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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01】章 「捡来的夫 ...

  •   【01】
      “阿珩……别这样……药只剩两包了……我明早天不亮就要起,好去城里给你抓药……”

      宁柒柒说罢,用手掀开红纱帐,面色绯红,一面快速拢了拢衣裳。

      颈项间那些欢好之后留下的深浅不一的痕迹,总有些令她无所适从。

      她和阿珩成婚至今已有月余,欢好之事其实并不多,一来,她初经人事,那种时候总有些疼,所以她其实并不太喜欢和夫君做那种事情,二来,夫君身上的伤还未痊愈,不能大动。

      她穿上一双淡青色的鞋履下了床榻。

      这双鞋以青罗为面,内里用丝绸为衬,淡雅的青色,绣着蝶恋花的纹饰,她其实不舍得穿,但阿珩定要她穿这样的鞋履。

      成婚前一晚,阿珩带着病体,一口气给村里的大财主写了二十幅字画,只为了从大财主那里换几双小姐们穿的上等面料的好鞋。

      像这样精致舒适又漂亮的鞋履,村里只有两个大财主家的太太小姐才穿得起,寻常人家,只能穿粗布做的鞋,这还算好的人家,更有些落魄穷苦的人家,只能穿草鞋,甚至赤脚。

      床头张挂的大红帐子半新不旧,土墙上还张贴着大红囍字。

      她去外边打了几盆水进来,简单用凉水清洗了一遍身子后,她去找来巾帕,泡湿拧干后走到床前掀开帐子。

      阿珩还未睡,正捧着一卷什么书在看。

      她阿娘是识字的,因此她虽没念过学,却也认得不少字,她算是村子里边为数不多能识字的姑娘。

      “阿珩,我帮你擦一擦身子吧,你……”

      她话语未完,阿珩将书抛了,凑近她,飞快地在她唇瓣上亲了亲,眼神幽暗看她。她羞涩垂眸,听见他的声音飘在头顶。

      “柒柒,你我已成婚,今后唤我夫君。”

      “……”

      她略微诧异地抬眸看了一眼阿珩,阿珩定定地盯着她看,她忽而有些自惭形秽,不得不再次低下头。

      村里的人都说她走了大运气,是她天上的阿娘保佑她,她才能有这般造化。

      她也不知是不是阿娘在天上看她孤苦无依,所以特意寻了个好人陪她过活。

      阿珩身长八尺,剑眉高鼻,一双桃花眼,看人的时候能把人的魂儿都给勾走,不止她,村子里的姑娘见了他没一个不害羞脸红的,就连那些大娘也经常打量他夸他生得好看。

      村里的两个大财主都有意招阿珩做上门女婿,她总觉得自己有些耽误了阿珩。

      她原本不想这么自私,但若非不是县太爷想纳她做妾,她决计不会强人所难挟恩图报让他娶她。

      阿珩是她在村子东边乌头河洗衣裳的时候捡的。

      那几天她受了风寒,夜里总发烧,第二天总是起不来,每次起床,已经是大中午,日头很毒,当时河边只有她一个人在洗衣服,她发现泡在河水里的阿珩之后,还以为是鬼,只因他穿一身黑乎乎的衣裳,还披头散发的,脸上身上还有血,已经奄奄一息。

      她把他背回家中,请了一个赤脚游医为他看诊,结果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也买不起药,她只好自己去山上采药。

