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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三.是守护天使,不是背后灵! ...

  •   十三.是守护天使,不是背后灵!

      “我们该去哪里找你的遗物?”
      “杀我的人那里。”
      “那杀你的仇人在哪里?”
      “在这十三区里。”
      “那你还不带路?”
      静默一会,阿尔杰以感伤的语气缓缓说:“我是路痴。”
      金发男子那忧伤的表情,我不得不承认很好看,可惜,这只是增加了我磨牙的力道,我怒道:“亏你好意思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我一开始就说过我是路痴,所以,才会请妳帮忙。” 紫眸满载着无辜。
      “哼!”
      “杀我的人名叫吉米,一个灰发灰眸的年轻男子。这人外表极为普通,个性和能力却恰恰相反。”
      “他的出没地和活动习性呢?”杀手调查目标的基本知识我还是有的。
      “他是一个追求权势的人。应该在为十三区内某一个重要人物效力吧?也有可能已经组织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势力。”一手抱胸,一手托着下巴,一脸认真沉思的样子。
      “这不是推理小说,你不能给出一些更肯定的情报吗?”皱眉,我可没兴趣当侦探啊!
      “我离开这里已有三、四年了,并不清楚现在的状况。”
      “就是说,如期靠你,还不如靠我自己?”挑眉,一脸的不屑。
      这无耻变态牵出了一个优雅的笑容说:“正解。”
      “可恶!我讨厌流星街!讨厌死了!”
      流星街,是一个揍敌客家的势力不能涉足的地方。要不然,我早就去烦着父亲他们来帮我了!
      是说,以后我只能靠自己啊?我果然是悲剧的主角。
      “小小姐,虽然麻烦了点,但,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先在这里转一圈,探听一下有没有吉米的消息。”
      “随便转转就行了?”蓝眸微眯,这让我想到了一些好玩的事。
      “是的。”阿尔杰点头,神色有点疑惑,好像是看出了我另有主意吧?
      “走吧!”我决定以实际的行动来解答他的疑惑。
      我的行动很简单,于是,一小会儿后,阿尔杰轻易地就明白了我行动的目的,他的感想是:“小蕾依,早恋是不好的。”
      我嘴角一抽,吼道:“谁早恋了?你可不要胡说!”
      “不然,妳怎么就喜欢跟在这男孩身边呢?”说着,紫眸直直看向面前蓝发金眸的小男孩,就是我在垃圾山顶端发现的那个眼睛很好看的孩子。
      “反正都是要转一转的,跟在一个好看的人身边不是更好吗?”我可是有遗传到一点点母亲大人华丽控的性格啦!
      “就只有眼睛好看吧?”阿尔杰挑眉说。
      “这就足够了。”
      确实,那金眸男孩身材瘦小,浑身肮肮脏脏的,小脸也因污泥和过长的头发而让人看不清楚。只是那纯净的金色却让我很是喜欢。
      我要是人体收藏家,绝对会想办法把他的双眼挖出来收藏呢!

      可惜,流星街是一个充满死亡气息的地方,而死亡则是平等的。不论你是漂亮,还是丑陋,死亡都有可能光顾到你的头上。
      绝佳例子就是美丽可爱的小姐我!而另一个快将成为例子的,则是我很喜欢的金眸男孩。
      “为什么他要杀他呢?”前一个他指的是一个瘦高的褐发男孩,后一个他指的是有着漂亮金眸的蓝发男孩。
      褐发的小子以藏着的碎玻璃插进了金眸男孩的左腿中,使他的行动力下降。接着,在几轮埋身肉搏战后,褐发小子骑在金眸男孩的身上,用力掐着略长的蓝发下的脖子。
      我紧皱着眉头,缓缓地说:“我……不太能理解。”
      揍敌客家杀人的理由只有两个──为了好处及家族。面前的杀人事件自然不是为了家族,可是,这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因为受到威胁。”清冷的紫眸淡淡地看着眼前的生死之战,阿尔杰平静地说:“医疗用品在流星术是珍贵的物资。被其他人发现后,恐怕会惹到大麻烦。最好的方法是把那孩子杀了。”
      所以,这是一次不幸的事件。只是不小心找到了藏起来的医疗用品,而且更被藏东西的那人发现了,于是便要迎来死亡。
      有点可惜。那么一对漂亮的金眸将要失去光芒吗?
      倏地,一种神奇的想法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阿尔杰,我们找一个活人来帮我们寻人吧!这样不是方便多了吗?”
      “小小姐,妳想救他吗?”指的自然是快死的金眸男孩。
      “不行吗?”疑惑地看向金发男子。流星街的事我并不熟悉,阿尔杰的意见是很重要的。
      “若是妳想的话,我不会阻止妳。”飘渺如风的话语。
      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反正我已救过一次人了,再多救一人也没有问题呐!
      我快速地飘到褐发小子的背后,把透明的手伸到他心脏的位置,再凝神想像,以念力一把扯出了那跳动着的肉块。
      那血淋淋的心脏仍是温热的,体积比上一次那个欺负哥哥的男人的心脏要小一点。
      正当我很有科学精神,颇有趣味地研究着手上的血红时,一把沙哑的声音打扰了我的思绪。
      “谁?”
      那金眸男孩把已死的高瘦小子从自己的身上推开,一手按着喉咙压抑着咳嗽,整个身子缩了起来。细长的双眼闪着锐利的光芒,警戒地看着我所在的位置。
      感觉,真像是上次救了哥哥时的情景的重现。不同的是,这次的我想到了和人沟通的方法,而这男孩的精神也很是强悍,没有晕了过去。
      消除掉集中在手上的念力,让那不太美观的肉块落到了地上。我在阿尔杰好奇的目光下,蹲下来,再度凝神,运起念力,让右手食指能碰到地上的血液。
      沾着腥红的血水,我在地上写道:“我是蕾依,你的救命恩人。”
      阿尔杰轻笑着说:“呵,这招不错呢。”
      当然了,小姐我可是天才!我得意地再沾了点血红,写道:“你的命是我救下来的,以后就是我的小弟了!我会尽可能保护你,前提是你要听我的命令行事。”
      写完了一段颇长的话后,我抬头看了看我未来小弟的反应──仍旧以锐利的警戒眼神静静地看着我所在的位置。
      看来是一个冷静的人,不错嘛!
      我带着满意的笑容,再写道:“你的名字是?”
      等了一会,依然没有反应。
      “这人不会是呆子吧?”我生气地嚷着。一个假装冷静的呆子吗?
      阿尔杰给了我一个安抚的笑容,说:“他是吓到了吧?毕竟这算是灵异现象。”
      “这才不是恐怖的灵异现象呢!真要说的话,小姐我比较像守护天使!”我一边生气地说,一边在地上写道:“小鬼,你是呆子吗?呆得连名字也说不出来。”
      “飞坦,我的名字。”被人掐脖子后留下的破烂嗓音还没有复原过来,眼神锐利的小鬼凶恶地回了这么一句话。
      哎呀,生气了。我的未来小弟看来是一个看似冷静,实则性情暴躁的小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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