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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段 你要记着太妃糖的滋味 ...

  •   我是秦七月,我喜欢季牧迟。
      我们是同班同学,季牧迟帅气,高大,还很俗气的像小说里的男生一样会打篮球。笑容温暖,却遥不可及。女生崇拜他到了一定境界,所有人都知道,季牧迟喜欢过学姐丁筝。
      丁筝是所有人心中的惋惜。丁筝漂亮温柔,才华出众,是学校的骄傲。这样完美的生灵,却被那架载着代表学校出国演讲的她拉扯着坠进海里。回来时,只剩一张黑白相片。
      所有人都哭了,只有季牧迟没有。
      我知道他偷着掉的眼泪,比我们所有人的总和还要多。

      第一次和牧迟有交集,是在那年新年联欢会上。我抱着吉他走上台说:“我没有什么本事,我只希望,某个人在新一年,可以先把难过的事情放一放。旧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但生活还很新。”
      没理会台下哗然的声音,我自顾自的唱。人群渐渐安静,我笑了。
      Eric Clapton的泪洒天堂。

      我满意地看着牧迟眼中的讶异,鞠躬,退场。
      从那以后,我成了唯一能靠近牧迟的女生,而我,也笨拙的想尽办法,让他能逃离那些残酷而深刻的记忆。
      于是,学校里开始疯传我和牧迟走到了一起。这些我都不怕。我怕的是牧迟会因为这些疏离我。
      有天放学,牧迟笑着摊开我的手,在里面放了一颗太妃糖。
      “你放心,我不会因为风言风语离开你,相信我。哎,等等,这糖不是给你吃的,哎呀。。”他赶紧从我正要剥糖的手里把它抢回来,认真严肃的说:“你留着它,每一颗都是我给你的承诺,等你数到第一百颗,我们就在一起."
      这小子,其实挺会玩浪漫。回到家找个精致的铁盒子,小心的把糖放进去,拿到耳边轻轻的摇晃,吃吃的笑。
      从那以后,每天我都会从某个地方翻出一颗蓝紫色的太妃糖。或者是座位上,或者是笔袋里,有时会淘气的出现在黑板上方,然后某个人就会好整以暇地看着我蹦来蹦去去够那颗糖。多甜蜜,这是只属于我们的小秘密。

      日子一天天的过,牧迟一天天地完成对我的期许。我对自己说,第一百天,秦七月,那时你要主动牵上他的手,在他总能扯出温暖弧度的唇上亲吻,毕竟,你是那样有勇气。
      某一天,传出了校花倒追牧迟的消息。
      下着雨,我趴在窗台上,却能清晰的听见隔壁班女生的窃窃私语。
      “李可和牧迟多般配啊!”
      “对啊,李可长的还那么像丁筝。”
      “我看这事儿能成。”
      那一天,是最俗套的一百天,糖没有出现。我像疯了一样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把书包翻了一遍又一遍,始终什么也没有得到。抬头,却看见牧迟撑着伞,旁边站着那个长发宛如丁筝的女生。
      心像被割绞版疼痛。我难过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冲进雨里跑回家,拨通爸爸的电话。
      “喂,爸,我答应你。我走。”

      季牧迟,我曾经愿意为了你留下来,可现在,我再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了。
      没有理由为你牵扯着所有的神经,没有理由站在你身边。
      办了退学,我看了看天空,正蓝。
      没有行李,一把吉他,一盒太妃糖。
      好多年以后,我站在巴塞罗那卡塔鲁尼亚广场上,笑着看着扑棱飞起的鸽群和漂亮的无法复制的夕阳,还有我的,正在玩耍的可爱的小孩。缓缓的拿出不知道已经看过多少遍的,陈旧的信纸。
      “秦七月,你说你是不是傻子,你说,
      你总是说你有勇气,那一百颗糖,我是等着你自己来向我要的啊!
      你误会了,为什么又没有勇气向我索要一个解释?
      我是在拒绝李可啊!”
      “我是在告诉她,我有喜欢的人。。。”
      “那个人,就是你啊。。”

      我转身,一双大手揽上我的腰,下巴抵到我的肩膀上:“亲爱的,你说,这最后一颗糖真的值得我当年用张机票飞来送给你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段 你要记着太妃糖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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