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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同人文写作及第一人称写作问题 ...

  •   浅谈同人文写作及第一人称写作问题

      本次针地《德拉科宝宝(哈利波特同人)》评论文有两个主题。如果一个主题开一个长评的话,恐怕有刷分之嫌,故合并一篇成文,有鲜花、有拍砖、有建议。请耐心地看下去。

      一、浅谈同人文写作

      同人文章,说白了是借用‘人家’的人物世界和背景故事来写作。在一个已经搭建完毕的舞台上跳舞无疑是很有优势的。既犯不着费力地去重新搭建舞台,读者也不必重新去熟悉一个世界,这样还可以让你无形中多出许多读者——而且还凭空多出一些拍砖者。就象楼主的文里,有一些哈迷冲上来叫骂 “不过是借光,无耻”并扣分等等。不过,同人文最大的劣势在于,原先的这个文别人读过没?晋江网上多少人看过《哈利波特》的?毕竟不是《西游记》和《红楼梦》的不是,《悟空传》《沙僧日记》倒是人人都能看的。就象楼主自己文案里所写,很多人将《哈》当作是儿童文学而未问津。
      总之,这种类型的文章不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书店中都是比较少见的,原应很简单,已经出名的作家不会去借别人的东风。而一般的写手又难借好这个东风,除了上面说的同人文劣势之外。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出现和原文相冲突的东西。同人作者既然借用了原著的设定和创造的人物,那么,某些关于文中已发生的故事便应该完全默认并不可更改,否则会让人难受已极。但然,在这里,偶承认楼主虽然偏离了原来《哈利波特》系列的格院视角,使用了相反的斯院视角,但通篇下来还算是顺理承章,一些看法可以作为原著的补充。毕竟原著是黑白分明的少儿读物,一般的成熟读者是不能否认楼主的改动。特别是楼主有意识地大量使用了原著的人物、物品、各种经过的事件,在很多同人文里,除了名字是原来的,什么都抛掉了。谈到这里,楼主明显要拆掉JK罗琳已经既成事实的罗赫配对,请注意把握好。另外,本文不论怎样也不能改变哈利波特的天然主角地位,英雄一定是他而不是“我”或者其他人,不论楼主有多么的“德拉科至上”。
      2、同人文的文笔问题。汗,这是所有文章的问题。去讨论一本小說的好坏时﹐大家一般都会专注在几点上﹕剧情﹑人物﹑文笔,文笔却经常被作者所忽略。实际上,文笔就是衣服,是读者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是第一印象。差劣的文笔会使读者容易厌倦﹐从而放弃。这在免费网络小说更是如此,这么多的文,看文又不花钱,丢了也不可惜。所以作者请珍重你们的文笔。不然,一本小说的剧情再精彩离奇,人物再栩栩如生,如果没有足够的文笔支撑,作者的心思被糟蹋,读者也丧失了一本佳作。在同人文这点尤甚,因为有原著在做比较。
      由于我在哈网中追了楼主的各种各样的HP同人文很久,无可否认的是楼主文的想象力非常彪悍。仅以此篇为例,旧文就气势磅薄、人物众多,谁也想象不到原著中配角的配角——家养小精灵会成为消灭魔王的生力军,还有克鲁姆等各式原著一闪而过的人纷纷登场,完美解释了邓不利多校长的死亡和斯内普教授的背叛,都是在顺理成章地借用了原著原先的设定。特别是当初最让我们所震憾的是楼主的H文也与魔法关系如此之深,从“纯洁之水”到“看谁愿意与德拉科上床”的分院帽,还是德拉科因誓言而不能□□及痛苦的处男之夜,无不让我们汗与寒。而整改文中新添的RAB和魂器等更是说明了楼主的原著的熟悉及想象力的丰富。
      但是这里我们要讲讲文笔的问题。当初,楼主在哈网上发旧文时,由于被一干人等催文,行文粗糙、别字多多我们是可以理解的。现在,既然是在晋江综合网上发文,是不是能认真拿出精神写好晋江网上第一篇哈利波特同人文来(至少我没在晋江网上看过别的HP同人文)。
      文字性文笔,就是推敲和雕琢﹐將简单的東西以美丽的方法写出,这在楼主的文里明显使用不够,这是各人写文习惯问题,或许可以不谈。因为楼主的各类原创小说似乎都以轻松为主,倒是“作者有话说”里面的各类小文却是文笔优美。但我们要指出的是,在文字性文笔方面楼主大人有点言语贫乏。不少時候﹐因词穷而用大量的字来解释一个简单的意思﹐或者说看到一些词语的大量重复而令文章显得单调沉闷。例如说在一些对话中,经常出现“哈利点头道,赫敏点头道”,试问,谁说话时不停地点头呢?就算有犯不着两人一起对答时都要点头吧,哈~~
      说到这里,我们还发现了楼主不断地在修改文章,而且经常边写边贴边改,果然是网络习惯,而且是论坛习惯。既然是写文,建议在文档上写好,多推敲和雕琢几遍,最好再念一念,看看通顺优美与否,再贴上来。在这里,特别是前面几章一些行文表现得尤其小白,如果楼主改不好的话不如删掉,反正与主文无关的不是。
      当然文字性文笔在网络快餐文学中是重要性并不是最强,更主要的是结构性文笔,就是编排和布局的问题﹐还有小说本身的悬疑、紧张、气氛等等。有人以为这是剧情問題﹐但我觉得剧情只是个架构,文笔是主因。就象一部电影,情节是一样的,不同的导演、演员以及资金投入就有不同的效果。我觉得楼主在结构性文笔上最差的一点就是前缀太长,线索过多。前面的德拉科宝宝生活固然是想要恶搞,需要尿布米糊地讲这么多吗,感觉上楼主是新手妈妈,在借文发一些养育小孩的辛苦。
      说到悬疑,特别是楼主在第一章的引子实际上本文的最大恶搞悬疑,也是文中数次R级行文的线索。我们这些在哈网上看过旧文知道结尾的人固然看得懂,但别的读者呢。请注意:读者永远不如作者﹐不可能什么小节都记得清楚。写悬疑就要不停地提示,各种线索要不停地重复,增强趣味、才能形成一条导径,才能成功地将读者引至最后。若只在前面放一点提示,然后一直在罗嗦别的情节,在十万八千里后才给大家端出蛋糕﹐真是妄想。我在后面的第一人称写作还会再谈这个问题。

