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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去接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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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宋时序大方承认。“我调查了你。”
习惯了宋时序的强势无理,乐池洛脸上没有表情,他拿起地上的书包准备离开。
可宋时序不惯着他,直接扣住他的手腕,“我还没问完呢,就这么急着走?”
“你还需要问?”乐池洛反问,“你都知道我住哪了,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
宋时序被捧惯了,头一遭被人红顶白,这要是放在平时,他早就噎得人七窍生烟了。但乐池洛不太一样,他没有咄咄逼人的架势,他更愿意掰着事实跟你讲道理。
“别怕,正常背调。”他嘴里说的是别怕,但那双眼睛里写着的,分明是戏谑。
“你七岁入美籍,在国外足足呆了十几年。公司实在不放心,我们总得知道你屁股是不是歪的,歪到什么程度吧。万一哪天有人查出你曾在国外发表过不当言论,我岂不是要和你一起共沉沦。”
好大一顶帽子,盖得乐池洛不知所措。乐池洛不是敏感的人,说夸张点,他的反应触觉非常钝,他甚至没注意到宋时序说他思想不当歪屁股,反而是那句“你是外国人”实实在在刺痛了他。
“不是,我是中国人。”乐池洛的眼神完全变了,他小声呢喃,“我那个时候太小,很多事情我都没有办法……”
陷入回忆的乐池洛像个程序错乱AI,脑子乱成一团。
他的眼睛不自觉垂下来,练习室的地砖被灯光照得刺目,一个发光的砖块照出一栋别墅,别墅沙发上坐着一位模样儒雅的中年男人。镜头下移,他看见童年的自己,拉着妈妈的围裙。
[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宝贝,这里就是你的家,在这里你一定会成为最幸福的小孩。]
看见乐池洛眼神不对,宋时序虎口用力,把人拉了回来。
直到手腕上传来一丝刺痛,乐池洛才如梦初醒,失去焦点的眼神逐渐清明。过了很久,他才呆呆地开口,语气依旧执拗。
“我家不在美国。”
“小乐同学,我没说你不是中国人,别这么紧张。”宋时序上下打量了一下乐池洛,气定神闲,“你是忙内,年纪最小,既然已经是一个队的了,蒋词跟我说,让我好好照顾你。”
“照顾到我家里去吗?”乐池洛不解,盯着宋时序询问。
他一贯都是这样,天真地询问,直白不做作,丝毫没觉得自己的话会让人产生歧义。
太钝了。
宋时序抿了抿嘴,盯着乐池洛眼角那颗肉粉色的痣。这会让想起了California的落日,想起了那段还没被家人强制压回国的日子。
他喜欢California的落日,暖暖的,混合着海风强弩之末的一点水汽,轻柔地扑在脸上。虽然所居住的加州每天都有日落,但他永远看不腻,那种色调和乐池洛眼角的痣是一个颜色。
他最喜欢的,是日落后的十五分钟。在这个短暂的阶段中,天空逐渐由金灿灿的暖色调转为低饱和的冷色调,整个天空就像一块被蓝色颜料打翻的油墨画,发出静谧的蓝色。天空正在与大地交换一个绵密的吻,像是一场盛大的宇宙告别,地理学人为赋予了他一个浪漫的名字——blue hour。
蓝调时刻。
一场盛大的闷蓝盛宴。
品尝这种盛宴会给人带来莫大的心理满足,可惜,这种盛宴早在繁华都市的水泥森林里早已绝种。
可就是现在,就在无限靠近乐池洛的时刻。
他能感受到那种久违的感觉。
看着眼角那颗肉粉色的痣,再望进那双犹如蓝调的忧伤眼瞳里,这种满足感会被无限放大,满足,爆炸。
明明有着优越的出身,却愿意过得这么落魄。明明长着一张明媚秾丽的脸,却让人觉得静谧忧伤。
他觉得乐池洛就是这样一个极度复杂,气质相左的集合体。
这点对于一个超高敏感度的艺术家来说,非常的重要。
“别把我想得这么坏,我对你没哪方面的兴趣。既然已经答应蒋词要好好照顾你,我总得做出点照顾你的样子。”宋时序像是一个爱护小幺的好哥哥一样,伸出手,把乐池洛那件有些歪了的上衣往上扯动,遮住暴露在空气中的大段粉白,“不要对我有偏见,小幺。”
这是第一次,乐池洛听见眼前这个嘴里没一句好话的家伙亲口承认自己是moonlight的一员。
从官宣到现在,他们几乎每天都在见面,但实际根本是存在于两个不同次元的人,没有结束,没有交集。面对其他队友,乐池洛能做到友好相处,就连面对jim那个道德败坏的low男,他都能冷静对待。这是他在水泥森林里自觉遵守的基本准则,他清楚处理人际关系该有怎么样的教养。
可唯独遇上宋时序,他会变成什么都不会的稚童,迷失方向。
不,换句话说,应该是宋时序太另类了。这种人不管在那个圈子里,都是这么不给面子,不遵守规矩的。
“华庭北门,周六中午等你。”
“你、你想干什么?”
