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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番外 ...

  •   朗皓星喜欢华音,是真心实意的那种喜欢。
      是一种让荀归看到了会觉得非常心碎的喜欢。
      是真的喜欢。至少很长一段时间,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一开始亲近她的初衷,
      是只是为了强迫自己去关注些别的。
      把那些或许会给荀归造成些什么负担的心思给收回来。

      但是到了后来,他的心思真的是有点变了,
      那本来只是作为借口暂时搁置在华音身上的心意,
      渐渐越漂越远,越漂越远,
      好像还真有儿覆水难收的意思了。

      那是一个和荀归截然不同的人。
      一个令他真正感受到向往的人。
      所以即便两个人之间差了有十岁,
      即便两个人是现在才认识的,
      但是朗皓星还是对于这样久违的真正的志同道合的亲切感有些难以抵抗。
      渐渐地就有些假戏真做无法自拔的意思了。

      虽然华音心有所属,对于那位对于她有知遇之恩的王大哥念念难忘。
      于她而言,那个人是在她在最困顿时候朝她伸出了手的希望,
      是一个对她而言,就和朗皓星对于荀归而言一般,
      一个无法被替代的存在。

      自己欠他的东西是要用一辈子来还的。
      所以…因为这么固执地想着,
      她和荀归都也只好无奈地拒绝了另一份热忱的好意。

      荀归虽然看起来拥有了一切,
      但是论起根本好像真是一无所有的,
      都是些浮在表面上的浮华,
      父母不是亲的,妹妹当然也不是,家里的美满是假的。
      很聪明但也没有那么聪明,在S大无论怎么努力其实也都还是平平无奇,
      再也难以会遥遥领先,好成绩也是假的…
      有一个很可靠的青梅竹马,但是他已经从自己的生活里远去了,
      所以那份天长地久的情谊也是假的。

      华音对于音乐很懂,对于酒吧的经营很懂,对于她所在的那个社会的人情世故很懂。
      却不太懂荀归目前接触过的知识,更是完全不懂医学,
      她知道癌症是挺可怕的,很要命的,朗皓星每天要吃那么多药,估计也是病得不轻,
      其实要是稍微有点儿医学常识的人,都应该有所预感。
      预感到这位少年好像真的得了什么不得了的很大的病了…

      但是华音真的在这方面实在是迟钝得要死。
      根本摸不着头脑。
      所以朗皓星究竟得了什么病,她是那些个人里最后一个知道的。
      也是最后一个才相信的。

      那个一直阳光开朗的笑着的从前的体育生,
      如今…

      所以即便对于癌症和朗皓星都有所了解。
      但是也和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的荀归一样,从来没有把这两个联想到一块儿去过。
      所以也很天真地认为,
      藏在朗皓星身体里的不过是一个不大的没什么危害的,
      吃点儿药多休息多喝热水自己就能消解下去的良性肿瘤,没有想过…

      眼前的这个正值风华的那孩子和自己一把你以为是一个注定和“青春”二字无缘的人。

      酒吧里的这三位似乎都没有青春。
      从来没有和那美好的两个字眼扯上任何的关系过。
      一个在监狱里虚度了。
      一个在挣扎中虚度了。
      还有一个好像很快就要获得一段永恒的青春了…

      他们不知道荀归其实也是一样的,
      因为他们都无可奈何地失去了青春,所以这个一直在他们身边晃来晃去的小姑娘,
      这个真切地操心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小姑娘的青春也都没有了。

      朗皓星真心喜欢着华音,
      有一段时间也是真的想要和他终成眷属的,
      不过现在,在得知了真实的病情之后。
      他的心思也和荀归对于他的心思一般,变得有点儿不敢奢望了。

      所以…要是没有生这个病就好了。
      他和荀归一遍一遍在心里这么想着。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如果就好了。

      华音的身上有一种荀归身上永远不会有的成熟和知性的美。
      还有很多很多荀归从课本上找不到的能够吸引着朗皓星的魅力。
      他特别喜欢听她唱歌,就像荀归特别喜欢他唱歌一样。

      在那其实也不算是绝了的歌声里,两个人的心情都会变得格外的平静和满足。
      会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耳朵和心灵都得到了治愈。
      或许,爱情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吧,
      因为对于那个声音的无比喜爱,所以两个人都坚定了,
      那个唱在舞台上的人就是自己的爱的归宿。

      因为心随着那个人口中发出的声音在同频率颤抖着,
      所以他们就误以为这就是那真正的爱情里最重要的共鸣二字。

      只不过唯一可惜的是,现在华音因为嗓子不行了,也没有那个兴致了,
      很久很久都没拿过麦克风了,就算唱也唱得没有之前好了,就干脆不唱了。

      而朗皓星因为那个病的缘故,即便是吃了药,还是会感觉浑身酸疼没劲儿,
      哪里都不太舒服,麦克风都有点儿拿不稳了,气息当然早就不稳了,
      荀归曾经很喜欢的那个最悦耳的少年音也再也发不出来了。

      在朗皓星的记忆里,始终有那样一幅画面。
      华音坐在一张高脚椅子上,一袭深红色的裙子,
      长发披散下来,直到腰间,
      一只手撑在旁边的吧台上,握着一个没有装红酒的红酒杯,
      另一只手闲散地垂在身侧,翘着二郎腿,
      高跟鞋的鞋跟时不时和高脚凳的凳子腿,碰擦几下,发出悦耳的声音,
      整个人哪里都美,从头到脚,
      散发着和只拥有着方方正正气质的荀归截然不同的曲线美。
      和一股神秘的,优雅的,让他着迷的气息。

      就是那一天之后,他就不再把她只当作是姐姐了。
      荀归那个青涩的回眸一笑也就不算是什么了。

      在荀归的记忆里,一直有一幅这样的画面。
      那是小学一年级的开学日,两个人以小学生的身份重新见面的时候,
      朗皓星坐在自己的身后,咧着嘴,嘴里的牙少了好几颗,
      (小学时期,正在正常的换牙期)
      明明是单眼皮,但是眼睛真的很大,一点儿也不比自己的小,
      明明嘴巴里缺了牙齿,笑起来的样子也还是很好看。
      明明脸上和胳膊上都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儿脏,可是一向爱干净的荀归却一点儿都没有嫌弃。

      明明在其他人看起来就是个傻傻的脏小孩的样子,
      但是在荀归眼里,这个世界上的小朋友里没有比他更可爱的了。

      就是那一天之后,无论其他男孩子怎么对她笑,
      荀归都觉得没有他也不会有他笑得更好看了。

      他两只手托着他两侧的腮帮,捧着自己的脸,望着自己傻笑。
      然后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她好半天才终于听懂的。
      “我终于可以坐在你后面了,真好!荀归,我们可要一直做同学哦!”
      虽然当时只是因为这句话是妈妈让他和荀归说的,
      教了他好多遍,让他一定要和她表达明确的这样的意愿。

      因为要是真的能一直跟上荀归的脚步,
      自己的儿子的人生前途或许真的也可以和荀归一样变成一片大好前程,
      不会再在起跑线上落后的。
      他自己其实也只是随便感叹了一句,觉得能够这样子真好!
      但是荀归却听进去了,知道了他的愿望其实和自己是一样的。
      于是…从此一番不可收拾地走上了一条一直强迫着自己的,也一直强迫着他的,
      最后把两个人都逼成了现在这样的或许真的是完全错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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