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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招 决定放弃 ...


  •   “你还好吧?”

      系临城疑惑地看着身前这个身板巧瘦,呆头愣脑,双目发直到仿佛失了魂一样的男生,甚至无需特别的观察与气息甄别,便能知晓,这是个Omega。

      中午气温有点高,系临城不确定对方是否身体本来就不好,只看地上散乱的书本、微湿的额鬓以及迷糊的表情,他感觉对方有中暑的迹象。

      叫了两遍这人都不回应,系临城想着是不是应该送去医务室。

      “要我送你去医务室吗?”

      好歹这一遍问话后,对方算是回应了——他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高频率摇晃着脑袋,看上去像是很强烈地拒绝。

      那就是不用送医务室了。

      “好吧,那你自己站好。”

      系临城说着就要撤回抵在男生背上的手臂,人已托住,没有受伤,再继续撑着就不合适了,虽然都是男生,但到底AO有别,而且他刚打完球,浑身都是汗。

      只是还不待他撤胳膊,那人的身体便直愣愣地弹了回去,活像僵尸起立一般。

      尽管系临城面不露色,但还是有被吓一跳。

      余光扫到对方脚下乱七八糟的台阶,他本打算弯腰捡书帮忙搭个便手。

      然而不待他弯腰行动,旁边的“僵尸”突然蹲下,一屁股坐在杂乱的书上,朝他一顿高频率摆手,似乎又是在强烈拒绝。

      系临城不解,但也只好作罢。

      “那你自己加油吧。”

      说完,系临城便抬脚跨过有书的台阶,往楼上去了。

      走了……

      走了!

      直到系临城完全消失在楼梯上,童塔塔都还没有完全从方才的情绪中缓过神来。

      他望着转角处,开始怀疑方才发生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有微风从廊道的窗户吹进来,拂过脸颊时轻轻柔柔,顺之而去,视野能触达的最远方天际,是一抹如洗的碧空。

      不浓烈,不华丽,不寡淡,也不单调。

      是纯净的,雅致的青色。

      童塔塔突然发觉,自己活了这么大,似乎从未认真地看过天空,以至于这一刻无比惊诧,这样绝无仅有的色彩,当真是世间存在,且能被他欣赏到的吗?

      那天,坐在杂乱书堆中的童塔塔,就像是攀到书山之上的幸福小鼠,紧紧地环抱双臂,想将山神赐予的,独属于他的闪亮星星藏在怀里。

      那个午后,童塔塔坐在班级里,抱着一堆书痴痴地笑。

      不久前那想要逃离甚至崩溃的心情彻底消失,剩下的全是英勇直前的念头。

      来往不甚熟稔的同窗疑惑又诧异,面对询问,他秘而不语,没有人知道他刚经历过怎样的震撼。

      后来的他们渐渐谈起梦想西东,那虚无缥缈的东西让童塔塔发笑,他们不会知道,自己早已先一步欣赏到了梦想的色彩,嗅到了梦想的芬芳,甚至见识到了梦想的模样。

      他早已拥有了,一整片天青色的梦河。

      他比他们都要幸运,也都要幸福。

      幸福……

      吗?

      .

      “从那天起,我的眼睛就控制不住跟着他的身影走,他在的班级、打球的球场、吃过冰的小超市、被告白的各个拐角、树林与天台,每一个有他的角落,都是最美的地方。我忍不住想去靠近那些美好,追随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往前走,哪怕路很远,我很慢,但只要抬头看到他的背影,我就觉得再难我也能坚持下去……

      “所以,我拼了命地追赶,废了好大好大的力气挤上跟他同样的高中,虽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但我还是做到了啊,我跟他在同所学校,上同样的课,吃同样的餐厅,名字被记录在同样的学生名单里……”

      “嗯没错,同张名单,一个在最开头,一个在最末尾,一个在天上,一个在泥里,”毛乐打断了童塔塔深情款款的独角戏,“挤上同一所学校又怎么样,上高中后你有冲出年级倒数这个圈子吗?一次都没有吧。”

      童塔塔闻此蔫了声儿,想想又难受,“你不也倒数!”

