙伴的好意,含恨接受他们挑拣剩下而分配给自己的女娃。
4
汪小超有幸和吴筱筱坐同桌,高兴极了,表现出却很平常无所谓得样子 ,而心里已经激动乐开了花。
汪小超学习不好甚至可以说有点差,而吴筱筱则相反,她不仅长得漂亮学习好还聪明,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而作为学生,学习不好是一件耻辱羞耻的事,就像长大成年,出了社会没钱一样,穷、笨,是不受人待见的。
汪小超就是这样一个失败者,一个loser,在学校学习不好,出了社会,没钱,没房,没本事,妥妥的三无屌丝,穷少年。
这么多年过去,汪小超清楚地明白,自己是越来越配不上她。
即使汪小超很穷,但不管过多少年,心里对筱筱,对那第一次第一眼就心动,羞怯,萌生爱意姑娘的喜欢是只增不减。不过很显然,这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汪小超也明白。
爱虽是平等,圣洁,高贵,不分高低贵贱的,但现实世界却是复杂多变,人有贫、富、美、丑、善、恶、穷、通之分,它们互相组合,这个世界就复杂魔幻起来,再单纯的人也会像食物一样,慢慢的被侵蚀、腐蚀的变质。地位身份的不同,心中脑子里的想法也不同,对同一件事的看法就不同了。
何况长大彼此有了各自的生活,不同的环境,有了新的朋友,见面在一块的机会更少,物理隔离慢慢隔断了原本并不牢固的感情联系,让种现实让汪小超感觉,彼此似乎从来没遇见过一样。
5
虽然汪小超很爱吴筱筱,但他不想让她知道。
有一阵,汪小超很爱看那些甜甜蜜蜜的爱情小小说。里面的爱情故事,看的他荡气回肠感慨万千,傻乎乎的发笑,甚至会和主人公一样的难受、高兴,甚至偷偷的替故事里的人物抹眼泪,因为他感觉小说里面的那个人,似乎写的就是自己。
汪小超喜欢筱筱,但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
上学时,自己挫、笨、穷,长大出了社会,汪小超继续发扬好传统,好挫、好笨、好穷。
生活的卑微、低贱、小心翼翼,这一切磨灭了汪小超喜欢女性的勇气,连喜欢姑娘都偷偷摸摸和做贼似的。
当然抛开自身不强,没本事外,一部分原因是出身造成的。
可父母给予了生命,汪小超能说什么呢,还要感谢父母给了自己生命,生养之恩在公众道德里是大于天,把娃生下来养大,似乎就是大功一件。
可贫瘠的物质以及精神环境成长的人,就像是贫瘠土地上生长的庄稼,营养不良,可庄户却还期盼着收获呢。
经常有某一刻,汪小超感觉生活无望想要放弃,甚至想到了死,丧失了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勇气。可一个正常的人,如果不突发什么意外,他是会继续活着的,就像余华小说《活着》里的福贵一样,只要不老去,会一直活着。
可人家福贵毕竟年轻时还是地主儿子,吃喝嫖赌潇洒阔过,活成了人,过足了瘾,败光家产反倒救自己一命,妻儿子女连外孙死绝人家都没死,可见活着是伟大的,生命是顽强的。
但不管汪小超人有多么好,心地多么善良,可没钱,没有本事,没实力背景,在任何社会那都没用的,别人只会轻飘飘夸一句:“这是个好娃,是个好人。”
好娃,好人,老实人,听得久了,被叫的久了,似乎汪小超都感觉那些词变了味。
汪小超心底明白没有实力,没有锋芒的好,是一文不值,也就是所谓的烂好人。
似乎的确是这样,但好像哪里又不对,可汪小超说不出哪里不对。
6
吴筱筱结婚了,嫁给了一个自己同岁的男孩。
男孩情况不错,好像是筱筱工作认识的同事,北京人,很帅气,家里条件应该很不错,至少要比汪小超家好太多。同样的年纪,人家都开上小车车了,而自己还要为一年全家人一千多的合疗发愁,真是万般皆是命,一点不由人,含笑看佳人,是哭却要笑。
其实驾照已经拿到手好多年,但方向盘还没摸过几次,汪小超甚至都有点忘记怎样开车了。
汪小超去参加了筱筱得婚宴,毕竟老家离的近,一块读过几年书,彼此算是关系不错得同学。
其实去之前,汪小超心里是纠结的,自己刚找到一份工作不久,现在工作这么难找,况且工资低假期少,维系感情实在让人耗费心神气力,找个借口搪塞过去,不去也行。但纠结了一会儿,似乎良心不安,放不下许多东西,汪小超决定还是去,毕竟那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啊,书生气的想,自己要去送她最后一程,或许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算是做个告别吧。
汪小超去的是女方筱筱家办的婚宴,毕竟离得近,虽然囊中羞涩,但还是有能力,有精力去一次。
吴筱筱笑着欢迎汪小超的到来,说很高兴老同学能来参加婚礼。
汪小超就如第一次见筱筱那样,羞怯、木讷的只会冲她傻呵呵的笑。
婚宴上的筱筱还是那么漂亮,在汪小超心里,她永远都是最漂亮的,永远都是自己喜欢的女孩,不过这喜欢恐怕只有自己知道,他就像个小偷似的,只敢偷偷的喜欢。
婚宴上有喜酒,同桌的客人簇拥着喝酒,不会喝酒的汪小超,被迫也喝了一盅。
一盅喜酒入喉,汪小超只觉得喉咙火辣辣的似刀子割喉咙一般的烧,辣的他眼泪直流,同桌的客人都笑了,汪小超也抹着眼泪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