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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薄荷味儿 ...

  •   Chapter3
      季莺根据对方给她的地址,去了配音棚。
      她现在住的地方在郊区,租了很便宜的房子。到市区要两个小时的地铁。
      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两点,排除发生意外,她要上午十一点出发。
      果不其然,下了地铁,就迷路了。
      季莺觉得自己身上的优点不多,但有一样,是她想起来就觉得很好的。
      那就是她很有耐心。
      她从来不会不耐烦。
      做事情很慢,那就多给自己一点时间,慢慢做。
      她找错了路,但没有很着急,感觉肚子饿了,看看日头,已经是中午了,她在路边的沙县小吃坐下来,点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
      老板是个正在看电视,有点破旧的电视机上正是新上的电影预告。
      昏暗的深红色裙摆剪影,冰冷破败的高楼,冷白的皮肤,被风吹得凌乱的长发,修长白皙的手握着银色的手枪。
      老板的女儿从厨房里出来,看见了电视,惊讶又激动:“诶,是祝慕怜!是她的新电影?”
      “妈,我想去看这个电影……”
      “看什么看,作业写完了没。”
      “我写完去看不行吗?这个看过的都说可好看了,我同学清明节都去看了,就我在家给你帮忙看店,写作业……”
      季莺的筷子无意戳破了阳春面上的煎蛋,蛋黄流了出来。
      电影pv很快就播放完了,清明节档的电影,因为祝慕怜,预售票房都有了一个亿。
      “好漂亮……”
      季莺把面吃完了,结账,走了。
      她兜兜转转,找到了那个录音棚,并没有迟到,录音棚在三层,她走进去,发现楼下就有人在等她了。一见她就说:“你是季莺?”
      管事的是个叫夏芒的女生,扎着高马尾,脖子上系着灰色的丝巾,十分干练简单。
      “我叫夏芒,你就是季莺?”
      季莺点点头。
      夏芒上上下下打量着眼前的女孩——
      碎花色的米黄纱裙,淡色仿羊毛披肩,皮肤白净,眼睛安静。
      而且给人的感觉很年轻,看不出已经二十四岁了。
      夏芒想起了上面给的交代,把台词本给她,“这个是台词本。”
      ……
      季莺要给一部电视剧的女配配音。
      季莺一开始还不大习惯配音棚里的新设备,她以前都是用手机接些散活。
      好在习惯这些并不困难。
      季莺的声音并不如她的性格般温吞,该高高,该低低,该有的情绪也都在,比不上非常专业的配音,却也绝算不得业余。
      夏芒拿到成品的时候稍微意外。
      毕竟上面那位交代得东西实在事无巨细,她本来以为对方可能是个出来玩玩的富二代,成音可能要后期进行大量调整,谁知道竟还不错。
      季莺处理完了工作,已是华灯初上,这公司在江边,微微开着的窗吹进来些许的凉风。
      她吃了配音棚准备的晚餐,望着玻璃窗外,忽而一顿。
      她这才发现,这公司居然能看到她和祝慕怜的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那家高级咖啡厅在一楼,还亮着暧昧的灯光,不过好像没什么人……
      她当时约那个人出来,真是鼓起了自己所有的勇气。
      也不算鼓起勇气。季莺想,那个时候魏银月和她告白了,她又不想和她在一起。
      所以她才会在这里约了祝慕怜。
      那天晚上她们在咖啡店见完面,就在江边走了走。
      祝慕怜笑起来漂亮,话也很多,她不记得她都说了些什么了,只记得自己很紧张。
      她那时候嗯嗯啊啊地应着对方的话,眼睛望着被风吹起粼粼波光的江,夜风一吹,她脸颊发热,四肢发冷。她在后悔自己冲动……不,应当说,她很后悔自己的冲动。
      就在这样不知所措的后悔里,她感觉少女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那温热的,青葱般的手指就这样突兀地,猝不及防地与她十指相扣。
      季莺心脏简直要跳出胸口,她像一只被人踩了尾巴的猫,猛然回头看她,脱口而出:“要不……”算了吧。
      “姐姐,今晚住哪儿?”
