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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   天空淅 ...

  •   天空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没完没了,像女娲补天时漏了这个窟窿没补上。颜轻卿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就是抄着手看着外面的雨,不算大,颜轻卿没有动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记忆里明明自己是熬了个大夜改文睡着了。
      颜轻卿正对着雨半发呆半思考接下来怎么办,一个人从后面拍了下她。颜轻卿转头一看,是一个清秀的带着眼镜的女生,手里拿了一把长柄透明雨伞,“颜轻卿,怎么还不回家?没带伞?”说着把背后的书包翻过来,低头找了找,掏出一把伞塞给颜轻卿,“我就记得好像书包里有一把,我妈今早非让我又拿了一把,这把就借给你吧,你走不走?要不要一起?”
      颜轻卿有点懵,状况不明,不敢轻易答应一起走,就推辞说自己还有事,先不走,那女生也不坚持,挥挥手就走了。
      见那女生走了,颜轻卿怕再碰到人,撑伞走了出去,先到处看看,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走出去不远,颜轻卿突然想到要看看学校名字,一会可能还要问路回来,毕竟自己是个平平无奇的路痴!回头一看,颜轻卿懵了,原因无他,学校大门口的烫金大字:锦城一中。稍稍注意的话,一阵风正好刮过学校门口的花坛,把本就被雨打得无精打采的花瓣无情地吹落在了地上,之剩下孤零零的花柄。当然,颜轻卿完全没有心思注意到这些,她现在只觉得懵逼,因为锦城?这TM不是自己最近写的虐文里瞎编的一个城市么?什么情况?!
      不甘心地再四处晃晃,颜轻卿再走几分钟就看到了一个小店,店面不大,里面摆着几张桌子,桌面远看有点反光,不知道是没干的水还是擦不干净的油烟。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正在门口热火朝天地炒着小炒,门口立了个牌子,金华饭店。金华饭店?!这不就是当时自己着急买金华火腿随口掰扯的一个饭店名字么?男主角即将,正在,或者过去打工的地方,总之这个店存在的主要意义就是给男主角提供打工的地方。
      男主角林墨,颜轻卿想到这就有点犯怵。本来自己是个甜文亲妈读者,平生最爱看甜文,青梅竹马,挥金如土,打脸绿茶,天降奇缘,怎么甜怎么爱看,但是轮到自己写文,写的甜文被无情拒收!一百次!
      当然这个数字是颜轻卿瞎编的,重点就是很多次!!编剧软软地回复,抱歉啊,亲亲,故事没有看点呢,主角人设不特别呢,再接再厉哦。
      哦?哦哦?哦!!颜轻卿沉默地改文,最后没有在沉默中爆发,在沉默中黑化了。她觉得自己画上了烟熏妆登上了恨天高了,广袖遮面对着镜子阴沉一笑,面无表情地拿起盖子把烧着的蜡烛摁灭,走进雨里任雨水淋在自己苍白的脸上,最后仰起头冷冷地扯着嘴角,“看点?人设?给你安排。”
      默默脑洞了自己黑化的过程,颜轻卿开始虐男主了,键盘敲得啪啪响,开局就是幼年期的男主林墨被拐,等一年后历尽艰难被警察叔叔救回,母亲因为到处找林墨车祸过世,父亲拿了赔偿金火速再婚,孩子已经满月了。
      惨不惨?不够?颜轻卿继续忘我狂敲,父亲有了新家庭自然不愿再管林墨,把他扔给爷爷奶奶,自己带着新的老婆孩子住新房大屋,等到林墨高中,年迈的爷爷奶奶去世,林墨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开始了无休无止的打工生活。所以男主一直很瘦,到了高中更是骨瘦嶙峋,成天阴沉着脸,苦苦维持着自己的高傲。
      当然,男主角还是要有点光环,所以林墨还是干净帅气成绩好的,也靠着成绩给家境优渥的女主角钱云云当起了家教。钱云云漂亮又娇气,她喜欢林墨的聪明帅气,却不喜欢林墨的客气谨慎,所以总是撒娇,希望林墨能对自己温柔点,越界点,但是这份工作对林墨太重要了,不能出任何差错,所以林墨只能客气客气再客气,只希望钱云云能专心学习,让他好好赚钱,不要惹怒了钱父钱母让自己失去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当然钱云云是不依的,所以这不就要破镜了么,所以林墨这不是又要被生活折磨了么?
