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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老天抢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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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麻雀停在槐树枝头歇脚,扭着小脑袋唧唧喳喳唱歌,有两只还扑棱着小翅膀跳舞,欢跃的小模样仿佛没有世上任何事情值得它们忧愁。
三丈外的灌木丛里,郑青手持石块,目不转睛盯着这群小鸟,经过观察,他选定了一只羽毛偏灰的肥麻雀。
这只麻雀有些呆,其他小伙伴要么仰头唱歌,要么扇着翅膀跳舞,要么低头给自己梳毛,它却靠着树枝,小身子一磕一磕,像极人打瞌睡的模样。
郑青捏紧手里的石块,双眼放光,忽然看见那只麻雀眼皮微阖,他当机立断,手一抬,一掷!
啪!
麻雀应声倒地,其他麻雀扑棱一下惊惶飞走,落下几根羽毛。
郑青一个箭步冲上去,捡起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的麻雀,小家伙羽毛染了血,翅膀一扇一扇,可惜再怎么扇也逃不出郑青的手掌心。
郑青可不会想什么麻雀这么可爱怎么可以伤害,他双手包住这只笼中雀,兴高采烈跑到赵婉面前,献宝一般:“阿婉!你看!”小心松开一只手掌,露出麻雀毛茸茸的小脑袋。
赵婉暂且把注意力从自己写的鬼画符上移开,瞥一眼小孩手里的小鸟,漫不经心:“你去捉鸟了?”至于这只小鸟什么品种,请恕在城市长大的她孤陋寡闻,实在是认不出来。
郑青噘嘴:“这是麻雀,我刚捉的。用石头一下子就打下来了。”
小孩这是求表扬呢。
赵婉后知后觉反应过来,鼓励般拍拍孩子的肩膀:“阿青真棒,这么小就会捕鸟。”
这时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人们连温饱都没解决,说什么保护野生动物,那就是纯纯的“何不食肉糜”了。
经过连日的相处,郑青现在颇能听懂赵婉那些稀奇古怪的用词,比如她说他“棒”,就是在夸奖他能干。
小孩立马高兴了,咧出两排乳牙,小手伸出来:“给!送给阿婉的!”
赵婉一时脑子没拐过弯:“你捉的麻雀,送我干嘛?”送给她有啥用,她又不可能养。她现在养活自己都成问题,还养麻雀,开玩笑呢。
郑青扁嘴:“昨天的山莓被陈孃吃了,阿婉没吃到。这个补回昨天的份。”
赵婉如梦初醒,对哦!这是古代,天上的飞禽地上的走兽都可以吃!麻雀也是可以吃的!
打开新世界大门之后,赵婉再看郑青手心的小麻雀,眼睛在发光。
可这只麻雀跟她没关系,是郑青的劳动成果啊!
赵婉此刻无比痛恨自己内心的道德准则,她被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熏陶教育出的高道德底线让她没办法蒙蔽良心收下这份礼物。
她馋肉,郑青难道不馋吗?这可是郑青打回来的猎物!
她好歹是芯子二十八岁的成年人,郑青可是表里如一的小孩,他今年还不满七岁,放在现代读小学都不到年纪!她一个优秀人民教师,能跟自己的学生抢肉吃吗!
必须不能!
赵婉艰难地给自己做完心理建设,更艰难地把视线从满身是肉的麻雀身上拔出来,直勾勾看着郑青,不敢移到别的地方。
“这是你打回来的,我不能收。你要是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可以教你,但我不能跟你抢肉吃。”
呜呜呜,成年人的世界真的没有容易二字!
郑青倔强地不肯缩手:“可是我想送给阿婉。阿婉对我好,我也想对阿婉好!”
赵婉:孩子,你这样让我的良心很受考验啊。
她搓搓孩子的秃脑门,“我对你好,是因为你值得,不是想让你给我送肉吃。你不用讨好我,知道吗?”
郑青摇头,“我没有讨好阿婉,我想对阿婉好。阿婉给我讲过结草衔环的故事,你教我做人要知恩图报,我想报答阿婉,阿婉不接受,是要我违背阿婉的教导,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吗?”
这孩子说话一套一套的。
赵婉故意逗他:“你说要报恩,说说看,我对你有什么恩?”
