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说,甜过。(事情逐渐从玛丽苏走向狗血)
关于【正当防卫】,我查了一下,为了剧情发展,觉得江殷算是防卫过度,如果他没有继续补刀,那么李列首先来捅他,然后他反刀了对方,应该就是正当防卫。(哎呀,大家不要太注重逻辑了,小说情节不可学习!)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