      颜轻卿感觉自己露出了狰狞的笑容,键盘仿佛要被敲飞,内心却流出了粗面条眼泪,都是市场逼我的。
      回到金华饭店,颜轻卿暗衬,看来十有八九是真穿到自己写的书里了,最后看看能不能找到林墨或者钱云云,就能确认了。
      颜轻卿继续往前走,路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有点高的撞击声,好像是身体撞到了什么硬物。
      顺着声音往里走了点,拐了个弯就看见几个人在围着一个人打,声音明显大了不少,这次是很密集的拳击声和偶尔的闷哼声,明显是有人在被别人打,伴随着几句,“没钱到处晃什么晃,让你看老子,打死你……”
      被打的男生抱着头,除了偶尔的闷哼声没有别的声音和动作,眼睛透过抱头的双手跟颜轻卿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虽然看不太清,但是颜轻卿感觉这就是林墨。犹豫了一下,颜轻卿转身去打算趁那几个混混没注意悄悄溜走。
      拐弯的时候,颜轻卿侧头看了一眼,林墨已经又低头用手紧紧抱住,连闷哼声都没有,只有拳脚声和那个金毛混混不停地咒骂。
      颜轻卿走不动了,靠在墙上停了几秒,拿出手机搜了个警车鸣笛的声音,走出巷子四处看了看,把手机藏在远一点的一堆木板条下,摁开了声音。警车鸣笛的声音突兀地响了起来,颜轻卿急跑几步对着巷子大喊,然后跑出来藏在一边,“警察来啦,快跑啊!”
      很快,脚步声起了,越来越远,几个混混估计是从巷子的另一边跑了。颜轻卿偷偷看了一眼,果然只剩林墨还蜷缩在地上。去关了声音收好手机,颜轻卿又走进了巷子,走到男孩身边问了句,“还能起来么?”
      林墨没说话,动了动,等了一会,挣扎着站了起来。
      颜轻卿抬头看他,很瘦,穿着的白校服已经脏了,皱皱巴巴的,但是能看出来很空荡。一双丹凤眼眼尾上翘,左眼眼尾处有一颗红色的小痣,皱着眉抿着唇,干巴巴地说一句,“谢谢。”就再也挤不出半个字。
      是我写的阴郁男主林墨了,颜轻卿心想。毕竟眼尾的红痣是前段时间自己看某个电视剧疯魔了给男主加上的特点,那个电视剧里男主被女主连杀十世,每一世杀完了用指尖挑点男主的血点在他的眼尾,轻轻说上一句,“别傻了。”这么惨的男主,当即就给了颜轻卿无限灵感,安排,连夜安排。林墨就有了眼尾的一颗小红痣。
      颜轻卿现在心理很复杂,直面被打的林墨,很冲击,毕竟自己在书里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附近的小混混经常会欺负独来独往的林墨。现在就直接来了个群殴面对面,而林墨嘴角的血丝,眼尾的红痣,无一不在无声质问着颜轻卿,毕竟当初第一稿的时候,林墨还是个金尊玉贵的小少爷,阳光热情,正直聪明,生活一帆风顺,未来明朗可期,颜轻卿把自己对男生所有的祝愿都赋予给了林墨,因为他其实是颜轻卿幻想的男神。
      而现在的林墨,勉强走几步靠着墙,低着头不知道再想什么,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包变形了的香烟和一个打火机,抽出一根,突然想到什么,抬头问,“介意么?”
      颜轻卿有点反应不过来,下意识地摇摇头,就看林墨点燃了烟,微躬着身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彻底侧过身靠在墙上,缓缓吐出,烟雾从嘴巴中蜿蜒升腾。眉头还是微蹙着,面色苍白,身型单薄,仿佛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
      颜轻卿看不下去了,转身就走了,脚步匆忙混乱,仿佛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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