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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边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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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乡,渔舟唱晚。
天际线若隐若现,云彩染上霞光,夕阳照在湖面,微风带起涟漪。
一叶扁舟从远处向岸边慢慢划来,舟上有两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儿,一立一坐。
立着的姑娘身着粉色衣衫,身段中等,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见之可亲。坐着的姑娘身着绿衣,鹅蛋脸,肤色白皙,发似鸦羽,面容清秀。
粉衣姑娘站在船头划船,晚风吹拂她的衣裳,像棵亭亭玉立的桃树。而绿衣姑娘坐在船上,单手托腮,不知在想些什么,似与身后无边湖水融为一体。
茫茫水上,空寂无语,只有竹篙一声接一声的划水声,彷佛不知道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
忽然一条大鲫鱼跳上小船,扑腾乱跳几下,也惊到两位姑娘,小船好一阵摇晃。两人一阵手忙脚乱,绿衣姑娘往前一扑,终于逮住了活蹦乱跳的鲫鱼,身前却沾上一片水渍。
“阿若,好大一条鲫鱼,没想到它自投罗网,刚好回去炖汤喝。”粉衣衫姑娘笑道。
绿衣姑娘阿若却扯了扯秀气的眉毛,双手捧鱼往身后一扔,鱼划过一条弧线,落入水中,游向水底。
“阿秀,我们回家,让它也回家!”阿若笑盈盈道。
*
与阿秀作别,夕阳已经完全落山,谭若步入自家院落。
这是湖边的一处别致院落,粉墙黛瓦,正中三间正屋,两旁各有耳房若干,前后各有一个院落,虽然算不上深宅大院,但在这太湖乡间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
大户人家人却不多,只有四口人,男主人谭钧是这白鹤乡青松书院的山长,女主人高珊出身临安富商,谭若则是他们的独女,还有一个丫鬟忍冬。
谭若刚进门就闻到一阵香味飘过来,她快步走向厨房。忍冬正在忙前忙后,听到她走进来,回过头给了她一个眼神立马又转过头去,把盆里的青菜一把下了锅,哧溜一声,青菜香味就出来了。
谭若看了看桌上,红烧鸭,银鱼跑蛋,咸水白米虾,锅上还炖着一只老母鸡,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今天什么日子,做了这么多菜?
鸭子红油油的,看得就让人眼馋,谭若用手捡了一块放到嘴巴里。
“嗯,好吃好吃,忍冬,你这鸭子做得真是一绝。”
忍冬白了她一眼,“我说姑娘,你就不能拿双筷子?给夫人看到了,又要说你。”
一块鸭子啃完,谭若舔了舔嘴意犹未尽,不以为然道:“你不说,我娘怎么知道。”
忍冬摇了摇头,“不是我说,姑娘就不能向夫人多学学?十里八乡的谁不羡慕夫人,说她讲起话来软糯香甜,能把人都给化没了,笑起来连画上的仙女也比不上。”
谭若撇了撇嘴,自家娘亲的好脾性都对着外人了。
“你看看你这衣裳,皱巴巴的,胸前还一大片水,夫人看到了又要说你什么蚁容不......不什么来着?与蚂蚁有什么关系?”
谭若看了看胸前,鱼的粘液还未彻底洗干净,有一股腥味。
“仪容不整,好了好了,我的好忍冬,你饶了我吧,我就算再修炼十年也比不上我娘,她每天能换一身衣裳,一个褶子都没有,化个妆能要小半个时辰,首饰都一套一套不重样的,我哪有那个性子。”谭若赶紧求饶。
忍冬叹口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也亏李家公子受得了你。”
“李家公子?”谭若差点笑出声来,李征啥时候成了公子?忍冬偶尔文绉绉地让人啼笑皆非。
“对了,你还没说今天什么日子,做了这么多菜?”谭家虽然家庭宽裕,可也不会浪费,就四口人吃不了这么多菜。
“我也不知道,夫人吩咐的,说是这几天要把养的鸡鸭能吃的吃,能送的送。”
看来还是要问爹娘,她忽然想到什么,赶紧走到橱柜里面,上下两层,霹雳乓啷,乱摸一顿,搜罗出个瓦罐。
又走到灶前揭开锅,拿个勺子,装了小半只母鸡,倒了一半汤,又找了个食盒装起来,提起来就往外走,边走边道:“晚饭不用等我,你和我爹娘说声,让他们先吃。”
“哎,都快到饭点了,你去哪,到底给你留不留菜啊!”忍冬急道,忽又想到什么,没了声音。
谭若头也不回,伸手往身后挥挥,走了出去。
*
