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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忽然之间 ...

  •   “小甲,待会那人出来你就假装问路什么的过去拖住他。然后小乙小丙在旁边吵架打架什么都行,总之闹出动静。接着我会找机会凑过去把环给他戴上的。计划就这么简单,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明白没?”

      “好的组长。”

      “收到!”

      “Yes,sir!”

      肯德基一角落里,四个人鬼鬼祟祟地围在一起商量着大计。

      其中发布施令的那人正是锦一。

      等会要抓的基因改造人是甲乙丙他们蹲守了好几天的猎物,那人跑起来贼鸡儿快,据说一秒就可以跑完三千米。不过,这么牛叉的人不是锦一发现的。他此前是别组的目标,但是不听劝,又爱捉弄人,惹了不少事出来,导致局里赔了不少钱。

      后来局里就发了硬性文件,让所有赏金推荐人都参与进来抓他,抓到就给升职。这不,金琪大手一挥接下了这个任务,还分了三个刚进公司没几天的文员给她用。

      本来只是文员的甲乙丙勤勤恳恳蹲了他几天,发现他最近在追肯德基的一个漂亮女员工,锦一一听,好啊,立马行动。

      于是就有了上面的那段对话。

      甲乙丙到底还是太嫩,演技不合格,刚靠近还没开口就被识破,这下希望就全压在锦一身上了。

      锦一刷地打开纯黑撒金折扇,一边慢悠悠地摇,一边朝目标那处挪步。她目不斜视经过目标身边,在走出三五米后转身定住看着他啧啧叹气。

      目标刚逮到三个不怀好意的傻冒,此时怒火正上头,他冲锦一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打架啊!”

      锦一没被他吓到,气定神闲地站在原地摇着扇子,这回不止叹气,还顺带摇了摇头,做足了惋惜样。

      他更怒,扬起胳膊,下一秒就出现在了锦一面前:“找揍是不是,我可不是好人,女的也照打。”

      锦一依旧不动声色地摇着扇子,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他一拳直冲面门,锦一抬起扇子挡住攻势,慢条斯理道:“欸,慢着。”说着,她转过了身,慢悠悠地问他,“看见我背上写了什么字吗?”

      他很懵,这什么情况,但他还是顺着看了过去。却见面前之人穿了件宽松的黑色T恤,背上是四个烫金大字儿,他喃喃念出声:“一...身...正...气...”

      “欸,对嘛。”锦一语带骄傲地转过身,收起折扇拍在自己掌心,装模作样摇头晃脑地对他道,“年轻人,本道看你骨骼清奇,定是个不俗之人,但是...”

      他更懵了,挠了挠板寸头:“但是什么?”

      “但是因为你没有找到最合适的方法,以至于你的潜能有九成之多被压在了体内。吾甚是惋惜,甚是惋惜啊,明明可以更快的。”

      锦一这番话正好戳中了他的心事,他恭敬了起来,低头抱拳道:“请大师赐教。”

      锦一笑盈盈地看着他,把折扇揣进兜里,朝他招手:“来,把手伸出来。”

      他把手递过去,却见这位假冒的大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枚金属环扣在了他的腕上,当无数的针尖刺入皮肤后,他这才意识到,坏了,中计了。

      他当下就要跑。锦一看出了他的意图,猛地扑了过去,想将他摁倒在地。但他怎么说也是个混迹街头数年的壮汉,哪有那么容易扑到,身形一动便窜了出去。

      锦一立刻抓紧了他的衣服,咬紧牙关绝不放手,死死地半挂在他的身上,也被带着一起跑了出去。

      金属环里的药水顺着他的经脉往身体各处淌去,而他的大肆运动又使血液流转速度变快,几秒钟后,他便再也提不上力,能力被压制,全身无法动弹,再加上身上挂着一个并不轻的活生生的人。

      他终究还是败了,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他倒下后,锦一也没撒手,喘着气环顾四周,还好没跑太远,距离原来的位置不过百来米。这还是锦一头一次跑这么快,要是早些年遇到他就不担心体育成绩不好了。

      在他倒地后,锦一赶紧掏出手机给甲乙丙打电话,让他们过来帮忙抗人。没想手上电话刚挂断,又有来电,居然是黎阳。

      锦一不甚好气:“喂,咋地,我这忙着呢!”

