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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秘密情人 我是著名歌 ...

  •   在酒店柔软的大床里醒来的时候,我瞄了一眼,凌晨两点多。
      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他已经走了。
      而我醒来的时间,已不需要闹钟。

      在最赶时髦的少女时代,我从没有追过星。
      那会子班级里的女声都在迷恋棒子国的东方神起,SJ,没人看内娱。有那么一两个关注内娱活人的,会被打成眼神不好的左/派。
      而我,一个自持好成绩而讨厌所有艺术细胞含量高的人,平等地看不上所有明星。
      科学家才能改变世界,那些唱歌演戏的戏子算什么啊。

      但在三十岁的这一年,我成为了著名歌星的地下情人。
      哦,说得再具体一些,是彼此的,地下的,秘密的,见不得光的,婚外情人。
      没错,我结婚了,他也是;我没孩子,他倒是有好几个。

      虽然我和他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但没人能审判我们。原因在此时此刻并不重要,因为读者朋友们早晚会明白。我想先讲讲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在他的演唱会上,是我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支离破碎,当然,支离破碎的只是我的精神层面,当时的我迫切需要找一个疯狂的方式发泄自己。
      在尝试过书海徜徉、酒吧蹦迪、旅游放空等各种网上热门的方式后,依旧支离破碎的我,买了一张他的演唱会门票。
      听过他几首大热门的歌,能哼上几句,仅此而已。
      为什么选他?
      缘分吧。不然呢?

      那是我第一次看演唱会,踩点入场,刚落座,灯光舞美和一片欢呼声中,歌声响起。
      我只是纳闷怎么只闻歌声不见人影,一抬头,嚯,升降台上高高的,黑色西装的人影。
      一下子就砸到我的心里。
      我哭了。
      演唱会从头哭到尾。

      听完那次演唱会以后,破碎感消失了。
      我仿佛被他拼凑起来了。
      从此,满心满眼都是他。

      鉴于我已婚的身份,我只能宣告自己成为了他的一名忠实粉丝,单方面而又正大光明地爱他。
      我不觉得我是在报复我丈夫,当然不是。
      这明明是真爱。
      我没想到真爱也会来敲门。

      某天,我又不开心的时候,可他没有开演唱会。
      我只能飞到波拉波拉岛他常去的那家酒店。
      没做发型戴着鸭舌帽穿沙滩裤的他。
      也有一点点帅。

      那是他第一次见我。
      我坐在他旁边,周围三三两两都是说外语的洋人,我听不懂,但我觉得很安全。
      又或者是替他觉得安全。
      他端着酒杯的手上戴着婚戒,碎碎的钻石闪着光,像是在向我宣告他们的爱情。
      也可能这是我心虚地一厢情愿。
      我早就不戴婚戒了,那玩意儿没用的。

      “喂,你的房卡掉了。”我拿胳膊碰碰他的。
      他转头望向我,眼神清澈,一脸平静地耸肩:“没有啊。”
      那一瞬间我有点想放弃。
      几乎是同时,脑海里浮现出来另一张脸。
      让我又立即充满力量。
      “Sorry,我不太会搭讪。”我回应一个微笑,便不再说话。

      并肩喝了一会儿酒,太平洋的落日和家门口的好像没什么不同。我满脑子都是他。
      “我走了。”他打了招呼,但转身就走的态度没有留下让我回应的余地。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们都只是在孤独岛上点头之交的关系。
      早餐,午餐,晚餐。
      点头,微笑,问好。
      在我惋惜机票酒店钱,以及懊悔自己笨拙的嘴的时候,真爱迎来了转机。

      我们居然坐上了同一条船。
      噢,具体一点,是同一条去浮潜的船。
      酒店这么贵,出海浮潜自然包含在那昂贵的房费里。
      岂有不薅羊毛之理。
      看来他和我想到一起了。
      真是天生一对。

      船上只有我们两个人。
      还有一个可以忽略的小黑。
      船只随着波拉波拉果冻般的海浪荡漾——正如我当时的心。

      他先跳下去了。
      茫茫大海上看不到另外一只船。
      我穿好装备坐在船边上,想,假如这是末日,和他这样一起死去,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我在咒他死,已经游远了的他忽地折返回来。
      “来,一起。”他向我伸出手。
      没有丝毫犹豫,拉着他的手,我跳入海。

      从波拉波拉回来以后,我的人生多了一个秘密。
      我第一次当人家的秘密情人,不知道能不能做得称职。
      还好古今中外,有很多作品可以学,正反教材都有。
      但我是爱他的,全凭本能。

      我打着真爱粉的名义,光明正大地刷他的综艺,专辑一摞一摞地买,音乐节,演唱会,当然永远不会缺席。
      他每次到哪个城市工作,我就会过去陪他。
      是真的陪他。

      通常是在酒店顶层的套房里。
      我先自己到酒店用身份证开一间普通的房,然后拿着他塞在我房间里的房卡,去套房里等他工作结束。
      在漫长的等待时光里,我会看一些书,给他从没发表过的曲子填词,或者自己写写小说打发时间。
      在他回来之前我会把自己洗得香香的,包裹在白色的被子里来。
      我们会拥抱,接吻。
      然后止步在最后阶段。

      相拥聊天到先有一方睡着。
      通常都是我。
      聊的内容天南海北。
      他说他的苦,天知道他有多痛苦。
      我说我的苦,在他面前却不值一提。

      他会贴心地帮我定好凌晨三点的闹钟,那是我从套房住客变回普通大床房住客的时间。

      “我只想陪着你,假如我的存在能让你的痛苦有一点点减缓,我都会开心到哭的。”躺在他的怀里,这句话是我最常说的一句话。
      这时候他会胳膊圈紧我,下巴摩挲我的头发,我的脸埋在他胸口,呼出来的热气喷在他的胸膛再回到我的脸上。
      于是我闻到一阵白茶沐浴露的味道。
      我在心里偷偷地称之为他的味道。
      我最喜欢的味道。

      我想这大概可以称之为温柔乡吧。
      我不知道在他心里怎么定义我们之间这种关系,反正在我的心里,真爱至上,所以我们至高无上。

      这就不得不说另外一个让我倒胃口的话题了。
      婚姻。

      没错,我们都有婚姻,可我那烂泥一般的婚姻,还有他那见不得人的同样烂泥一般的婚姻,实在是让我倒胃口。
      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只有相爱这一条路。
      只是他还不知道,现在还不需要知道。

      我每天醉生梦死的追星生涯在我丈夫那里没有勾起一丝波澜,却让我的公婆如临大敌。
      我明白,不就是孩子嘛。
      可男人都不在我身边,或者说——在我身边男人都不是我丈夫。
      怎么能有孩子呢?

      我丈夫家大业大,但少当家总也不满意,每天流连在外寻找机会扩大产业,我这位贤内助不去酒局上捉他回来,而仅仅是追星,已经对得起他家列祖列宗了。

      我又没有拿他的结婚誓言让彼此倒胃口。
      虽然我曾经说过:“你当初不是这样说的。”
      但他理直气壮:“你又能帮我什么?”

      好了,我只能去追星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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