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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最爱亲吻的部位 2026年 ...

  •   迟到的520小段子!
      这次写一写夫夫们最喜欢亲吻彼此的部位,《宿敌》还没有正式完结但也快了,感觉错过有点可惜……这次强行加上……

      《迷途》

      【奥利弗×尼莫】

      奥利弗:后颈
      ※奥利弗的小秘密之一。
      接吻当然非常棒,早上起床时、中午用餐前、晚上入睡时,或者每一个他和尼莫凑近彼此的时刻,一个甜蜜的亲吻不可或缺。
      但是奥利弗尤其喜欢亲吻尼莫的后颈。
      尼莫喜欢将黑发束起,露出白皙的脖颈。那片皮肤的温度比其余地方稍高,充满尼莫的气味。奥利喜欢趁尼莫不注意,从背后来个充满爱意的突然袭击。
      某些特别的时刻,那头黑发散落而下,奥利弗也喜欢用鼻尖磨蹭发丝下露出的后颈皮肤,感受那份温度。
      他相信,这是一种无声的告白。

      尼莫:耳朵
      ※也许“轻咬”更确切。
      多年的相伴之后,奥利弗不会再轻易脸红。对此尼莫稍微有点遗憾,他还挺喜欢奥利弗脸红的模样。
      好在经过他认真的研究,发现了奥利弗的一个小秘密——只要他亲吻奥利的耳朵,奥利弗的耳廓会噌地红成一片,和他们刚在一起时的那样。
      于是魔王大人时不时会进攻一下奥利弗的耳朵。他的骑士耳廓很弹,耳垂很软,平时凉丝丝的。而他只需要轻轻一咬,它就会变得比中午的番茄汤还要红,还要烫。
      至于含义?这个动作有时是邀请,有时是打闹,最多的时候,尼莫什么都没有想——他只是忍不住要亲吻爱人。

      【杰西×艾德里安】

      杰西:脊背
      ※无论人形还是兽形,都喜欢。
      艾德里安的脊背非常漂亮,线条流畅而不臃肿。骑士长的脊背永远是挺直的,所以杰西爱极了它为他绷紧、弯曲的样子——无论是神像前的躬身祈祷,还是他亲吻它的那一秒。
      他的艾德信仰坚如磐石,意志从未动摇。至少他还能影响艾德的身体,杰西先生很乐意在这方面退而求其次。
      艾德里安自然发现了自家神明的小心思,默默纵容了他的亲吻。除了一种情况。
      “不要在我洗澡的时候舔我的背。”
      艾德里安一边叹气,一边推开毛茸茸的长嘴。

      艾德里安:鼻尖
      ※无论人形还是兽形,都喜欢。
      吻额头有些僭越,吻嘴唇又实在掺杂了太多欲望,鼻尖刚刚好。
      每天,艾德里安都会吻一吻杰西的鼻尖。只是时间不太固定,有时会在黑夜,有时会在白天——它能瞬间让杰西变得开心许多,堪称不用魔力的魔法。
      这样,他的神一整天都会怀有愉快的期待。
      其实艾德里安更喜欢亲吻那只巨兽的鼻尖。它凉凉的,非常湿润,带着浆果与牛奶的香气……他最眷恋的气息。

      ☆★☆★☆★☆★☆★☆★

      《末日快乐》

      唐亦步:心口
      ※他喜欢丈量爱人的心跳。
      体温还不够,他更想要用嘴唇感受阮闲用力的心跳。它一遍遍告诉他,他最爱的人身体非常健康,并且近在咫尺,永远不会再从这世上消失。
      每晚入睡前,唐亦步都要紧紧拥抱他的爱人,他会将面颊贴上阮闲的心口,静静感受那悦耳的心跳,然后再来一个长长的、格外亲昵的吻。而他的爱人,他在这世上最重要的宝物,会轻声开口——
      “好啦,你也晚安。”阮闲无奈地摸摸他的头发。

      阮闲:眼睛
      ※他永远喜欢那双眼睛。
      和人类不一样的眼睛,只有唐亦步拥有的眼睛。阮闲坚信,那是世界上最能代表“生命”的东西。
      亲吻它们的时候,他不只能感受到爱意,还有某种幽微而柔软的眷恋。他从未这样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无边无际的安全感将他淹没。
      每天起床时,看到那双眼眸被阳光照亮,阮闲总忍不住亲吻那双眼。唐亦步则会借机抬起头,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早安吻。
      “欢迎来到全新的一天,阮先生。”唐亦步快乐地宣布。

