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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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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晚上看电视,林羽珊不期然的又看见了方重笙。
十年来,方重笙这三个字似乎离她很遥远,却也是横亘她心头多年的梦魇。那个她曾经恭恭敬敬地称之为“方伯伯”的人,他的模样早已在她的记忆中模糊。虽然不时见他在各大媒体报刊露面,但她一直看不清他的模样。她总觉得那个头顶光环在镜头面前谈笑自若的企业巨子,呈现给众人的只是虚假的躯壳,而隐藏于此的狰狞血腥才是他真正的面容。至少,他的手上沾着她父亲的鲜血,这是拂之不去的事实。
拿起遥控器,她平静地换了一个频道。
不是没有想过报仇的。十年前那场狂风巨浪劈头盖脸向她袭来时,她和母亲抱头痛哭。她才十四岁,她愤懑不平,伤心绝望,每夜都被恶梦缠身。梦见她那慈祥的父亲满身是血;梦见她向方重笙复仇:枪杀,毒药,车祸,所有文艺作品中描述的方法她都使用过,然后她看见自己双手沾满鲜血,恐惧地放声尖叫,最后在恶梦中惊醒。如果不是母亲和之涵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她不能想象自己会干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冲动无知的年少啊,如果血债要用血来偿还,她何必要为一个小人弄脏自己的双手赔上一生!
母亲对她说:“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珊儿,你爸爸在天有灵,不会希望看到你为他报仇的。他希望你一生都快乐,我们只希望你能快乐平安。”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是的,仇恨让她痛苦,只有放下仇恨才能轻松。她在心里对自己说:要加倍坚强,加倍快乐的活下去。
可是,她真的快乐吗?至少,在母亲和之涵面前她是快乐的。
母亲,她转过头去,看见母亲在院子里浇花,背影已显得苍老。十年的重压,让她青丝褪尽,明眸昏黄。
之涵呢?她想,此刻之涵又在干什么,是依然伏案劳作,还是也在思念着她?
(二)
在林羽珊的同事看来,她就像《麻雀变凤凰》里的女主角一样,幸运得让人眼红。
林羽珊,一个江南小镇的普通小学的普通女教师,中专毕业,除了比一般人长得漂亮以外,其他地方几乎乏善可陈。至少在林羽珊的很多年轻女性同事眼里是这样。
可是,她的男朋友却优秀到几乎让每个女孩都芳心蠢动。企业管理硕士,大型企业的高层经理人,有车有房又有钱,最重要的是年轻而英俊,对人彬彬有礼,整个一英国绅士。这是现代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凭什么林羽珊就这么好运?
太像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了,童话在现实中是很容易幻灭的,因此所有人都不看好这段感情。可是这么多年来,每个周末,楚之涵都会把车停在校门口,静静地等候林羽珊;每年她的生日,楚之涵都会送她一束百合,因为羽珊只喜欢百合。
春夏秋冬,花开花谢,一直没有变过。
开始,会有些恶意的揣测,中伤的谣言。说她懂得在床上用狐媚之术,故而能把男人仅仅勾住、、、、、、
对于蜚短流长,她总是一笑置之,淡定自若。
这样的打击,已经不能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人性的弱点,很多年前她就已经看得通透,况且,她也不屑于去辩解,她有她的骄傲和尊严。
渐渐地,谣言散了。众人也觉得无趣,干卿底事?并且不得不承认,从外表上看去,他们还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呢。
看着心中的白马王子只对一人释放深情,年轻的女孩子们从嫉妒到习以为常。唉--,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眼红也没用。
最终有好事者,忍不住好奇地探问八卦:“羽珊,你和你男朋友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她淡淡一笑:“我们从小就认识。”
原来如此啊!
这就是命啊!
“谁让你小时候没有一个青梅竹马呢?”
“我小的时候也认识几个男生,可是他们楞没有一个长成有出息的!”
“那就怪你眼光不好,怎么人家羽珊就知道找一个前途光明的小男生呢?”
“下辈子投胎看准了,一定要和未来的钻石王老五做邻居!”
真是服了这些人,林羽珊哭笑不得地摇摇头。
(三)
林羽珊和楚之涵是真正的青梅竹马。
她小的时候叫他之涵哥哥,后来大了叫他之涵,有时候是连名带姓的喊,说得快了就变成猪涵,生气的时候羽珊就喊死猪涵。
他则是随性所及的叫她傻瓜,笨丫头,傻丫头。
如果命运之神当时开了点小差,她和他今生将会擦肩而过,再无交集可言。
人生之事大多如此。
原本是两条平行线。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林羽珊的父亲是省城远近闻名的大企业家,中年得女,自是视若掌上明珠。林羽珊可以说是衔着金汤匙出生。然而,父亲爱她,并不宠溺她。林家的家教很严格,但也民主地给予女儿充分地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力;父母会按照女儿的兴趣爱好,送她去学弹古筝,学围棋,而不是逼迫她做十项全能冠军;林羽珊有自己的零花钱,但不多;从小学开始,她就和其他孩子一样,自己挤公交车上下学,父亲的私人小轿车从来没有接送过她。这样的教育自小就培养出林羽珊落落大方的闺秀气质,但并没有一般富家小姐的娇气刁蛮。
与林家的富有相比,楚之涵的家境就太过于贫寒了。之涵的父母是普通的工人,每日为了生计干着沉重的体力活,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照顾四个年幼的儿女。之涵是最小的孩子,只能穿哥哥姐姐的旧衣服,捡他们的旧玩具,用他们的旧书本。
他和她的差距太大了,只有一点是相同的:父母把他们送到同一所幼儿园。
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够认识。
如果春天的阳光不是那么灿烂,如果校园的那棵桃花开得不是那么热闹,如果三岁的羽珊没有坐在桃树下吃巧克力,如果那个馋嘴的小男生没有去抢她手里的半截巧克力,如果楚之涵能够假装视而不见的走过,那么,他和她此生依然是陌生人。
但是,楚之涵最看不惯的就是男生欺负女生的臭事。因此,他把那个小男生打跑了,然后头也不会地走进大班的教室。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第二天,笑吟吟的羽珊拿着两块巧克力在教室的门口拦住了楚之涵。
“大哥哥,谢谢你。这块巧克力给你。”
他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一大块的巧克力对于他是极其巨大的诱惑。然而,他还没有接受陌生人馈赠的习惯,“为什么要给我?”
