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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里的痴汉炮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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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我们班长沈瑞来了。”
“小声点,人家可是学生会主席,是老师捧在手上怕化了的宝贝,你们可小心点,别被他抓到公报私仇。”
“啧,原来男同都喜欢这种类型啊,真想知道是怎么喜欢上的,恶不恶心?”
这一群富二代冷嘲热讽,嘴上说着小心点,实际上音量非常大。这么说,就是故意让沈瑞听见的。
沈瑞刚好从教室外走进来,他个子极高,步子走的很稳,背挺地笔直,整个人的气质让人挪不开眼。
沈瑞的五官极为端正,剑眉星目,薄唇白齿,下颚线明显,简单来说就是眼睛、鼻子、嘴巴长得都刚刚好,给人沉稳可靠的感觉。
沈瑞穿着常年不变的校服和三年如一日的鞋子,版型非常一般的校服,在沈瑞身上摇身一变,透露出很特别的气质来。偏偏他生得好,少年气重,显得与其他男生格外不同,比如他这种走出去叫男高中生,别人只能叫高中男生。
沈瑞在他们身边经过,没有投来任何一个视线,径直离开了。
无视就是最好的回击。
瞧,这群富二代当场就变脸色了。
“拽什么拽。”
“耳朵聋了?”
以富二代为首讨厌沈瑞的人除了罗文怀以外,还有李子莫等人。不过,罗文怀嘲讽归嘲讽,讨厌归讨厌,不会像李子莫那群人一样烦人。
他们的家世算不上低,对于他们来说,沈瑞这种穷人根本不配进入他们的圈子,因此看沈瑞哪哪都不顺眼。
加上旧恨,现在更是落井下石。
当初他们一群人大摇大摆来到学校,迟到了。
沈瑞负责检查,他们让沈瑞放水,沈瑞不放,他们就记恨上沈瑞了。
而罗文怀,他纯粹不喜欢沈瑞,觉得沈瑞死装。
还有一个罗文怀不想承认的原因,他发现,明尧对沈瑞的态度,很不一样。
有时候,明尧对沈瑞无意识间露出的眼神,太明亮太炽热了。
活脱脱对方一个小迷弟。
以前罗文怀绝对会落井下石一番,但明尧非常不高兴,会不理他,没敢说什么,内心倒是高兴。
奈何他们无法引起沈瑞心中的波澜,沈瑞连一个眼神都不给他们。
更别说,他们可不敢跟沈瑞动手。
沈瑞就是一条疯狗,学校把沈瑞当金疙瘩护着,不会包庇他们,甚至会找到他们的父母,狠狠给他们一顿教训。
心思绕了一个弯,李子莫立马凑到罗文怀面前:“罗哥,你不是说要找跟沈瑞表白的人?”
李子莫容貌平平,个子矮,甚至可以说面相过于凶恶,路人感很烂,但他家世不错,舔起人来不要脸,罗文怀不怎么讨厌他,但绝对谈不上喜欢。
“是啊。”罗文怀心不在焉。
“我也很好奇到底是谁,到时候扒出这个人,一定要盘问一下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居然能看上沈瑞。”李子莫愤愤不平地说。
“急什么。”罗文怀回神,啧了一声,“要查不简单,学校到处都是摄像头。”
李子莫一听这话,满意了,一脸谄媚:“还是罗哥给力。”
“这群人真过分。”明尧跟系统说话,心里很不高兴。
沈瑞怎么这么惨,被他这种变态盯上就算了,还要被这群富二代欺负。
06:【主角总是要历经波折的,要不然怎么能成为主角?】
“什么道理。”明尧不高兴了,“谁说主角就一定要历经波折。”
06换个角度:【挫折都是暂时的,这群人只是嘴上说说,不敢真动手动脚,后续还有夏铭冉挺身而出英雄救美,不用担心。】
【夏铭冉今天很快就到了,主人您忍忍。】
等夏铭冉到了就好了,明尧对自己说。
放学后,明尧躲在一家奶茶店,偷偷观察来来往往放学的学生,终于锁定目标——沈瑞。
沈瑞依旧穿着校服,背着黑色书包往学校外一个人离开。他走的方向人比较少,明尧立马跟上,偷偷摸摸地藏住自己,掏出相机一边咔咔拍。
没想到吧,他干炮灰还是在行的。
沈瑞貌似没察觉,步子如往常一样,没有回头。
天还没黑,明尧打算拍几张照片,等天快黑了就等司机接他。
明尧跟着沈瑞拐来拐去,周边的建筑逐渐变得狭窄、高耸逼仄,环境也从干净整洁变得脏乱。
这片区域像城市中的废弃的角落,与前方的高楼大厦距离没有很远,差距却如云泥之别。
这大概就是沈瑞居住的贫民窟城中村了。
沈瑞自从父亲赌博后,便一个人出来住了,小小年纪还未成年,沈瑞只能在不入流的地方找到落脚点。
明尧脚步一顿,不打算跟到第一个巷子深处。
可能会引起沈瑞的注意力。
话说,沈瑞走这么快?一转眼人就不见了。
明尧和沈瑞保持有一定的距离,眼见人跟丢了,他怕遇到危险。
天快黑了,他该让司机接他了。
明尧刚转身,只见背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站了一个人,正静静看着明尧。
——正是沈瑞。
明尧的心脏都快停了。
待看清人后,明尧才松了一口气。
沈瑞上辈子一定是只猫,要不然怎么一点脚步声都没有。
还有,沈瑞什么时候走到他后面了?