郑青一脸认真:“阿婉给我讲故事,教我古时圣贤的话,教我背圣贤的文章,这是授业之恩。阿婉是我的先生,学生给先生送礼是应有之义,不是什么讨好,阿婉也不必为此负疚。”
赵婉忍不住给孩子鼓掌:“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
了不得,当真了不得。这孩子才跟着她学了半个月,居然就知道这么多道理,说话有条有理,逻辑自洽,语言表达能力远超现代同龄小学生。
难道这孩子是个天才?
郑青赧然:“我每晚睡觉前都会回想一遍阿婉白天讲过的故事、教过的话,想得多了,有些话就懂了。”
赵婉感动极了,这么好的学生,上辈子她怎么就没碰上?
尽遇上一些留一点作业就叫苦连天的懒孩子。
不过这辈子她运气不错,遇上郑青这么个有听分又知道努力的好孩子。
而且她这个老师教得非常不错嘛。
骄傲,挺胸!
赵婉终于接过那只让她垂涎三尺的小麻雀:“既然如此,我就却之不恭了。”
郑青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嗯!”
麻雀是收了,可赵婉不打算把它带回郑家给母亲处理。
就一只不到一两重的小麻雀,何必带回去惹人红眼?就地解决不好么。
赵婉瞟一眼远处抓着羊鞭打瞌睡的羊倌,拉着郑青来到下风的谷地,从背篓里挑了两根干燥的树枝,剥掉树皮,只留木质,一根有凹陷的树枝横放在地,再在地上捡几片枯树叶搓成碎,撒在横在地上的树枝表面,另一根稍直溜的树枝反复地钻,来回地钻。
钻木取火的故事赵婉听说过,也看过,不难。
郑青全程旁观,没看懂:“阿婉,你在做什么?”
赵婉一边钻,一边给孩子上课:“我在生火。青听说过燧人氏钻木取火的故事吗?”
郑青摇头,他知道的许多故事都是从阿婉这里听来的,从前他还在母亲身边时,也没人告诉他这许多故事。
虽然阿婉说是故事,但他听得出来,那些都是过去发生过的,阿婉称为“历史”,是很重要的事情,他能从中学到很多道理。
赵婉搓得手掌发热,换了个方向:“很久很久以前,人们还没学会用火,他们生吃野兽的血肉,穿野兽剥下的皮毛,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茹毛饮血’。人们要用火,只能等天上的雷霆在人间劈下火,这种火不能保存,人们大多数时候还是要吃生食。
“后来有一天,出现了一个人,他驯化了火焰,自己学会了钻木取火的方法,并把这种取火方法教给其他人。从那以后,人们可以自己取火,可以用火煮食物、照明、取暖,在黑夜阻吓野兽。那位第一个学会钻木取火的人,就被后人尊称为‘燧人氏’,他的事迹被人们世代传颂,更有人称他为‘圣人’。”
故事说完了,可火还没钻出来,倒是钻出一大堆烟,熏得赵婉眼睛发红,可就是不见有火,连一点火星子都没见着。
啪!
赵婉松开树枝,她的手掌钻得发红,掌心发烫,可还是没能成功。
明明她以前看那些野外求生的视频,up主很容易就点着了,怎么她就不行?
她哪里做的不对吗?没有啊!
赵婉有些气馁。
要不还是把麻雀带回家,让母亲处理吧。虽然带回家会被人看见,要跟人分享,可谁让她点不着火呢?
不知道最后吃进她肚里的能不能有一条麻雀腿。一只麻雀才重不到一两,一条麻雀腿能有一钱不?
