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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见家长(上) ...

  •   荀归就这么在实验台上趴着睡了一整夜,
      也就这么又做了一整晚关于救回了朗皓星的梦。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荀归虽然看起来最近是为了魏苒操了些心,
      但是潜意识里想着的都还是和朗皓星有关的事情。
      很惭愧地没有一次在梦里梦到过他。

      然后她在早上七点天刚亮堂的时候睡醒,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
      再然后…面前就突然堆过来了一大堆的东西。

      “你醒了?睡得还好吧!这是早餐,我买的,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荀归的早饭其实一直都很简单,早晨的时候,她也吃不下什么东西。
      (温馨提示:仅荀归个人不算好的习惯。)
      吃几片薄薄的饼干,再喝几口水就打发了。
      吃太饱的的话,她总觉得会犯困,早晨第一节课就不能全力集中了。
      而“一日之计在于晨”,第一节课就垮了后面还得了?

      中式西式的魏苒都准备了,
      有面包牛奶也有油条豆浆。
      一大袋子,荀归知道,肯定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之前他可从来没给自己带过吃的。
      (魏苒:大小姐,那是因为你都坚称自己吃过了而且不饿!好不?)
      如此…

      “说吧,什么事儿?”
      “没…没事啊…就是…怕你饿着了,昨天忙到那么晚,你肯定很辛苦!”
      “最好是…”

      荀归拿起油条蘸了蘸豆浆送进了嘴里,
      这般豪放的吃法把魏苒着实吓了一大跳。

      虽然其实更喜欢喝牛奶,
      但如果要配油条的话自然首选还是豆浆。

      这个吃法是朗皓星教她的。
      她一开始第一次见识到这种吃法的时候,其实觉得挺恶心。
      但因为他强烈的建议,荀归也就只好顺从,
      再然后…就发现了一番新的天地。

      不得不承认,很多新鲜有趣的体验,
      都是他带给自己的。

      再一次像过去那样,
      把油条蘸豆浆潇洒地放进嘴里之后,
      荀归也再一次意识到,
      自己还真是受他影响深刻,
      原本只是想要有其所好的一切,现在竟然也都成了自己的习惯了。

      要把他完全忘记,从生命里拿出来,
      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你有什么事儿就说吧,无事不请早,你的忙我能上的也尽管吩咐。”
      “那…我还真有一件事情…”
      “切,我就知道!”

      魏苒自己也不太懂,这种时候,这种场合。
      明明和父亲也是说好了让他一个人回去和家人见面。

      那只是一个久别重逢的场合,
      不能也不会是别的什么。

      根本没必要也不需要把荀归一个完全的陌生人给拉扯进来,

      可他还是觉得惶惑不安,
      觉得一定要荀归陪他回去才是。
      觉得一定要说出这件离谱的事情才是。

      “哈哈,不愧是荀归,果然聪慧,那…明天,你能不能陪我去一个地方?”
      “啧,吃人手短嘛,所以…去哪儿?”

      荀归虽然一直都很努力,可毕竟这个实验组,她是被特招进来的,
      说到底其实也可以算是“走了后门”,
      因为廖教授看她可怜,看她真诚,看她也确实很需要这个项目。
      她那位朋友也确实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典型病例。
      就是因为这些才破例让她进入小组的。

      她一直很感谢魏苒,也很希望可以帮得上他的忙。
      偿还一点他日日都在施予自己的人情。
      所以即便是个很突兀的请求,荀归最近也不太想往学校外面跑,
      但是她还是当机立断就答应了。

      “我爸爸昨晚联系我了。”
      “啊?真的吗?太好了!你是要准备回家吗?”
      “是…不过…我…不敢一个人回去,你能…”
      “你要我和你一起回去?”
      “就把我送到门口就行了!那条路我太久没走过了!实在是…”
      “这样真的好吗?我…你如果执意要的话,当然也可以。”

      荀归平日里最常见的都是他游刃有余潇洒自若的样子,
      酒吧里,课堂上…很少看见他像现在这样面露难色。

      荀归的共情能力并不是特别强,
      所以魏苒当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她也没办法完全理解。

      但荀归知道,这确实是一件需要让人鼓起勇气的事情。
      身边有个人或许也更好。

      她也确实于情于理该陪他走这一趟。
      于是,周六的时候两个人就一起回了A市,去到了他的家。
      (两个人周末都留校。荀桔也是,但妹妹这一次留在了S市,对于此事并不知情。)

      荀归没有想到,
      一直住在市中心的荀归没有想到。
      有钱人住的地方竟然还挺偏僻的。

      两个人下了火车回了A市,又坐了好久的出租车才到。
      魏苒这个人其实一向话挺多的,尤其是和荀归在一起的时候,
      总是喜欢讲有的没的都说个没完。

      可这一路数小时的行程里,他却一言不发,抱着胳膊低着头,若有所思。
      很不寻常。

      倒是荀归一直努力地找着话题,和他聊天,让他尽量放轻松。

      魏苒很想回应她的好意,可无奈就是笑出不来,
      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明明被父母原谅是一件多让人开心的事情,
      可是他还是不想说话,觉得心里堵堵的,慌得很。

      “我一直知道你家有钱,可没想到这么有钱,可以呀,你原来是真少爷,失敬失敬!”
      到了地方,荀归看着那一栋雄伟的五层别墅这么感叹道。

      “我能拍张照片吗?我妹妹看到了一定可高兴了!这么漂亮的房子,她和我一样都从来没有见过呢!对了,你从小就住在这儿吗?”

