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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航的帆 越美的爱情 ...
我乘着回煜城的火车,看着窗外的天空渐渐变得熟悉,并未觉得有太多欣喜若狂。都是因为霖劭。自从他离开了我的世界,我就忘了要拿起笔写下快乐。
我用手顺着额头梳理着自己的头发。于是我突然记起霖劭曾那样温柔地抚着我的脸,对我讲着海誓山盟的约定。
我想起我们以前的那辆单车,停在大车棚最北面的角落里。它可能已经结了蜘蛛网,色彩也不再鲜艳了吧。因为太久太久的分别,兴许我只能看见单车上灰尘的颜色了。灰尘,是灰尘掩住了它吗?还是它已变成了灰尘呢。
霖劭曾用那辆单车载着我穿过无数翠绿的树荫。我们就像两个八十年代叛逆的小青年,茫然地追寻着叛逆的过程。我坐在单车后座和他一起不停尖叫,狂妄地笑。只因快乐。虽然我可以看到路人,锁紧的眉头。
记得有一次霖劭载我路过郁郁葱葱的古道,看见钟楼。那只刻着希腊数字的大古钟和将它撑起来的灰色砖头总是让人觉得很无端的沉重。
我听见他笑,看着他被风吹得飞扬起来的头发和外套。却不小心发现,其实他笑得那么不乐观。
在任何人的印象中,霖劭是个可以让身边所有人都开心的男孩。他常常编写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来淋漓尽致地体现他的玩世不恭。但是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看得出他内心里不安的表情。
被风吹过的季节,总能让人回忆得那么自然。可是我还能怎么回忆霖劭的过去,我的过去和我们的过去呢?当记忆像电影般断断续续地播放时,总会有一把锋利的刺刀从不知名的角落里钻出来,把我宝贝的记忆剪断,刮花了。于是我脑中一片空白,只剩一道猛烈的强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这次回来,是父亲的意思。
从两岁开始,我就跟着姥姥。其实两岁对我来说只是个数字,因为我对我父母的离异和父亲再婚没有一丁点的印象。所以幼稚的我总以为是姥姥创造了我,并且我就她这么一个亲人。不过我和姥姥的生活费,一大部分都是父亲给的。于是朦胧中,我会隐约觉得有一双宽厚的手在支援着我。一直到我十六岁生日的前几天,姥姥死了。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
尽管如此,我对父亲的印象还是没有想象中那么坏。他很高大,眼睛很有神。虽然从小到大我只见过他几次,我却还是能记得。但我害怕我会忘记。我常常会梦见自己认不出父亲,认不出那一双手。这对我而言是个多么可怕的噩梦,却又是个那么可笑的说法。
父亲要我回去跟他和他的妻子女儿一起住,他说他妻子也很希望我去。在我觉得,这是我生命中最最感动的邀请。就像一个失去一切的可怜人在打算跳楼的一瞬间突然想起自己一个月前买的股票今天涨停版,于是他悠哉悠哉地从天台上走下来,坐了Taxi赶去股票市场拿钱。
我是坐最早那班火车来煜城的,所以提前了好几个小时到达。我没有马上去找父亲,是因为我想一个人去以前霖劭和我一起去过的地方看一看,呼吸一下久别的空气,闻一闻久别的花香。
我走上天桥时,看见某牌子手机的大型广告牌竖立在半空中。不记得是几时,我和霖劭手牵手路过这儿的时候他指着那个广告牌问我是什么颜色的。我说紫色啊。可他硬要说那是蓝色,天蓝的。现在我伫立在天桥上,看着被靛蓝的天空映照的广告牌,原来真的是天蓝的。可是我再也看不清这样蔚蓝的天空了。就像小时候,我坐在门前的树下看到的那一片被楼房切割过的天空一样,是苍白的。就好像躺在病床上垂死挣扎的病人的脸。
我于是转身离开,不愿再看。我想走得很大步,尽早离开。
我看见远处走来一个很时尚的女孩子。她穿着性感的深紫色露背衫和紧身翻边牛仔裤,唇彩和墨镜都那么显眼,可以跟太阳媲美。靠在路边栏杆上的两个流氓一样的小青年,瞪着色眯眯的眼睛对着她吹口哨。
在过去无数个钢琴演奏会上,我也是这样的众星拱月。不过当时是为了吸引某人的眼球。有人说,一个人做事是为了吸引另一个人的眼球,于是他会越来越带劲。可一旦他不再有吸引力,便会变成一只颓废的秃鹰,再没有硬朗的翅膀和笃定的叫鸣。所以我会走在这条写满回忆的街上,做这样的决定。我已经不是回忆中那个靓丽的琴者,因此我决定不再回忆。
我看着那个时尚的女孩甩着她骄傲的马尾,我觉得我也可以走得那么潇洒。只是头发甩不起来,因为我的头发只到肩膀。而且我时常是披着的,不扎起来。
哈哈哈,我嘲笑着自己幼稚的思维。
“雪怡。雪怡。”我听见背后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是那个时尚的女孩。
“你是?”我问。
“是裴璐啊。你不认识我了啊?”
