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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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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起因是我捡到了十八岁的里苏特,并与他短暂地在同一屋檐下共处了二十九天。
确切地说并不是我捡到,而是他突然出现在我那小破出租屋的卫生间里——昏迷不醒,混身是伤,血流满地,呼吸粗重得像一条搁浅的鱼,看起来下一秒就要断气了。
在推开门发现他之后的那三秒,我从前男友仇杀想到了世界末日丧尸爆发,最后沉默地点了根烟,本着丧尸片里冷血反派都死得早的原则,翻出自己的应急医疗箱,为他处理了伤口。
不知道处理得对不对,反正就是处理了。
等我第二天再去看他时,他已经醒了。
见到有人进来,他几乎立刻拔出了刀——我昨天替他处理伤口时分明已经收走他身上所有的武器,这刀不知道是藏在哪里,竟然没被摸出来。
他的动作幅度不大,但很快,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手艺人”都要迅速,以至于我都没来得及看清他是从哪里把刀抽出来的。
为了表现自己没有恶意,我举起双手,向他展示自己空空如也的双手。
而他并没有因此放下戒备,死死地盯着我,凶狠又警惕,让人无端地想起掉进猎人陷阱的半大小狼。
大约过了两三秒,他用一种我从来没听过的语言说了些什么。
我尝试理解了一下,用尽毕生所学尝试把自己想表达的话翻译成英语,最后只憋出了一句“can you speak Chinese?”
我们相顾无言。
最终,还是二十一世纪伟大的智能手机和翻译软件承担起了国际交流的桥梁。
在翻译软件的加持下,我和他连打字带比划地解释了目前的情况,并和他约法三章。
第一,我不问他是谁,也不问他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相反他也不能问我是谁,我为什么没报警。
第二,我救他只是单纯的因为他死在我出租屋里会很麻烦,我不想事情变得更麻烦,所以不要去翻房间里的冰柜,也不要好奇里面有什么。
第三,我只负责照顾他到他能够自己行动,在那之后他就必须离开。
于是在这三大前提下,我和他和平共处了一个月。
据他所说,他当时身受重伤,体力不支,就在他失血过多快要晕过去时,奇迹般的看到了一头狼。
等他再次醒来,就发现自己倒在我的浴室里了。
我只当那是他死前走马灯产生的幻觉。
一个月之后,就像他凭空出现一样,他又毫无征兆地消失了。
我能清晰地感觉到里苏特的手是沾过血的,但他绝对不是我的同行。
我的同行——在这里居住的人大多不过是一群会呼吸的耗材。
干完活之后,如果能把之后的事处理干净,就拿尾款等过段时间上面派下一个活,如果不巧没能处理干净被条子逮住了尾巴,那就会被塞进烂尾楼或者某栋违规群租房的角落。
这种就像群居的老鼠一样的生活可能持续十五年,可能二十年,可能消息不够灵通被条子们一网打尽,也可能因为知道的太多不明不白地死在烂尾楼里。
所以这里的人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减少自己留下的痕迹。
可是里苏特,他神秘,但并不像这里的人一样带着一些畏首畏尾的味道,而是一种保持警惕的风格和习惯。
如果硬要比喻的话,就是老鼠和野兽的区别。
我帮助他只不过是单纯地因为没有精力再去处理更多的尸体,但里苏特依旧留下了他的名字和一把形状特殊的刀片,并向我保证,如果有一天我陷入困境,他会提供帮助。
我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毕竟我不知道他是从哪来的,也不知道他会回哪去,更不知道自己以后还会不会遇到这个人。
哪怕是他突然消失,我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大概是做了太多亏心事,里苏特凭空蒸发后,报应很快降临到了我头上。
那是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我缩在出租屋的角落看电视上有关碎尸案的最新报道。
突然间,伴随着一声闷雷,被随意摆放在餐桌上的手机响起了刺耳的铃声。
那通常不是意味着什么好事。
我接起电话,等待对面先开口。
“警察在你楼下。现在马上到我给你的地址,我在那里等你。”
电话对面的人语速飞快,不等我回答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几乎同时,我收到了一条写着郊区某条小桥地址的短信。
倾盆而下的大雨落到居民楼的雨棚上,哗啦啦响成一片,掩盖了其他细小的声音。
太安静,安静得太异常了。
在这片隔音不如一层纸的区域,没有争吵声,没有宿醉的呕吐声,没有麻将碰撞的声音,没有喝酒划拳音,只有雨声。
我的心跳剧烈得快炸了,但本能还在驱使着我行动。
我把手机里的电话卡抽出来冲进下水道,又摸了把菜刀,连鞋都来不及穿就从二楼翻了下去,不幸扭了脚。
