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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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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林中响遍了鸟儿欢快的叫声,薄雾笼罩着碧色的密林。被晨露打湿的林中小径上,缓缓地一前一后走着两个人。
经过昨夜的一场毫无章法的恶斗,叶岚松与尉迟醉乐都显得疲惫不堪。两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内伤、刀伤、掌伤、甚至咬伤。很明显,他们现在要做的不是就地休整,而是要马不停蹄地赶到一个城镇,花上点银子,买点疗伤的药,然后到一个客栈里,好好地睡上一觉。
当阳光撒遍大地的时候,两人来到了离都城不远的重都。重都是前朝的前朝的都城,而现在,则是一个离皇都不远的但却一个皇孙贵胄都没有的繁华的地方。他们现半问半找地先到了药铺,配了点治疗外伤的药就投宿去了。不想,离他们最近的一间客栈竟只剩下了一间房,而且还是最普通的那种房间。
“掌柜的,那床能睡得下两个人么?”叶岚松睡眼惺忪地问。
“当然可以。房间虽然不怎么好,但床还是足够大的,睡三个人都没问题。”老板尴尬地陪笑。
“那就行了,我俩挤一挤。”说罢,丢给了掌柜一锭银子。
“不,换一家。我才不想和你睡一张床。”尉迟醉乐面带怒色,转身就走。叶岚松拉住他,向房间走去。
“害什么羞啊,小时候我们也没少睡在一起。”把尉迟醉乐丢进房间,顺手把房门给锁上了,“睡!”叶岚松确实是累坏了,和衣就倒在床上。尉迟醉乐没和他废话,把他往里踢了踢,也扯过被子睡了,完全不理会自己身上拿一身的泥灰。
昨晚,他们拔剑相向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呢?
不出意料,两个武林高手刀锋相对的结果只有一种,他们很尽情地比试了一场。
开始时,尉迟醉乐使出自创的刀法“醉锋刀”,虽然不及家传的刀法,却还是招招凌厉,咄咄逼人。叶岚松一面躲闪,一面扫出一阵剑花,将尉迟醉乐的刀挡在身外。
“这招还你在我四岁的时候偷我的衣服!这招还你在我五岁的时候吃我养的锦鲤!这招还你剪我的头发!这招还你……”尉迟醉乐一边出招一边拿小时候与叶岚松的恩怨来数落,如数家珍。
“我偷你的那件衣服是你之前在我衣橱里抢的,我吃的锦鲤是我买的,我剪你头发还不是要报复你剃我的眉毛!”叶岚松轻松的且战且退,还面带笑容地反驳尉迟醉乐数出来的数条罪状。
“我不管!都是你的错!”尉迟醉乐又是上斩下劈,攻势更是凌厉了许多。而叶岚松剑尖一挑,把尉迟醉乐的柳叶双刀给挑飞了出去,插在树干上,明晃晃地反着月光。尉迟醉乐不甘示弱,伸手使出缠丝臂,点住叶岚松的手臂的穴道,叶岚松手上的璧涟剑跌落在地。接下来是同处一门却完全不同的拳脚功夫。与刀剑相搏不同,拳脚相加的结果不会是血淋淋的刀口外伤,而是更加严重的内伤,外面的青青紫紫是不必说了,光是尉迟醉乐的削骨掌就把叶岚松的肋骨挫断了一根,而叶岚松的碎心拳法就打得尉迟醉乐五脏六腑移了位。当两人把力气基本上用光了之后,连儿时学习武功之前的无赖打架的方法都用上了,拉、抓、扯、踢、踩、拧、咬,无一不用。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乐见的两败俱伤。盘腿静养恢复内伤的时候,两人又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二十年的恩恩怨怨都在这短短的两个时辰里化解了。
