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老爷好,在下新人作者剑破万法。
承蒙厚爱。
本作为古风宫廷权谋,有一些相关设定或者诗词会在这里进行注释,请不要关闭作话,非常感谢。
花九就是男主。
注意公子和少年,不是炮灰。
注释:
【三法司】三法司是指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里的案子已经属于重案,理应启动三司会审。但是这里有一个BUG,因为都察院是由御史台演变而来,这里考虑到二者不能同时存在,所以将都察院安排成了御史台附属,也就是御史大夫同时统领御史台和都察院。而此次的罪臣恰巧就是御史大夫花兼良,故不能安排三司会审。按照下狱原则其实这个案子也应该交予惩治违法乱纪的都察院来处理,介于以上原因,只剩下了大理寺、诏狱、刑部。诏狱关押威胁朝廷统治如谋逆、通敌、刺杀等重大犯罪的罪人,而刑部按照这里所用设定只负责关押平民百姓和七品以下官员,而大理寺负责关押非重大犯罪的朝廷官员。这里使用折中原则,故选择关押到大理寺。
【贱籍奴籍】各朝代贱籍与奴籍的定义不尽相同。这里采取的是将贱籍与奴籍合并的定义,即贱籍包括奴籍。但也有说法是奴籍高于贱籍。但其实按照古代法律规定来说,官员犯罪之后确实应该被贬为贱籍而不是奴籍。
【贪污行贿处罚】关于行贿受贿贪污枉法在古代的处罚,确是有死刑一说的,但只是针对受贿者个人的死刑。这里是因为情节严重,加之花兼良实际上是犯了贪污罪、行贿罪和受贿罪三种重罪,并且当时花明宣被判了杀人罪,所以花氏全族才遭了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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