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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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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沈墨的话说完,自己已经先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好了,在下文不成武不就,就是个念想而已。”
沉默片刻,宁小姐两步蹿过来,摸摸光洁的下巴:“好志向。”
景笙却怔了更久,沈墨这是想做女尊世界的花木兰了?
这样的男儿,在现实社会已属少见,在这里,更根本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奇葩。
“对了,景笙,你是叫景笙吧,方才我听见你在书坊里给那个恶女说科举事宜,很是有趣,不如再多说点给我听听?”
景笙回过神,见宁小姐痞气地一撩袍子坐在地上,一副待听说书的模样。
这副随意自然的样子,让景笙也不再拘束,席地坐到宁小姐身边,笑道:“那些都是虚的,谁家的夫子不会说,字迹工整,注意篇幅和格式,扣题切题,再加上用些典雅词藻,典故引言,莫走什么奇巧拐门,一路稳稳当当写下去,只要不是文采太过不堪,多少都能中第,难就难在你什么都知道却未必能写出来。”
“这倒也是。”
景笙想想又道:“做官也并非一本万利,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文官太多,其实与国无利。”
宁小姐翻了个身,对着景笙:“此话何解?”
景笙翻过皇王朝的历史,这个女尊的世界是从母系氏社会直接演变而来,并不像历史里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这里也有炎帝黄帝、神农蚩尤的传说,不过在性别上变成了女人。
在经历了部落社会和一系列生产力的发展,女子为尊沿着广江逐渐建立了国家体系和封建王朝,又经过了几个王朝的更替才到了如今的皇王朝。
然而历史的巧合,皇王朝的开国皇帝同景笙记忆里宋朝太祖一样是将领出身,前朝国君昏庸无道各地起义不断,这位将军干脆揭竿而起,自立为帝,几经征战,最终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登帝以后她也同样做了一个决定,削弱兵权,增加科举录用名额,重用文官,打压武将。
最初的立场可能是好的,然而一代代传承下来,文官数量急剧攀升,冗兵冗官冗费,繁盛了上百年的王朝在一片文人墨客颓靡的称颂中腐坏不堪……
现今的皇王朝也许还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景笙想想,大约也不久了。
景笙尚未开口,沈墨已经也坐下身,轻声叹道:“宁小姐若是家中有人为武将就会知道了……现在尚是太平年间,但若真打起仗来,我军只怕胜少败多……”
宁小姐诧异道:“这又是为什么?”
“宁小姐该知道我朝有武将不得单独出征的规定,每每出征定要文官作陪,而这文官的品衔又大都比武将高,遇上公道些的倒好,怕只怕遇上不讲理瞎指挥的,赢了仗是文官的功劳,一早写了奏章请赏,封赏也多在文官,输了则是武将的过失,借着笔墨文官撇的一干二净……而且我朝素有不杀文官的律条……”
沈墨说得简单,但言语间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这样明显驳论族制的话从一个古人口中说起来,何其大胆?
景笙蓦然笑了,这个沈公子实在让她欣赏。
宁小姐拍了拍沈墨的肩:“好了好了,别说打仗了,我这可是出来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且行且乐,想那么多做什么?”
说着又拍拍景笙,眨眼道:“忘了说,我叫宁岚,帝都纨绔子弟一个,年芳十七,未婚。”
那份愉悦配上宁岚闪着亮光的大眼睛极富感染力。
不知怎么,景笙从腰间摸出那支自己做的笛子,掂量了下,对着宁岚道:“既然琴还没有送来,不如我先吹一曲抛砖引玉如何?”
“好啊,当然好啊!”