明尧确定,他眼睁睁看着沈瑞进了巷子,过了好一会才跟上的。
想想也是,沈瑞因为家庭的原因行事谨慎,家里的赌狗父亲欠下高利贷,家里没少被人找上门,换他也得警惕性十足。
这么一想,明尧觉得自己更变态了。
沈瑞低头,静静地看这位跟踪自己的男生,脸上没什么表情。
从出校门起,这位男同学一直跟在他后面,不知道想做什么。
作为班长,沈瑞当然认识明尧。何况明尧的脸蛋和黑色长头发太过于标志,学校独一份。
何况,明尧本身就让人印象深刻。
明尧常常在位置上睡觉,活跃度并不高,但存在感极强。只要暴露在班级中,必然是焦点。
沈瑞经常听到同学私底下讨论明尧,喊他班花。
那些同学,对明尧有一种说不出的态度,总是忍不住看他。
明尧总是戴着口罩和帽子,低着头,不喜欢与人对视,更不喜欢说话。安安静静的,似乎跟隐形人没区别。
但你只要注意到他,就无法从他身上挪开视线。
一种很奇怪的魔力。
假如有老师点到明尧回答问题,明尧必然会收到同学们毫不遮掩的目光。
但明尧给他的感觉,与那群富二代并不相同。
“明尧同学?”沈瑞的脸色略带惊讶,很快他的表情恢复成淡淡的样子,语气也淡淡的,“请问你跟着我,有什么事情?”
沈瑞个子高,这样的视角对明尧来说,像居高临下地询问。
喜欢的人在面前,明尧绞紧手指,镇定自若,晃了晃手上的相机,低头说:“我就是随便走走。”
明尧这样子像犯了什么错误,可怜兮兮的,以至于让沈瑞有种在欺负明尧的错觉。
但实际上,沈瑞早就发现他被人跟踪了。
只是对方显然没有恶意,静悄悄地跟在他身后,雷打不动地跟到巷子,就停下来了。
沈瑞不知道他想做什么。
也许是富二代的好奇心,又或者是富二代儿戏的赌约,打赌输了来找乐子也不足为奇。沈瑞想。
明尧戴了口罩和帽子,却不知道本身就是惹眼的存在,这些打扮并不能遮盖他的容貌,反而让人更好奇。
沈瑞看着乖乖认错甚至惶恐到手足无措的男生,扔下一句话:“这个地方不是你该来的,快点回去吧。”
在那个班级上的人,家境都差不到哪里去。
看在明尧认真解释的份上,沈瑞好心提点几句。
这附近不是什么高档小区,鱼龙混杂,明尧这张脸,即便是男生,也并不安全。
“我知道了。”明尧低着头,与沈瑞错开,加快脚步离开巷子。
今天怎么回事?沈瑞以前都没有发现的!明尧心慌慌的,不知道沈瑞有没有猜出来。
可看沈瑞的表现,不像。
01安慰他:【没事的,我们可以慢慢来,刚刚宿主的反应很快,他还不知道我们就是给他送情书还怀有不轨心思跟踪他的变态。】
谢谢,心更塞了。
走了好一会儿,明尧在较为明亮的地方拨通司机的电话。
司机一听自家少爷到不知名的地方,赶紧加快速度开车过来。
“少爷,你怎么来这种地方。”司机皱着眉头“哎哟”一声。
在他看来,乖乖的少爷肯定是被坏学生哄骗才来这种地方的。他们少爷不会被人欺负了吧?
“一个人不要来这种地方,你看周边的环境,脏乱差,多不安全。”司机苦口婆心。
“天快黑了,您要是出了意外,我可怎么向夫人交代。”
明尧乖乖地说:“我知道了,只是一个同学在这住,我来送送他。”
司机叹了一口气:“下次提前告诉我一声,等我来了,我把您的同学一起送来。”
“好的。”
沈瑞目送在明尧上车,才转身离开。
来接明尧的低调豪车沈瑞认识,费用非常昂贵,上千万。
他可能要花许多年才买得起。
人与人的差距,真是大呢。
有的人备受宠爱,有的人光活着就用尽全部力气了。
沈瑞收下思绪,转身走入狭窄脏乱的巷子。
“回来了?”刘姐坐在一楼的收银台前扇着扇子,不舍得开风扇。
一楼是刘姐开的便利店,她一边看店一边嗑着瓜子,看到沈瑞回来后眼睛一斜:“我记得你不是上周成年了?”