      她俩几乎是同时说话。
      季莺又看到了那张脸,太年轻,热烈,漂亮,那双大眼睛就这么巴巴地瞅着她,拒绝的话卡在了嗓子眼里,她说不出来了。她不忍心叫她失望。她总害怕叫别人失望。
      祝慕怜摸摸她的脸,说:“姐姐好漂亮。我可以吻你吗。”
      季莺没来及拒绝。她反应总是这样慢,慢半拍。
      于是她就抱住她的脖子,轻轻地亲了亲她的唇,她没有涂口红,涂的是廉价的荔枝味儿唇膏,柔软,鲜嫩,像高温下融化的荔枝糖。
      她太漂亮了,不需要太多粉饰,哪怕是剪裁有些脱线的旗袍,也能完美的展现她天然去雕饰的美貌。祝慕怜吻完她,贴在她的耳边,声音绵绵,“姐姐不想带我回家吗。”
      年轻就是一切天生丽质的资本。
      季莺下意识抱住了她的腰,却觉得她太瘦了。
      那天晚上,她们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偷尝禁果,屋子里暧昧地喘息,一声一声甜腻腻的姐姐,几乎让季莺迷失自我,她们折腾了一晚上,天光初晓,季莺累了,很困,可祝慕怜却不累,依偎着她,修长的手指玩着她的头发,“姐姐喜不喜欢我?”
      季莺低低地嗯了一声,说:“睡吧。”
      祝慕怜笑了,仰头亲亲她的唇。
      可惜她们还没一起太久,季莺就听到了钥匙落地的声音,她困倦地抬起眼,就看到了满眼不可置信的魏银月,乍暖还寒的春日,她来得太急,头发上还有白霜。
      她们衣衫不整地贴在一起。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发生了什么。
      季莺从来没见过脸色这样苍白的魏银月,她紧紧望着她,眼圈都红了。
      祝慕怜也醒了,揉揉眼睛,看见门口的人,愣了一下。
      “……”魏银月回过神来,:“季莺。”
      她根本不去看祝慕怜,只红着眼,盯着季莺,一字一句问:“她是谁?”
      季莺不知道如何说。或者说,其实也许不解释会更好。谁知……
      祝慕怜说:“我是姐姐的追求者。”
      她对着魏银月露出了一个大大方方的笑容,丝毫不顾及自己衣衫不整,说罢,亲了季莺一口。
      祝慕怜笑眯眯地望着魏银月:“姐姐一直这样不拒绝我,我以后就是姐姐的女朋友。”
      她脸上甚至没有什么挑衅的表情,只是叙述着事实。
      季莺想起晚上的恩爱缠绵,心脏一跳,耳尖发红,她望着魏银月,没有否认祝慕怜的话。
      魏银月走了。但是季莺一直记得她最后望过来的眼神。
      她从没想过,原来冷冰冰的魏银月也是会伤心的。
      正当季莺出神的时候,忽然看见那家咖啡厅门口风铃摇晃,走出来一个女人的背影。
      她穿着高跟鞋,烫着长卷发,手里是精致的小包,身材高挑,曲线凹凸有致。
      季莺听到一声脆响,她怔怔低头。才发现原来是勺子摔到了瓷碗里。
      ……
      祝慕怜从咖啡厅出来,风铃声摇晃着。
      她还是没能从魏银月那里知道季莺的地址。
      冷冷的江风吹在脸上,勉强让她恢复了一点理智,她压着火气想,魏银月不肯告诉她,她还不能自己找吗!
      她感觉自己的焦躁症又有点犯了,颤抖着手点了一支薄荷烟,打火机却几次被风吹灭,一旁小助理连忙给她点烟,却被她一下挥开了,她红着眼睛:“滚!!”