宁岚连忙点头,生怕她反悔似的。
傍晚时分,空气里带着清冷的凉意,浮云自天际袅袅而过。
帝都西郊,一片绿草如茵,远远看去犹能望见凤仪亭宛若腾起的檐角,沉在暮色中,山水画似的清逸。
悠然笛声静静飘扬,若有若无,细细聆听,清越的笛声似高还低绵延不绝。
并无绚丽技艺,却如清泉般动人。
白衣女子长身玉立,举笛轻吹,衣袂自肘间滑落,白皙的手臂被如云青丝拂过,微风鼓起,松散飘扬。
不多时,琴声渐起,随之应和。
穿着女装的男子微垂下头,几缕碎发擦过温润的面颊,轮廓柔和,三尺六寸的古琴摆在膝上,古朴雅致的琴身衬得男子指若削葱,修长美丽,就在那一拨一弹之间,曼妙的乐声激昂荡起,融入笛声之中,起承转合,宛如天成。
华服女子坐在地上,手撑着下巴,看着两人,笑靥如花,眉宇间神采飞扬。
如斯景象,如斯气度,言语竟不能形容。
倘若有人此时经过此地,定要感慨,好一首清乐,好一曲风华。
当晚归家,景笙一路轻扬嘴角。
连景清来找麻烦也显得不那么讨厌,兴致颇高之下,景笙取了自制的炭笔坐在院中对着木板绘了素描。
清风皓月,岭儿泡了杯茶坐在景笙下首歪头看画。
寥寥几笔的人影,五官尚且朦胧,意蕴却已出了三分。
画了片刻,景笙丢下炭笔,接过岭儿泡的茶,轻啄一口。
荡漾的月色打在葡萄架上,淡然浮光。
摸了摸笛子,前尘旧事纷至沓来。
素描笛子都是前世学的,却是为别人学的,然而那个人却抛下她抛的毫不犹豫。
也是,他们也许原本就没有什么深情厚谊,在朋友介绍下相识,吃过几顿饭,逛过几次街,牵过手接过吻,彼此心照不宣,就像她顺着父母既定的道路前行一样,无波无澜,然而,倘若不是那场车祸打破了一切,她也许还活在那个不知是谁编制的幻梦里。
梦醒时,他只说一句,其实你也并不爱我,就可以转身离开。
到底是谁薄情,谁冷意?
景笙放下茶杯后仰,突然笑出声。
“岭儿,去厨房偷些酒来,今天很开心,我想喝点酒。”
“喂,小姐,这样不好吧。”
起身,甩袖,景笙笑得狡黠:“你不去那我去。”
说着已经率先走出了秋竹院,
岭儿叹了口气连忙跟在景笙身后。
景府景笙早已摸熟,三两下混到景府的厨房,厨房里只点着一盏油灯,里面有人躺在草席上守夜,呼声阵阵。
顺手在墙角摸了一坛子酒,回了自己的院子。
倒了满满两碗,景笙靠在园中眯起眼,仰头喝了下去。
酒不烈,也不够香醇,但终归是酒。
麻醉了的神经在酒精中昏昏沉沉,一辈子两辈子她都是这个性格,不温不火,仅此而已,久了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年少的轻狂和放任。
到底忘不掉。
不懂事时打着耳洞背起背包就敢满世界闯的景象,到了最后也不过在父母的哀求下泯然众人,将性子沉淀再沉淀。
她没有那样能容她放肆的家庭,最终只能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岭儿,小姐我这样是不是不大好?别人都如此祈求上进,不论富贵荣华还是从军戍边,唯独我……”
岭儿捧着酒碗,也喝得醉淘淘:“没有……没有,小姐怎样都是最好的!”
景笙拎起酒坛,站直身,大口灌饮。
酒水自唇角溢出,沾湿了素色长衣,洇成蜿蜒的水流痕迹。
重重将酒坛一放,景笙倒退两步,直退入院中。
被酒气熏染微红的脸颊美的剔透,淡色的瞳仁浮起迷蒙的水汽。
景笙扬起袖,翩跹的白衣在空阔的院中纷扬飘舞,瞬间便如腾飞一般,三千发丝漾出惊心动魄的弧度,纯白夹杂墨黑,夜雾蒙蒙,几如谪仙。
那一瞬间,岭儿呆呆的看着景笙。
无端生出了仿佛怎么也抓不住眼前人的感觉,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触之不及。
春日的深夜,更深露重。
岭儿痴痴笑了,是啊,她的小姐也本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