      ☆★☆★☆★☆★☆★☆★

      《禁止存档》

      祝延辰:腹部
      ※他想要用吻替代那些伤痕。
      束钧的腹部曾有许多伤疤,祝延辰比谁都清楚。
      他记得束钧在战斗中的每一次负伤,每一道伤疤的位置。它们的成因,形状,会引起多么强烈的疼痛,祝元帅一清二楚。
      束钧与蚀沼融合后,身体的伤疤渐渐消失了,就像它们从未存在过。束钧本人又大大咧咧,对他来说,那都是微不足道的细节。
      可是祝延辰仍然坚持亲吻它们,哪怕它们的主人都遗忘了它们的位置。仿佛那些亲吻可以穿越时间,稀释那些不复存在的疼痛。

      束钧:掌心
      ※它们永远干净、温暖而干燥。
      祝延辰的掌心有着薄薄的茧。这只手拿过枪,拿过笔,拿过锋利的手术刀,也拿过各式各样的危险样品。
      亲吻祝延辰的掌心时,束钧总觉得,自己像是在亲吻祝元帅的整个人生,他喜欢这种感觉。每次亲吻时,我们的束队长会微微抬起眼,注视爱人温柔的表情。
      而且只要稍稍偏移亲吻,他就能吻到他们的婚戒,真好。

      ☆★☆★☆★☆★☆★☆★

      《送神》

      时敬之:腰
      ※不仅喜欢亲吻,还喜欢用双手环住。
      这样总有种彻底抓牢对方的感觉,时敬之无法抗拒。而且尹辞的腰细瘦有力,触感比上好的温玉还要棒。时敬之会珍重无比地施以亲吻,仿佛他的嘴唇会把对方的皮肤磨破。
      他这么做的时候,尹辞会将十指插入他的发丝,纵容地把玩他的长发。无论他吻几个心跳,一炷香,还是小半个时辰,尹辞从不厌烦。
      自己真真有天底下最棒的徒弟,也有天底下最棒的爱侣,时敬之心满意足。

      尹辞:脸颊
      ※每次时敬之都会无比惊喜地瞧他。
      尹辞心情愉快时,总喜欢轻巧地掠过时敬之,在对方面颊印上一个吻。
      每每如此,时敬之都像是初次被亲的毛头小子,露出傻兮兮的幸福表情。无论此人在做什么事,都会立刻停住,喊着“阿辞”粘过来。
      尹辞有些好奇,到底要多么漫长的时间,才能让时敬之习惯这个?
      目前为止,他依旧没能得到答案。

      ☆★☆★☆★☆★☆★☆★

      《凶人恶煞》

      钟成说:翅膀团
      ※那可是世上最好的翅膀团。
      对于小钟同志来说,除了殷刃本人的肌肤,没有任何事物的触感比翅膀团还好。若不是有时要分开行动,钟成说总想在身上带一个。它温暖、柔软,并且代表着“殷刃就在他的身边”,这很完美。
      惯常的早晚亲吻,他会轻轻亲吻殷刃的额头或嘴唇。有些时候,殷刃会在柔软的沙发上打盹,钟成说不想打扰爱人的睡眠,于是他只会轻轻捧起手边的翅膀团,印下一个亲吻。
      每次他这么做,它都会在他的手中无意识磨蹭,比最浓的咖啡还要让人振奋。

      殷刃:手指
      ※他仍然觉得钟成说的手指很好看。
      钟成说的手指十分修长,比寻常人要温暖一些。每次钟成说做饭过程中,都会邀请殷刃尝尝味道。
      那些手指会握着盛满浓郁汤羹的汤匙,夹有鲜美肉食的筷子,或是叉了香酥炸货的叉子。每次都不一样,但每次都非常合殷刃的口味。
      殷刃往往美滋滋地吃掉它们,趁机吻一吻钟成说伸过来的手指。
      “……擦嘴?”
      “说什么呢,这是爱和感谢!”