      小助理后退了一步。
      祝慕怜打火好几次,最后暴躁得要把打火机扔进垃圾桶,但她要扔的时候,又颤抖了几下,又放下手,望着手里的打火机。
      是个精致的银色打火机,边缘已经磨旧了,后面刻着精致的花体英文字母——THE NIGHTINGALE AND THE ROSE。
      用太久了,一年又一年,她也不知道怎么的。她送了以后,就这样用了下去。因为好用,可是现在,好几次打不出来火了。好几次了。
      以前她都会给她换油。她总是想不起来换油。
      祝慕怜也恨过季莺的。她恨她从小家庭优渥,恨她总是做事温吞从容,她恨她是个傻子,却拥有全世界最好的爱。但她又不敢恨得太明显——因为季莺是她的金主。可是她总是随心所欲的,她不能平白让自己生气。
      玫瑰的刺都在皮囊下凸显——于是有天回去,她故意在季莺面前抽了烟。
      祝慕怜料想自己会得到一顿斥责,料想会被讨厌,因为季莺很爱干净,她讨厌烟味儿。
      祝慕怜还想,但是她讨厌,也应当不会说出来,她只是皱皱眉头,然后满眼不喜。
      但是季莺只是怔愣了一下,随后去打开了窗。
      她也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说很多,她总是不大爱说话,过会说,“去洗澡吗。”
      祝慕怜记得那天晚上她很生气,她气坏了……!
      她料想着季莺会不喜欢,但她真的不喜欢,要她去洗澡,她又开始莫名难过。
      她记得那个夜晚,外面下了雨,淅淅沥沥的,她终归没忍住,问:“姐姐不喜欢烟味吗。”
      枕边的眼睛湿漉漉的,像两颗被水浸透的星星,朝着她缓缓地眨了眨,答非所问。
      季莺轻轻蹭蹭她,软绵绵说:“我喜欢薄荷味。”
      第二天,祝慕怜就收到了这个银色的打火机。
      季莺好像是第一次送人礼物,有点不好意思,小声说,“它很衬你。”
      这打火机并不便宜,穷惯了的祝慕怜第一次收到这样昂贵的礼物。
      ——这对祝慕怜来说是一种非同寻常,甚至前所未有的体验。
      以往她故意挑衅,做错事儿,得到的往往是毫无耐心的诅咒,她的恶意总是那么明显,张扬的外貌令这恶意更有冲击性。她从来不顾后果,也不怕报复。她故意抽烟,喝酒,这当然引来了父母的谩骂和教训,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要挨巴掌,没有人愿意包容她。
      如果此时季莺扇了她一巴掌,不许她再抽烟,祝慕怜也会照做——因为季莺是金主,而她需要很多在这个城市安身立命的本钱。她甚至希望季莺是这样恶劣的人。
      所以她总是会这样……露出小小的玫瑰刺,试图扎一扎她的心。
      可是季莺永远不会对她生气。
      她用软绵绵而迟钝的心脏,裹住了她所有的尖刺,既不试图拔出,也不想去改变,扎到了就握住,接近了就亲吻,她的心柔软的像个无底洞,她可以永远张扬肆意,永远得寸进尺。
      祝慕怜问她:“你为什么总是不生气?”
      少女面颊微红,呵出一口轻轻的寒气,把她的手捂在怀里。
      她说:“因为我爱你。”
      而现在,玫瑰刺扎透了她的心。
      季莺终于不要她了。
      这下好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愿意对祝慕怜这样好了。
      这夜晚风太凉,吹红了她的眼眶。

  • 作者有话要说:  季莺:温吞,迟钝,宠辱不惊。
    祝慕怜:张扬,肆意,绿茶,原生家庭稀烂,没安全感,扭曲,时常发癫。
    魏银月:内敛,冷淡,温柔,控制欲强。
    好久不见。
    文名叫夜莺夜莺的意思是要是能有两个夜莺劈开谈恋爱就好了。但晋江不允许np(擦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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