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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婚前20天 ...

  •   盛夏。

      深夜的十六王府中,两个十三四岁的小厮鬼鬼祟祟地从东厕钻出来,其中一个提着恭桶,步步生臭。

      “凭啥腌臜事都是我来干?明明是你要报复他的。”

      “我这不是手让他弄伤了吗。都说了下回让你去奉冰,我说话算话。哎,躲着点儿人。”

      “不对吧,这动静好像不是人走动,分明是......水声。”

      两个小厮倏地止了脚步,僵硬回头。

      ——身后的水井里乍然伸出一只白得能反射月光的手,那只手扒住了井沿,紧接着,湿漉漉的白衣厉鬼慢慢爬了出来。

      “咯——”

      两个小厮一口气没上来,白眼一翻,向后仰倒,恭桶里的污秽泼了一身。

      “白衣厉鬼”稀里哗啦走过来,站在晕厥过去的小厮们身边,垂眸打量他们片刻,突然善心大发,回井边打桶水,把俩小厮泼得叽哇乱叫,四脚爬起,挂着满身淋漓,顷刻间老鼠似的窜没了影儿。

      阴森森的鬼影孤零零留在原地,默默去柴房拿了拖把来。

      正要打扫这一片狼藉,身后吭哧吭哧跑来一个两米高的胖墩,城墙似的。他把“白衣厉鬼”手里的拖把夺过来,拖把在他手里像个小孩玩具。

      “我来,我来拖!兰哥儿,你歇着,擦擦水!”胖墩说着塞给“白衣厉鬼”一块抹布。

      贺兰山含笑接过,转而趁胖墩不注意,把那块擦地的抹布搁在一边。

      贺兰山道:“胖娃,你怎么把洛小头的手弄伤了,人家要报复你呢。”

      胖娃用力拖地,慢吞吞摇头:“不知道,不记得了。”

      贺兰山道:“是不是他们又说你笨啦?下回再遇上这种事,只管和你兰哥儿说,我罩着你!”

      贺兰山说着仰头,艰难地踮脚,煞有介事地拍拍城墙的肩。

      胖娃听懂了,他高兴地笑,欢欢喜喜拿过一旁的擦地抹布,二话不说就往贺兰山脸上抹:“兰哥儿,擦水!”

      贺兰山:“......”

      *

      次日晨起去服侍十六爷,这位最得宠的小皇子笑得东倒西歪:“我听说昨夜府上有人撞了鬼,是从井里爬上来的,两只鬼手枯槁冰凉,却十分有力,抓着脚踝就把人拖井里去了。后来大概是仗着王府的阳气,他们才得以生还。”

      他身后的贺兰山正用心收拾十六爷今日早课要带的书本,闻言莞尔:“人还好么?”

      “嗤,冷水湿了一身,虽是夏夜,却也要冻坏人了,现下病着呢。是不是,飞光?”

      这挺拔俊秀的贴身护卫杵在一旁半晌,闷不吭声地和木头桩子比愣。明明肩膀足有十六爷两个宽,存在感却几乎为零。

      飞光:“嗯。”

      十六爷乐不可支,随即眼珠一转,道:“他们病着,是他们活该。你好好的,本王就放心啦。贺兰山,你过来。”

      贺兰山依言走近,十六爷握住他的双手,歪着脑袋细细打量自己的书童。

      飞光的目光轻轻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转瞬便不着痕迹地挪开了。

      “你瞧你。”十六爷说,“整个人白得跟什么似的,我那只狮子猫都没你白。你看着这么单薄,身体倒是比他们都好,泡井里居然也没泡出毛病。”

      贺兰山赧然道:“其实小的这是身有顽疾,皮肤寒凉,酷暑无汗。所以每逢盛夏都格外难熬,只有泡在井里才能得以缓解。”

      十六爷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我还真以为你是什么奇人呢,怪不得手凉凉的。那你这病,能治好吗?”

      贺兰山郁闷道:“怕是倾举国之富,才能有一丝希望吧。”

      十六爷默默把“我可以帮帮你”这句话咽了回去,起身道:“走啦走啦,上课去啦!”

      贺兰山做十六爷书童的时间还不是太久,前一个书童据说是未婚通奸,还珠胎暗结,被十六爷的养母淑妃打发走了。她自然不会允许这样行为不检的人伺候她唯一的宝贝疙瘩。

      作为后宫贤良淑德的典范,她是这样教导十六爷的——

      夫君之言无有不从,夫君之命无有不遵,夫君......

      总之,夫君是天。

      素来骄傲的十六爷对此颇有微词:“贺兰山,你也十五了,你说说,将来要是选夫君,你会选个什么样的?”

