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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送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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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很丰盛,一锅糙米饭,一碗白菜炖肉。张氏特意去割了一斤肉,肥瘦相间,一次性都炖了。
三人坐上桌,齐齐咽口水。
尤其是林乔,他的眼睛几乎黏在肉片上。林家只有过年的生活才会吃肉,他娘又小气,一次就炒一点,家里那么多张嘴,轮到他这里,连肉味都尝不到。
张氏首先往杨澜碗中夹了一片肉:“澜儿多吃点,补一补身体才能好得快。”
杨澜笑着接受了他的好意。
吃了一口,杨澜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古代纯天然绿色粮食喂养出来的猪肉味道,果真比后世的饲料猪好得多!
猪肉炖菜里面就放了点盐,但是胜在食材一级棒,杨澜吃得非常开心。
半碗饭下去,他才意识到不对劲。
张氏和乔哥儿的筷子只往白菜上面伸,竟是连一口肉都没吃。
他的动作一滞,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样的画面只多不少,但是他却没办法和原主一样心安理得的吃独食。
他知道光说无用,索性往张氏和乔哥儿碗里一人夹了厚厚的三块肉。
张氏顿时急了:“澜儿这是做什么?你要读书,又有伤在身,肉都给你吃,我和乔哥儿吃炖菜就行了。”
杨澜看向乔哥儿,对方什么话都没说,但是圆溜溜的眼睛里写着的也是一样的意思。
“不行,你们不吃那我也不吃了。”杨澜将碗筷放下,端的是原生无赖的做派。
两相对峙,最终是张氏败下阵来,他的嘴角扬起,眼里有晶亮的泪花,应道:“好好好,我们都吃。”
杨澜这才重新带上笑意。
感觉到打量自己的目光,杨澜转头,就看到乔哥儿慌乱移开了视线。
他勾了勾嘴角,没说话。
吃完饭,张氏和乔哥儿去厨房洗碗,杨澜则被赶回了房间。
他也没逞强,这具身体受了重伤,是该好好休养。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趁着最后一丝光亮,乔哥儿端着洗脚水进了屋子。
他站在床边,细声细气的对床上躺着的杨澜道:“夫君……我帮你洗脚。”
杨澜没听清道了声谢,坐在床边,正要弯腰脱袜子,一双嫩生生的手便触上了他的脚背。
只见乔哥儿半跪在水盆边,两只手捧着他的脚,低眉顺眼的要给自己洗脚。
杨澜一下被吓清醒了。
他迅速将自己的脚缩了回来,又把地上的小哥儿拽了起来,没看到小哥儿一瞬间青白灰败的脸色。
“以后不要轻易下跪,我也不用你帮我洗脚。”
想到这是柳叶村的传统,杨澜低骂一声,补充道:“更不能跪别人,我们是一家人。”
乔哥儿愣住了,他以为夫君是不喜欢自己才拒绝的,原来不是吗?
倒完洗脚水进来就该睡觉了,乔哥儿搓着袖子,手足无措:“夫君,今晚我们要……”
杨澜:“……”
说起来,今晚还是他的洞房花烛夜。
杨澜不自在的轻咳一声:“我身体还没好,不合适做那档子事,阿爹那里就劳烦乔哥儿陪我演演戏了。”
林乔怔了怔,隐有担忧地看他一眼,最后点了点头。
原主这张床就是按照婚床打的,足有两米宽,两个人睡一点也不觉得挤,中间还空着好大一块地方。
杨澜有些满意这样的距离,在另一个人轻微的呼吸声中,慢慢闭上了眼睛。
次日,杨澜睡醒的时候,家里已经没人了,厨房里锅灶都变得冰凉,很显然张氏和乔哥儿一大早就起床了。
锅里放着一碗稀粥、一个馒头,杨澜吃完就去了原主的书房。
说是书房,但其实就是卧室旁边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小隔间,里面的书倒是不少。
原主素有神童之名,经常出入于各大乡绅之家,当然也不是白去的,每次都会得到一两本赠书。
杨澜粗略看了看,这些书涉猎范围极其广泛,有专门用于科举的教辅,也有游记杂志,但是原主的心思明显没有放在这些书上,一本本都是崭新的。唯有最显眼处的一大箱话本,书页都卷了边,可见原主常常会翻阅。
难怪原主多年未能考中。杨澜不禁腹诽道。
他从书架上找到一本科举书,坐在书桌上翻看起来。
这一看就忘了时间,直到肚子咕咕叫起来,他才将书合上。闭眼的瞬间,整本书的内容便一字不差的出现在了他的脑子里。
杨澜心中微微惊讶,他的金手指竟然跟着他来到了古代!
