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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莲花楼缺个帮手 ...

  •   与李莲花道了别,明瑶权衡再三还是褪下身上唯一的金器,这金镯是十八岁那年妈妈送她的成年礼,母女二人在金店试了一下午的款式最终选中了它,明瑶不舍的抚过雕花镯体,这是她在世上对家人最后的念想,即使当钱只是权宜之计,仍旧让她心如刀割。

      可也只有生存下去才能不辜负爸爸妈妈的养育之恩,她不能自暴自弃,即使分别两地也要好好活下去。

      明瑶打起精神走在街上,这条主路共有三家当铺,距离相差甚远,人气也大相径庭,其中当属这家“天机当铺”的店客流量最多。

      问了两名从当铺里出来的百姓,他们说这天机当铺是天机山庄的何庄主开的,铺子遍布全国,而何庄主的丈夫又是当朝户部尚书方大人,有这两大背景在不用担心压价,更不用担心被坑骗,对于初来乍到的明瑶而言这是最好的选择。

      一进当铺便有专人将她迎入柜台,掌柜是名中年男子,穿着不同于小厮的黑衣,领口有暗纹,三角眼塌鼻梁,嘴两侧还留着细短的胡子,看样子很精于算计。

      明瑶捏这手指心里有些不安,好在来时在市面上了解了下物价,知晓住宿与吃食的开销,多少又有了点底气。

      见明瑶过来掌柜抬了抬眼皮把账的最后一笔写好,他搁下毛笔说道,“姑娘面生,想必是第一次来我天机当铺吧。”

      “掌柜好眼力,我的确是第一次来天机当铺。不过天机山庄声名远播,即使我未当过也知你们的口碑极好,定不会欺我这个外乡人。”明瑶面上风趣可手心却满是冷汗,心想这与古人说话可真是难啊。

      好在这掌柜还挺吃这套,他捋了捋胡子扬起了嘴角,话语中满是自豪,“那是自然,我们天机当铺最看中的就是信誉,给出的价格也是最诚信公道的。”

      “既然姑娘第一次来那我就简单介绍下,我们天机当铺分死当与活当两种。死当即决当,一次性当掉典当物品,放弃赎回的权利,你得到的当金会高一些。如果要活当就必须在约定的时间赎回,短则一旬,至多六旬,根据时长我们会收取相应的保管费,当金自然是比死当低的,姑娘如何选择?”

      明瑶将包在手帕里的金镯放到台上,没有犹豫的说,“活当,记六旬。”

      一旬十日,六旬就是两个月,来的路上她观察过周围的摊贩,即使是架空的时代女性外出工作的也很少,而且大多从事浆洗与纺织的工作,还有的就是跟着家中男人一起摆摊,而她这双只会敲键盘的手很难做得来。

      未来的就业前景并不光明,为今之计只好先去热闹的饭馆看看需不需要人手,端菜递水亦或是在后厨刷洗盘子,虽然是服务性行业但总比坐吃山空来的强。

      只见那当铺掌柜拿着一把跟放大镜一样的工具细细端详明瑶的手镯,这镯子是现代的工艺所以比这时代的要精细很多,再加上纯度高没有明显划痕,所以掌柜说能给六十两银子,扣除手续费五两银子,还有五十五两。

      这个数字已经比她预想的要好很多了,在这时代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铜钱,一贯铜钱为一千枚铜币,两枚就能买一个馒头,足够她小半年的开销。

      明瑶没有讨价还价,签字画押时还请掌柜把钱换成了银票与碎银还有铜钱,一张五十两的银票被她贴身保管,一贯铜钱用于吃食,最后的碎银用于支付客栈的费用。

      出了店铺明瑶先是去了就近的书店买下了几本启蒙读物,这里没有新华字典这么方便的书,所以只能通过这类读物学习文字。

      她的规划是这样的,白日打工维持生计,夜里将这个时代的文字摸透,总之绝不能当文盲。

      虽说这里是架空时代但沟通上却不曾有代沟,再者简体汉字本就由古文演变而来,所以她学起来应该不会费力。

      其次李莲花说这个时代有江湖中人,沿途她还听到许多说书先生再讲什么十年前东海一战的故事,可见朝廷对文化上并没有清朝那么严苛,或许她可以靠改编故事尝试赚点闲钱。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一条规划,毕竟百姓的文化参差不齐,而且这时代也不一定有什么版权保护,保不齐还要倒贴印刷费用,所以她只能尝试把故事卖到酒楼饭馆的说书先生那里,小赚一点。