原来,尉迟醉乐的父亲尉迟谦和叶岚松的父亲叶项云是生死之交的好友。两人年轻的时候共创了天宿教,而良人离经叛道的性格也注定地使得天宿教被所谓的武林正道称为魔教。叶岚松三岁的时候,尉迟谦疏远了没有生下子嗣的原配妻子,与一个天宿教山脚下的年轻村妇好上了,叶岚松五岁的时候,尉迟醉乐出生了,但是尉迟醉乐的母亲却难产而死,尉迟谦将尉迟醉乐抱回天宿教,只说是捡来的孩子,并收为养子,自三岁开始传授武功给醉乐,而尉迟醉乐天赋极高,领悟极快,在短短的八年之内就学到了尉迟谦七成的功力,在这不长不短的十一年里,与尉迟醉乐最亲密的人除了尉迟谦就是长他五岁的叶岚松,那个人既是朋友又是敌人,不知不觉地,尉迟醉乐把叶岚松当作生死之交,但在外表和日常的生活中,叶岚松仍然是他恨得牙齿发痒的人,当然,叶岚松对于这个位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小弟弟也是头痛得不得了。而美好快乐的日子在尉迟醉乐十一岁那年终于有了尽头。尉迟醉乐的养母终于发现他其实是尉迟谦和另外一个女人的儿子。在告诉尉迟醉乐所有的真相之后封住他的周身大穴,就将它带下天宿教,将他丢给一个旅行中的戏班,而自己则投河自尽。被封住穴道的尉迟醉乐无法逃走,只能在戏班里忍受煎熬,直到十九岁时,寻了自己八年的父亲才找到自己,解了周身的穴道,重得武功。而他的父亲也在一年之后去世了。尉迟醉乐十一岁离开天宿教,没记住什么人,只记住了叶岚松。而叶岚松当然也不会忘记他。当二人在戏班动手的时候,心里都有些感觉了,只是尚不明了,当将战场转移到屋顶的时候,两人都认出了对方,甚至到菩萨庙的时候也没有自露身份,也不知道对方已经知晓自己的身份。当在深林里的时候,尉迟醉乐终于憋不住了。于是,就有了那上面的那场混乱的打斗。
一天下来,二人睡得昏天暗地,到了第二日黄昏才起。
叶岚松随便叫了两碗肉粥,与尉迟醉乐一起凑合凑合解决了饥饱问题。叶岚松拿出昨日买到的药擦起伤口来,尉迟醉乐则趴在窗台上向外观察着下面的人群。
窗台下,是重都最繁华的大街,大街两旁不必说,都是一大早就开张作生意的店铺,什么米铺、杂货铺、布店、玉器店、当铺,林林总总。大街上时穿梭的人流,也有手里扛着几十串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灯笼叫卖的小贩。
“你打算往哪里走?”尉迟醉乐不经意地问,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下面川流不息的人群。
“我从南向北走,走到了皇都,我们昨晚从皇都到重都是由西向东走。不如我们顺其自然,既然老天让我们往东,我们就往东吧!”叶岚松不轻不重地揉着依旧酸疼不已的瘀肿的伤处。
“往东?往东有什么好去的?再往东一千六百里就是大海了。难道你想到海里去喂鱼?”尉迟醉乐挑了挑眉毛,连头也没回。他多年游荡在外,大江南北去了不少地方。往东去,最东边有个小城,叫“沄泚”,哪里的居民穷得叮当响,大多数都靠渔业为生,前两年尉迟醉乐就去过。未去之前,向往着碧连天的滔滔海水和色如金的海滩,而到达那里的时候却绵绵地下了六天的小雨,什么好东西都没看着,所以,尉迟醉乐对海倒已经没什么太大的好感了。
“你有没有听说过,在东边的海上,有个昂月仙岛,我本来不想往东的,现在既然突然想到往东去了,不妨去那昂月仙岛上去看看。据说那昂月仙岛上有禁咒,凡是登上了仙岛的地面,就永不能回到人世,要么就被打到地府受苦,要么就永生永世为仙岛上的仙人为奴。”叶岚松放下药,摸着下巴笑着说。
“那又怎样?”
“你不觉到到哪里探险很刺激吗?我可不信有什么神灵在那破岛上。肯定是有活人在那岛上作怪。若是能独占那仙岛,我就在仙岛上筑个别庄,后半生就到那里去养老。”叶岚松眯着眼睛想象。
“说得也有道理,说好了,占了那岛,你要划一半的地给我!”尉迟醉乐来了兴头,转过身兴冲冲地说,眼角顺势扫了一眼对面的当铺。
“哎?!”
“怎么了?”听到尉迟醉乐奇怪的轻呼声,叶岚松睁开眼来。
“看来,我们得在这重都多待上两日了,好戏将至,不看白不看。”
走到窗台边上,顺着尉迟醉乐的眼神望向底下的大街,叶岚松一眼就望见了那个在当铺里的少年。
“那是……鬼面毒仙童中漓!”
