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失重 人很多时候 ...

  •   用手动压缩袋装好衣服,拉上密封条,然后用力卷起,空气就顺着排气孔透出袋外。把衣物间的空气都排掉后,形状就像一大袋的压缩饼干,还是不成型的那种。
      那一大块的饼状物体就是我近乎一半的家当,摔在地上比石头还硬。
      开始我自己怎么也弄不好。无论是用手,胳膊,手肘挤压,胸和腿的蛮力也借上去,还是整个人坐在袋子上面——四肢朝天躺在上面,最后跳脚上去在压缩袋子上乱蹦一通,还是感觉空气排不干净,衣服块不够坚硬。好像自己得了强迫症,无所不用其极。
      就这么一来二去地折腾了两三天,才终于觉得可以了。
      他在的时候明明不会这么困难。

      我记得他收箱子时招呼我过来,我们背靠着背一起坐在鼓鼓囊囊的衣服压缩袋子上,他塞的袋子已经近乎圆滚滚的,我们坐在上面开始重心不稳地胡乱摇晃,互相推挤对方,要拓宽自己屁股的疆域。不知道是时间过得太快还是两个大男人太重了,最后他的风衣外套毛衣仔裤等等等等都被挤压成扁扁的片儿,面目狰狞地纠缠在袋子里。当然他从不把他的armani西装用这种方式处理。他会出门时穿戴整齐在身上,机场里转身笑着说亲爱的下周见,然后头也不回地远走高飞。

      那场景是我第一次送机时的样子,也是每次他出差的样子。
      如果早在第一面之前我就知道我将要去爱的人是个国际商务缠身的空中飞人,我就早在东海岸把自己拍死在沙滩上。
      最受不了的就是随时有人撇我而去。
      我想我忍了他这么久,也算是苟活了24年来的一个奇迹了(?)

      “字迹有一点歪斜的关系是一,我刚醒,二,我还在飞机上。
      我现在写自己的名字都会像虫子爬!比如——陈应初(歪歪斜斜)
      气流颠簸,我简直要失重了”
      后面写的什么以前还能看懂,现在有点看不清。铅笔痕迹经过两年,也已经消磨得不成样子。明信片正面的飞机图案还是747,老套得紧,现在像他那般身份的金融人士,全都搭着777,飞行愉快。
      潦草的笔迹,但是笔端凌厉。

      明信片这样迂回的方式,起初他的确是用过的。
      当初被他骗去了宿舍地址。问到原因,对面吃着食堂饭菜还津津有味的人,动作少有停顿,口齿不清地说:“因为我经常外出,喜欢寄些当地明信片给朋友回来,......”
      “你真有意思,”当时的我还傻呵呵地说,“真不像已经工作了的人啊。”然后把吃不了的米饭和挑剩下的芹菜都拨给他。
      印象中他有一个黑洞一样的胃,无论我剩多少他都悉数消化。
      没有他我该怎么吃饭呢?
      还有呢,我是个走平路也会跌跤的人。
      起码在他的眼中,每每看到我在一边正常地走着石砖路,脚尖兀地顶到凸起的砖头,紧接着整个人向前扑地。
      二十多年没有跄破脸皮真是奇迹(脸皮太厚了啊你)。
      他认识我的时候也不了解,居然严肃到想带我去看医生,为什么总是跌倒。我解释给他说,我小时候听力不好,耳部做过手术伤到了前庭,平衡感缺失。义正严词地瞎编了一通,他居然信了,差点被我煽动哭,我头一次被大男人的小心眼震慑到,忙不迭地对不起他。
      他说我骗人特别真,前科太多。但是走路重心不稳的客观事实依然存在,为防止我扑街跄地,以后他走我前面。
      然后我经常啃到他后背。
      没有他我该怎么走路呢?

      拖着箱子走到36路车站,短时间内,我的一半生活都没有了。
      朋友,爱人,居所,挑食的权利还是走路的便利。
      后来我发现,出了他所搭造的象牙塔,我没有本田接送,回归公交地铁,也会为了拖欠的两百元电话费去打临时工,自身变成了庞大世界里最渺小的那一份子。我不再挑食,不再扑街,用不着他的胃,也用不着他的后背。我的重心全部回归给了自己,直到觉得生活没什么不好过。
      朋友,爱人,居所,挑食的权利还是走路的便利,都是奢侈品。

      高中的时候因为奖学金,独自离家去外地男校念书,从一个滨海城市搬到一个海滨城市。开始坐上蓝色公交车以外颜色的公交车,比一般同龄人更早开始集宿生活,到海边散步只要五分钟脚程。
      大概因为那时宿舍伙食极差,营养不良,现在个子也才长到173而已。上学的当年就更瘦小。宿舍离学校还有十多分钟要走,晚上参加完羽毛球社团回去时,形单影只,很怕被人高马大的学校混混截在半路讨钱。钱的事还好说,最怕被不安分的人上下其手。
      后来同宿舍的一个男生自告奋勇地承担护送我的角色。他和我不同社团,只好每周二四坐在羽毛球馆外,等我到很晚。我们一起去超市,一起回宿舍,一起翻墙溜走去海边,也曾倚靠十楼的栏杆争论相对论和时间旅行到深夜。
      在男校的传统里,连老师都以为我们是一对。被人打趣八卦的时候,他会不知所措,揉乱我的头发又捋顺,然后笑笑。
      笑笑,好像默认一样的笑笑。
      我才开始意识到,我是喜欢男人的。
      高中毕业后我们一起租了间很小的屋子,只有5平米不到,一个双人床就占据了大半屋子,加上一个老式衣柜,连落脚的空地都没有。我六点多就醒,下楼到房东的厨房做早餐,两人等着大学的录取,也不回家,也不工作,靠银行卡里的一些剩余生活。每天吃燕麦粥煮菜。尽管如此,却是此间最惬意的一段日子。
      不久父亲病危,我卷铺盖赶回家,而后发生了许多变故。也接到他的电话说,没多少钱了,他已经开始去寿司店打工。
      两边都在忙碌,联系陡然少了很多。
      最后一次通话是什么时候呢,他掩饰不住兴奋的语气,还自觉卖弄文采地说:小时,你知道么,我在店里遇见命中的奇迹,我终于不是一个人了。
      我说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成仙儿的?
      他连反讽的话都来不及说,还是笑笑:小时,祝我幸福吧,我有女朋友了。
      手术室的灯陡然熄灭。我坐在医院的走廊摔了手机,抬眼看到一片虚无。
      最受不了的就是随时有人撇我而去。
      还是两个一起。

      如果一个人他生来软弱,在生活的路上就会碰到许多强者青睐于给予他照护和尽其所能的爱。相反如果他本来软弱却非要逞强学会一切,等待他的路上便荒无人烟,只有荆棘,和无尽的痛苦。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