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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灵堂里点着长明灯,和白菊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是一种微苦的气息。

      阮榛挺直后背,只觉得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是个怕冷的人。

      小时候刚被捡回去那会儿,他不敢往张老头被窝里钻,也不敢去寻觅别的取暖工具,就把身上的被子盖得紧紧的,可小手小脚还是冰凉,冷得受不了,到最后,忐忑地扯下旁边的简易窗帘,仔细地裹在自己身上。

      到了早上,再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给窗帘挂回去。

      那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能回想起当年的冷。

      可能是夜色深重的缘故。

      这几日他实在没睡好,眼睑下泛着淡淡的青,神情疲惫,脆弱得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再加上这一身黑色的丧服。

      被儿子们从里面反锁上的灵堂。

      太典了。

      退一万步讲,难道小妈文学的场景,就不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吗,哪怕是厨房也好,他就能直接操刀,给这群狗比玩意都砍了。

      为什么要试图在灵堂不可描述。

      都什么爱好?

      阮榛步步后退,胳膊背在身后,右手不由自主地摩挲左腕的一条红绳,上面穿了个小桃篮。

      是张老头给他系上的,说娃娃,菩萨保佑你平安。

      阮榛又想吐了。

      可能是因为,脑海里浮现的那些可怖的场景,以及随着他的动作,步步紧逼的少爷们。

      怎么办?

      该如何脱身——

      他好容易才和那个所谓的“丈夫”进行周旋,谨慎地拖到了对方嘎掉的一天。

      可为什么还是要面对这种情况?

      无论他是否在葬礼上出现,无论他是接受还是拒绝,自从被宋家人盯上的刹那,他就像被折了翅膀的鸟,囚于布满荆棘的铁笼。

      那么哪怕是鲜血淋漓,他也要拖着伤害自己的人,一同坠落——

      而在坠入地狱的刹那,阮榛会松开手,踩住对方的头颅向上爬。

      凭什么?

      他要活下去。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要被堵在角落,被肆无忌惮地打量,被有如实质的目光,在身体上来回逡巡。

      “我说大哥,”

      宋秋光不耐烦地开口:“咱别在这耗时间,没劲透了!”

      “怎么,”

      宋春风扬起一边嘴角:“我觉得有趣极了。”

      他甚至给旁边站着的宋夏雨示意:“瞧,我脸上的这巴掌印,还没下去呢!”

      宋夏雨搓着手没说话,憨憨地笑着。

      宋家的七个少爷,今日只出现了四个。

      剩下的三个还没成年,老五摔断了腿无法到场,老六老七是双胞胎,正陪着母亲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连葬礼都没现身。

      不过虽然人数多,名字倒也还好记,面前这四位,分别是宋春风,宋夏雨,宋秋光,宋冬柏。

      长相不一,渣得千篇一律。

      可阮榛知道,这看似忠厚老实的二少爷宋夏雨,才是最阴险的一把刀子,在原书的剧情中,最后就是他把濒死的阮榛带走,垃圾一样地丢在冰天雪地里,扬长而去。

      太冷了。

      阮榛死死地扒着车门,不愿松手,而宋夏雨就一根根地掰开,表情稀松平常。

      “这么美的手,可惜了。”

      全是冻疮和伤痕。

      他把脚踩了上去,反复地碾着阮榛的手指。

      “既然这样,得再加点血,颜色才更漂亮。”

      阮榛的手已经流不出血了,骨头变成了青紫色的冰碴,身体蜷缩,破碎的灵魂随着咳嗽,一点点地喷洒在洁白的雪上。

      当时宋夏雨的神情,和现在毫无二致。

      “挺好看的,”

      他讨好似的碰了下宋春风的肩:“大哥脸上有点红,很漂亮。”

      阮榛面无血色。

      “呦,”宋春风继续道:“小妈这是怎么了,瞌睡了?守了一天一夜累坏了吧,要不我带你去休息一下?”