童中漓被称为鬼面毒仙是一件让人很不能理解的事,虽然童中漓长得不是貌美如花倾国倾城,却也不是面若厉鬼貌比钟馗,总的来说,就是一般般的俊俏小生的样貌,平平凡凡的中等阶级,而已称他为“鬼面”却又唤为“毒仙”,更加让人匪夷所思,若是唤作“毒王”“毒圣”倒也罢了,只是这“仙人”须是俊逸潇洒之人,奈何他貌不出众的将将及冠的童子模样,如何能称之为“仙”呢?
据说,多年前还未出师的童中漓只不过是江湖上千炼门中一个只会下点不伤人命的小毒的小人物,没有人把他看入眼中,就连他的师傅也不屑于教授他。但是,数年之后,名不见经传的小子竟然在没有师傅指导的境况之下自学成才,最普通的药材到他手里也变成一触即死的毒物,而由于数年来尝遍所有的毒药,他不仅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体制,练原本温和无害的性格也大变成为现在的心狠手辣。当他一出山,首先就灭了千炼门上下师徒四百余人,死尸身上没有伤口,但通身呈赤红色,眼球破裂,内脏全数腐烂,死状甚惨。童中漓毫不讳言,承认下手灭师门的便是他,而他道出的原因则是“教训一下那有眼无珠埋没良材的师傅,让武林中人要慎择良才,因材施教,切勿误人子弟”,自认这是本门中事,告诫各大门派莫要插足。而不听劝告的剑松派声明讨伐童中漓,却在童中漓弹指一挥间,全派两百二十四人全部失明,眼眶内留下乌黑的毒血,空气里还散发着乌指花和婉浆草混合的独特的浓烈香气。自此,便没有人敢去惹怒着位刚出山不久的毒仙,生怕一句话不对就被灭了门。童中漓动手时也不一定全是用药,偶尔他也会活动活动手脚。细细的钢丝绕在食指的玛瑙扳指内侧,这绕指柔一出,不是削皮割肉,便是挑筋断骨,不见得比那毒药温柔多少。
平时的童中漓像个十足的孩子,只管吃和玩,甚少理会江湖的恩恩怨怨,虽然江湖恩怨经常找上他。
叶岚松和尉迟醉乐怎么也想不明白,禁内侍卫怎么会和这个连江湖大派都不敢轻举妄动的毒仙搅和在一起,并且还能安然无恙的回京贴榜追捕。
此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两个闲人盯梢的童中漓正在热火朝天地和当铺的老板讨价还价。
“这块玉佩怎么看怎么好,温润圆滑,色泽纯粹,雕工精细。怎么可能才五十两银子!”童中漓插着腰说,显然,他十分不满意当铺老板给出的价格。
“小爷,不是我说啊,这块玉佩确实是好,就算开出两百两都不为过,不过……”老板抹了抹玉佩。
“不过什么?”
“不过……这玉佩的背面是雕了印章的,要是您不来赎回去,我这也不好卖啊。”
童中漓想了想,老板说的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谁会买一快已经刻了别人名字的玉佩呢?但是,只有五十两银子确实是太少了,这桩买卖要是就这么成了,自己只亏不赚。
“那……那……那我不当了!”宁可不做买卖也不能亏!好在这时块玉佩,不是什么易损的物品,保存得时日久了,价钱只有往上升的份。
童中漓伸手欲要收回玉佩,却不想一片阴影笼罩了过来,一直手先抢过了玉佩。
“好玉,好玉啊!”来人摩挲着玉佩,似乎非常兴奋。“啊,小兄弟,这是你的玉佩吗?”不用怀疑,那拿玉的人就是先前还在对面客栈里抹药抹得呜呼哀哉的叶岚松,此时,他换上了一件赭红的外衫,宛若浮夸子弟般的观赏着手中的玉佩。尉迟醉乐仍然在客栈的窗户上看着这着一切。
“是。”童中漓对叶岚松的态度明显地非常冷淡。
叶岚松反复观察着这块玉佩。
这块玉佩的确实快好玉,雕刻成了中间一个大葫芦周围缠绕着数个连茎带叶的小葫芦的样子。摸起来温滑润泽,白底暗暗地透着些紫气,是块不多见的紫玉。别说两百两,就算两万两也不见得能买得到。只是童中漓本来就不是好玩赏的人,这价值连城的紫玉在他的眼里虽然价值不菲但却比不上一株华阗山玉琼池旁生长的寒椰草。反过玉佩,背面用苍劲的刀工刻出了玉佩主人的名字“佚滨子贤”。
叶岚松嘴角微微地向上翘起,笑眯眯地看向童中漓。显然,童中漓撒了谎,这块玉佩并不是他的。
“小兄弟,我出一千两,你把这块玉佩卖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