      要是今天能找到帮厨的工作那最好不过了,观摩他人操作然后研究菜谱,接着从小吃店做起,门面不需要太大,专门卖点奶茶炸物,积累原始资本,过了几年兴许还能盘家店再雇几个帮手,实现小康。

      说干就干,定好客栈后她把值钱的物品都贴身带着,双肩包什么的则放在了衣柜里锁上,然后就开始了找工作生涯。

      可俗话说得好,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她前前后后把整条街的客栈酒楼都跑遍了,愣是没一个人用她,稍微客气点的说后厨不是小姐玩闹的地方,不客气的直接上升人身攻击,让她打哪来回哪去,要是能回去她早回去了,真以为她想在古代啊。

      明瑶气呼呼的踢了脚跟前的石头心中十分受挫,好歹也是个本科生,满脑子的知识却无一点用武之地,订下两个月的当期,是不是太过自信了…

      她坐在台阶上木讷的咀嚼着干巴巴的白馒头,如同丧家犬一样狼狈,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见她衣着光鲜还坐在台阶上纷纷投来打量的目光,不喜欢被人像看猴子一样对待的明瑶拍了拍裙子只能离开。

      到了下午,漫无目的行走在街上的明瑶觉得喉咙都快干透了,而且上午废了那么多口舌又无一点作用,自信心大受打击的她只好朝着客栈走去。

      正当她心灰意冷打算明日再寻工作时终于迎来第一道曙光,今早在成衣店帮助自己的那位王夫人竟然叫住了她,“姑娘,我看在街上来来回回走了两次了是找你丈夫吗?我看他在城西行医呢,怎么没把你带上。”

      明瑶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夫人您误会了,他并不是我丈夫,我们只是萍水相逢,他人很好又帮了我许多,只是…我也不能总赖着人家,就想出来看看有没有可以打工的地方。”

      “这样啊,不过我看那大夫也年轻,想来也没娶妻,姑娘若是真无依无靠为何不去投奔他呢?”王夫人好生疑惑,这女人依附男子天经地义又不是江湖中人想着打打杀杀,而且她那么漂亮何必走弯路。

      再说了帮人哪有连衣服都帮买的,无非是脸皮薄不敢迈出那步吧,不过看到明瑶没有接话,想来是年轻人的心性不愿低头。

      王夫人也是个热心肠,心想相逢即是缘,帮一次是帮两次也是帮,托她的关系明瑶找到了一份染坊里的工作,虽是个体力活但钱是日结的。而且去那里工作的都是附近的妇人,兴趣还能给她找个婆家也省的便宜了外人。

      由于之前的四处碰壁,明瑶深知找份工作有多么不容易,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

      只不过说是累一点,但真正做起来可不是只有一“点”。

      她做的是晾晒的活,相对其他而言已经是很轻的了,但拿细长的竹竿去挑那些浸了染料的布料,再挂到老老高的竹竿上去,对于她这个从没做过粗活的现代人还是很困难的。

      一旁干活的妇人们见她吃力也告诉了她诀窍,有时候还会上手指点,明瑶感激她们的照顾所以认真学着,挥洒汗水的同时一下午的时间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傍晚,拖着疲乏的身子明瑶走出了染坊,两条胳膊就像绑了铅块一样沉重,她甚至连晚饭都不想吃只想回客栈一头栽到床上,更别提看书识字了。

      累是累,但摸着口袋里的二十文钱她还是不由得露出笑容,这是靠她的努力在异世界赚取的第一桶金,颇有纪念意义。

      “卖豆腐脑咯~”

      “卖花卷馒头咯~饺子,馄饨应有尽有,客官快来看看吧。”

      傍晚的街道上摊贩们的叫卖声络绎不绝,食物的香味弥漫在空气里,给人一种逛夜市的感觉,早已饥肠辘辘的明瑶来到那家卖豆腐脑的小店点上一碗,口感滑嫩,极大程度的安抚了她疲惫的心灵。

      明瑶沿途又买了些糕点充当宵夜,前前后后一共花了十文钱,还剩十文也不算坐吃山空。

      收摊的李莲花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穿着水青色衣服的姑娘,手里拿着油纸,在一个个摊贩中左瞧瞧右看看,看起来像是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今日他在宁城行医证实了那条情报不实,所以一会在城门关闭前他就要离开,临走前过来碰碰运气,看到她的日子过得还算顺利也就放心了。

      正在进行市场调研的明瑶突然觉得袖子处传来一阵拉力,低头一看原来是个小女孩,她看着明瑶手里的点心咽了口唾沫,心领神会的姑娘俯下身拿了一块出来,“你是肚子饿了吗?”

