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2、人有五名,代价有三 丹恒×2, ...

  •   另一边。

      [丹恒]已经按照计划下了车。

      在知晓这一次的开拓地点是仙舟后,他曾和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自己有过一场谈话,这场谈话也让他改变了原来的想法。

      毕竟,这次列车组要面对的是一位绝灭大君,来自毁灭的令使。

      这叫[丹恒]如何能放心得下。

      即使从另一个自己那里得知这次的开拓之旅虽然有所波折但最终还是顺利完成开拓,[丹恒]依旧不放心。

      仙舟上是他想要逃避的过去,但列车组的大家亦是他所珍视的同伴,他既已知晓大家要面临的危险又如何能视而不见。

      于是,时隔多年,他又回到了仙舟。

      *

      在符玄的帮助下卡芙卡束手就擒,由青雀带列车组来到太卜司审讯卡芙卡,结果在穹和卡芙卡对话到一半时建木复苏,卡芙卡挣脱束缚在刃的掩护下趁机逃脱。

      随后便是打建木,从工造司到丹鼎司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直至幻胧身份”的暴露。

      虽然早知道眼前的「停云」是幻胧所幻化出来的,但亲眼看到幻胧版停云歪头杀的那一幕三月七还是被吓了一跳。

      “三月,你还好吧?”

      穹担忧的看着三月七。

      “咱没事,就是有点太突然了……”

      三月七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停云」躯体倒下的地方——躯体已经消散,如今那里只剩一片空地,他们都没想到幻胧会突然来一个歪头杀。

      “幸好真正的停云小姐没事。”三月七道。

      “幻胧的目的是建木,事不宜迟,各位,我们出发吧。”

      瓦.尔.特•杨沉稳的声音响起,知晓*未来*的几人无不同意。

      *

      星和丹恒在前往祈龙坛的星槎附近蹲到了赶来的[丹恒]。

      说明了情况过后,三人一同乘坐星槎前往「祈龙坛」。

      值得一提的是,丹恒目前还是维持着狐人小孩模样。

      星槎还在往目的地行驶,丹恒遥望古海前方,已经能隐约看见「祈龙坛」的影子了。

      想到等会要面对什么,丹恒的表情凝重起来,那个男人……

      “星,到了祈龙坛不要莽撞。”

      星挠头,手指指着自己,有些疑惑。

      她怎么不知道她莽撞了。

      祈龙坛。

      下了星槎后由[丹恒]带头,两龙一星核精往深处走去。

      然后[丹恒]就看到了他梦魇中的那个男人。

      星核猎手刃。

      “你来了。”

      “该是偿还代价的时候了!时候到了!”

      “你以为变成这幅样子就能逃的掉么?!逃的掉么……”

      刃捂住脸,从喉咙中发出癫狂的笑声,猩红的眼眸从[丹恒]的身上划过再落到扮作狐人模样的丹恒身上。

      丹恒:……

      他很明显的感觉到了杀意。

      刃认出他了。

      丹恒:“……我说了,我不是他。”

      [丹恒]:“我已经和你,还有那个女人说过很多遍了,我是「丹恒」,我和你们的过去毫无瓜葛。”

      两人同时开口,说出的话意思大致不差。

      “丹恒……你以为换上另一个面貌,改成另一个身份,往日的罪孽就能一笔勾销吗?你……你甚至连「死」都没有经受过……”

      换成了狐人模样的丹恒:……

      明明刃的台词没变但现在听起来为什么字字句句好像都在点他。

      还有星,来之前他似乎才说过不要莽撞吧,看着已经凑到了卡芙卡身边的星,丹恒久违的感觉到了心累。

      丹恒叹了口气,随后目光凌厉的看向了刃。

      “我说了,我不是他,你们的过去与我无关,我是丹恒,也只是丹恒,是星穹列车的护卫,一个[无名客],仅此而已。”

      [丹恒]没有说话,单看他脸上的表情就明白他是赞同另一个自己所说的话的,从他已经拿出了击云准备战斗就可以看出来了。

      丹恒的话似乎刺激到了刃,只见他举起了那把带着裂痕的支离剑,脸上带着疯狂的笑容,“人有五名,代价有三,丹恒×2,你们是其中之一。”

      [丹恒]:……

      丹恒:……

      星也一脸惊奇,原来这句经典台词还是可以改的吗?

      不对,她好像也改过,那没事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2章 人有五名,代价有三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