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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秘密情人 我是著名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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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柔软的大床里醒来的时候,我瞄了一眼,凌晨两点多。
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他已经走了。
而我醒来的时间,已不需要闹钟。
在最赶时髦的少女时代,我从没有追过星。
那会子班级里的女声都在迷恋棒子国的东方神起,SJ,没人看内娱。有那么一两个关注内娱活人的,会被打成眼神不好的左/派。
而我,一个自持好成绩而讨厌所有艺术细胞含量高的人,平等地看不上所有明星。
科学家才能改变世界,那些唱歌演戏的戏子算什么啊。
但在三十岁的这一年,我成为了著名歌星的地下情人。
哦,说得再具体一些,是彼此的,地下的,秘密的,见不得光的,婚外情人。
没错,我结婚了,他也是;我没孩子,他倒是有好几个。
虽然我和他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但没人能审判我们。原因在此时此刻并不重要,因为读者朋友们早晚会明白。我想先讲讲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在他的演唱会上,是我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支离破碎,当然,支离破碎的只是我的精神层面,当时的我迫切需要找一个疯狂的方式发泄自己。
在尝试过书海徜徉、酒吧蹦迪、旅游放空等各种网上热门的方式后,依旧支离破碎的我,买了一张他的演唱会门票。
听过他几首大热门的歌,能哼上几句,仅此而已。
为什么选他?
缘分吧。不然呢?
那是我第一次看演唱会,踩点入场,刚落座,灯光舞美和一片欢呼声中,歌声响起。
我只是纳闷怎么只闻歌声不见人影,一抬头,嚯,升降台上高高的,黑色西装的人影。
一下子就砸到我的心里。
我哭了。
演唱会从头哭到尾。
听完那次演唱会以后,破碎感消失了。
我仿佛被他拼凑起来了。
从此,满心满眼都是他。
鉴于我已婚的身份,我只能宣告自己成为了他的一名忠实粉丝,单方面而又正大光明地爱他。
我不觉得我是在报复我丈夫,当然不是。
这明明是真爱。
我没想到真爱也会来敲门。
某天,我又不开心的时候,可他没有开演唱会。
我只能飞到波拉波拉岛他常去的那家酒店。
没做发型戴着鸭舌帽穿沙滩裤的他。
也有一点点帅。
那是他第一次见我。
我坐在他旁边,周围三三两两都是说外语的洋人,我听不懂,但我觉得很安全。
又或者是替他觉得安全。
他端着酒杯的手上戴着婚戒,碎碎的钻石闪着光,像是在向我宣告他们的爱情。
也可能这是我心虚地一厢情愿。
我早就不戴婚戒了,那玩意儿没用的。
“喂,你的房卡掉了。”我拿胳膊碰碰他的。
他转头望向我,眼神清澈,一脸平静地耸肩:“没有啊。”
那一瞬间我有点想放弃。
几乎是同时,脑海里浮现出来另一张脸。
让我又立即充满力量。
“Sorry,我不太会搭讪。”我回应一个微笑,便不再说话。
并肩喝了一会儿酒,太平洋的落日和家门口的好像没什么不同。我满脑子都是他。
“我走了。”他打了招呼,但转身就走的态度没有留下让我回应的余地。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们都只是在孤独岛上点头之交的关系。
早餐,午餐,晚餐。
点头,微笑,问好。
在我惋惜机票酒店钱,以及懊悔自己笨拙的嘴的时候,真爱迎来了转机。
我们居然坐上了同一条船。
噢,具体一点,是同一条去浮潜的船。
酒店这么贵,出海浮潜自然包含在那昂贵的房费里。
岂有不薅羊毛之理。
看来他和我想到一起了。
真是天生一对。
船上只有我们两个人。
还有一个可以忽略的小黑。
船只随着波拉波拉果冻般的海浪荡漾——正如我当时的心。
他先跳下去了。
茫茫大海上看不到另外一只船。
我穿好装备坐在船边上,想,假如这是末日,和他这样一起死去,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我在咒他死,已经游远了的他忽地折返回来。
“来,一起。”他向我伸出手。
没有丝毫犹豫,拉着他的手,我跳入海。
从波拉波拉回来以后,我的人生多了一个秘密。
我第一次当人家的秘密情人,不知道能不能做得称职。
还好古今中外,有很多作品可以学,正反教材都有。
但我是爱他的,全凭本能。
我打着真爱粉的名义,光明正大地刷他的综艺,专辑一摞一摞地买,音乐节,演唱会,当然永远不会缺席。
他每次到哪个城市工作,我就会过去陪他。
是真的陪他。
通常是在酒店顶层的套房里。
我先自己到酒店用身份证开一间普通的房,然后拿着他塞在我房间里的房卡,去套房里等他工作结束。
在漫长的等待时光里,我会看一些书,给他从没发表过的曲子填词,或者自己写写小说打发时间。
在他回来之前我会把自己洗得香香的,包裹在白色的被子里来。
我们会拥抱,接吻。
然后止步在最后阶段。
相拥聊天到先有一方睡着。
通常都是我。
聊的内容天南海北。
他说他的苦,天知道他有多痛苦。
我说我的苦,在他面前却不值一提。
他会贴心地帮我定好凌晨三点的闹钟,那是我从套房住客变回普通大床房住客的时间。
“我只想陪着你,假如我的存在能让你的痛苦有一点点减缓,我都会开心到哭的。”躺在他的怀里,这句话是我最常说的一句话。
这时候他会胳膊圈紧我,下巴摩挲我的头发,我的脸埋在他胸口,呼出来的热气喷在他的胸膛再回到我的脸上。
于是我闻到一阵白茶沐浴露的味道。
我在心里偷偷地称之为他的味道。
我最喜欢的味道。
我想这大概可以称之为温柔乡吧。
我不知道在他心里怎么定义我们之间这种关系,反正在我的心里,真爱至上,所以我们至高无上。
这就不得不说另外一个让我倒胃口的话题了。
婚姻。
没错,我们都有婚姻,可我那烂泥一般的婚姻,还有他那见不得人的同样烂泥一般的婚姻,实在是让我倒胃口。
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只有相爱这一条路。
只是他还不知道,现在还不需要知道。
我每天醉生梦死的追星生涯在我丈夫那里没有勾起一丝波澜,却让我的公婆如临大敌。
我明白,不就是孩子嘛。
可男人都不在我身边,或者说——在我身边男人都不是我丈夫。
怎么能有孩子呢?
我丈夫家大业大,但少当家总也不满意,每天流连在外寻找机会扩大产业,我这位贤内助不去酒局上捉他回来,而仅仅是追星,已经对得起他家列祖列宗了。
我又没有拿他的结婚誓言让彼此倒胃口。
虽然我曾经说过:“你当初不是这样说的。”
但他理直气壮:“你又能帮我什么?”
好了,我只能去追星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