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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想不到有一天会在梦寐以求的未来里回忆那个昏昏沉沉的下午。

      北京的初秋,霓虹灯在窗外冷冷地闪烁着。微凉的玻璃映照着宿舍里安静的空气,我知道,楼下的树叶正哗啦啦地落。

      北京连秋天都是繁华灿烂的,银杏的叶子从边缘开始变黄,等金黄掩盖掉发沉的绿色,枫叶就开始变红了,温暖的黄色和热烈的红色装点着城墙宫殿,洋楼大厦,坦然地微笑着为即将到来的洁白冬天做序。

      此时家乡那边应该是天气预报降温,连天大雨吧,然后大风夹杂着沙石,张开粗粝的五指捋下树上的叶子,一夜之间就满眼都是落败,只觉秋风听天命,半点不留情。

      生灵都瑟缩起来,放缓鼻息降低存在,祈祷不要被冬天发现了,等蛰伏过严寒再舒展。

      失眠已经困扰我很久了,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我就没有睡着,自此之后再也难眠,一跨入成年的世界,生活就先为我佩戴上失眠的徽章。

      我每晚都要无意识地刷视频,等身体达到极限再沉沉睡去。

      一个为男朋友织围巾的视频让我看了三遍也滑不走,想起来距离我天天不睡觉织围巾已经过去六年了,时间过得真够快的。不知道杜康现在生活的怎么样了。

      2017年立秋之后天气渐凉,微风习习。
      我趴在桌子上将胳膊伸进披在身上的校服外套里,在手边稿纸上抄写:“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是高中的语文必背课文。

      当时语文老师戴着眼镜,温润斯文,我对此完全没有抵抗力,于是近乎疯狂的学语文,一学期的古文一周背完。就这样初一背完了初中所有必背。竟也因此爱上这门学科。

      去书店看到高中必背的小册子随手买了,也就开始背。说实话心里没有要努力上进的欲望,只是想老师抽背的时候气定神闲地装出弱水三千只取其中浅浅一瓢的虚假博学。

      于是我常常以语文全级第一,总分全班30的成绩被班主任警告。

      我们的教育要求我必须在高考之前对所有知识都涉猎,而在高考后的几天里就确定自己最感兴趣且擅长的一个科目作为专业,用未来四年的时间摄取大量相关的知识。要对所有知识学得好才能去喜欢专业好的学校继续学习。

      我现在周围人没几个学到自己最喜欢的专业,必须要在本专业学习十分出色才能转专业,要和不爱的人过好日子才能离婚和爱的人在一起,这本身就是相悖的不是吗?还是说高深莫测的管理者以这种方式测试我过日子的能力?

      我在那时就觉得喜欢这种情感是十分难得的,如果有幸出现了,就要付出全部。

      为了更加靠近这种斯文的气质,我想的不是让自己如何博览群书,丰富知识体系,而是装模作样地让自己戴上眼镜。

      在之后我发现许多成功学的研究者妄想通过对成功者脑子以外的所有东西解构,以此获得成功的公式或定律。

      作息表、食物、家庭氛围等等,在没有经过任何科学统计的前提下获得某些变量影响事物的结论,并大肆宣扬推广。

      我现在想来当时的自己有些病态,但反观目前周围竟有大团体强制要求学生做此种表面模仿,一时间分辨不出是我有病还是,大家都有病?

      我躺在床上看杂志,在晚上借用闹钟上微弱的光芒读小说,最终如愿以偿去了眼镜店测度数。

      我故意将看得见的那一行说看不清,初戴上时有些眩晕,在看向周围时总会被眼镜框吓一跳,我惊讶地发现这世界开始有四方界限了,当然到现在已经习惯了。

      我当时觉得这种付出不值一提,甚至微乎其微,后来度数一涨再涨,甚至还添了散光,我才开始意识到用身体健康作为代价,无论是换取什么,看起来都是沉重的。

      那天的下午班主任们在开会,院子里的几株桂花气味顺着楼梯爬进每一间教室,想来除了时间之外应该有额外的记号来标识季节的变化,就像生命需要有皱纹和老年斑一样。我有些迷醉在这微凉的金秋里了。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短歌行》背到这句总是卡住,我无意抬头看到教室门口站着个男孩。

      手指还停在书页的注释上——杜康:酿酒的始祖。

      高高瘦瘦,穿着双黑白配色的板鞋。

      纯白色内搭外的校服拉链规矩拉到胸前,脑袋小小一个,板寸两边有约两毫米左右的绒发,白白净净的脸上架着一副黑框上方下圆的眼镜。

      别人都将脚踝处的松紧裤脚向内窝,有人为了营造高挑的效果会多窝几圈。

      裤腿越高,混的越好。

      学生间对死板的校服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对校服的突破越多势力越强,越是不敢招惹。

      当然,这势力说的就是放学时提着钢管站在学校门口的人数。

      老师为什么不管?老师不敢管的哟,轻的一身伤,重的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家长找来,饭碗算是砸了。在那微弱的同情心面前,饭碗和一家老小更重要。

      老师出了校门都想掩盖自己的身份,好从旁边坦然走过去,责任心成了折磨他的罪魁祸首。我当然也学会了卷裤腿,刚从农村来到城里的我生怕跟不上步伐,有什么就赶忙学什么,相似才能相溶嘛。

      他的裤脚松紧露在外面,包裹着一截白净脚踝,凸起的骨头上依稀可见青色血管,看得出来他已经很费心想挡住脚腕了。

      有人在为脚踝盖不住而烦恼,而有人对长长的裤腿无可奈何。

      他膝盖处有两个小熊并排而坐,头亲密地凑在一起,应该是裤子磕破了补的补丁。我的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膝盖处的破洞,心中对这个小熊又多了几分亲近的欲望。

      他和最后一排正在熟睡的全班倒一成了同桌。

      黑色书包被甩进桌仓,几本书垒在桌前,两臂弯曲架在桌子上,下一秒头埋了进去。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我甚至相信这一秒他已经在做梦了。

      后来知道,他叫杜康。怪不得那日我竟有几分醉意。

      我们班是凭成绩排座位,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每次考完试可以重新选座位。这让排名靠前的同学有一种手握大权,天下将倾否全在手掌翻覆之间的感觉。当然,现实确实如此。

      我成绩一塌糊涂但油腔滑调说话总惹人大笑,幽默是难得的优点,但我想我只是为了以此来掩饰我初入城市的局促和不安。

      因为笑这个动作下人大概率是放松的,只要我做的事让人发笑,就不算太糟。

      或者说别人在笑着我才是放松的,别人若板着脸散发着愤怒的气息,那我也会战战兢兢心跳如雷,开始从头到尾分析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

      所以惹人发笑是最一举两得的做法,这样的讨好成了习惯,演变为我的幽默。

      我以为化妆、打扮,在意外表,都是不三不四的表现,我对美丽感到耻辱,所以我朴素的像刚从地里挖出来。

      这也成了我幽默的一部分,我自损滑稽的外表来成全两者的放松,我以为是划得来的。

      中学时代的地理位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友圈子,从门口到窗户,座位分布是“2-3-3”,中间的前三排基本就是全班1-9名。

      有人说上学时的座位决定了未来社会上的地位,我这样用力的幽默打动了那位总考第一的同学,他找了班主任申请换座位带着我,于是我得以依靠贵人相助攀权附势,混入上层社会的交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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