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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ay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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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港城的夜色很少会跟宁静挂边,即便是凌晨两三点,商业区的灯光也从来没有熄灭过,人们都在享受周末难得的夜生活。
最偏的一条酒吧街,是摩友常来的地方,很多血气方刚的小青年就喜欢在这里炸街。
“你看那个人,好好笑哦。”一个打扮火辣的小0,穿着露脐装和超短裤,画着浓妆,坐在一辆摩托车的背后,抱着前面刚钓来的一米八机车帅哥,在等待红绿灯时指向旁边一个骑着摩托车的人。
此人戴着价格不菲的头盔,车也是百万级别,在车价五位六位数的精神小伙当中十分显眼。
当然了,最显眼的并不是他的车或者头盔,而是他的穿着。
他既没有穿豆豆鞋紧身衣,也不是时下流行的机车服、工装,而是——西装。
对,西装,皮鞋,领带,胸口还有没来得及摘下的工牌。
他坐得非常板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的标准姿势,不抖腿不撅屁股,非常正经。
“喂,兄弟,穿这种衣服出来,可钓不到凯子哦。”旁边又停下一辆车,摩友半嘲笑半调侃地吹了声俏皮的口哨,“这么好的车,不蹦一个实在是可惜了——我说,你要不去旁边非机动车道吧?”
说完,前后左右的精神小伙车队成员都开始大笑,在酒吧街后面稍显空旷的道路上听来十分洗脑。
这条路上的红灯时间很长,等一直等到精神小伙们笑完,百万摩托车上的人也没有任何动作,头盔掩盖下也看不出任何表情。
三,二,一。
红灯结束。
七位数的摩托车轰鸣一声,以一种可怕的速度冲了出去,发出惊人的爆鸣声。
“这才有意思!”精神小伙们先是被这冲击力吓了一大跳,随后纷纷欢呼,追了上去。
很快,就到了另一个红绿灯前。
“哥们儿,你这不是能行吗?”先前说话的人再次停在了左侧。
百万摩托车的主人仍然一言不发。
“哎呀,你是生气了吗?”方才第一个指出他的火辣小0笑得明媚,眉眼弯弯,“不要生气嘛——”
“妈的,本来上班就烦。”头盔下终于传来声音,听着年纪不大。
那人一把摘下头盔,晃了晃脑袋,白天用发胶一丝不苟梳上去的头发此刻落下些许在额前,更显禁欲感。
他的脸并没有那么棱角分明,甚至可以说有些中性,稍微展露出来的一些男性特征,搭配上恰到好处的喉结,眼神中充满攻击性。
“哇,靓哦。”众人惊呼。
“吵死了。”刚结束了一天做牛做马的工作,下班还要被精神小伙缠上,程放初怀疑自己是不是冲上啥了。
呼吸过一口新鲜空气后,他按捺下当街斗殴的冲动,从旁边拿出一只备用头盔。
啪,按在了那个火辣小0的脑袋上。
“遵守交通规则,小朋友们。”隔着头盔,他敲了敲火辣小0的脑袋,“再跟着我,把你们都突突了。”
随后,红灯时间到,百万摩托车扬长而去。
“小朋友?”精神小伙们一脸懵逼,甚至还有点生气,“他看上去年纪也不大吧,凭什么叫我们小朋友?骑个好车就真以为自己是大哥了?”
然而,刚才还叽叽喳喳的火辣小0坐在后面,一声不吭。
“我不许你们这么说他!”突然,他摘下头盔,宝贝地抱在怀里,路灯下的脸即便擦了粉底液也还是遮不住红晕,“我——”
“你又发什么癫?”
火辣小0深情地看向程放初离开的位置:“他好帅啊,我……我宣布,他就是我的新crush!”
“什么?”前面的一米八机车帅哥不乐意了,“他是你的crush,那我是什么?”