      贺兰山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但他不敢说。

      “小的......没资格挑选。”

      “哦。”十六爷对他的自卑无法感同身受,他自顾自说,“要是让我来选,我必得选个乖的。我说的话他无有不从,我的命令他无有不遵......”

      身后的飞光眼观鼻鼻观心,把十六爷的话深深刻在心里。

      *

      下学回府后,贺兰山拿着两个苹果去看望卧病在床的撞鬼二人组。

      他先在洛小头床边坐下,非常贴心把他额头上的毛巾取下打湿,又重新给他敷上。

      洛小头感动道:“我们又不熟,你怎么来了?”

      贺兰山不答,托腮道:“你这么大个脑袋,为什么叫‘洛小头’?”

      洛小头道:“我家乡的村子盛行一种大脑袋病,得病的人头部硕大,大到连脖子都抬不起来。所以我爹娘叫我‘小头’,图个吉利。”

      洛小头还天真地以为贺兰山是来和他闲聊的,于是礼貌询问:“那你为什么叫‘贺兰山’?”

      贺兰山道:“我出生在贺兰山脚下,我们那个村子也有点玄乎,那就是——经常闹鬼!”

      洛小头一哆嗦:“闹,闹鬼?”

      贺兰山重重点头:“还专闹那种水井里的鬼,夜里就往外爬。听说啊,这白衣厉鬼是让人作弄了,小伙伴与他玩闹时把他扔进井里,却不料活生生把人淹死了。所以他变了鬼也最恨那些作弄人的人,一旦被他碰上,轻则卧病在床,重则被拖进井里陪他。”

      洛小头吓愣了,半天不说话。

      贺兰山突然凑到他眼前,挑唇道:“千万不要再作弄别人了哦,洛小头。”

      洛小头双眼圆瞪:“你,你怎么知道,那是个白衣厉鬼?”

      贺兰山不语,只阴恻恻一笑。

      洛小头惊声尖叫,钻进被子哆嗦不停。

      贺兰山志得意满,又去了另一个小厮的屋子,如法炮制。

      片刻后,只听一声尖叫,贺兰山随即施施然开门出来。

      胖娃闻声赶到,关切道:“兰哥儿!兰哥儿!出什么事了?”

      贺兰山潇洒摆手,道:“待会儿再说。走,咱们喝绿豆汤去!”

      这绿豆汤喝完,胖娃更崇拜他家兰哥儿了。从此之后,傻乎乎的胖娃逢人就说兰哥儿白天给十六爷背书包,晚上兼职当鬼,谁要是敢欺负他胖娃,谁就会被拖进井里。

      对此,以洛小头为首的两名当事人保持沉默。

      *

      元庆三十七年,天子祭扫皇陵时突发风疾,以致四肢不用、卧床不起。

      数日后,大将军闻于野班师回朝,进宫面圣。

      老皇帝毕生优柔寡断,临了了圣旨倒是下达得雷厉风行。

      闻于野当天下午出宫的时候就不是大将军了。

      总百揆,加九锡,封摄政王。天下大权都在他掌中。

      没办法,太子是三年前没的,二皇子两年前谋反伏诛,老三老四早就夭折了......再到最小的十六皇子,这是闻于野即将要娶的人。

      当时老皇帝握着闻于野的手,眼中含泪:“爱卿啊,你要善待他,还要扶持朕的十三皇子。朕把两个孩子,连同这大邺的江山,一并托付给你了。”

      闻于野就这么被硬塞了两个烫手山芋。

      扶持十三爷,好说。但与十六爷的婚事......

      “陛下这么大的恩典,王爷不高兴吗?”

      说话的是闻于野的副将,章高旻。闻于野侧头看他一眼,道:“你改口倒是快。”

      章高旻笑道:“卑职着实为王爷欢喜。十三爷虽然只有十六岁,但他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是个可造之材。”

      闻于野“嗯”了一声,等待半晌,章高旻却迟迟没有下文。

      十六爷呢?不顺带夸夸吗?

      章高旻夸不出口。

      说曹操曹操到,这不,迎面而来的正是年仅十四岁的十六爷。

      宫门口,十六爷急匆匆下了马车,坐上轿辇正要进宫。闻于野停步道:“十六爷,微臣有礼。”

      他只略一低头,全不似身后单膝跪地的章高旻那样恪守礼数。好在十六爷自己也是个混不吝,他命轿夫停下,探身问道:“你见过我父皇了?他如何?”

      闻于野道:“陛下今日气色甚佳。”

      十六爷略松口气,正要吩咐起轿,余光见闻于野身后的随从没有下跪,他捧着装圣旨的盒子,正高举过头顶。十六爷好奇道:“大将军,我父皇给你传了什么旨?”