      ☆★☆★☆★☆★☆★☆★

      《全服首杀》

      忒斯特:咽喉
      ※他的神明允许他这么做
      忒斯特会庄重地亲吻诺尔的额头,也会甜蜜地亲吻诺尔的嘴唇。他只会在一种情境下吻上诺尔的喉咙,在那一刻,他的神明是只属于他的爱人。
      亲吻诺尔的咽喉时,忒斯特总是汗毛直竖。创世的神明允许他亲吻此处,这个想法让他更为满足……多么令人惊叹。
      于是亲吻完毕,他喜欢用鼻尖和面颊在诺尔颈项边缱绻地磨蹭。直到诺尔因为痒而笑个不停,把他轻轻推开。
      “不要拒绝我嘛,亲爱的。”忒斯特委屈地撇撇嘴,又吻了上去。

      诺尔:头发
      ※他的骑士发质实在太好了
      这发色象征着不祥的白魔鬼,诺尔却觉得它非常漂亮。
      忒斯特知道诺尔喜欢,特地把一头发丝打理得干净又顺滑。与诺尔说话时,他会故意俯下身,让发丝在诺尔身上轻轻滑过。
      顺利的话,他会得到一两个轻吻——诺尔总是忍不住捉住它们,轻轻蹭过嘴唇。
      “你又换洗发水了?气味不一样。”诺尔惊叹,“你真的每天换一次?”
      “没错,明天也别忘了确认哦。”他的骑士冲他挤挤眼。

      ☆★☆★☆★☆★☆★☆★

      《救命》

      白双影:嘴唇
      ※不止是出于食欲。
      白双影喜欢方休的吻,那是天地间最为美味的亲吻。
      最开始,白双影以为自己喜欢亲吻方休,只是因为无法抗拒那罕见的味道。而后他发现,哪怕他并不饥饿,他也总是想要亲吻方休。
      也许是因为它们非常温暖,也许是因为方休会因此而微笑,也许……也许他就是忍不住想要这么做,出于某种和食欲完全不同的欲求。白双影不懂寻常人类应当如何,方休不是寻常人类,他也无需顾虑太多。
      他吻得满足,方休也开心,如此便足够了。

      方休:红痣
      ※了不得的挑战!
      那是他给白双影留下的印记,按照地府的规矩,那东西可算作阴间的结婚证了。
      白双影是人形时,方休微微踮脚,能轻而易举地吻到那颗痣。可当白双影恢复本来面貌,这事儿的难度便陡然上升,方休的兴趣也跟着暴涨。
      每当白上神变作原貌,又给方休瞧见,免不了要被扒拉一通,随即得到一个轻轻的亲吻——奇妙的是,方休每次都能准确地找到那点红色。
      “真的很有成就感。”说着,他又轻轻吻了吻它。
      “你究竟是如何做到的?”白双影好奇地问。
      “秘密~”

      ☆★☆★☆★☆★☆★☆★

      《宿敌合约》

      萨拉尔:发顶
      ※皮肤的热气透过蓬松的发丝,触感美妙极了。
      身高使然,这是弥斯最容易被他亲吻的部位。弥斯体温略有些高,使得气息沁透了灰白的发丝,温暖又好闻。亲吻完毕,英雄先生还会将鼻尖探入发丝,轻轻嗅一会儿。
      其实他也挺喜欢和弥斯接吻,奈何他的敌人平日活蹦乱跳,着实不好抓。只有发顶方便突然袭击,对此,萨拉尔有些遗憾。
      每次得到这样的亲吻,弥斯看起来高兴又不高兴——
      “感觉还凑合,”他啧了一声,“但我应该比你高才对。”
      ……其实魔神大人试过改变化身的身高,结果腿拉得实在太长,萨拉尔当场爆笑出声,导致此事无疾而终。

      弥斯:额头
      ※他还记得萨拉尔最初的鬼话。
      好吧,其实他早就知道,吻额头对活人也能做。但既然萨拉尔一本正经地跟他扯谎,那他就要亲这里。
      单单亲吻萨拉尔,他心里爽快,脑袋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但亲吻额头能完美地平衡喜欢与讨厌,是一种无比绝妙的示威……至少弥斯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嗯。
      好在英雄先生相当识趣,每当弥斯的转动眼珠,目光有意无意朝上瞟。萨拉尔总会配合地俯下身,把额头暴露在敌人的攻击范围。
      而弥斯会得意地踮起脚,打出一个重重的吻。
      每一次,他是说,每一次——萨拉尔的耳朵都会微微发红。由此可见,魔神的袭击永远有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最爱亲吻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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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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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