火辣小0摆摆手:“crush这种东西,对于我们这种好色的人来说,多一点很正常。”
——
那辆百万摩托车来到另一处繁华市区,但这里因为靠近海岸线,港口众多,因此晚上要比市中心安静许多。
高层的落地窗放好可以看见整个港口的全景,灯光璀璨,时而有游艇在半夜的时候载着醉醺醺的人停靠在岸。
即使是这样居高临下的美景,忙活了一天的程放初也无心欣赏。
他一进玄关,便三两下脱掉了皮鞋,甚至都来不及将鞋放进鞋柜里,就蹬着拖鞋扑在了床上,脑袋埋进被子里。
作为社畜,每周都有那么六七天想要辞职,哪怕要饭也不想上班,是很正常的。
对吧?
程放初从被子里抬起头的时候,发现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点进了邮箱的存稿箱,里面有一封辞职信,收件人是他的老板祁庭煜。
想辞职的风终于还是吹到了祁氏。
大拇指在“发送”键上停留了很久,程放初最终还是关掉了手机邮箱,鬼使神差地打开了工作微信。
就是这样一打开,程放初差点原地去世。
【祁庭煜】:你下周有空吗?
?
老板,这个点了,你不去看你推的切片,发这种话给我,会不会太暧昧了点?
【程放初】:我下周有没有空,您心里没有一点数吗?
将消息发送出去后,程放初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上一次老板给他发这种消息,还是好几年前让他带人去国外跟抢了公司货的人火拼来着。
那会儿才二十来岁,浑身上下都是胆,但是现在他已经过了三十岁,并不是很想再去做这种剧烈运动了。
【祁庭煜】:这样。
【祁庭煜】:那你下周可以不用来公司。
???
【程放初】:你终于决定要辞退我了吗?
好耶,养老去咯。
【祁庭煜】:没有。
【祁庭煜】:只是让你到付家出个差而已。
“付家?”看见这两个字,程放初从床上一下子弹起来,“去付家出差干什么?”
【祁庭煜】:也不是什么难事,付大铁回国了,他年轻不懂事,想找你过去帮几天忙。
咯噔。
程放初现在宁愿去找人火拼了。
【祁庭煜】:死了吗。
【程放初】:对,我尸体有点不舒服,下周想请个殡假。
【祁庭煜】:那就诈尸一下。
【祁庭煜】:你们两个之间的恩怨我不清楚,但是现在他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在国外的分公司经营的也很好,这次回来要直接接管付家。
【程放初】:他?就他?
【祁庭煜】:对,就他。
【祁庭煜】:事成之后给你放半年假。
嘶。
【祁庭煜】:成交。
关掉手机,程放初整个人呈“大”躺在了床上。
说实话,程放初并不是多记仇的人(毕竟跟他结仇的大多数都被他干掉了),有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他是不很在意的,但这个付大铁,是个很突兀的例外。
说不上结仇,但是程放初很讨厌他。
同时,付大铁也很看不惯程放初。
当年祁庭煜逃出他大哥家时,曾经被付家保护过很长一段时间,程放初跟着祁庭煜,跟表弟付大铁打过不少交道。
作为幸福家庭出来的小太子爷,同时也是接受新时代教育的年轻人,付大铁最看不惯的就是祁家这种传统的黑白两吃世家,即使现在祁家已经跟从前完全不一样。
祁家已经完全摒弃了之前的道路,唯一保留的就只有程家和祁家的关系。
程家的每一代小孩当中,都会精挑细选出一个聪明的,从小跟祁家的家主一起长大,几乎就跟亲兄弟一样,比如当年的程放初,就算是祁庭煜被软禁、逃亡异国他乡,他也从来没有离开过,一直保驾护航。
因此除了是特助外,程放初还是祁氏名正言顺的副总——不然一个助理怎么可能会有九位数年薪!