      黎阳急吼吼地道:“忙啥啊忙,今天Linna散伙会你不知道啊,她歌都快唱完了,等会直奔机场,你再不来以后可见不到了啊!!”

      她心头一跳,也吼:“你们没人通知我啊,我咋会知道!拦着她,我很快就到!!”

      正好甲乙丙三人组赶到,锦一把人丢给他们关照了几句便上路口拦出租车走了。

      这儿距离西长街大概有十多公里的路,经过市中心免不了堵上一会,除非瞬间转移或者来个会飞的钢铁侠,不然再怎么急也只能坐着慢慢等。

      街边光怪陆离的路灯仿佛有了自主思想,派出张牙舞爪的影子武士扼住经过的动物和人。锦一想,它们是不是专门来人间播撒悲观种子的,为什么每一个经过路灯底下的人看起来都不太开心。

      不好,要被影子武士抓住了。锦一靠着车窗闭上了眼睛,心头祈求司机师傅快点开过去,又或者再慢一点,干脆明天再到好了。

      她是很矛盾的。

      一方面极喜欢被Linna需要的感觉,一方面却又希望Linna多给她一些个人空间。有时候觉得Linna怎么那么天真可爱,有时候又觉得Linna不够聪明没法理解她说的话。

      在她心里,Linna当然是特别的,特别到她快要被拉进柜子里去了。

      直到后来有个人的出现,她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莫名对Linna充满了好感。说到底,Linna就是那个人的替身,尽管他们相似的地方只有笑时勾起的唇和那对小巧可爱的虎牙。

      Linna肯定看出来了吧,不然也不会多次针对他。

      胡思乱想间,车在西长街入口处的牌坊下停了。锦一付了钱下车往里走,街上的景观车正要起程,索性坐了上去,这还是她头一次坐这车,毕竟二十块也不是天上随意就掉的。

      黑夜酒吧一如既往地喧闹,台上正high的是新来的乐队,唱着锦一没听过的民谣歌曲。看来还是晚了,Linna走了吧。

      锦一转身往外走,却在门口与人不期而遇。

      是那个傻白甜吸血鬼小叔,他脖子上吊着一只水蓝色护颈枕,手里还提了两只贴了各种花花草草和碎钻的超大粉红色行李箱,气喘吁吁的。

      哟,这样子,是来接人的吧。

      锦一眼神一亮,扭头推开人群就往后台跑,丝毫不理会吸血鬼小叔的大呼小叫。

      果不其然,Linna还在后台化妆间,她穿着舒适的运动套装,妆也卸了,拎着包在跟黎阳斗嘴。显而易见,黎阳不让她走。

      Linna看到锦一来时愣了一下,随即瞪向黎阳:“是你说的吧!”

      黎阳嘿嘿一笑,整了整衣服昂起脖子,一脸骄傲地退下了。

      锦一走到Linna面前,问道:“你要去哪儿?为什么不告诉我呢,真的有这么讨厌我吗?”

      Linna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沉默了好一会才出声:“我是怕,怕见到你就舍不得走了。”

      “那就不要走啊,没人让你走啊!”

      Linna抬起头定定地看向锦一的眼睛:“我只是想通了,我决定要去做一个了不起的大人,一直让你照顾,我就永远也长不大。你不是也说了,希望我可以成熟一点吗。”

      锦一有些愣神:“那也没必要离开吧,你不是很喜欢在这儿唱歌的吗?”

      她摇了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我要跟小叔去法国,一方面是因为他需要我的血,还有就是我想去那里好好学音乐。”她展眉一笑,“你不知道吧,我之前是学大提琴的,因为任性贪玩放弃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回,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到时候开个人独奏会,你一定要来听哦!!”

      她眼里有光,是充满了希望和活力的光。

      “好,我等你。”锦一伸手将她揽进怀里,轻拍她的脊背,语气是说不出的温柔,“我等着那一天,一定要快一点哦,我会很想很想你的。”

      Linna吸了吸鼻子拉起锦一的手,说:“答应我最后一个任性的要求吧。”

      锦一点头。

      Linna扬起大大的笑脸,拉着她往走廊另一个方向跑:“我知道你会弹吉他,帮我伴奏吧,我要唱歌给你听。”

      她赶忙摆手拒绝:“欸!不行不行,我都好久没碰过琴了,和弦都忘得差不多了!!”