“帮你搬家。”
铮——
脑袋里那根紧绷的弦断了,乐池洛有些怔愣。“你说这么多,就为了这个?”
看着这张再次陷入呆滞的面庞,宋时序福至心灵。他低头追寻对方回避的眼神,语气戏谑,“不然呢,你以为我是为了什么?”
乐池洛哑声。
“周末就直播了,你还在磨蹭,你到底想不想留下来的?”明明说着威胁的话,但宋时序的话钻进乐池洛耳朵里,就像一片羽毛,挠得他差点跳起来。
头低得快埋在胸口上了,乐池洛语无伦次,“我、我,抱歉,我……”
“出了汗还穿这么少。”宋时序嫌弃好歹,乐池洛怀疑,天塌下来他的嘴都能顶着。下一秒,乐池洛视线一黑,一件外套笼在他身上。
外套上残留着余温,带着淡淡的雪松味。
乐池洛扯下外套时,宋时序已经不在了。
站了很久,乐池洛才离开。
乐池洛走在走廊上,风吹过来,把整个人吹吹清醒了点。他回过头看着完全暗下去的练习室,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
他低头看了手臂里的外套,再抬手摸了摸右脸,还有些热。
*
回到家里,乐池洛洗了个澡。然后在书桌前坐下,书桌上堆着几本全英教科书。
乐池洛没办法专注做题,眼前总是浮现刚刚练习室的那一幕。
尴尬到脚趾扣地。
侧底没了心思学习,乐池洛决定打包行李。他的脑袋昏昏的,不想再带耳机,于是点开小音响,点进播放器。页面加载片刻,一道极具辨识度的声音响起。
周梨青到的时候,乐池洛已经收拾完了。
“乐乐,你是要气死我吗?我就知道你还没吃饭。”周梨青怒气冲冲地把米线放在餐桌上,还没没怒几秒,又委委屈屈地帮乐池洛打开食盒。
“谢谢。”乐池洛抿着嘴笑。“我在收拾东西。”
“你就这么喜欢听他的歌吗?”周梨青笑了,“来来去去都是他的歌。”
他盘腿坐下,瞥见播放器上的名字,有些无奈。
SONG,前海外明星排行榜首席,原超娱公司北美分部的核心歌手。
留学期间,超娱怕这位喜欢说唱的大少爷跑北美地下混说唱,从自家公司调了一只草包团队跟着少爷漂洋过海。没想到SONG一夜爆火,连续两年带这草包团队征战欧北美,稳拿了两年的各种大奖,在宋时序的恐怖统治时期,欧洲北美但凡有点名气的说唱歌手全部挣扎在提名区上,至今翻不了身。
出名早,粉丝多,从官网首页往下拉的那一大串深不见底的赞助商都是为他而来。
只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一年前,在北美显露头角的SONG忽然决定回国。北美大v们感到可惜,因为如果SONG继续留在北美,年度奖得主一定是他。
但也都因此松了一口气,毕竟只有SONG走了,其他人才能有拿奖的可能。
荣誉满堂,回到祖国,此时的SONG,不过也才二十四岁。
“SONG在征战欧北美的时候,你还在念高中吧。”周梨青问他。
“嗯。”乐池洛抿了抿嘴,“我很喜欢他。”
SONG的音色很好,辨识度强,rap水平高,风格也多样。乐池洛很喜欢这位歌手的风格,最难得的是他的rap不是只会脏话连篇,词也不单是简单的愤世嫉俗。他能手握尖锐的刀刃刺向恶人,刺向所见不平之事,也能在转身时作一曲抚慰人心的摇篮曲拍拍你的肩说晚安小宝贝。
是那段沉闷又孤寂的青春期里,乐池洛唯一的娱乐。
“可惜了,被家里人压回国,还被没收了护照。”周梨青啧啧摇头。
“你认识SONG?”乐池洛只直到周梨青是首都的军N代,没想到还有娱乐圈的人脉。
“不止认识,我们两家有姻亲关系,我和他在某次饭局上见过面来着。”周梨青眯着眼睛回想,“他叫宋……”
“宋……”
“宋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