      明明挨过嘴巴子,这会儿还一口一个“小妈”。

      阮榛算是看出来了,这人是个变态。

      越打越兴奋那种。

      似乎有风掠过灵堂,长明灯上的烛火快速地跳了一下,随即平稳下来,发着幽幽的光。

      阮榛快被逼到角落了,退无可退——

      四个男人饿狼般的围着他,在宋春风的带领下,你一言我一语地冷嘲热讽。

      太有趣了。

      这个样子的阮榛。

      明明长了这么一张美艳的脸,却不显风骚,因为表情呆呆懒懒的,动作也总是慢半拍似的迟钝,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刻起,就让人忍不住想要欺负。

      想要捏扁揉搓。

      宋春风的指尖都开始痒了。

      刚才情绪激动给打自己嘴巴子的阮榛,太漂亮了。

      要是能勾得阮榛因为恐惧,而尖叫哭喊的话,就更有意思了,最好再用绳索给人绑起来,看看那雪白的腕子上会不会遍布指痕,当客人过来拜访的时候,他们会微笑着告诉对方,小夫人在楼上休息呢。

      父亲啊父亲,真是他们的好父亲。

      不仅走得干脆,临到头了,还留下这么一份遗物。

      手指快要碰到阮榛的脸颊了。

      “喂,有完没完?”

      阮榛略微偏了下脑袋,语气平静。

      宋春风还在笑:“嗯?”

      阮榛慢吞吞地往后躲了下,抱着胳膊,一脸无奈的模样:“你们把我留到这个时候,说明在心里,认可我是你们父亲,也就是集团老总宋琴文的配偶吧?”

      灰蓝色的瞳孔,恍若纯粹的宝石。

      宋春风和宋夏雨对视了一眼,扬起嘴角:“没错,你就是我们的小妈啊。”

      剩下的两位耸了下肩,跟着露出猥琐的笑声。

      桀桀桀,桀桀桀。

      好标准的反派音。

      “可以,”

      阮榛赞许地点了点头:“对于这个身份,我也很满意。”

      他旁若无人地举起手机,对着上面亮着的通话界面:“刚刚的对话你也听到了,那么,就按我说的做吧。”

      宋春风愣住了,他居然没有发现,这是什么时候拨出去的电话?

      陌生的男声传来,专业而清晰。

      “好的阮先生,我明白了。”

      阮榛笑了下:“再见。”

      宋夏雨一个箭步蹿过:“你在和谁打电话?”

      “职业经理人啊,”

      阮榛淡定地收起手机:“我刚才告诉他,我要以已故宋琴文配偶的名义,来管理你们的信托基金。”

      “什么?”

      看热闹的宋秋光和宋冬柏也同时顿住。

      阮榛眯了下眼睛。

      “身为母亲的话,断掉你们每个月的零花钱……啊不,你们有钱人,是管这个叫生活费,还是分红?”

      “你敢?”

      宋秋光厉色道:“你算什么东西,敢觊觎我们家的钱?”

      大意了!

      按照法律效应,如果阮榛真的和父亲领证,他的确有资格朝家族基金伸手!

      不、不对,父亲一定会做婚前公证的,不会那么傻。

      并且宋家是多年的豪门了,关于财产分配,早就有详密而严谨的规定,不可能这样轻而易举,被阮榛一个电话所改变的!

      阮榛的唇色还是白的,可能在灵堂待着的时间太久,水米未进,这会儿的身形还有些摇晃,无比虚弱。

      宋秋光啧了一声,直接伸手去拽阮榛的胳膊:“你给老子讲清楚……”

      “放开!”

      刚才还慢吞吞的阮榛,利落地甩开了对方的手,表情厌恶。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勾结外人,转移家里的古董和财产,上个月那副丢了的山水画,就是你偷偷拿出去当投诚的礼物!”

      宋秋光吓得一个哆嗦,本能否认:“我没有!”

      他一边摆手,一边不死心地继续上前,想要压制住阮榛。

      “别过来!”

      阮榛厉色道:“否则第一个断你的经费!”

      ……宋秋光生生停下脚步。

      “喂,不会吧,”宋春风扯了下嘴角:“咱们双赢不好吗,干嘛要让外人看笑话?”