      她家里穷,从来生病了都是自己去山上采药,所以她大概认得哪些草药有毒哪些没毒,但她认得的草药不多,最后她只能死马当活马医,采了一些寻常止血化瘀的草药熬给阿珩喝。

      阿珩命大,被她给折腾活了。

      阿珩昏迷苏醒后已经不记得从前,因他腰间佩戴的玉佩上刻了一个“珩”字,她于是唤他阿珩。

      她家里并无余粮,养不起两个人,起初,她并不愿收留他太久,本做好了打算送他去村头的荒庙里让他自生自灭,奈何她心又软,几次要送他去庙里,几次都狠不下心,只好养他。

      对别家而言,这不过是家里添双筷子的事情,但她一年前丧母,为了寻副好棺木葬母,再为阿娘修一座像样的坟包立块像样的墓碑,她为此花光了家中积蓄。

      除去此项开支,她还有别的事需要银两做支撑,万不能再多养一个人浪费粮食。

      阿娘临终前告诉她一个秘密,原来她不是野种,她有爹爹,爹爹在她三岁那年进京赶考去了,但此后多年都再无消息。

      阿娘给了她一块玉佩和一封泛黄的书信,玉佩是父亲留下的信物,书信则是阿娘最后一次和父亲联络的凭证。

      书信是托付一家商行镖局寄送的,那家商行镖局遍布整个大晋,若要打听,可从这家镖局入手,只是这些年阿娘体弱多病,连下床都难,所以这事就耽搁了。

      阿娘嘱托她,若是有机会能寻到父亲,就去认祖归宗,后半生也好有个倚靠,若这条路很难,就罢了,万事都不要强求。

      她一直记得阿娘的嘱托,万事,都不强求。

      但唯独逼阿珩娶她为妻一事,她却强求了一回。

      她捡到阿珩之后,发现阿珩身上有好多值钱的小玩意儿,玉佩,扳指,束发的玉冠,这些都能换钱,她于是当了他的一个玉扳指,进城为他请最好的大夫。

      她有次进城抓药的时候,正好县太爷坐着轿子在城里巡逻,六十八岁的县太爷一眼看中她,要纳她做妾,她吓得不敢再进城。

      后来县太爷还几次派人到村子里给她传话,意思是不日就要纳了她。

      她想着,她若是嫁了人是个有主儿的,县太爷就不会找她麻烦了,这些老爷爱面子,就算为了仕途,县太爷也不会有心思强抢民妇。

      再后来,她和阿珩拜堂成了亲。

      **

      翌日天不亮,在大公鸡的打鸣声里,宁柒柒揉着眼从床上坐起来。

      她睡在床榻的里边,每次起床都要从夫君身上跨过去。

      她夫君还在睡。

      她穿好衣裳,小心翼翼从他身上跨过去,下床后刚穿好鞋要走,手腕却被扣住。她怔了怔,回身道:“阿珩,你什么时候醒的。”

      “刚醒。天还没亮,夫人,不如再睡会儿。”

      成婚至今,阿珩第一次叫她夫人。

      她知道,娶她为妻,他其实是有些不愿的。

      “不碍事,再过两刻钟该就要亮了,阿珩……”

      “叫夫君。”

      “……”

      宁柒柒垂眸默然片刻,随后低低地唤了一声夫君。

      阿珩这时披衣下床,她去扶他,他顺势揽住她的腰肢,她不知所措地站在他身前,他把脑袋埋在她胸前衣襟处吸了吸气,嗓音极淡,清冽干净。

      “柒柒,早些回来。”

      “……嗯。我同隔壁王大娘坐她家的牛车去,很快就回来。”

      “不许撒谎,若你在申时前还未回,我就进城寻你。”

      “不行,阿珩,你身上还有伤,不能乱走动,若是伤口扯开了又得遭罪。”

      “那你就快些回来,柒柒,不要留下我一个人。”

      “……我只是进城采买,不是去什么很远的地方。”

      “我还是陪你进城为好。”

      阿珩眉毛一皱,起身就要去拿拐棍,宁柒柒连忙扶他回去坐好,一面忧心忡忡道:“阿珩,我真的很快就回来,你别像孩童一般闹了。”

      “柒柒,昨夜你与我那般亲密,你哭着叫我夫君,当时你可曾想过,夫君一刻也不想同你分开。”

      “……”

      宁柒柒想到昨夜他的轻狂举止,不禁面色一烫,忙伸手捂住他的嘴,他趁势扣住她的腕,闭眼在她掌心吻了吻,她连忙缩回手,拿起一袋碎银子走到门首,跨过门槛后才回头对他说:“我申时前一定回来。”

      阿珩眸色深得像天上乌云,朝她微一颔首。

      她没有多想这道眼神代表着什么,转身出了门,去隔壁寻王大娘。

      王大娘已经在等她了。

      过去阿娘还在的时候,和王大娘最好,王大娘也是村子里待她最好的人。

      因为阿娘体弱多病,经常卧病在床,所以她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每次她去王大娘家里讨饭,王大娘都会给她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米饭,有时候还会给她两大碗。

      牛车其实走得很慢,比走路快不了多少,但至少坐牛车不会磨坏脚丫子,所以她很愿意坐牛车。

      她想到阿珩的那些话,忽然很担心,若是申时之前赶不回来,阿珩会不会真的进城去找她。

      她一时想得出神,没听见王大娘的话,等回过神,王大娘已经笑了她半天。

      “你瞧瞧你,才做人家的媳妇儿没多久,怎么出个门就惦记上了?”