李家在最西头村边缘,要穿过一片小树林,中间是散埋坟。若不是为了李征,她可不敢到这儿来,特别是晚上,黑黢黢地看不清,一阵风刮过树林,吹过来呼呼作响,瘆得慌。
李征没有父亲,母亲七岁时带他来到这个村庄,这些年过得颇为辛苦,靠李婶卖绣品给人家浆洗衣裳过日子,李征上学堂的费用还是谭钧给免了的。
到李征家时,不巧他去湖边挑水,只有李婶在家。李家三间土房,陶灯里的一根灯芯随风摇曳,一不小心就要灭了似的,墙上已被油烟熏黑,印的光圈都没了影子。
李婶五十岁妇人模样,皮肤晒得发黑,褶子一道一道的,身上衣服虽有补丁,却洗得很干净。一双手遍是老茧和皲裂,年岁相差不大,高珊的那双手却是白莹如玉、十指纤纤。
“大婶,这几日李征读书很辛苦,我爹让我给他炖了点鸡汤。”谭若小心翼翼地说道。
李婶看了看热腾腾的鸡汤,本来沉着的面庞稍霁,嘴角微微扯起几丝笑意,“替我向夫子道谢,等会带点鸡蛋回去。”
又忍不住看了看她头上金灿灿的簪子,虽与高珊纷繁复杂的头面不好比,但看款式也是苏州城时兴的,份量也是沉甸甸的。李婶沉下脸色,端正道:“阿若,大婶看着你长大,你一直是个好孩子,马上就要考试,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这时候可不能让他分心。”
谭若双手交叠紧捏手指,嗫嚅着点了点头。
“姑娘家到了年龄找个好婆家,也就功德圆满了。可小伙子们是要传承门楣的,一来现在是关键时候,你们从小一起长大,这种时候要帮着收收心,二来若是中举,那以后最少也是一县之令,百姓父母官,得身先垂范,凡事要知礼才行!”
见她低头受教,李婶心里稍稍舒坦些,又教导几句,便打发了她出来。
走到半路,还没到小树林,就听到后面一声叫唤“阿若”,回头一看,李征正急冲冲地跑过来,赶上与她同行。
路径很小,他让她走在中间,自己往路边挤着走,不时踩上野草野花。
他身材颀长瘦削,面容俊秀,身着一件青色长袍,洗得发白,却干净整洁。
“你怎么不等我回来,这天黑你也敢一人走路!”他边走边说。
“没事,鸡汤你趁热喝了吗?凉了再热不好喝。”
“不急,等会一样。”
谭若问他乡试准备得怎样,李征面露微笑,双目炯炯,“我学了这么久,总算有所小成,夫子说乡试应该有希望,只是会试相隔太近,难度不小。”
乡试五月在金陵举行,会试则在来年春天的上京,一般都是三年一次。
“那你为何不等到下次会试,这乡试和会试只相差一年不到,时间太赶了。”
“下一次就要三年后,再说这次情况特殊,这次除了会试还要加开恩科才选,等于是两次机会。”李征解释其中缘由。
“只是这样时间太赶,你比上次又瘦了……”
“没事,我一定要考上。”李征紧紧捏住她的手,坚定道:“今冬明春上京会很热闹,天下才子都会云集京师,阿若,我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鸣惊动天下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似乎看到上京才朋满座,天上人间,他眼神炽热,语气急切。
慢慢走过小树林,离谭家越来越近,李征拉住她的手停住脚步,他从怀中拿出一根蔷薇银簪,蔷薇花刻得粗糙,不过寥寥几笔,借着人家窗户透出的微弱灯光,把簪子别进谭若头发,看到她耳朵边有几缕乱发,还顺手把它夹到耳后。
谭若一怔,手探上去,轻抚银簪,嗔道:“你哪有钱买这?是不是又帮人家抄书,不要眼睛啦!”
“阿若,我知道这根银簪配不上你,打磨粗糙,雕工也差,连朵牡丹都不会,等我以后有钱了再给你买金簪玉簪。”他一双黑眸看着她。
谭若嘴角微微上扬,“谁说配不上,我就喜欢银蔷薇。”
“今日听夫子说,你们不久后要去临安大半年,等回来已是秋冬。我若是乡试能中,秋天就要赶往京城,准备会试和才选,若是碰不上你,大概要一年都见不到面。”
想到两人即将分别这么久,李征轻叹口气,面露惆怅。
见他眉头紧皱,她立马抱住他,把头深深埋进他的胸膛,听着他“咚咚”的心跳声。
想到即将到来的别离,喉咙一阵发紧,一股说不出的情绪像潮水般涌了上来,谭茵清了清喉咙,安慰道: “一年时间也不算长,很快就会见面的,到时我们就一直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她一直生长在家乡,父亲远近闻名受人尊重,母亲美丽优雅人人羡慕,李征对她一心一意,好友阿秀无话不谈。
她没什么烦心事,顶多为话本中的张三娘碰到负心汉哭红过眼睛,过一会儿就好了。或是看到各地游记时心生向往,泰山巍峨,大海辽阔,三峡奇秀,大漠雄浑,遗憾自己不能亲至。
总觉得与李征会与父母一般,成婚生子,一辈子安安稳稳幸幸福福地生活在这个宁静的江南水乡。
她哪知道生活生活,活着的人生。
世事多变,命运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