郑青主动请缨:“阿婉,我来试试。”
赵婉让开位置:“好。你试试,我去数羊。”
于是当老师的不负责任地跑开去数羊,做学生的反而耐心地留下钻木。
她只是忠实履行自己作为牧羊女的职责,绝对不是借机逃避。
赵婉数完羊,回来见郑青还在钻木,他也钻出了一堆烟,但也没有钻出一点火星。
赵婉气馁了。她看书厉害,让她看书,她可以三天什么都不做看完一部大部头。可要让她动手做点小手工,她能坚持一个小时都算长的。
“阿青算了吧,我们把麻雀带回家让我阿母烤了吃吧。”赵婉说。
郑青不肯放弃:“再等等。”依旧专注地钻,剥去外皮的树枝在他手里转出一个小旋风,可就是钻不出一点火花。
赵婉干脆继续写她的鬼画符。
说鬼画符并不准确,这是赵婉根据自己和原主的记忆写的小篆。
原主在韩家看过不少字,只是没经过系统的学习,看不懂,也写不出。赵婉穿越来后,每天出门放羊经过平阳的大街小巷,会看见不少匾额,此外还有市集里大小商铺门前的幌子、店内的水牌,久而久之就记下了不少字的写法。
她现在记忆力绝佳,几乎达到了过目不忘的地步,原主脑子里的记忆也好,她穿越之后见过的一切也罢,都储藏在她的脑子里,需要时可以像电脑的搜索功能一样搜索到相关信息。
这算是她的穿越福利吧。老天抢走了她的大西瓜,于是送给她两粒芝麻作为补偿。
尽管这时的小篆笔画复杂,和后世楷书差异巨大,赵婉连蒙带猜还是能猜出一些字的意思。
比如她现在写的字是左右结构,左半边是一条弯曲的竖线,竖线两边各有两点水,右半边则是一个酉字,合理猜测这是“酒”字。
当然,她不能确保自己一定能猜出正确答案。
但是,这个“酒”字来自一幅幌子,酒肆门口招徕客人的幌子。
所以,答案显而易见。
赵婉破译出“酒”字后,又转向另一个字,这个字是从一家布坊门口的幌子上看来的,像两把三叉戟交叉放在一起,一把180°躺平,另一把90°站直。
毫无疑问,这是“布”的小篆写法。布坊门口的幌子上除了写“布”还能写什么呢?
接连的成功让赵婉渐渐品味出些许趣味,她兴致勃勃进行下一个小篆汉字的破译。
直到一股美拉德反应特有的香气通过她的鼻子,钻进她的大脑,把她脑子里的思绪全部打断,只留下“吃肉!”这一个念头。
赵婉顾不上什么小篆不小篆,她扔了笔(一根枯树枝)一下蹦到郑青面前,一双杏眼直勾勾盯着郑青手里烤得外皮焦黑的小麻雀,拔都拔不出来。
小是真的小,除去蓬松的羽毛后,比郑青的手大不了多少。
香也是真的香,焦黑的外皮“滋滋”冒烟,一股肉类独有的荤香霸道地占据她的鼻腔。
口腔不自觉分泌唾液,肚里的馋虫叫嚣着让她赶紧把孩子手里的肉抢过来,自!己!吃!
好在理智在一开始的断线之后,很快接续,赵婉咽咽唾沫,问:“阿青学会钻木取火了?”
郑青一只手抓着麻雀脚,另一只手抓着麻雀头,专注地看着手里的麻雀:“学会了。其实一点也不难,刚才阿婉捡到的树叶里有一片沾了水,点不着,换掉那些湿的树叶,再给就好了。”
赵婉恍然大悟,同时也对郑青生出由衷的佩服:“阿青学得真快。”
郑青嘴角弯弯,“是阿婉教得好。”
这功劳赵婉可没脸领,她教到一半就自己放弃了,是孩子自己钻研出来的。
“是阿青能干。”
几经波折,这对师生终于烤熟人生第一只麻雀,色没有,香很多,味欠缺。
因为没有事先用热水褪毛,也没有去皮,麻雀的羽毛直接被火烤成灰,粘在薄如纸的皮上,一口下去全是糊味。
因为没有刀,整只麻雀完全没有剖开,直接整只囫囵烤,麻雀的翅膀被火烧成交谈,可胸脯的骨头还淌着血水。
因为事先没有放血,并不多的肉里浸透了血,导致每一口肉都带着血腥味。
但这是赵婉两辈子吃过最香的烤麻雀。
当然,也是她两辈子吃过的唯一一只烤麻雀。
郑青被赵婉强行分了半只麻雀,小孩一开始还推辞不要,赵婉沉下脸要他一定得吃,他才委委屈屈收下,嘴一沾肉就吧唧吧唧吃得可欢。
两人吃完麻雀,把骨头缝里的肉屑也吃干吃净,最后挖了个坑,把吃剩的骨头渣子埋进坑里,意犹未尽地舔手指。
“我再去打一只!”郑青跳起来,捏着石头跑开。
赵婉不带一丝犹豫:“好!不一定要麻雀,田鼠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