      “嗯。”女孩眨了眨黑黝黝的眼睛,借着火光她还看到了女孩的侧脸有一道疤痕,身上也脏兮兮的衣服上还有补丁,指甲缝里满是污泥,原来是个可怜的小乞丐…

      “吃吧,饿了还有。”若她是个,成年人明瑶也不会施以援手,可她还是个五六岁的孩子,饿肚子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给小孩递糕点的时候明瑶的动作明显有些僵硬,李莲花避开人群往她那又走了两步,果然手腕与指节都出现了红肿的迹象,鞋底边缘浸上了染料,原来是在染坊里找了份工作。

      那工作可不轻松,她这身体定是吃不消的。

      可这也是她的选择,他不过是个外人,还是不去掺和她的事了。

      “姐姐…饿,弟弟也没有饭吃。”墙角有一个身材异常瘦小的男孩探出了头,在女孩的眼神鼓励下颤颤巍巍的走了过来。

      一共就四块糕点,女孩吃了两块男孩如今也走了过来…给了他,她就会饿肚子了。

      内心短暂的挣扎以后,明瑶最终还是因为成衣店与染坊受到的善意把剩余的糕点给了那个孩子,她有手有脚还能挣钱,他们却只能靠着乞讨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很可怜的。

      “吃吧,长大了要好好保护你姐姐啊。”

      男孩一拿到糕点就狼吞虎咽,也不知道她的话听进了没有。

      李莲花叹了一声,一看就是个被保护的太好的姑娘,没见过世间险恶所以眼里非黑即白,即使是孩子在恶人的教唆下也会成为犯案的帮凶,看着那女孩熟练的将手伸向明瑶腰间的荷包,李莲花摇了摇头,心想留个深刻的印象也好。

      但…他们要的真的只有钱吗?

      容貌是父母给的馈赠,而不是他们加害女性的理由,就喝口茶的功夫明瑶的身边已经出现了两名男子,是与那小孩一伙的,靠着这样的手段也不知道坑骗了多少女性,当真是无耻。

      “小二,茶钱留这了。”

      只听身后传来两声痛苦的哀嚎,石子精准命中了贼人的肩膀,而那个盗窃的女孩因为恐惧丢下荷包,拉着还在吃糕点的弟弟仓皇逃跑。

      看到从荷包里散落的钱财,姐弟二人逃跑的背影,两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她也能明白发生了什么。

      明瑶没有惊声尖叫,只是木然的蹲下捡起散落的铜钱,即使他们不偷她也会给的,为什么还要辜负她的信任…

      女子苦涩的笑了笑,说到底还是她太傻了,识人不清险些把自己推入深渊,回想起这一天的遭遇,上午对未来有多么自信她现在就有多可笑,什么豪言壮语啊,什么对未来的美好幻想,现实是残酷的,人心是多变的,它不会因为换了一个环境而改变。

      视线有些模糊,她捡钱币的手也在颤抖,不就是做了点体力活吗怎么连捡东西的力气都没有了,明瑶捏紧酸胀的手腕指甲深深嵌入了泥土…

      “你是肌肉拉伤,再怎么掐也没用的。”

      清瘦的手横到她的眼前,拉开她的手腕捡起地上的钱币,见她一言不发哪里还有早日朝气蓬勃的样子,估计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他们还偷了你的镯子?”他记得她手腕还有一个金镯来着。

      “是我当了。”

      “谢谢你又帮了我一次,李神医。”

      “知道我是大夫那还不听。”李莲花淡淡说道。

      “对不起。”蹲了太久腿有点麻,明瑶只好用掌跟撑着膝盖吃力地站了起来。

      “我呢…你也看到了是个大夫,还居无定所的,有时候忙着制药也没时间照顾狐狸精,你要方便”姑娘的眼睛一点点恢复光彩,原本还在纠结要不要把她留下的李莲花下定决心道,“就给我搭把手,工钱可能没有市面上那么多,你要愿意…”

      “我愿意!”

      他那么好,她怎么可能会不愿意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日常打气中):今日也要打起精神为赎回金镯而努力!
      若干月后……
      方小宝:什么?师娘的镯子在我家当铺,我这就拿回来!
      ps:看到突然增加了那么多收藏与心心真的好激动,毕竟一开始这篇文好冷淡的说,看到大家能够喜欢这个故事真的太好了~以后也会努力更新甜甜日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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