记得沈瑞上个月成年,当然不是因为刘姐关心沈瑞。
沈瑞没成年时愿意付两倍的房租,这下成年了,沈瑞总不能不给双倍价钱了吧?而且,沈瑞成年后就可以去打工了,她还想趁机提一提房租。
看在她以前愿意租房子给他的份上,沈瑞怎么也得给。
没错,刘姐就是冲着钱开口的。
“对。”沈瑞扔下一句话,他早就猜到刘姐这句话的深意了,言简意赅,“我很快就会搬走。”
沈瑞转身上楼。
只剩下刘姐骂骂咧咧,嗓门大到附近几户都能听到。
“真是没教养的兔崽子,老娘以前看你可怜给你地方住,以前查那么紧其他地儿谁敢收你,还总有人上门问,要不是我怕房子有个好歹,我才不会租给你呢,现在倒好,翅膀硬了成年了,不愿意给钱了,想搬走了。”
刘姐嗓门太大,甚至有人隔空跟刘姐对话:“你是好心么!你是看上了他的双倍价钱,要是你不愿意,让他找我,我只需要他给1.5倍!”
刘姐是附近远近闻名的碎嘴子,性子泼辣,各种各样的男女在她嘴下都没能占上风。
对面的男人一说话,沈瑞和对面都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沈瑞回到他租的小房子,一室一厅一卫,空间狭窄,房间放一张合身高的大床都费劲,客厅里能放书桌,环境简陋。
沈瑞对这没什么感情,值钱点的电脑从不会放在这,交给老师保管。学校不能寄宿,他要快点找下一个房子住了。
沈瑞当初选择这儿的原因,是因为以前年龄小,正经商店不收未成年。这儿管不到未成年兼职,兼职工资虽然少,但还有钱赚能攒下来交学费。
权衡利弊下,他16周岁后才没有选择搬走。
沈瑞假期期间通过家教兼职,加上学习笔记攒了一笔钱。现在家教停了,他在一家待遇不错的高档餐厅里做兼职,周末就去挣点钱。
他上个月成年了,早就预料到刘姐会刁难他,早就做好不在这长住的准备了。
可惜还没找到合适的房子。
学校的地段昂贵,附近的房租也是价格不菲,沈瑞攒了好久的钱,经常兼职,才拥有了一笔支撑到高中结束到大学学费的存款。
沈瑞从背包拿出作业时,一封精致带有格调的粉色情书掉落。
这封情书泛着清香,干净,在黑暗狭窄的出租屋格格不入。
沈瑞捡起来。
今早塞进书里,忘记扔了。
平常沈瑞极少会好奇里面写了什么,从来不会看。
啧,男生送的情书。
也许是今天跟踪他的少爷,也许是情书的味道并不刺鼻,反而有一股好闻的淡香,沈瑞静静地打开了情书。
真想知道,喜欢他的人知道他住在这种地方,会不会避之不及呢?
毕竟喜欢上一无所有空有其表的人,真是倒霉。
想到今天下午放学后跟在他后面的小尾巴,沈瑞指尖一凝。
不知道那位少爷跟在他后面一个月,到底想干什么。
这边环境脏乱差,他就算与人做了什么过分的赌约,也不该来的。
好在他还算聪明,没彻底踏入这片红灯区区域。
沈瑞打开情书,送情书的人写了整整五页,端正的字体在信封上煞是好看。
透过情书的字迹,似乎能看到情书主人在灯下的影子。
不过,里面夹杂着少数令人不适的言论,类似“想把你藏起来”“好喜欢好喜欢你”“你只属于我”。
对方似乎是个小孩子,沈瑞面不改色地看完,心里想。
操场?教室?饭堂?
对于提到好几个地方,沈瑞一页页看了下来,不由得沉默。
看得出来,写情书的人确实对他观察细微,似乎每天都在身边观察他。
情书最后面还夹着一张照片,是他在校门口检查校牌的样子,多久以前了?大概是上一周的事情。
沈瑞忍不住发呆。
回过神来,沈瑞满脸懊恼。他也是昏了头,才会把情书拿出来看。
沈瑞想,太蠢了。
沈瑞把情书放到一边,犹豫再三还是没有扔进垃圾桶。
算了。
反正也要搬家了,这封情书到时候跟丢弃的东西一起扔掉就好了。
送情书的主人公明尧,还在绞尽脑汁批发接下来一周的情书。
送情书比写作业还难,作业可以抄,他一痴汉人设,要是抄别人的情书,就显得一点诚意都没有了。
还好明尧对沈瑞观察入微,他原本打算把今天拍到的照片洗出来,夹在情书中,送给沈瑞,猝不及防被抓包。
今天的肯定不能用了。
还好明尧有其他的照片。
明尧把沈瑞在荣誉墙上的照片拍下来,打印好放两张夹在情书中,向沈瑞表达他的“爱慕”之情。
顺带还写了一句话:我不想让别人看到你闪闪发光的样子,你只属于我才对,真想把你藏起来。好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你。
写完,都不得不感叹一句。
感觉好变态。
既变态又中二病,而类似的言论明尧总要在情书上写上几句。
明尧写完直接塞进去信封里,不敢多看一眼。
当痴汉需要超强的信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