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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景昔对C城并不熟,倒是简亦昇,因常来这儿见客户,偶尔有闲心也会逛逛,竟对那些小弄里的小店十分了解。
这很对景昔的胃口,她平生也没什么特别的趣味,就喜欢一些小东西。
简亦昇把景昔领到一家特色小店,店子十分古朴,卖得也是店主从世界各地带来的东西,仅此一份。
没想到店主林扬与简亦昇是大学同学。
林扬是一个很漂亮的新加坡华人,说话时带些新加坡口音,举手投足间尽是东南亚风情。
简亦昇简单的替景昔与林扬做了个介绍,指着林扬说:“我大学同学。算起来,是你的学姐。”又指了指景昔,“景昔。”
他丝毫不提自己与景昔的关系,林扬十分尊重简亦昇,既然他不提,她也不问。明眼人都看得出简亦昇与景昔的关系,何需多此一举。
景昔半开玩笑似地对简亦昇说:“喂,这么漂亮的姐姐,你当初怎么没动心啊?”
简亦昇笑笑,揽过她的肩说:“我当初动心了,人家不要我而已。”
林扬看了简亦昇一眼,拉过景昔说:“简少眼睛多毒啊,那能看得上我呀。”她心里其实挺诧异的,简亦昇眼界极高,怎么会看上景昔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
趁着景昔去换衣服的时候,林扬问靠在柜台边的简亦昇:“你怎么看上个小姑娘了?”
读书的时候,林扬对简亦昇多有爱慕,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林扬天性洒脱,与简亦昇,始终保持着较好的朋友关系。
简亦昇的深邃的目光落在自己的鞋子上,一双皮质极好的皮鞋在平常绝不会惹来他这么多的目光。
林扬微笑:“看来你喜欢她,喜欢得很深。”
“她不过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简亦昇淡淡地说,恰巧景昔出来。
简亦昇脸色微微变了变,目光落到景昔脸上,却发现景昔神色如常,因而,他不能确实景昔是否听到了。
景昔扬了扬身上的波西米亚风的长裙,嘴角含着笑问简亦昇:“好看吗?”
景昔个子不算矮,波西米亚长裙衬得她格外的修长。她轻轻一转,衣袂轻扬,竟有一种翩然飞舞之感。
简亦昇足足呆了有三秒钟,店内昏黄的灯光尽数落尽他那一双浓墨般的眸子里,那里面,暗涌微动,随即他却只是平淡地说:“一般般。”
景昔无辜地看了一眼林扬,林扬扫了简亦昇一眼,拉着景昔的手说:“别听他胡说,你穿着挺好看的。”
简亦昇慢条斯理的说:“卖花的总是赞花香。”
林扬忍了忍,景昔无奈地看了林扬一眼,转身进更衣室把衣服换了。
景昔再出来的时候,发现简亦昇在柜台边看小饰品。
林扬做惯了生意,不免要推销起来。虽然刚才他搅乱了她的生意,不过,顾客是上帝吗,那有和上帝计较的道理。
“这戒指不错。”林扬见简亦昇的眸光一直锁着一对对戒,不失时机地说了一句。
简亦昇转过头看了看已经换好衣服的景昔说:“走吧。”
景昔点点头,走到简亦昇身边,眼角余光正巧看到那一对对戒。
那对戒指的设计十分简单,几乎没有任何纹饰。便是这样的简单,却惹来了景昔的青眼,她忍不住了又多看了一眼。
林扬不适时机地说:“要不要试试?”
景昔连连点头,刚要伸出手,却听到简亦昇咳了声,景昔转过头去,满眼尽是恳求。简亦昇一时心软,点了点头。景昔满心欢喜地试了试女戒。
不大不小,居然适中,简直是为她量身订做的。
试过了女戒,景昔自然不会满足,又拉着简亦昇试男戒。
简亦昇显然不情愿,可景昔一撒娇,他却又不忍拒绝了。
买的时候,简亦昇不免说了一句:“尽买些有的没的。”
林扬在一旁偷笑,简亦昇这话听起来实在很像丈夫责备妻子。景昔吐了吐舌头,目光落在自己的中指上。
这枚并不华丽的戒指,或许还不是真的,可她偏偏很喜欢,就好像她很喜欢母亲手指上的那枚戒指一样。不明所以,只是喜欢。
小时候她不懂事,偷偷地拿来玩。后来被母亲发现了,狠狠地打了她一顿。这是母亲第一次打她,后来父亲来了,她便向父亲告状。
父亲实在宠她,可脸还是板了起来,责了她几句后对着母亲说:“小景还是个孩子,做什么下手这样狠呢?若真丢了,我再给你买个大一点的钻戒。”
母亲说:“这是你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就是给我十克拉的钻戒我也不在意。”
回到酒店,景昔一直对着中指上的戒指傻笑。
简亦昇皱着眉,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说:“该回神了。”
景昔撇撇嘴,看了看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暗暗地笑了起来。
隔了一会儿,景昔忽然又怨郁起来了。
“干吗就订一间房间?”
简亦昇给出了相当官方的解释:“因为本来就我一个人出差,现在加上了你,临时订不到房间。”
鬼才相信!她明明刚才还看见楼下有空房的!