      阮榛扬起下巴,定定地看着他。

      突然,莞尔一笑。

      不知为什么,刚才还满不在乎的宋春风,蓦然一阵心慌。

      阮榛这会一句话也没说,但这个表情实在是——

      有些疯。

      难道刚才说的基金,是真的?

      还有三弟的事,是父亲告诉他的?

      可一种难言的征服欲涌上心头,他贪婪地盯着阮榛的嘴唇,扯了扯自己领带。

      再疯又如何?

      还能插上翅膀飞了不成?

      给人绑了,往屋里一塞,过上三五个月,外界就会把葬礼上的插曲,包括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夫人”忘得干干净净!

      那么到时候,汤圆一般可口的阮榛,不就是他们兄弟的囊中之物?

      阮榛的后背抵在墙上,退无可退。

      “小妈,”

      宋春风活动了下脖子:“怎么感觉刚才您发的那场疯,更带劲了呢?”

      偌大的灵堂里,只有急促的呼吸声,以及极为轻微的声响,从远处传来——

      “吱呀——”

      反锁的门,被从外面打开了!

      阮榛被挡着,看不清前方的景象,只见这几个饿狼般围着自己的便宜儿子们,在扭头的瞬间,突然被掐住脖子一般的,噤了声。

      各个手脚僵硬,不可置信地看着肃穆的夜风。

      以及从夜风中走来的,那个胸口别着白花的男人。

      “三、三叔!您怎么过来了?”

      宋春风舌头打了结,刚讲完,伸手在自己嘴巴上打了下。

      这叫什么话!

      宋书灵可是自己父亲的亲弟弟,能不来参加葬礼吗?

      可是刚才这一幕,有没有被看到,或者说……宋书灵什么时候来的?

      四个少爷默不作声地后退,恭敬地屏住呼吸,低头问好。

      沉稳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阮榛抬起头,与这位传说中刻薄寡恩,却权势滔天,有极大概率推向宋家走向灭亡,并站到最后的男人对视。

      宋书灵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好冷。

      是带来了外面的夜风吗,还是这冷若冰霜一样的表情——

      “我大哥刚走,您就这么迫不及待?”

      宋书灵眼眸里,全是不加隐藏的讽意。

      大哥英明一世,突然力排众议要娶个男人回家,他当时正在外地,赶回来的时候木已成舟,这位面都没见的未亡人就成了嫂嫂。

      笑话。

      更可笑的是——

      宋书灵移开了目光。

      而与此同时,四个侄子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阮榛丧服的下摆解开了,而里面,好像没有再穿别的衣物。

      他们看不清,不敢看,更不能再看,只隐约窥见两条洁白的小腿,在轻微地打颤。

      这丧服中不中,洋不洋,类似浴袍一样给人从头裹到脚,漆黑的低调素布,没有丝毫花纹,却由于这刻意的“禁欲”,反而有那么点欲盖弥彰的……

      诱。

      成何体统?

      宋书灵面露不耐,正欲转身离去。

      刚刚进来的时候,他看得分明,这所谓的“嫂嫂”,居然和侄子们拉拉扯扯,暧昧不清,还不体面地赤着腿。

      可下一秒,阮榛却不管不顾似的,直接地朝自己扑来。

      宋书灵没躲开,下意识地伸手——

      抱了个满怀。

      软的。

      果然在发抖,身体冰冷。

      “救、救救我!”

      阮榛眼尾泛红地抬头看来:“三爷,救命!”

      宋书灵呼吸一滞。

      妈的。

      怪不得老头把持不住。

      这么近的距离,这样的姿势伏在自己怀里,又是如此一张美艳而脆弱的脸。

      可谓,轻薄桃花逐水流。

      真特么风情万种。

      不该有的悸动结束很快,宋书灵心中冷笑,毫不怜惜地按住阮榛肩头,就要给人往外推。

      “三爷,”

      阮榛没挣扎,表情泫然欲泣:“我、我实在没办法了。”

      说完,他就垂眸咬住嘴唇,羞愤似的红了脸。

      就在这个刹那,宋书灵心头一跳。

      他跟着低头看去——

      看到了隐在丧服中间,腿缝处的一点银色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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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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