      Linna不听,来到放置乐器的房间,拿下挂在墙上的六弦琴递给锦一:“我不管!我给你找谱,对着弹!!”

      锦一抱着琴,一脸无奈:“行吧,希望别太给你丢脸。”

      Linna要返场安可,台下老顾客纷纷鼓掌欢迎。锦一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站在台上时依旧心如战鼓,毕竟她从来没在那么多人面前弹过琴,尤其自己只有半吊子的水。

      Linna很快找好了谱子,拽了个服务生在旁边帮忙举着平板给锦一看。

      锦一调了下音便开始了,反正没几个人认得她,丢脸就丢脸吧。只是指尖摁在琴弦上的时候还有些不习惯,荒废太久,茧子都恢复成细皮嫩肉了。

      这是Linna头一次穿着运动服素着脸出现在众人面前,头发也束成了高高的马尾,竟如学校里最常见的学生妹那样单纯可人。

      她捏着话筒在高脚凳上坐下:“这首歌送给我最喜欢的人。”

      前奏起,虽然和弦摁得不好,转换也不流畅,但Linna依然笑得很开心。

      她开口唱到:“忽然之间,天昏地暗,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

      我想起了你,再想到自己,我为什么总在非常脆弱的时候,怀念你。

      我明白,太放不开你的爱,太熟悉你的关怀,分不开,想你算是安慰还是悲哀。

      而现在,就算时针都停摆,就算生命像尘埃,分不开,我们也许反而更相信爱

      ......”

      (以上歌词来自莫文蔚的《忽然之间》)

      锦一只觉鼻子好酸,是灯光照的,嗯,就是灯光太刺眼了,该死的黎阳把灯打这么亮干吗,搞得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忍住没在那么多人面前哭出来。

      一曲结束,指尖隐隐在发胀,是摁得太用力了,很难得连大横按都摁得实实在在,要是早些年认识Linna,这吉他应该能弹得行云流水,也能泡得半天下的妞了。

      台下掌声雷动,多数是给Linna的,还有些是在黎阳起哄下给史上最菜吉他手的。

      吸血鬼小叔端着一杯五颜六色鸡尾酒站在台下,身边是两只超扎眼粉色行李箱,他朝Linna挥手大喊:“小娜,该走啦,飞机不等人啊!!”

      Linna没理他,准确地说,是没听见,因为黎阳抓着几个狐朋狗友围在台下冲Linna大声喊着安可。原来的乐队鼓手也上了台,嗙嗙嗙敲起了鼓,将气氛越推越高。

      锦一把吉他交给一旁端平板的服务生,笑着加入了起哄团队。

      Linna眼睛亮晶晶的,她拖住锦一的手,撒娇道:“锦一~ 我想听你唱,那个那个,今天今天星闪闪,那首歌!!好不好嘛!拜托拜托!!”

      啊,Linna说的是梅艳芳的《梦伴》,这歌还是锦一唯二能唱完整的粤语歌,而唯一那首是周杰伦版的《献世》。

      锦一没拒绝,伴奏都不用,拉过话筒支架就是一阵吼,边吼还边学着梅艳芳的样子在台上比划了两下,逗得Linna咯咯直笑。

      “今天今天星闪闪,剩下我北风中漆黑中带着泪...”左手指天,摇头又晃脑。

      “念当天当天跟他一起的每一天...”右手指天,脚下转半圈。

      余光瞥下舞台,黎阳抓着个摇铃在那蹦得老高,他还一手抓着夏清蟾,试图让他加入发神经阵营,不过好像对方并没有想加入的意思,还十分嫌弃他。

      他似乎感受到了锦一悄摸摸递过去的目光,转过脸来朝她勾起一抹笑,锦一登时老脸一红,词也忘了,左脚也踩上右脚了,又是惹得周围人一阵大笑。

      靠,本姨奶奶的脸面啊,丢的一干二净了,不行,赶紧收回余光看向别处。

      咦?怎么有小孩儿进酒吧了?

      再多看两眼。

      欸?那小胖子怎么跟自家二货弟弟国栋有点像啊?

      他在招手,跟谁招手?

      他靠近了,走到舞台边。

      靠!

      那就是国栋!!

      他怎么会跑到这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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