      “原来不是,小时候不是,小时候不住这里,是我上初中的时候全家才住过来的…”
      “那你原来住的地方…应该也不会和这里差太多吧!”
      “是…也是差不多,不过没有这个房子好。”
      “是吗…”

      荀归家里的条件虽然也一直不错,但是比起这位真正的富家少爷还是差得远了。
      只是一直温饱无忧衣食足而已,根本算不上是大富大贵。
      见到这样的大场面,她实属有点儿震惊了。
      他过着的看来一直是她难以想象的生活吧。

      “朗皓星他知道这个地方吗?”
      “不知道。”
      “那…我想我也得把照片发一份给他了,他肯定也会很震惊的。”
      荀归这么说着,又拍了一张。

      虽然很多很多书她都已经看过了,关于方方面面的,
      考试要考的,考试不要考的,都有。
      但是关于这个世界上的种种,她了解的似乎都还很少。
      关于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也是。

      毕竟相处的时间很短,
      即便魏苒愿意对她真心相待,掏心掏肺。
      但是关于他,荀归觉得她还是知之甚少。
      不过也不用太着急以后也应该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去了解吧!

      “我就送你到这儿,你自己进去吧!”
      “没事的,他们是你父母,还是从养大你的父母。血缘和养育之恩叠在一起,是不可能斩断的。你和我不一样,你还有你真正的家,要珍惜这个机会,知道吗?”

      “那…我走了?你…”
      “我在附近转转,或许也再回我的家看看?”
      “好…那你注意安全,我去了?”
      “去吧!”

      明明那栋房子真的很美,
      院子里也鸟语花香,树高草绿的,
      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副关着什么会吃人的凶手的样子,
      可魏苒还是在门口一直踌躇着一副很不想进去的样子。

      “我知道很难,但我们就是要也是都能完成很难的事情的不是吗?”
      荀归再一次鼓励到,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魏苒按了密码,进了门。

      第一次没输对,第二次就对了。
      不是他的生日了,是他哥哥的生日了。

      魏苒就这么走进了那扇阔气的门里。
      准备好了要重新开始面对那个他原来的生活。

      真是许久未见了。

      对于荀归而言,关于魏苒的家的一切都是相当新鲜的,
      对于魏苒而言,即便五年多都没有回去,那个家也还是很熟悉的。

      一切都没有怎么变,院子里的,家里的,都是。
      唯一变了的,就是他这个人。
      从一个前途无量的高中生,全市第一,
      变成了一个有案底的社会人。

      只不过因为他帮了一个他绝对不该帮的忙。
      只不过因为他傻傻地背负起了另一个人的罪孽。

      而荀归当时也并没有意识到。

      这个是魏苒幸福正常的人生的起点和终点的地方,
      也会是她和他的故事的起点和终点。
      这会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到他家去拜访。

      荀归虽然和他说了,自己把他送进门走了,
      自己也会回家看看,可是她其实一直等在门口,
      并没有离开。

      她很不放心他,她总有种很强烈的预感,
      或许他今天会遇到什么困难,会有需要用上她的时候。

      小剧场。牛奶。

      荀归喜欢上喝牛奶的这件事情也是因为朗皓星。
      女孩子在某一段时间里,
      好像都是要比男孩子生长发育得快一点的。
      所以在上小学三年级之前,也就是十岁之前,
      荀归其实都是要比朗皓星高一点的。
      但…三年级之后,朗皓星的个子就开始突飞猛进起来…
      迅速地向她,和她持平,最后远远地超越了她。

      所以荀归开始想要长高,
      每天都摸高挑,拉伸筋骨,做一切她能做到的能帮助她长高的事情,
      喝很多牛奶,吃很多有利于长高的蔬菜水果,
      希望能追上这一段距离。

      这么疯狂了一段时间。
      直到,有一天,朗皓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在路过她面前的时候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偶然说了一句:
      “我呀不喜欢高的女生。”
      荀归才停止这个想要“拔苗助长”的想法。

      不过,喝牛奶这个习惯还是一直延续至今。
      因为对身体很好。
      荀归从小时候开始就想要活得长久,至少要比朗皓星要活得长久,
      她本以为这会是件挺难的事情,因为他身体真的太好了,
      而自己真的很不喜欢运动,瘦瘦弱弱的…

      可现在,她好像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了,
      不过,荀归知道,这也再绝不会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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