      二、浅谈第一人称写作

      关于第一个称写作的问题,大家都谈了很多。特别是在网络小说中,为什么第一人称会为人诟病,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1、第一人称的视野相对狭窄。只能站在主角一个人角度去看世界,很容易导致无聊的故事。或者说作者很有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上帝视角”。明明是第一人称,却又全知全能。这样的效果不是做不到,只是技巧问题了。
      2、落入过度自恋境地,第一人称方便写作众所周知的,但其中的技巧却很复杂。常常见到第一人称作者在不停地自夸自己的外貌、气势及其它。这个问题的根本就是作者根本就没有用第一人称的心态去写作,而依旧把文章当成第三人称去写,可以说是上帝视角的一种变形。
      3、平衡性难以把握。第三人称很轻易能交代清楚的东西,第一人称需要层层推进,需要坚实的文笔做基础。否则容易写成日记式,或者写成流水帐。前者心理描写的成分太大,后者太小,都是平衡性失控的表现。

      现在我们再一起看看楼主的《德拉科宝宝(哈利波特同人)》就是一篇第一人称写作的文,这里的“我”就是指德拉科.马尔福。应该要承认楼主在第一人称上把握得还是比较好。起码做到视野不狭窄、没有落入自恋境地。楼主在文中巧妙地理利用了“我”的宝宝身份——因为大人在宝宝面前经常无所顾忌地闲聊,还有宝宝总是要被大人抱来抱去的。这样楼主没有使用上帝视角,就能通过一些侧面描写很好地把其他人的心理以及所作的事描写得清清楚楚。不过,由于“我”当前还是宝宝,我相信凭着楼主因为对德拉科的至爱,后来必将写到德拉科是如何如何地英俊潇洒,“淼然于凡尘”,到时候就可以看出楼主使用第一人称的功底所在了。
      至于平衡性,呵呵,貌似写到一定字数以后才能看出差别。在这里不得不说的是,楼主的文过于慢热,就象前面所说的,第三人称很轻易能交代清楚的东西,第一人称需要层层推进,非常容易写成日记式。楼主的文就有这种倾向,前面洋洋洒洒三万字后,才真正开始让人稍稍激动的情节。
      另外我还建议,情节发展不下去的时候,暂时换用第三人称,事后再想办法弥补。常常会有些不得不交代——而在第一人称时无法交代的事。其实嘛,只要放大胆子用第三人称写吧,最后加一句“某某人告诉了我”就可以了。毕竟多元化的写作才能減低重复﹐令小說更加可读。

      最后要说明的是,在这个文上我们发了四个去精长评,如果这个也去精,那就五个了,惹得楼主都不高兴了。在哪里跌倒总要在哪爬起来,最后再发一篇相关的长评,不知这回场馆是否能够看上眼。汗~~,不管了。先贴上吧,反正长评栏里按照楼主的话已经是“一长串华丽丽的犯罪痕迹”了,不在乎再多一个吧?

      本篇评论到此为止,由于在碧水江汀论坛上的接单落雪水晶的下一篇长评预计是关于穆平的〈嫉妒〉,我们看文去了。
      附带说明。本次评论文的地址是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75428

      
      右边有话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浅谈同人文写作及第一人称写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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