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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的章节非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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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一个如花儿一样的年级,他本可以站在奶奶的苹果园里为奶奶买苹果,他本可以笑着看到世间的每好,他们可可以在学校里发出那骄阳似火的青春。可是,他被霸凌了!被拍晕了!脸上大大小小十几刀!被活埋了!他静静的躺在坑里,眼睁睁看自己活埋,看着自己慢慢死去,看着死神站在霸凌者的旁边嘲笑他的善良!
13岁!一个可以承受刑事责任的年龄!一个早已懂得自己行为的年龄!他们站在道德的边缘,拿着法律的庇佑,冷静的挖出一道深深的坑!他们冷静的回到家,玩着游戏,照样过着原来的生活!他们霸凌他人强取豪夺!他们是霸凌者的一员!他们利用年龄的特权,嘲弄着那位少年!他把他拍晕,拿着铲在他的脸和身上捅好几刀!
我特别喜欢鲁迅的一句话:救救孩子!
为什么,他们的孩子可以活着,而那位少年却死去呢?
法律是公平的正义的!我只是不想想这件事被埋没!万一差我一个呢!
我曾经也是被霸凌者,如果我不站出来发声,他们就更加猖狂了!
我所说的话,一!是为了那个可怜的孩子!二!是为了过去那个被霸凌的我!
如果拿着笔却不能写出我想说出来的话,那我宁可不拿这笔!其实我不火,不受人关注,可万万个像我一样的人,一同发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坚持法律公正!还我一个健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