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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尚德书院的后山山洞中炉火通明,几个光着双臂的铁匠正守着几个炼炉卖力地锻造武器,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

      路夫子拿着一卷图纸,腆着大肚子,在铁匠中慢慢巡视着。

      作为前任太傅,教书是副业,路夫子的主业是研制兵器。在收下爱徒南歌后,许多计算难题被他俩联手攻克,他的研究突飞猛进。

      穿过长长的山洞和重重机关,南歌走进去,将碎裂的两弦线递到路夫子面前:“夫子,两弦线坏了,承重力不够。”

      路夫子冷笑一声:“早告诉过你,不要沉迷于这些上不了台面小把戏。世上只有几缕天蚕丝,就算你算出十弦线造法也造不出几套十弦线,不实用。”他从旁边拿起一把弩,“诺,看看新造的弩,威力可穿过护甲,等箭头材料的配方明确便可量产,到时候我丁越国的铁骑定要踏平燕临国的国都。”

      南歌伸出一根手指挠了挠脸:“可是夫子,丁越国的铁骑为什么要踏平燕临国国都?”

      钟夫子向她解释:“燕临国太后流放了大皇子,和姘头一起拥立体弱的二皇子为帝,祸乱朝纲。”

      南歌还是不解:“但那是燕临国自己的事啊?丁越国占了燕临那么多国土,名不正言不顺。”

      钟夫子两眼一瞪:“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别忘了你是丁越国人。”他把手里的卷宗扔到南歌怀里,“去,把淬水的配比算出来。”

      南歌抱着卷宗转身,嘀咕了一句:“谁知道我是不是丁越国人,切。”

      她从记事起就跟哥哥一起流浪,哥哥也没说过她是哪国人。

      这嘀咕偏偏被路夫子听见了。

      “歌儿……”路夫子突然叫住她。

      “夫子,还有什么事?”南歌停住脚步问。

      “你不是喜欢云卿吗?”路夫子笑道,“只要造出破甲弩,老师就奏请皇上替你和云卿指婚。”

      南歌一愣:“我和公孙云卿,指婚?”

      “对,优秀的弓弩设计师是无价之宝,只要你协助老师造出破甲弩,定能嫁入公孙府。”

      听路夫子说有办法让公孙云卿娶她,南歌一点不兴奋,想让公孙云卿做情郎是一回事,嫁给公孙云卿又是另一回事。她才不想嫁进公孙府呢,和哥哥在一起多自在,她才不会离开哥哥。

      没看出她心生嫌弃,路夫子继续道:“你这阵子就住在书院,造出破甲弩前不要回家。正好,你哥最近不在家,住书院安全。”

      南歌感觉心塞。

      呆在自己家,想躺就躺想睡就睡,饿了有邻居送饭,衣服脏了送到邻居家洗,生活多安逸。她干嘛要住书院,每天埋头计算,又不自在又累。

      “不用,夫子,我不习惯睡外面的床。”她拒绝。

      路夫子冷了脸:“好啊,那你走吧,以后不用再来书院上学了。”

      她虽然不考状元,可跟着路夫子学东西造东西挺开心的,再说,要是离开书院她怎么和公孙云卿一起玩?一听说要被赶出书院,南歌妥协了:“别啊夫子,要是把我赶出去,您还从哪找我这么聪明的学生?我住进书院就是了。”

      路夫子捋捋胡须,眼神晦暗不明。

      南歌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学生,百年难遇的数术机关天才,今后一定能在兵器制造和机关术方面青出于蓝胜于蓝。这样的人一定要为丁越国所用,如果她不愿意,那就用公孙云卿哄,或是杀了她哥哥让她无人可依,又或是强迫……

      如果这些都不行,那就毁了她,反正不能让她落到别国手里。

      不过,撇开大道理不谈,能教出南歌这样出色的学生,路夫子觉得很骄傲。

      “把那堆数术算完,老夫就帮你瞧瞧你的二弦线。”他道。

      “好的,夫子。”南歌不情不愿地应了声。

      夫子虽然重用她,可总要求她做这做那,公孙云卿又总不给她好气……

      鼻子一酸,几乎落下泪来,她想哥哥了。

      好几天没看到南歌,公孙云卿有点不安。

      终于,这天他和司隆一进教室,就看到南歌歪在桌子上睡觉。

      公孙云卿坐到她身边,关切地问:“这几天你去哪了?”