      “大娘,你别取笑柒柒了。”

      “不笑你也成,大娘有件事想同你帮个忙。”

      “大娘你说,有什么能帮的柒柒一定不会推辞。”

      “就是族长说的那事儿呗,咱们宋家集不是要在村头那破庙里边办个私塾嘛,也好让村里边的娃儿有个地方念书识字,将来有出息的去考个状元回来,咱们村就长脸儿了!隔壁薛家集去年出了两个举人,瞧把薛家集的人牛的!”

      宁柒柒笑了一笑,没说什么,只是把手托腮继续听王大娘往下说。

      王大娘又说:“这办私塾的地方是有了,就是不知道上哪儿找教书先生,我寻思着,你夫君看着是个有学识的,能写又能画,要不然你让你夫君来做教书先生?酬劳不会少你们俩夫妻的,按过去规矩,村子里有什么事儿都是每家每户凑份子,我那天听族长说了,每年要给教书先生十两银子的束脩呢!乖乖,咱们庄稼人家,一年到头能攒个四五两就算好的了!那可是十两!”

      “……”

      宁柒柒低头没回话,面上仍是一副波澜不惊的神色。

      若是以前,她自然会被十两银子的束脩勾住魂,但自从她拿着阿珩的玉扳指去典当行换了二百两之后,十两银子对她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阿珩每天吃药要花费二十钱,就算天天吃,吃一个月便是六两银子,她和阿珩每日花销并不多,当玉扳指得到的二百两,现在还剩一百八十五两,她其实并不太愁钱用。

      再者,阿珩的身子骨不好,大夫说他的伤至少还得吃小半年的药才能好,她不想让他太操劳,所以并不想让他做村里教书先生,可是王大娘似乎很想让阿珩做教书先生。

      她不好拒绝王大娘,因此没有冒然开口。

      辰时左右,她和王大娘入了城。

      她先去药铺抓了药,随后帮王大娘将牛车上的大白菜给卖出去,等大白菜卖完,王大娘数了数铜钱,发现少了十文,以为是乞丐偷的,当即气得破口大骂,指着路边一个乞丐骂各种难听话,乞丐是个哑巴,有口难言,当场哇哇叫,然后哭。

      她叹了口气,从自己的钱袋子里取了十个铜板,偷偷塞进王大娘的装钱的布袋里,扯扯王大娘的衣袖,说:“大娘,别骂了,大娘你再数数看,没准是数错了。”

      王大娘只好努努嘴,低头数钱,数完了以后立马喜笑颜开:“还真是呢!没少一个子儿!我数错了!”

      那乞丐也才十一二岁,赤着脚站在那儿抹眼泪,肩膀一抽一抽的。

      宁柒柒看他可怜,于是走过去把他拉到巷子里,从钱袋子里拿了三十个铜板给他,说:“别哭了,去买几个肉包子吃吧,剩下的钱记得好生收着。”

      乞丐愣了好久,随后抹干眼泪,跑去买肉包子吃了。

      时辰不早了,宁柒柒怕申时之前赶不回去,便催促王大娘快出城。

      虽然紧赶慢赶,但路上下了雷雨,二人只能去山洞躲雨,等雨停,天色也快黑了。

      宁柒柒赶回家中时,已经天黑,约莫都戌时了。

      淋了雨,她身上已经湿透,薄薄的衣裳拧一拧能拧出水来,穿着很不舒服,她推开家门便开箱柜找干净衣裳。

      她点了支蜡烛,举着蜡烛去卧榻那里照了一照,没看见阿珩。

      她有些疑惑,本要去找,身上湿漉漉的不好受,于是打算换过衣裳再去找他。

      她把蜡烛放在箱柜上边,一面轻解衣带,褪去裙裳。

      屋子里极为安静,只听得见衣裳摩擦发出窸窸窣窣的动静,还有一两声烛火的吡啵声。

      顷刻间,腰上多了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粗粝指腹带着一丝凉意落在她的肚皮上边,她身上顿时起了鸡皮疙瘩。

      她并未慌乱,因为知道是他。

      她定了定神,顿住系亵衣带子的手,侧着脑袋微微唤了声:“阿珩……”

      “柒柒,你食言了。”

      “……”

      下一刻,她的耳珠被人衔住。

      带着一丝温润的湿意包裹着她的耳珠,她一面躲,一面用手肘轻轻去推身后之人。

      大手却探进她亵衣。

      “阿珩……别……别这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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