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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 ...

  •   6

      我将手背在背后,已经在手心里蓄出小火花了,可是还未等我动手收割人头就被抢人头了。

      不是夜翼,这次是红头罩。

      所以红头罩为什么会出没在这种地方啊?

      我看着红头罩三下五除二又给这人干翻,默默地灭掉了燃起的火,并且真心实意地希望他不要注意到我——

      我溜……

      “你想往哪去?”

      意料之内的被喊住了呢。没有办法,毕竟这里是死胡同,巷子也没多宽,我想要出去除了翻墙就只有光明正大从他身边走过去这一个选项了。

      翻墙是不可能翻墙的……但是可以看看能不能翻过去。但我都还没来得及尝试,他就注意到我的小动作了。

      我看着戴着红色头盔的强壮男人站直身来,而先前那个持刀男正躺在地上不知死活——红头罩可给他来了好几拳呢,听上去挺疼的。

      红头罩抱着胸看着我,看起来像是在等着我先开口讲话,我不讲今天就在这跟我干耗着。

      于是我唯唯诺诺道:“我没有打算翻墙,真的。”

      红头罩:“……啊。”

      他看起来很无语的样子。拜托,我也很无语的。

      他很是烦躁地教育我:“你难道不清楚在哥谭女性最好别在夜晚出门么?”

      我想也没想,死鸭子嘴硬的同时誓死捍卫杠精的身份到底:“女性不行男性就可以了么?这是性别歧视!”

      我:“……”

      我:“对不起。”

      知道错了,下次绝对不会再杠你了,但是我可能不一定改得掉。

      我:“所以您到底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啊?”

      7

      红头罩也说要把我送回家。

      “别吧,你们哥谭的义警都那么好心的么?”我也烦躁了,狂抓头发,“没关系的我一个人也没关系的请你们忙自己的去吧不用管我!”

      红头罩没回答,只是反驳了一句‘我不是义警’后又问我:“谁还说了要送你回去?这是你遇到的第二个不怀好意的人么。”

      义警我是想用去指夜翼的,我知道红头罩可不算义警——不过重点难道不应该在‘好心’二字上吗?

      “我知道你是红头罩。”我咂咂嘴,斟酌了好一会才再次开口,但没想话出口又成了,“你知道吗,我觉得你超帅的。”

      他愣了愣,似乎没想到我会忽然把话题扯到这个上面。好一会后,我听见头盔遮掩下的男人轻笑了一声。

      “谢谢。我也觉得我自己很帅。”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完这个话我突然就很想哭。

      所以我就真的哭了。

      上一秒还在说自己很帅的红头罩下一秒明显不镇定了:“等等,你哭什么?我没说什么吧?”

      8

      妈的,太丢人了,于是我又润了。我直接就在死胡同里来了个瞬移。

      哈哈,我他妈直接大变活人,回纽约咯。虽然纽约不是我的老家,但是它可以是我的快乐家。去了趟哥谭回来真是越发觉得纽约眉清目秀的了。

      我扑倒我的大床上面,抱着软乎乎的枕头开始发愣。

      刚刚都发生了些什么?哦,对。我在红头罩面前哭了。于是红头罩慌了。红头罩想要安慰我,但是他又不会安慰只好在旁边干巴巴地跟我道歉他不应该夸他自己——笑死,他怎么这么可爱?再然后我觉得太丢人了实在忍不了我就直接瞬移了。

      杰森有什么错呢,杰森只不过是接着的我的话自恋一下罢了。但是他的自恋没有问题,说是自恋不如说是陈述事实。因为他真的超级帅的好吗。

      谁说他不好我都要骂谁一句没品。

      我不是因为他说的话才哭的。我是因为他这个人才哭的。

      好久不见啊,杰森。

      9

      要说起来的话这就是个很长的故事了,简单来讲的话大概是这样:我原先是个哥谭人,在哥谭生活了十余年后搬来了纽约。但我也是个重生者,不过赶巧的是我这辈子的世界在我上辈子世界里面是个漫画世界。

      呃,并且还是串了DC和漫威的,这个时候是不是得大喊一句双厨狂喜,我直接泪目?

      这里不仅有哥谭和蝙蝠侠还有哥谭特产阿卡姆,纽约也是真的有钢铁侠和蜘蛛侠。蜘蛛侠还就住我隔壁呢,是荷兰虫版本的,还天天喊我姐姐,乖得我一脸。

      呜呜,可是我也很喜欢托比虫和加菲虫。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在我十二岁的某一天夜晚,我做了个噩梦,于是早晨醒来的我获得了上辈子的记忆。

      真的很沉默。打死我我也想不到还有这种事。

      我缓了一下,理了理记忆,然后又沉默了。

      我重开成为哥谭人住哥谭就算了,反正不仅住习惯了后来也搬去纽约了,可是还有更离谱的——

      我跟理查德·格雷森是父母相识的青梅竹马,跟杰森·陶德是熟识的好友兼饭搭子,跟提摩西·德雷克是同班同学。

      我甚至还去过韦恩庄园,跟哥谭首富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和韦恩庄园的管家阿尔弗雷德曾多次交谈过。

      草,就搁这开始叠buff了呗。真的,当时那一瞬间我在想我怎么这么牛。

      但是无所谓,所以我润到纽约住了。

      10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家庭之死。这件事发生之后我才选择搬家的。先前我爹妈喊我我都不愿意走,硬要一个人留哥谭。

      这对父母可以暂且先不提,毕竟我还真是头次见把十岁女儿丢家里然后自己跟自己对象出门环游世界的缺心眼父母。

      这也得亏我命大,也谢谢他们很富有记得给我打钱,不然以小孩吞金兽般的花钱速度我早就死街头了。

      所以说物价为什么这么贵啦真的能卖得出去吗……我的建议是直接送我比较好。

      再说回去。我本以为提前恢复记忆是有好处的,比如说我可以制止某些啥b编辑整出来恶心人的悲剧的发生——但我还是太天真了。

      我还记得我好一段时间里天天哭着去吵杰森,让他不要到处乱跑到处认亲。杰森被我烦的不行,敷衍地应下后又问我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就很直白地说,我不想你死。他即刻便给我脑袋上来了一下,咬牙切齿地说你就不会说点好话。

      我念了好几个月,得到的结果是他依旧中了小丑的圈套,最后惨死于爆炸中。

      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魔法能力,只能无力地看着他死去,脑海里想的全是原先看见过的他受到的折磨和凌辱的过程。

      嗯,怎么说呢……今天天气挺好的,突然就很想杀个什么绿色头发爱怪笑的东西下饭吃了怎么办哇。

      不行,脏东西,不能吃。

      虽然我也是知道他会再活过来的,但是,可是,我真的释怀不了。

      所以我选择了逃避。于是我删除并拉黑了与蝙蝠侠有关联的一切人的联系方式,还在到达纽约之后狼狈地换掉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本以为这里的纽约可以安生一点让我毫无牵挂地度过养老生活了,至少在拜访完邻居发现邻居是一户帕克姓并且家里小孩叫彼得帕克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在看见那张与汤姆·赫兰德神似,不过更幼一点的脸的瞬间,我只觉得胃疼。

      这纽约也待不下去了,要没记错的话未来好像不止有外星人入侵,还有什么紫薯精呢。

      让不让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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