而且祁庭煜一旦有什么事情,除了祁氏的下任继承人,程放初会拥有祁氏的绝对掌控权。
祁庭煜和程放初的这种特殊雇佣关系,也是付大铁最反感的。
反感到什么程度呢,反感到程放初偶尔在祁庭煜追星不想上班接管他的邮箱时,未收件那一栏永远都会有付大铁要求祁庭煜削权程放初的邮件。
问及原因,就是付大铁觉得程放初尸位素餐。
究竟是不是尸位素餐,没有人比祁庭煜更加清楚,因此即便付大铁跳脚频率高,程放初的地位也从来没有被撼动过。
“唉——”程放初叹了口气,用被子裹紧自己,翻来覆去觉得不是滋味,于是直起身打开了平板。
程放初除了是一款美艳特助,还是一款会写文的美艳特助。
他不仅工作能力在港城位于打工人之首,写文也常年霸榜小福特。
就比如他现在更新的这篇《霸道寡夫郎》,荤素均衡,已经在平台第一挂了很久了。
这是一篇老板和未来老板娘的同人文,目前的进度是老板,啊不,以老板为原形的巡抚即将强吻娇俏寡夫郎,他想了想,吧结尾改成孩子饿了,寡夫郎一脚踹开巡抚大人。
爽了。
想要追到小寡夫,巡抚大人你道阻且长!
写完这一段,程放初心满意足地重新裹上被子,打开了手机上的深夜博客,伴着男主播浑厚的电台音,闭上眼。
hello小耳朵们,晚上好,有遇到开心的事情吗?今天第一位投稿的小耳朵来自港城,他问,自己家的表哥为了追星,把公司直接给了别人管理,怎么办?请问你是想说要怎么让表哥不再追星吗?啊,是想把管公司的人踢走吗?
——
第二周。
常听的电台哥这几天感冒没有上播,搞得程放初一连两天都没有睡好,脑袋昏昏沉沉的,上班连车都没敢骑。
前脚刚进祁氏总裁办,后脚就看见祁庭煜拿着公文包站在位置上,毕恭毕敬。
程放初当时库次一下就清醒了。
好好好,风萧萧兮易水寒是吧。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硬硬的,原来是拳头硬了,好想打人。
但程放初最终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皮笑肉不笑地接过了公文包,然后壮烈地与旁边的代理助理点头示意。
“等等。”祁庭煜突然凑了上来,小声拦住程放初,“还有一件事。”
程放初还是一副已经含笑九泉的样子:“您请讲。”
祁庭煜严肃道:“今天的更新,请务必让他们亲上,辛苦程特助。”
程放初:“……”
“遵命》”
有时候真的很想炸了祁氏解气来着。
“好!”祁庭煜在得到肯定回答后,郑重地拍了一下程放初的肩膀,一副对他委以重任的样子,“就交给你了!”
看得旁边代理助理以为程特助公文包里面不是合同,而是满满一包炸药,即将受老板之托去付氏舍身炸碉堡。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对程特助的敬畏油然而生。
就这样,程放初一边构思今天晚上要怎么创死巡抚大人,一边走出了公司大门,在代理助理热泪盈眶的目送中跨过凶险的斑马线,进了对面付氏。
为了保证在跟付大铁火拼的时候能看清东西,程放初特意换了一个结实的运动黑框眼镜,将脸遮住了很多,以至于路过前台的时候,小姐姐还跟旁边的同事咬耳朵:
“这是刚来的实习生吗,我的天,终于知道男大为什么受欢迎了!”
“这小脸儿,嫩得能掐出水了吧?”
然而年过三十的程放初面不改色,踏上了去总裁办的电梯。
他已经想好了一会儿见了付大铁的面是要先过肩摔还是先锁喉或者直接掏家伙,然而电梯还没打开 就先听到了总裁办的笑声。
“哎哟小付总,你可真幽默,”一个付氏的股东拍拍手,“好,那就这么定了——这几十亿的单子,我可是很看好你哦。”
小付总?
程放初看向沙发上的人,首先对上一双无比深邃的瞳孔。
就算这个人化成灰,程放初也能认出那双灰绿色的眼睛。
曾经微卷的头发已经利落地梳了上去,更显成熟稳重,西装笔挺,手工皮鞋擦得发亮。
这家伙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都格外地一板一眼,最喜欢抠细节。
但是程放初并不愿意承认自己认识他,因为这个人帅得有点过分。
“怎么不说话?”灰绿眼睛的帅哥转过头,支着胳膊看他,“这么多年没见,你还跟以前一样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