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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鬼世道! ...

  •   (亓官)
      好吧,眼前的一切,已经第十八编证明我该死的穿越了!
      公主说我比小强还要坚韧,这回我还不得不信了。她说我要做的,十头牛加上十头驴也拖不回了。
      正如之前,我用了几种方式证明我穿越了这个我根本不知道的国度——值得庆幸的是,我还是我,一个新人类到了古代总不会吃多少的亏的吧?——据看过许多穿越大剧上得出的结论。
      以我家世代经商的头脑遗传,很快的弄到了古代衣服,然后就是像现代般,也只能徒步“旅行”边过着这难以习惯的日子,边寻找公主和简言。
      照理,她们也该是她们自身,没有借尸还魂就是最大的机会。可是啊……人海茫茫加上人生地不熟啊……
      诶,走吧!

      身上沉沉的负担明显减轻了之后,我方醒悟——又该赚钱了。还好钱对我来说容易赚,特别是在这个简单而落后的世代。
      我在忙碌的大街上张扬了一下,进了街头那间不小的酒楼——我这次赚钱与落脚的目的地。
      这正当下的,店里却没有几个人——有的也只是三三两两的豪家阔少。在看店里上上下下装修摆设,倒也气派,只是少了些什么……哦!绿色!这里的角角落落光线很不错,就是没了生命的活力显得空荡!
      “姑娘,打尖住店还是吃饭?”一个男服务员,哦不,是店小二般打扮的小伙子问道,还上上下下的打量我。
      “都有。”我轻轻地回了一声。他的态度……勉强还算可以。我随着他的指引,做了下了,“你们这都有什么好吃的?”
      “姑娘啊,我们这的菜系可实在是多了,要不然您瞧那儿——”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见掌柜后方的墙上挂着许多的小牌子。可是,不好意思,我就是一个近视眼。虽不是高度近视,但那字实在离我太远了。而且我的隐形眼镜也不知何时丢了。
      “那就来几道你们这的招牌菜吧。”我不想走过去慢慢看了,我饿了。
      然后,我边吃边等了半小时后,三菜一汤才上齐。是不是看我一个女人好欺负啊?速度这么慢!
      酒足饭饱之后,我找来那小二,“我想见你们老板。”他显示楞了一下,似乎没明白,“去叫你们掌柜的来一下。”我又道。
      他特奇怪地看着我,好一会儿才离开,还时不时地回头小心地看着我。
      我无奈。我出发时已经把自己涂黑了些,绝不是看我长得漂亮。该不会是,认为我是没钱吧?

      果然,那老板一来便说道,“姑娘你该不会是没钱结账吧?”
      额,很直接的商人啊。听语气是挺担忧的,这个中年的男人,还算是老实憨厚的吧?
      我笑了笑,“你放心,钱我虽不多,但是还是可以拿得出来的。”我指了指这桌上的菜。三菜一汤,量对我来说是多了些。我虽没说要小分的,所以他们配给我大分的,浪费了。
      看那中年男人松了口气,我又道:“老板的店规模不小,装饰也上档次,怎么吃饭时间客人这么少?”
      “这……这个……”那老板吞吐着,似乎不愿多说。
      我又笑了,“开店的哪有不希望生意兴隆的?我这有些法子,如果老板信我,愿意拼一拼,我包管两个月之后,让你的店一改从前。”我自信地笑道。
      哦,忘了说了,我家是开饭店的,和公主的不同。所以,在这里,正好让我大显身手。
      “当……当真?”那老板心动却又不敢相信。
      “我家三代搭理酒家,你说当真不当真?”看着老板仍是怀疑的表情,我又道,“这样吧,我若是骗子,你大可告官。或者,我们就在这里立一个字据,如若我没有实现承诺,我就给你免费打工三个月,你看怎么样?”
      我站起身,环顾了四周,缓缓说来:“我刚进来时,便觉得你的店冷清,为何?因为你店里的装饰过于高档次,据我了解,这卫城虽然不贫穷,有钱能上酒楼吃饭的也挺多,可是能上得起这样的,也只有旁边那些大爷。这是一,客源市场对象的选择。所以,我宁可薄利多销,也不愿多利薄消——你看那些大爷能天天来撑着吗?还有,店小二来招呼我时,是否看准备了我一个姑娘家长得又不怎么样衣着也不华丽才对我的态度没似那些大爷的好?这是其二,客人永远是上帝,本应一视同仁。有钱人与穷人来吃饭,就是相信你的店,就是你的衣食父母。哦,你看这桌子的菜,你店里的特色,梅子鸭,卤牛肉,清川小菜和老鸡汤,味道还算过得去,就是口味重了些。是不是为了掩饰材料的不新鲜,还是大厨一贯如此?这是其三,菜色要好要新鲜,不能让客人吃不好的东西,质量不好会影响生意。最后,你看老板,我一个女孩子,吃不了这么多,也不愿浪费。难道你们就不会想想,帮我弄小份量的吗?这是四,站在客人的角度想,严禁浪费资源!“
      诶,要是公主知道了,定是要啰嗦一阵了。她最痛恨浪费国家资源的人了。