      入宫面圣,闻于野卸了盔甲,只有腰上一条錾金虎头腰带彰显他沙场归来的荣耀。

      闻于野抬眸,淡淡道:“回十六爷,陛下恩旨,册封微臣为摄政王,并于下月初十与您完婚。”

      十六爷嘴角抖了一下,他维持着小臂撑在轿辇扶手上的姿势,愣愣地看着闻于野。这酷暑天里,他竟觉得自己身上从里到外都寒透了。

      怪不得闻于野刚才并未行礼,原来他已经是摄政王了。

      十六爷的神思不知飘去了哪里,他只觉脑中浑浑噩噩,没着没落的。

      一片混乱间,他想起了飞光成日里站在门口的背影。

      闻于野道:“微臣告退。”

      他率众离去,经过十六爷的随从们身边时,闻于野不经意一瞥,瞥见一个脸色苍白的人。

      贺兰山把头垂得更低了。他在烈日下苦苦煎熬,别人还能出汗散热,可他回回都感觉自己的血液快要沸腾了。

      这次的痛苦犹胜以往。

      ——闻于野,他终于要成亲了。

      贺兰山两腿微晃,就在他快要站不住的时候,十六爷终于吩咐起轿。

      两拨人一来一往,向着两个方向渐行渐远。

      快过转角时,闻于野回头,清楚看见贺兰山脚下踉跄。

      章高旻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不解道:“王爷?”

      闻于野收回目光,走出宫门,上马离开。

  • 作者有话要说:  欢迎浅看一眼新预收:
    《孤承皇命》(古早狗血追夫hzc)
      1、
      燕国新皇登基,这废物皇帝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让燕国接连丧城失地,眼看着国家风雨飘摇、岌岌可危。
      无奈,燕国向当时国力最强盛的大齐求助,许诺割让燕国的天下粮仓朔陵,并送出一位皇子为质,以及一位公主为妃。
      嘉宗帝最小的儿子霍轩就是那个倒霉的质子,他被舍弃的原因很简单——他是不被承认的野种。
      燕国人都说,霍轩的生母郑太后怀上他的时候,嘉宗帝已经驾崩了,所以他根本不是皇子,而是郑太后和她青梅竹马的男宠所生。
      郑太后很早就去世了,霍轩从小饱受欺凌虐待,几次在燕国活不下去,因而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质子名额,霍轩主动请缨,他想着,反正在哪里都不会比在燕国更差了。
      何况……齐国还有一个他想见的人。
      2、
      明嚣,齐国陛下的膀臂,兵马大元帅的侄儿,平凉王的小舅子,太子殿下的磕头拜把子兄弟。
      几年前出使燕国,他随手帮了一个脏兮兮的小破孩儿一把,没想到,这小破孩儿如今竟来齐国做人质了。
      明嚣对他没什么好脸色,因为他也听说了霍轩的身世疑云,倒不是瞧不起他,而是……
      妈的,那郑太后的男宠就是明嚣那个抛妻弃子的亲爹明松!!!
      不过明嚣深知这个传言不可能是真的,因为,明松早就被阉掉啦!
      所以霍轩的确就是燕国皇子,而且还是嫡出。明嚣什么都知道,但明嚣不想说。
      他痛恨霍轩对明松所有美好的形容,好像明松把该给自己的父爱都给了霍轩,而他明嚣被抛弃就是他活该。
      更何况......霍轩眼中满满的爱慕也让明嚣十分不适。
      明嚣逐渐恃宠而骄,仗着霍轩对他的感情为所欲为,他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发泄在霍轩身上,霍轩毫无底线的容忍让明嚣变本加厉。他把霍轩的一切都夺走了,仅剩的尊严、掏心掏肺的爱和信任,以至于当霍轩离开齐国回到燕国时,他感觉自己整个人仿佛只剩了一张皮。
      3、
      八年后,霍轩坐在燕国皇位之上。
      他已全然没有了做质子时的稚气,如今的燕国陛下,喜怒不形于色,在朝堂上随便一个咳嗽,都能把心里有鬼的臣子吓得腿软。
      燕齐两国交战在即,齐国遣使讲和,燕国陛下亲自接见了这位来使。
      明嚣久不见他,忍着泪本能地对霍轩伸出了手,霍轩没躲,嘴角微微上扬,眼中却是一片冰冷。
      ——
      排雷:
      ①霍轩攻,明嚣受。攻洁受不洁,明嚣有过一个初恋和一个男妻,但他和“男妻”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受,他没做过1。
      ②年下,受比攻大五岁。
      ③古早狗血追夫hzc文,前期受真的很渣,情感和身体上都折磨攻,后期一等一忠犬,不换受,HE。
      ④可以骂主角,但不要骂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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