简亦昇居然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况且,节约是美德,这符合你的经济原则。”
景昔:“……”
停了三秒以后,景昔决定反击:“简律师,你每年除了打官司之外,做顾问估计也有不少钱,何必在乎订房间这么点小钱呢?”
简亦昇挑眉:“我是不在乎,问题是不符合你的经济原则。”说到底,他是在考虑她。
景昔彻底无语了,他居然歪曲事实!
(4)
第二天,简亦昇去工作,景昔一个人无聊,就出门逛街去了。逛了一会儿,实在没什么意思。C城的路她不熟,又没有认识的人,到最后索性去了林扬的小店。
林扬总是很热情,不知是否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景昔对林扬很羡慕,林扬的生活就是她自小的梦想。
——可以满世界的跑,累的时候,回到自己开的小店,休息一阵,然后又继续旅行。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些人,这样的幸福,可以达成自己的理想。
景昔试了几件衣服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扬聊了起来,聊得大多是琐事。林扬笑嘻嘻的说:“怎么会和你聊这样无趣的事情呢?”连景昔也觉得奇怪,怎么会和一个相识不过一天的人相谈这样的欢呢?
然而,世上许多事情都是没办法解释的,就比如她会遇到简亦昇,比如她居然会陪简亦昇到C城来出差,真是鬼使神差。
林扬给景昔冲了一杯咖啡,那是从马来带来的咖啡豆所制,格外的香醇,连平常不喜欢喝咖啡的景昔都抵不住诱惑,和林扬两个人坐在柜台边上喝了起来。
在浓郁的咖啡香气里,林扬慢慢地给景昔讲起自己的家族的故事,那是一个早已迷失在地图上的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家族的故事。
林扬用她独有的噪音娓娓的讲述了起来。
这个故事的主角又是林扬的外祖母,一个坚韧不屈的军阀后代。
这无疑是一个瑰丽而又华美的故事,还有什么会比一个庞大家族的奋斗史更能激励人心的呢?
林扬说:“我的外祖母是一个军阀后代,骨子里就充满着战斗的激情。”
作为记者的景昔对这个故事非常有兴趣,甚至还说:“我一定要把它写成报道。”
林扬笑着说:“乐于提供资料。”
那个故事一讲就讲了一个下午。景昔恋恋不舍极了,却碍于慢慢沉下来的天色,而不得不离开。
景昔只得对林扬说:“下回你一定要讲完啊。”
林扬点点头,却并没有做出什么保证。过几天她就要开始一场新的旅行,再回来的时候,也不知是何年何月。
出了林扬的小店,景昔打算打车回酒店。
夜色渐沉,暮色尽消,华灯初上的C城似是蒙了一层淡淡的雾,竟有些难辨东南西北。
景昔心中还记挂着林扬所讲的那个故事,走得有些漫不经心,偏就是因为这样漫不经心的走着,摩托车呼啸而来,扯了她的包就走。
景昔本就心不在焉,包被一扯,人便是一个踉跄,向前一倾,只听到骨头“嘎啦”一声响。
疼还没全泛上来,景昔就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奋起直追了。
那痞子大约没想到景昔会追上来,将景昔引到一处静僻的地方,摩托车转了个弯直向景昔冲去。
景昔一吓,侧身闪躲。好在她闪得快,那痞子手里还握着把刀子,“哗”的一声,景昔只觉得手臂一凉,她下意识地就往灯光处跑。
大街上,人来人往,那痞子也不敢追出来,朝另一个方向逃去。
简亦昇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刚刚帮景昔包扎好。
景昔伤到了脚踝以及手臂,年轻的医生指着景昔的脚踝说:“韧带拉伤,需要留院观察几天。至于手上的刀伤,已经清理过了,过两天结了疤就会好。”
C城的警察来找景昔做笔录。这种劫案,一年要发生多起,警察也只是照例询问了几句,最后只说尽快要凶手捉拿。
简亦昇很快就将警察打发走了,回到病房,脸色并不好看。
景昔躺在床上,紧魂未定,见简亦昇过来了就紧紧地拉着他的胳膊。简亦昇沉着脸,一言不发。
良久,他才说:“包丢了就丢了,追什么。”
景昔一抬头,看到他眼光一凛,忙声辩:“那里面有我的采访笔记!”
简亦昇没好气地说:“笔记有你的命重要?”
景昔偷偷觑了他一眼,他的脸很黑,只好小声地说:“意外啦。”
简亦昇哼了一声,不再同她说话,真是越看越气,什么重什么轻也分不清楚!
要是她不追,那一刀也不用受!好在她运气好,那些痞子正要下手的时候,正好有巡警路过,不然就不止一刀了。
“那一刀要是割在你脸上,看谁敢要你!”简亦昇冷冷的扫了她一眼,景昔撇撇嘴,拉拉他的衣袖。他还是不理她,景昔再拉,他不理,再拉。
末了,简亦昇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知亲们有没有看出来……
好吧,还是我自己来说吧,林扬是苏璟璟的曾外孙女。我承认,我无聊了,我把衢安的后传推倒重写以后,就冒了这么个人出来。唉,后传这个先不提了,这和这文没关系。林扬出现也不是为了联系,纯粹是个人兴趣。不喜欢《衢安》的,大可以把林扬当作女配一枚。
至于为毛无端端扯个人出来,哦,当然不是无端端的,林扬不是最重要的人,但林扬背后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汗,说了这么多,亲们还是自己看下去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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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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