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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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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挑好,几人便开始往外面搬。
萧容和叶氏听到了动静也来帮忙。谨哥儿人虽小,却极肯卖力气,跑来跑去跟着抱白菘,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全部抬上来放在了地上,苏榛又清点了一次,就打算跟小喜一起算个总帐。
小喜却说他爹走的时候偷偷叮嘱了,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怎么可能还要收这点吃食的钱。
一个不肯收,一个非要给,拉扯了足有半刻钟,最后还是萧容假装怒了,质问小喜,不收钱可是看萧家不起?觉得萧家落难了太穷了,付不起这点银子?
萧容本来就不怒自威,此刻一吼更是慎人,小喜立刻吓得直哆嗦差点哭了。
苏榛又赶紧哄他,且补充:“小喜听话,你爹娘这么辛苦,况且还要存书院的束脩啊。要不,总帐零头给姐姐抹了,成不?否则这菜我肯定也不要了,你爹回来再搬回地窖好了。”
苏榛连哄带吓的,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蔬菜差不多要了三十几斤,收整数三十文;酱菜花了二十文;柑橘按市价是每斤六文钱,十枚称重三斤多,收十八文;一年黄豆酱要了五斤,每斤十三文。
帐算好,苏榛突然又想起来酒还没买。又咬咬牙,多要了一坛家酿黄酒,花了“巨款”六十文。
倒不是她想喝,是做肉苕皮的时候多少得用点儿酒去腥,这钱不能省。更何况一坛酒足有十一、二斤,够用很久。
总帐是一百九十三文,小喜死活说零头是九十三,只肯收一百。
这哪儿成,好说歹说的,苏榛强行定好总价就是一百九十文。
东西就先搁在成家,等成树赶着驴车回来再往上搬,明天早上直接去客栈门口集合出发就好。
谈妥,眼瞧着已经过了申时了,两家人离开了成树家。
坐在盛家马车上,苏榛把钱袋子打开数钱,还剩下七两零九十七文。
因户籍和房租意外的不用花钱,余下的银子数量就让苏榛相对很是满意。回市集的时候“大手笔”,给加上盛小山在内的六口人买了六个素包、六个羊肉包当午食。
大宁朝羊肉每斤六十文,比猪肉贵,但也比猪肉受欢迎。素包三文一个,肉包六文一个。一共花了五十四文。
其实大家早就饿得不行,拿到包子立刻开吃,肉汁浸润着松软的面皮,人间美味。
苏榛也愈发确定了未来的发家之路不能以做美食为主,毕竟她的手艺只能吃个新鲜。
吃饱喝足,谨哥儿便在车里睡了,苏榛仍旧请叶氏和萧容照看着,她跟寒酥去肉铺又买了五斤五花、五斤肥肉、五十枚鸡蛋,找店家饶了一个草编背篓,共付了三百文。
其实市集上的猪肉要二十五文一斤,比客栈贵。但毕竟行商客栈卖进价是给她应急用,自己不能总去占这便宜。
东西都由寒酥背着,两人一前一后出了肉铺。
寒酥年岁虽小却身形挺拔、且姿容盛极,连那个破背篓背在他身上都像T台高奢订制。
街上偶有年轻娘子路过,但凡看到寒酥的,无一不露讶色。
苏榛腹诽:招摇,太招摇!
好在也没招摇太久,两人要找的熟药所就在前方。
所谓“熟药所”,就相当于大宁朝的官方药店。
其实临来的时候,两家人就在马车里一起商量了、列好了采购单子,不外是治风寒感冒、头疼脑热、以及打猎备着的金创药等等。
但萧寒酥发现苏榛冲进药所之后,呈现出一种“痴迷”状态,甚至双目都激动的泛了红。
其实在现代人看来,苏榛的表现就纯粹一句话形容: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这不能怪她,她的确才到古代没多久,看什么都新鲜,发现大宁朝已经不止有草药、汤药,也有配制好的丸、丹、散、膏等中成药。
掌柜的说服用、携带都很方便,且易于保存,价格也相对公道,但也仅是相对而言。
药比粮贵,甚至好多品种贵出二十五甚至三十五倍。
而此刻让她双目泛红的原因,却是看到了柜台里包着的散剂药包,用繁体字写的药名:霍香正气散和六味地黄丸……
她不懂药,但现在亲眼看到这两味药,知道它们一直会传承至千年后的未来。
就,想哭。莫名的,莫名想到千年文化、想到后世承继、想到兵戈连年、想到世上唯一没有中断了文明的国度、甚至想到了百年耻辱,好不容易重回盛世了,而此刻的自己……回不了家。
所以在看到任何跟那个“家”有关的符号时,心里是止不住的疼。
于是,在那天的黄昏。熟药所的坐诊大夫、顾客、病患们,都看到了一副这样的场景:一个瘦如稻草的姑娘捧着一包霍香正气散流眼泪……
“买,都买!”萧寒酥一锤定音。
除了药,又挑了些桂皮、八角,苏榛留着炖肉吃。
药所总消费共计四百六十五文。但这笔钱苏榛没心疼,反正都要备着,可以用很久很久。
在城门关闭之前,萧、苏两家人坐着盛小山赶的马车出城,去往行商客栈。
萧容和叶氏看着一堆药包里最醒目的霍香正气散陷入了沉思。
萧寒酥轻轻咳了声,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自然:“虽然它是防暑之用,但万一呢,万一山里突升温……或者屋子里……太热呢。”
萧容和叶氏默默的看着儿子,又默默的看向苏榛。
苏榛倒是一副嫌弃的眼神、跟长辈们统一战线:“我就说不该买吧,偏不听!”