      卫城的卫氏酒楼的卫老板,是个厚实的中年男人,经过一翻考虑,接着接受了我的改革,果真在两个月后烽火了整个卫城。
      看着自己的成就,我笑了。拉了拉肩上点的包袱,在看一眼火红的卫氏——
      “亓官小姐当真要走?”卫老板一旁第几遍的问道。
      “东西我都收拾好了,就只差上路了。”我笑着跨出卫氏酒楼。
      “亓官小姐对小店的帮助,老卫再次谢过了。”卫老板做了个缉。
      “不用客气,我只希望,卫老板记得我相求的事就好了。”我再次提醒他,再次回望正对大门里面挂在墙上我设计的招牌菜——那是公主和简言才看得出其中的内涵的。
      “亓官小姐大可放心,酒楼人来人往,在下定会帮小姐留意檀小姐和简小姐的消息的。”
      “那就谢谢卫老板了。”我再次感谢道。
      以这样的方式找人,是一个好办法。哪怕是在现代。做什么事也要靠着人脉才能有效地吧?公主也是这么想的吗?那简言呢?对于她,我并不是很了解,但却有心心相印的感觉。
      我本有很多很多的报复的。但到了这里,唯一的心愿就是找到她们了。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她们,似乎在这个陌生的空间,我活着的唯一精神支柱就是她们了。

      诶!公主,没有你的日子真的好寂寞哪!
      想念与公主在一起的日子;想念与公主有事没事的口角斗智;想念与公主在一起拼命打球……
      公主你还好吗?是不是像我想你那样想我呢?
      还有简言,一定比我和公主辛苦吧?
      我才走到城外的小树林,突然听到一声大喝——
      “站住!把钱叫出来!”那是不远处,几名男人想路边的百姓行恶,手里还挥着大刀。那一老一小惊恐之下,将兜里的碎银子取了出来,哪里知道前头的男人夺过之后,有摸索了老人身上保留的碎银子,最后,使劲推了一把老人,恶狠狠地转身就走。
      “求求你,那是爷爷的药费——”那小女孩扑过去抱着他,哭喊着,“没有银子爷爷的病怎么办啊?”
      那人粗鲁地甩开人,“老子管你老不死的!”然后,带人走了。
      听卫老板说过,如今战乱。诸边小国相互吞并,苦了老百姓。逃到了北光也落得个欺压与被欺压的下场——北光朝廷根本没有办法处理这么多的人。
      诶!我也管不了这么多的闲事,也没有能力去管。
      但是,我也会尽我所能帮助我可以帮的。于是,我从兜里掏出一锭银子,打算一会给他们的。只是没有走几步,便听到男人的惨叫声。我顺声望去,却见一名男子踢了踢脚下的几个男人,然后笑着朝那一老一少走过去。
      这是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个世道还有这样的侠心人士,看来还不错的。
      我收好手中的银子,心情极佳地走我的道。忽略了身后那对着我似有若无的微笑……