      南歌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嘟囔了一句:“先别训我,让我睡一会儿。”

      她画了一晚上的图,头昏脑涨。

      公孙云卿和司隆俱是一惊,只见南歌头发乱得像鸡窝,胡乱斜插着一根木簪子,脸色蜡黄灰暗,两个浓浓的黑眼圈。手指甲长长的,指甲缝里全是泥,好久没修剪过的样子。穿着身暗红色衣裙,领口和袖口油腻腻的,糊满了泥。

      公孙云卿哭笑不得:“你哥是不是还没回家?你也不小了,总不能一直让你哥哥照顾你吧。”

      司隆捏着鼻子往后退了一步:“南歌,你馊了。”

      南歌挠了挠脖子,没好气地说道:“走开,没让你闻。”

      她再怎么懒也知道梳洗,可住进书院以后,大大咧咧的路夫子哪记得照顾她?她住在几个铁匠隔壁,屋里连洗脸盆和镜子都没有,更别提洗澡桶了,连茅厕都是同几个男人一起共用。

      每天天不亮路夫子就叫她起床,把一堆数字图纸交给她让她算数画图,一算算到深夜,连吃饭吃的速度慢了也要被训。想回家取洗漱工具和换洗衣服,路夫子两眼一瞪:“快算,等你哥回家你再回去。”

      今天要不是她月信来了肚子疼,路夫子还不放她进学堂呢。

      南歌越想越心酸,正打算向公孙云卿诉诉苦,忽见公孙云卿愣愣地看着门口,满脸惊喜。

      她顺着公孙云卿的眼神看过去,不禁愣了一下……

      好漂亮的姑娘啊!

      姑娘长发及腰,头上绾着百合髻,点缀着几枚珍珠碎花小发簪。一张端庄大气的脸,两道细细的眉,眸光温柔似水。身深蓝色的翠烟衫,披着猩红的锦缎披风,腰杆笔直,莲步轻移间,整间教室都弥漫开了一股股淡淡的香。

      虽然不知道她的年纪,但看她眉宇间沉稳的气质,南歌觉得这姑娘应该比自己大两岁。

      只见姑娘微笑着走进教室,优雅地在最前面的书桌边坐下。

      先前就算路夫子公开招收女学生,学堂里也只有南歌一位女同学。偏偏南歌又徒有美丽外表,内里是个招惹不得的女魔头,除了公孙云卿,其他同学都和她不怎么亲近。此刻突然来了位举止端庄得体的大家闺秀,一众同学兴奋异常,都上前彬彬有礼地与姑娘打招呼。

      南歌伸手拉拉司隆的衣摆:“她是谁?”

      司隆捏着鼻子,凑到南歌耳边飞快地说:“宁御医的孙女宁朵儿,新同学。”

      说完又快速把头移了开。

      南歌看着宁朵儿头上的发饰,用手撑着下巴,赞叹了一声:“她的发簪真好看。”

      然后她支着耳朵,等着公孙云卿向以往那样训她,例如“南歌,别打歪主意,不准偷!”

      可等了半天没听到声音,抬头一看,只见公孙云卿静静地看着宁朵儿,眼神发痴。

      南歌心里登时就不对味了,脑海里浮出两个词:惊鸿一眼,一往情深。

      她举起手闻了闻自己的袖子,因混合了宁朵儿身上的香味,更加酸臭难闻。于是她压着翻涌的醋海,抬起一根指头戳了戳公孙云卿屁股:“我回家洗个澡,夫子若问起给我支应几声。”

      “好。”公孙云卿拍开她的手,快步跑到宁朵儿身边行礼打招呼去了,说话轻声细语的。

      南歌看得目瞪口呆,原来不是公孙云卿性子不好,是人家不想对自己有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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