“裴璐?!是你。”
裴璐——她竟然变得这么亭亭玉立了。两年前我离开煜城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我走的时候父亲没有来火车站送我,只有霖劭和眼前这个女孩。
“你怎么回来了啊?”她摘掉墨镜。——我看到她黄颜色的眼隐和又长又翘的睫毛,居然那么动人。
“是啊,回来了。你跟霖劭,现在好吗?”我问。
“嗯。挺好的。我想,我们会结婚的。呵呵……” 她笑得那么甜。好像没人能介入她的欢乐里,只有她自己和她心爱的霖劭。
我想我应该祝福他们,其实这样的祝福已经持续了两年。当我跨出霖劭的国度时,我就已经擦干眼泪在祝福他和他们了。我想这种祝福会直到地老天荒,直到天涯的两端,直到冬雷阵阵夏雨雪,直到我对着我的小孩讲我年轻时候的恋爱故事。Never ending。
咖啡厅里,我们坐在落地窗旁边的位子上。透过这块硕大的玻璃,像可以看见整个世界。
“雪怡,你过得好吗?我想听你说你好,很好很好。”裴璐伸过手来,搭在我的手上。我看见她的无名指上漂亮的戒指。——它竟把我的眼睛照得那么酸,像要流眼泪一样。
“我很好。我现在是个作家,很快就会发表我的新书了。到时候我想在煜城办签售,你可一定得来。”我居然可以说得那么浮夸,好像什么事在我身上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实上我是个多么笨的人,没有什么能够办好。我想我应该抢在别人前面先讽刺一下自己,免得被贬得更可怜。
“恭喜你。那你的男朋友呢?没有陪你一起回来吗?”
“我没有……哦,我没有让他陪我来。因为,他很忙。”我希望上帝不要怪罪我,我撒了谎。我没有男朋友,但我这么说至少可以让裴璐更加执着一点。如果上帝生气了要惩罚我,那么我甘愿。
“只要你过得好,我就能开心了。你知道吗?我常常会觉得自己是个魔鬼,我抢走了你唯一仅有的爱,我知道那是你最最宝贝的东西。可是我真的不能没有霖劭,他也是我的宝贝。我可以为他做一切。”——她说得好激动。我想我能够放心了,因为她甚至比我还要爱霖劭,我相信。
“别傻了,霖劭是你的啊。你现在还在怀疑吗?他是你的。”
“可他原本不是我的。”这句话她说得很轻,只有隐约能够听见。她拨动着手上的戒指,好像有话说却又说不出来。
我沉默。在杯子里加糖,我放了四调羹的糖。我其实不喜欢喝咖啡,因为太苦。喝东西分明就是一种愉快的享受,为什么还要给自己增加一个苦涩的累赘。我喜欢甜,很甜的那种。所以我有很多蛀牙。
我们的思想里,旋转着各自不同的东西。我在想,霖劭其实和我一样,童年的记忆里都没有父母的影子。他比我可怜,也许他都不知道他父亲的模样,不记得母亲的名字,甚至没有一个能照顾他的姥姥。我不晓得他是如何长大的,我只晓得他缺少关心需要关心,于是我将关心包装得不能够再精致拿去送给他。我们一起小心翼翼地捧着它前进,生怕把它弄坏了。但就是因为我面前的这个可爱的女孩,不知是谁一松手,就把它摔得支离破碎。说再见的那一天,霖劭低着头含糊地对我说,雪怡,你太关心我了。我这才明白,原来分手的理由可以那么动听。
沉默了许久,最终还是裴璐开口说了话。无论对待什么我都是被动的。这是我的性格,也是我的命。我只能无奈地接受,因为我学不会主宰别人。
裴璐说:“还记得我和霖劭去火车站送你的那天吗?”