      毛乐一听笑了,“拜托,我又不是自己想上高中,是我爸花钱把我塞进来的,你跟我比?而且,就像我,不学有时候也比你考得好哎~”

      “哪有?!”这话简直严重伤害了童塔塔的自尊。

      胡朔扣了扣鼻头:“好像……有,好几次……”

      “二胡你今天怎么老帮着他怼我!”童塔塔还没干透的眼眶又开始泛泪珠子。

      “喂!你个大男人能别动不动就哭鼻子吗,难看死了!”毛乐朝他喊。

      “可我是Omega哇——”童塔塔用力过猛,鼻孔不小心喷出了一个鼻涕泡。

      毛乐猛地挪起屁股,跟他拉开了两米远,受不了地咆哮:“艹!你鼻涕都流出来了!”

      胡朔赶紧把兜里仅剩的纸巾掏了出来,一把捂在他的脸上,“赶快擦擦。”

      “再说Omega怎么了,Omega就要跟你一样整天哭哭啼啼的吗?你哪个朝代穿越来的?”

      “你又不是Omega你怎么懂!”

      毛乐被这话堵了一口气在喉头,没错他确实不是Omega,他是Beta。

      “我不是,二胡子总是吧,二胡子有跟你一样叽叽歪歪吗?”他恨铁不成钢地剜着眼睛都快肿成电灯泡的人。

      胡朔闻声赶忙挥手,“你们两个的战火不要波及到我。”

      童塔塔拧着鼻子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胡朔,虽然个头不高,有点内敛,但穿着整齐干净,行为举止循规滔距,做什么都很认真,确实从来不叽歪,而且一看就知道那脑袋瓜子比他童塔塔好使多了。

      “可是,二胡又没有被系临城拒绝……”

      “那是因为二胡没有不自量力地去跟他告白!”

      问题又回到了最初的核心,一切的痛苦都源自童塔塔的不自知与自作自受。

      “话说,系临城倒是拒绝得干脆,毫不犹豫,还真是有个性。”胡朔回想起刚才树下的场景,不由得感叹。

      这话将童塔塔瞬间拉回到了糗态层出的不久前,那三个毫无温度的字还在耳边不停地荡漾。

      “不需要”是如此果断而坚硬,他甚至都没有仔细地看一眼自己是几个鼻子几个眼。

      “他压根都不记得我了,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直接拒绝了……”童塔塔嘟囔着,用力将手中的纸巾团扯碎成两半。

      “喂,那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当初人家就是随手助人为乐一下而已,怎那么可能会记得,”毛乐无语,“而且,拒绝你才是对的吧。”

      “你今天是吃了枪药了,干吗一直这样怼我啊!”童塔塔将手中的纸球狠狠扔向毛乐。

      毛乐余光早已锁定,伸手精准地将之擒拿,随即伸手比耶,“我实话实说,忠言逆耳利于行,懂吗?”

      “不懂不懂不懂!”童塔塔边说边疯狂摇头。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童塔塔心里清楚,毛乐说得是实话,只是实话往往都冷酷,甚至还有一些残忍。

      尤其是对于已经深深暗恋了系临城快四年的他来说,更是难以忍受的疼痛。

      虽然表白前也做了不少心理建设,想到了或许会被拒绝,但没想到的是,会是那么冷漠地拒绝。

      他这么些年的爱恋,不该是以这么冰凉的三个字为结果的。

      “不需要”真的,太冷漠了。

      看着趴在栏杆上不再哭泣,但陷入低迷中的童塔塔,胡朔叹了口气,“哎呀,人书上不是有写,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为了从他那里得到什么,而是在‘喜欢’他的过程中,自己得到了什么。你的那份喜欢,让你在这个过程中不停地小鹿乱撞,那种酸酸甜甜的感觉,其实就已经是你的‘喜欢’给你最好的礼物了。”

      是这样的吗……

      胡朔的话让童塔塔陷入沉思,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毫无奢求吗?自己在喜欢的过程中又得到了什么呢?