杨澜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科生,从高一开始,每天都要背诵大量的内容,进入大学选择了法律专业之后更是考验记忆力。
不知道是祖先显灵还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他得到了一个叫存档系统的金手指。
顾名思义,只要是他看过的东西就能过目不忘,像相机的拍照功能一样永久封存在他的脑子里。
虽然在考试的时候金手指就会失灵,但杨澜并不在意,平时学习中过目不忘已经足够他大大提升效率。而且还有些庆幸,不然的话,他真怕自己养成懒惰厌学的习惯。
正是因为这个系统,他才能在律师行业如鱼得水。试问哪个当事人不喜欢一口就能说出过去几十年间的类案,并且熟练进行比较的律师?
原本对科举还有怯意,这下子杨澜彻底放松下来,有这个金手指在,他一点也不担心记不住复杂繁乱的古文了!
杨澜浑身轻松,从书房出来才发现,张氏和林乔竟是还没有回来。
略一思索,他便知道了。
他们家没有田地,现在正值农忙给的工钱高,张氏一定是带着乔哥儿给人收麦子去了。
杨澜想了想,撸起袖子,去厨房做起了饭。
他做的是米饭,干了一上午的活,中午不吃饱不行。
肉已经吃完了,不过猪油罐子里还有浅浅的一层白色,杨澜便用猪油炒了四个鸡蛋,又烧了一大锅冬瓜白菜汤,尝了尝味道,吃起来还行。
但是他不知道张氏去给谁家干活了。
就在这时,大门口响起了一个婶子的声音:“澜小子在家吗?”
杨澜赶紧出去,看到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裙的大婶,她的头发用一根树枝高高挽起,看起来非常干练。
这是邻居赵虎的媳妇,因为赵虎是个猎户,生活水平明显比村里其他人好上不少,一家人都长得富态。
“赵婶,唤小子何事?”杨澜迎面出去,温声问道。
赵大婶被他谦逊和煦的态度搞得一愣,柳叶村谁不知道,杨澜秀才没考上,却满身酸腐,鼻孔朝天,谁也不放在眼里。
“赵婶?”杨澜眼含询问。
赵大婶咳了声,将思绪拉回来,下意识放低了声音,她莫名觉得眼前这个人倒更像个腹有诗书的读书人了。
“是这样的,你阿爹叫我带话给你,他和乔哥儿中午不回来吃饭,叫你拿钱去村口面馆里将就一口。”
说完,赵大婶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其实她一点也不赞同张氏的做法,已经是二十多岁的男人了,放在旁人家里,早就是个能顶立门户的一家之主,而面前这个……竟是离了阿爹连一顿囫囵饭都吃不到嘴里。
不过别人家的事她没资格说三道四,只是对杨澜更加不喜。
杨澜不知她内心所想,道了声谢,又问道:“赵婶可知道我阿爹在谁家做工?”
“村长家,放心吧,村长不会亏待他的。”
杨澜点点头,礼貌的跟人告别。
他回到厨房,迅速解决完自己那份饭,然后找到背篓,将米饭和菜都放了进去,顺便又把早就晾凉的一大水壶凉开水装在了里面。
走在路上,杨澜直观感受到了夏季的炎热,太阳就像一个巨大的火炉,炙烤着大地。
才走了不到一刻钟,他就擦了不知道不多少次汗。
麦地里没有一点阴凉,杨澜走着走着,心里沉甸甸的。
村长家的地最多,位置也显眼,杨澜站在地头,擦了擦汗,举目望去,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弯腰割麦的两个瘦弱的身影。
他刚到没一会儿,就听到有人喊了张氏的名字,紧接着,张氏和乔哥儿便看了过来。
杨澜努力的扬起笑脸,朝他们挥了挥手。
张氏和乔哥儿头戴草帽,飞快跑了过来。
“怎么了?澜儿,是不是身体又不舒服了?”张氏还没站定,就急切的问道。
杨澜张了张嘴,眼睛有些湿润。
原主何德何能遇到这样为他好的亲人,却一点也不知道珍惜。
好在,他来了。
“夫君,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啊!”乔哥儿也急急问道。
杨澜没说话,拉着两个人在树荫下坐下,接着把饭菜和开水从背篓里拿了出来。
张氏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道:“这些东西是……”
“是我做的。”杨澜摸了摸鼻子:“我第一次下厨,味道可能不太好,阿爹和乔哥儿不要嫌弃。”
原主确实从来没有进过厨房,但是他不是,他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不可能连做饭都不会。
张氏背过身,抹了抹眼睛,杨澜只当没看见,低下头帮他们盛饭。
“我的好澜儿,真的长大了。”张氏哑着声音道。
杨澜朝他笑笑:“是啊,我都成亲了,可不就是长大了,以后我和乔哥儿一起孝顺阿爹。”
乔哥儿闻言赶紧点头。
张氏破涕为笑,端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
乔哥儿也捧着碗,吃了口冬瓜,两眼亮晶晶:“好吃!夫君做的菜好好吃!”
一片最普通不过的冬瓜,被他说的好像什么山珍海味一样,杨澜失笑,忍不住在他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了揉:“好吃就多吃点。”
乔哥儿重重点头,脸颊上两个酒窝若隐若现,让人忍不住跟着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