“当然。”
“我看到霖劭落了泪。”
落泪——是他的眼里进了沙,还是无可厚非的笑话。
“是吗?”我觉得我不该再发表什么,便低下头搅拌咖啡。看着杯中被调羹带动的漩涡,我想起某人脸上任性的酒窝。
“嗯。其实我希望和你的交流,能让我不带任何遗憾地成为霖劭的妻子。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都需要你的祝福。这是最重要的。”
“裴璐,你要记得,我的离开不是因为你的介入。如果两个人的感情真的达到了无懈可击,是不会顾虑旁人有意无意的破坏的。”说话间,我发现这话原来是在提醒自己的优柔寡断,也许这时候我才是彻底清醒了的。我又说:“我离开煜城后去了姥姥以前住的房子,除了一些她年轻时用过的首饰外,这是姥姥留给我惟一值钱的东西。那房子就像书里说的巫婆的屋子,呵呵。附近就有个钟楼,和煜城的古道旁边的那个钟楼很像。我偶尔会去那儿祈祷,向它索要幸福。然后分给姥姥,分给父亲,分给你和霖劭。你们幸福了,我的小说就会是个大团圆结局的喜剧啊。”
裴璐突然跑过来,弯下身子蹲在我的旁边。她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小声地抽泣,像让我百般怜惜的小妹妹。她现在这么躺着,我感觉就像在我一个人心平气和地闲着的时候,拿出文稿纸和钢笔来写我的新书。都是那么安静地在描述。我用钢笔,是因为它不容易坏,不会像圆珠笔那样过了一个礼拜便换掉一支。我可以给它灌墨水,就像在喂养它,让它长大成熟。和武侠小说里天下第一的舞刀者对他的刀的感情是一样的。就像从前霖劭说的:天跟云,云跟雾,雾跟水,水跟鱼,它们都是有爱的。如果天不爱云,云就不愿自由;云不爱雾,雾就不再迷茫;雾不爱水,水就不会执着;水不爱鱼,鱼就不懂哭泣。
他是个孤独的人,所以能说出这样孤独的诗句。但他现在已经不再孤独了,他的未婚妻是个那么娇媚的女子。让人心动。
“霖劭爱雪怡,雪怡也爱霖劭。那是他日记本里的话。那一页永远都不再刷新了。” 裴璐说。
我该开心吗?那么就笑出来吧。可是我怎么笑不出来呢?天爱着云,云爱着雾,雾爱着水,水爱着鱼。Never ending。我应该笑,不要再紧绷着脸上的肌肉了,它们会受不了的。
“雪怡的世界里造就只剩下自己了。呵呵……”我不想再说任何话。
雪怡她当然有爱,不过她只爱自己听着激烈的摇滚音乐时用力甩头的样子,爱她静静地咬着笔头坐在窗下书桌前思考的样子,爱她在洗澡的时候狠狠地用水龙头冲着的脸,想要冲掉所有的一切包括她自己的样子。除此之外,她不敢再爱什么,她没有这个能力,也不再自信。
此时的阳光得意地透过落地窗照射进来,投影出咖啡杯的影子。杯子移到哪儿影子就跟到哪儿,这是它们的宿命。而陪伴我的宿命呢?我竟能比这咖啡杯活得更凄凉。
“雪怡……”
“裴璐,其实你不需要向我解释什么。我已经决定以后不再念念不忘那些过去了,任它付诸东流吧。毕竟那只是些灰蒙蒙的往事。每次想起来,都像是浓雾压在身上一样,虽然没有受伤不会流血,却全身湿漉漉的,也分不清是血还是别的什么了。”——没错,而且我还是要有自己新的生活的,和我的父亲,母亲,还有不知道名字的姐妹,我们一起的新的生活。
“雪怡,听我说。我曾经做过一个心理测验。它说,霖劭是我最爱却又无法与之相伴的人。然后我就觉得很不安,纵使那只是个游戏,我还是会觉得现在稳定的局面是暴风雨的前夕,我真的害怕被我小心地捧在手心里的幸福会忽然间消失,幻灭。”她的眉宇间,泪眼里都写满了恐惧。孩子,就让我像小学老师一样教你个句子吧,Your love never ending。
她又说:“我以前其实和你一样,是个颇为出色的钢琴手。在舞台上被灯光温暖地包围的感觉让我想就这样一边奏乐一边欢乐地死在幻觉里面,我得到的荣耀鲜花掌声赞美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快乐得想要窒息。这是压力,事实上。我不能够走在大街啃饭团,不能穿我喜欢的衣服只有朴素的衬衫和长裙,不能选择跟谁交朋友……扶桑人把这叫做宿命,我认。可是直到认识了霖劭,我才明白原来想起一个人的时候,可以那么快乐。那个人就是宿命中注定的恋人。”
我喝着我的咖啡。微笑。洗耳恭听。
“我跪在神佛面前乞求,望天赐予我一个能给我自由的恋人,让我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不停地尖叫,狂妄地笑。我愿意为他改变宿命,也正是在改变自己现在的宿命。我不愿再做梦,于是我去找了霖劭。”
不记得谁说过,美好的梦境常常在最关键的时候醒,而可怕的梦魇总是纠缠着不肯让你清醒。那个恐怖的梦魇里,总有一只伤痕累累的血手猛然间遮住了我的双眼,再也看不见前方的路,只有血淋淋的一片。这也许就是我的宿命吧。是的,姥姥曾经告诉过我,扶桑人把这叫做宿命。
“裴璐,我明白的。”
“别恨我,行吗?”
“你觉得我的书写得怎么样?”
“很不错啊,我看过好几遍。”
“那我怎么可能会恨我这么忠实的读者呢!”
“你要是我的姐姐就好了。”
(未完待续)
没有人完整,但有人可以信任,于是有了永恒!~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每个爱写,爱读的人,在快乐里寻找到真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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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远航的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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