暴雨很快把我浇了个透,地面的碎瓦片割伤了我的脚底,但或许是过度紧张的原因,我没感到疼痛。
雨水会冲刷掉血迹,所以无所谓。
即使是看到一个没穿鞋的女人拿着刀在雨里狂奔,住在这里的人也不会多说什么。
并不像影视剧里描写得那么神秘,什么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他们大多是三十到五十岁的男性,灰头土脸地混迹在周围的农民工里,用一张□□,干一天的活拿一天的钱,没读过书,但很聪明,不该看的东西从来都看不到,不该留下的东西什么都不会留下。
干这一行甚至不需要识字,只要有些力气,够凶狠就能入行。
至于报酬,经过上面的人一层一层抽下来,他们能到手的部分也不过是几万而已——还不够一个包,一块表。
人命其实比他们自认为的要贱很多。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那些我平时不会细想的念头阴影似的,在我脑海里旋转。
直到我看到停在桥头大门外的黑色宾利,脑袋才彻底冷静下来。
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的青年男子就站在那里低头看手机,身旁有个形似司机的男人为他撑着伞,那么大的暴雨,男人却连裤脚都没湿。
见到一身泥点一瘸一拐走过来的我,他的第一个表情是微笑。
“董事长担心那些没读过书的做事不够干净,特地叮嘱我亲自来接你。”他说着,轻轻地喊了我的名字,“毕竟他老人家知道你从小和我一起长大,这些年明里暗里为我办了不少事。”
一股寒意自下而上冻住了我的脊梁。
突然,有谁从背后给了我一闷棍。
雨声太大,遮住了来者的脚步声,我没来得及反应,结结实实吃了一棍,几乎瞬间就失去了行动能力。
我倒在地上,两眼发黑,咬牙颤抖着挣扎,又很快被他们按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捆住我的四肢,又往我身上绑塞满石头的麻袋。
他蹲下来,拨开黏在我嘴角的头发,慢条斯理地说:“其实你还挺好用的,做事比其他人靠谱得多,看在你替我坐了三年牢的份上,我也帮你求过情了,可是董事长他老人家铁了心要你闭嘴,你实在要怪就怪自己命不好吧。”
我毫无征兆地一口咬住了他的食指。
他吃痛想抽回手,没能成功——我几乎是拼着咬碎自己牙齿的力道去咬的那一口,如果不是有人对着我的头来了一脚,我估计自己能把他的指节咬下来。
四周乱成一团,他的保镖手忙脚乱地帮他止血。
在一片怒骂声中,他们把我拖到桥中央丢到了河里。
石块拖着我的手脚往下沉,冰冷的河水灌进我的肺里,眼睛被刺得生疼。
我从自己袖口里摸出刀片,拼命想割开反捆住自己自己双手的麻绳,但不知道是水压太大还是那麻绳实在结实,无论怎么样都没办法割断。
人工河的水太浑,随着我的下沉,光在逐渐消失。
冥冥之中,我看到了一匹漆黑的狼。
它在旷远的雪地里小跑着前进,很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只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
再次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木板床上,身上伤口被人草草处理了一遍,稍微扯到就疼得要命。
看室内的陈设,这里大抵是某人的卧室,装饰得很花哨,旁边窗户上落了一层薄灰,旁边的化妆镜上摆满了瓶瓶罐罐。
不一会,一个红发女人走了进来。
她看起来大约三四十岁,神色匆匆,脸上化了一层厚厚的妆,身上的廉价香水味浓到了几乎有些刺鼻的程度,吊带连衣裙开得很低,露出大片雪花一样洁白的胸脯。
见到我醒来,她向我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而我一个字都没听懂,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子而平静地看着她。
虽然不知道她有没有从我平静的眼神里看出些许智慧,但她看起来大概不是很喜欢我的沉默,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得难看了起来。
紧接着,她冲着门外大喊了一声,另一个和她穿着打扮差不多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她们比划着交谈了些什么,然后那个年轻女人开始用蹩脚的英语向我提问:“who are you?where are you from?why did you faint in the street?”
而我则用一句话回答了她的三个问题。
“I don't know,I forgot.”
她把我的话原封不动地翻译了过去,而年长的女人打量着我思考了一会,叮嘱了一些事后离开了。
年轻的女人依旧尽职尽责地用她那散装英语言简意赅地翻译了这句话。
“you stay,and you work.”
我看着她只能堪堪遮住大腿根的连衣裙,又想了想自己唯一擅长的那门不太见得光的手艺活,不动声色地舔了舔牙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