      对于系临城……好像确实每一次见到,将要见到,以及见到后,都会让自己的内心雀跃不已。

      甚至提起他的名字,抑或他名字里的某一个字,突然浮现在眼前的字里行间中时,都会令自己怦然心动。

      这样的感觉,确实也有让自己感受到一些酸酸甜甜的幸福,可是,就这些了吗,而这些又真的足够了吗……

      “要说啊,你这就是一场根本不会有结果的单相思而已,什么礼物不礼物的,整那些自我安慰干啥,”毛乐刷着手机,漫不经心地说,“暗恋从来就是自己瞎唱戏,什么快乐悲伤忧郁的都不过是自我感动,能自己藏住了最好,要是藏不住啊,就会像今天这样,喏,一场猴戏。”

      什么猴戏……童塔塔歪头斜了一眼根本就没搭理自己的毛乐。

      不过,他说的似乎也没错。塔塔转过头又陷入了沉思。

      暗恋一个人,就好像是打哈欠,硬憋着,会流眼泪,打出来,也会流眼泪。

      但哈欠是一个人的事,打与不打是自己的决定,流不流泪也都只有一个人去体味。

      而对于旁边的人来说,你的哈欠根本无关紧要,除非,你把口气哈在他的脸上,就像……今天的自己。

      童塔塔看着手中的那片银杏叶,失去了养分的叶子很快就会干枯了,一切都是时间问题。

      是啊,一切都不过是时间问题。喜欢是擅自决定,告白是擅自决定,什么几年几年,也都是自己一厢情愿,怎么能去要求别人怎么样呢。

      或许就像毛乐说的,系临城那样拒绝才是对的,简单干脆,冰冷而直接。

      “好,我决定了!”

      还在思索着再怎么开口安慰他的胡朔被吓了一跳,“什么?”

      童塔塔从护栏上起身,面朝着前方一脸认真:“我决定了,我要放弃系临城了。”

      “啊?”胡朔有点惊讶他突然这样。

      “那不然呢?”毛乐仍旧盯着手机屏幕,语气不咸不淡,“难道你还要继续纠缠?那岂不是更难堪。”

      “当然不是,”塔塔伸手将口袋里的青色塑料拉花拿了出来,“我是觉得,当初开始喜欢是自己擅自决定的,那么结束也应该由我自己来决定,既然最终结果是冷冰冰的三个字,那我就选择洒脱一点离开。”

      听到这,毛乐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本来不就是这样,人家都已经毫不留情地把你给否了,识相就应该赶紧离远远的,尤其还干了那么蠢的事,最好祈祷下辈子都别再相见,不知道你又在那里演什么戏。”

      “可是你真的能做到吗?”胡朔一脸不相信,“你都已经暗恋他四年了,从上高中认识你,你就一直系临城长系临城短的,你确定真的能放得开手?”

      童塔塔用力攥紧了拳头,给自己打气,“那当然,我童塔塔说到做到,你刚才不是说了吗,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而是过程中自己得到了什么。虽然喜欢他的这几年,我确实从那种喜欢的心情中得到了很多酸甜的快乐,但其实更多的是我自己的成长。所以,放弃他以后,我决定将目光专注在自己的身上,在各方面都加倍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然后找一个比系临城还要好的Alpha结婚!”

      “噗——”话音还未落,毛乐就一口喷了出来,“说来说去还不都是一样,还是围绕着Alpha、嫁人、结婚转,找个比系临城还要好的Alpha结婚,你在那做什么梦。”

      童塔塔没有像往常那样生气或者反驳,语气不甚在意,“当然不一样,不过算了,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就等着瞧吧,我一定会做到的!”

      看着站在台阶上面朝远方云际,一脸认真与坚定的童塔塔,胡朔突然觉得自己的好朋友,似乎真的长大了那么一点,和她之前认识的那个总是满心满眼都是系临城的人不一样了。这样的童塔塔,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好!虽然比系临城还好的Alpha真的很难想象,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们还年轻,时间很多,可以慢慢找,就算一时找不到,起码自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变得优秀起来对吧,加油,我相信你!”

      听到此话童塔塔很是感动,想起之前自己整天沉迷于系临城的时候,胡朔就经常鼓励自己提升自身,真的是遇到坎坷了才能体会出来,知心的朋友有多重要。

      “谢谢你二胡,虽然我之前一直都不太成熟,毛毛躁躁,很多人都把我当成笑话看,但那都是过去了,从此刻开始,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把我当成笑话了!”

      毛乐望着一唱一和的俩人,默默地眯起了眼睛。

      童塔塔说完,举起了攥着青色塑料蝴蝶结的右手,“改变从这一刻开始,再见了,天青色的青春!”

      话音一落,童塔塔挥舞手臂,将那团青色掷向了天际。

      恰逢清风漫过,天青色被携卷在浮云之下,漫无边际地飘荡,本来破烂的一团竟生出了几分唯美来,似是青涩复归无垠长空,练达馈赠于下一阵清风。

      一切都是可期的模样。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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