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一本我非常喜欢的文,写作手法和以前不大一样。
以下是我的碎碎念(别烦我):
我很爱宋颂,她是那种很精致,连脚趾都要涂指甲油的,就算高跟鞋磨脚,磨出血泡都会毫不犹豫地往前走,甚至跑的人,她很喜欢穿裙子,尤其是吊带裙,因为这样让她感觉裙子下的双腿是不被束缚的,亦如她这个人一样,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被拘束。
她很温柔,温柔到对于什么事情都冷漠没有情绪,她有坏心眼,有占有欲,而且是那种情绪会让人捉摸不透的,她话不多,因为她不屑于和不必要的人说话。
她也会有小女生脾气,会在生理期不让吃冰糕而摆脸色,甚至一天都不给你说话。
去听《诀别书》升调间奏我可太爱了!未来有机会我一定要学!!!
今晚就这样了,晚安大家。
——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