萧寒酥:……
夜,盛府。
盛家掌家的老爷子,盛飞松破天荒的没早睡,一直在等自己最疼爱的长孙盛重云回来。
季春管家有些无奈:“老爷,要不您别等了,公子今晚都不一定回得来。”
盛飞松眉头深锁,“他这是在躲我的责问,还是真的去替府衙办事!”
“绝对是真的在办事!太守大人早就想铲了千锦庄这个毒瘤,这次居然还敢当街掳人,这是大宁重罪。虽说抓人自有官兵负责,但公子古道热肠啊,更何况去帮忙也是太守亲自请的。”
盛飞松瞥了季春一眼,冷哼一声。
他当然知道季春肯定是会帮重云说话的,但重云这孩子,也确实跟那位年轻的太守大人私交甚好,去帮忙也不奇怪。
“我再问你,退婚之事可真的是苏家嫡女自愿?”
季春正色道:“这么大的事,小人哪里敢乱编排,真的是她自愿的。咱家公子无论从礼数还是言谈,都按了十足的规矩,绝无不敬。”
“那你倒是说说,那苏家嫡女为何不愿意。”
“她的意思是不想拖累盛府。当然,小人开始也不太信,可昨晚她熬了整夜,做一个叫酸辣苕皮的吃食卖给客栈当早食,赚了区区数百文而已,瞧着却挺知足,还一点儿没叫辛苦,跟寻常的京中贵女倒是不一样,甚至我瞧着萧王一家人都很敬她。”
盛飞松沉默不语,他确实也没想到会是眼下的局面,却也暗自松了口气。
说心里话,盛家第三代里最为出类拔萃的便是长孙重云,未来的家主也一定是给他的。倘若不是因为信义二字,盛飞松压根不会在婚姻大事上逼迫孙子。
眼下倒也不错,盛家虽说丢了些面子,但着实保住了里子。重云也不必委屈自己随便娶个妻子回来。
念及如此,便也就决定给了季春、或者说给了重云台阶下:“即然是她不愿嫁,盛家也自然不能逼迫一个孤女,此事就此作罢。至于萧前王爷……虎落平阳未必没有东山再起之日。且他以前在军中声望颇高,听说也是个肯为百姓卖命的好官儿。你告诉重云,私下可以观望观望,但切记一定是私下,明面上绝对不能有来往亲密之举。”
“是,老爷。”季春点头应了,见老爷子也露了疲色,便想就此退下。
“等等。”盛飞松突然又问:“你说苏家嫡女做的吃食叫什么?”
“叫酸辣杂酱苕皮。”
“味道如何?”
“好吃,好吃得紧。小的也是没想到番薯还能做成半透明的粉皮,尤其那汁水也不知道是怎么调的味儿,吃起来——”
盛飞松直接打断:“所以你们都吃了。”
“都吃了,苏娘子送的。”
“那你们就没想着,府里还有人没尝过?”
季春一怔,秒懂,“老爷子,等苏家安顿好,我亲自去买!”
盛飞松仍旧板着脸,“嗯,主要是家里女眷大概是好奇要尝尝鲜的,我倒是无所谓。”
季春腹诽:您无所谓?谁不知道您是老饕……
而此刻的盛重云的确如季春所说,配合白川府去年才上任的苑太守,对千锦庄来了个夜袭查抄、围缴。
实际上对千锦庄的调查在一个月前就开始了。
苑太守当时找了盛重云,向他借了盛府私卫潜伏进千锦庄做卧底。也正是有此因缘,昨天盛重云救人才会那么迅速及时。
今晚更是成功,太守苑琅亲自带队,在盛家私卫的协助下把千锦庄连窝端,还救出了不少幼童。
盛重云瞧着他们个个凄惨不堪的样子,不由得想起苏榛那副稻草身子、巴掌脸。
好在人救了出来,应该也不会再有什么机会见面。
策马在旁的苑琅却突然问:“重云,你可还找得到那位苏娘子?不知她是否能够为本案作证。”
盛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