      黄昏时,我未能赶到城镇,也只好在林子里的土破庙过夜了……然后艰难的点着了火,脱掉热得死人的外套只剩下里边的里衬,在火堆边席地而坐,然后翻开包包去除我熟悉的世界。
      手机,早已经没有电了。不过它让我知道了这里相对应的时间。
      钱包,只有钱包上大头贴的念想。
      小小的化妆盒,算了吧,现在用不着……
      隐形眼镜盒……诶……说到这个就伤心,盒子还在,眼镜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眼里掉了出去……
      还有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和一支笔,里边记着我原来的世界,一些不起眼现在却想念得要命!也罢了现在,至少我还能在这里涂涂写写。我在想,说不定我哪天回去了,它就变得珍贵了呢!
      简洁的记了当天的心情之后,我打开化妆盒。我是很久没有化妆了,现在更没有必要了。镜子里的我,分明就是个假小子。女扮男装,亏我想得出。不过这样更方便办事啊。
      其实,镜子里的自己也无非把头发盘了起来,这个发型是平时运动经常的,也见怪不怪了。诶……都瘦了,要吃多少才长回来啊……
      “哎呀——这雨怎么说来就来啊?!”外边传来一道埋怨的男声。
      我急忙放好我的宝贝,看向门口。此时,那声音的主人已经站在门口,拍着身上的雨水,然后才抬起头看着我。
      是那个男人,在林子里帮助那一老一少的男人。当时虽然没有看清他的长相,可是身材与衣服我还是认得的。
      他愣了一下,看着我发呆。我更是奇怪,难道我很奇怪吗?我看了自己一眼,并没有什么不妥。
      只见他猛然咧笑,走了过来坐在我对面,还是揪着我不放,然后若有所思地说:“原来你是个女的。”
      原来?什么叫原来?难道他见过我,还是在林子里他也看到我了?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你平时都是这么穿的吗?”他不答又问,朝我眨了眨眼,指了指我身边地上的衣服。
      平时?我第一反应自然是了,“对,有什么问题?”有时还穿露肩的呢!可是低头一看自己,身着里衣……额……以前为了涂个清凉才将男装换下,我现在才醒悟我人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的古代!
      难怪他这么盯着我看!
      即使有多少不愿,我也不得不披上那件外衣,然后,不想多理会他,从包包了拿出干粮,慢慢地啃起来。
      “呃……咳咳,我说,姑娘……”他盯着我,确切地说是我手中的干粮,道,“你既有心帮那孤寡,何不也救救眼下的在下?”
      我一愣,他果真看到我了!我瞟了他一眼,看他确实也是饿了,边吃边道,“可以,但你的离我远点。”我实在热得厉害,真想落下那外套。
      他接过我扔去的干粮,笑道:“从来没有哪个女人要求我离开,你倒是第一个!”
      我这才轻轻抬头打量他。他是长得不懒,还真的是不懒。是我又爱又恨的那型,像贤重,给人很清爽,不会很men,但很有气质;不讲话时,看起来有点冷淡,可笑起来迷死人……这是我爱的。我恨的是,这类型的白马王子,不仅仅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还是众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王子不是配公主就是配灰姑娘再不然就是丑小鸭,可是我三者都不是。我不是柔软无知的“公主”,也不是天真无邪的灰姑娘,更不是丑小鸭——不是我夸自己我不丑,但勤快起来画个妆还算得上美女来着~
      就那一瞟之后,又开始慢条斯理地掰开干粮往嘴里送。我才不会在这未知国度,轻易地松懈。
      “你这女人到是有意思。”他想走过来攀谈,“我说你一个女孩子难道就不怕……”
      而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他就止步了。见他挺听话,我没再理他。
      而似乎很纳闷的他,倒也识趣地坐在一个他认为远离我的角落……
      哦,对了。我一个女孩子不是不怕的,我只是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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