“因为你昨天帮助了我呀。我爸爸说如果别人帮助过你,一定要记得感谢他。”
他望着她,犹豫了一下,最终接受了她的“回报”。也许是因为巧克力的美味,也许是因为她红扑扑的笑脸,也许是因为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蕴含的真诚。
两个小孩是很容易混熟的。他们坐在桃树下愉快地啃着巧克力,不时地对视一眼,然后又呵呵笑着继续品位口中的香甜。
阳光透过翠枝绿叶间的缝隙,洒落在他们背上。春风拂过时,粉红的花瓣细雨般纷纷扬扬飘坠,带着清淡的香气,落在两个孩子的发梢、肩头、衣襟。
很傻很单纯的童年,记忆是如此的美好,似乎一年四季都能嗅到花朵的清芬。在一连串童声的呼唤中,他们慢慢长大。
生活仿佛可以一直平静无波地过下去,摆在林羽珊面前的是金光大道。她曾经听到父亲和母亲商量:“我们家珊儿这样优秀,考重点高中肯定是没问题。等她高中毕业就送她去英国受最好的教育,然后读硕士,再读博士、、、、、、”
然而当灾难意外降临时,命运的滑轮在原地滴溜溜转了个圈,之后,悄悄地偏离了预定的轨道。
林父的弱点是重情重义,过于相信朋友。之于做人,这当然是优点:然,在商场,这就是希腊神话中阿客琉斯的脚跟,无异于致命的死穴。
方重笙是林父在商界多年的老朋友。他利用自己与高官的关系,故意向林父误导消息,暗示近期股票将有上涨趋势,并以手头工程项目急缺现金周转为由,乘机把自己名下之股票高价转给林父。未料之后股市狂泻,经方重笙转售的股票价格更是跌到历史最低点!
林父正在筹建的项目由于后期无法注入资金而陷入瘫痪,前期投入的金钱和努力全部付诸东流。一个企业富豪突然之间陷入债务缠身的牢笼,之前的所谓商业界朋友此时一个个唯恐避之不及,方重笙更是如同人间蒸发一般。回天乏力之下,企业不得不宣告破产。林父眼睁睁看着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更难以忍受被朋友出卖的刺激,急痛之下突发心肌梗塞,就这样扔下孤儿寡母,撒手人寰。
逢此巨变,林母精神不堪打击,悲伤过度造成经年的体弱多病,只为了唯一的女儿,不得不咬着牙撑起这个家。
一夜之间,天崩地裂,林羽珊从青云之上被抛入地狱。自此,她开始品尝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母亲变卖了所有的首饰,带着她搬出豪宅,租住最廉价的居民房。一个养尊处优多年的贵妇开始放下身段找各种活干,羽珊不敢问母亲都在做什么,她只知道母亲一直从早忙到晚。
那时林羽珊正处在中考复习阶段,她已不记得日子是怎样熬过来的,只记得每每瞥见父亲的遗照,她就止不住地泪水涓涓而下。在这样沉重的打击下,她的中考分数还是超过了重点线。然而,林羽珊在填报志愿时,做出让所有师长大跌眼镜的选择:她填报了师范类的中专。
母亲太累了,短短几个月已是两鬓苍苍!
当秋风扬起的时候,楚之涵开始读高三,林羽珊则去了另一个城市。
父亲死的那年的春节,是羽珊最难熬的时刻。她常常想,中国人为什么要过春节。春节是亲人团聚的日子,可是对于未能团圆的家庭来说,这样的节日不是很残忍很痛苦吗?
噼噼啪啪的鞭炮声遥遥响起,家家户户门上贴着大红的对联,饭菜香淡淡飘来,孩子们无忧无虑地打闹嬉戏,大人们来来往往忙着串门拜年,一切都如往年一样热闹。
可是,一切都和从前不一样了!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那一刻,林羽珊前所未有的痛恨“春节”两个字。她更痛恨自己的哀怨自怜,不是说要坚强吗,要快快乐乐地和母亲一起生活吗,怎么还是这样的脆弱。
就在她感伤得无以复加的时候,之涵来了,悠悠坠落在他衣发上的雪花还未融化,一股凛冽的狂风随着他涌进屋内,可是羽珊竟不觉丝毫的寒冷。她看见他笑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儿,笑容像春天的第一缕阳光,瞬间照亮温暖了整间简陋的小屋。
他带着她去点鞭炮放烟花,拉着她满大街的逛,吃饭的时候就找各种借口赖在她家里。然后在席上说各种笑话,逗得她和母亲笑个不停,笑声盈满每个角落。
他对羽珊的母亲说,阿姨,你做的菜太好吃了,好吃得让我差点连舌头都要咬下去。唉-,真希望可以天天吃到你煮的菜。
阿姨,你不知道,我们家兄弟姐妹多,我爸妈根本就没有时间照顾我,只有在你这里才能感受到温暖,你不会嫌我烦吧。
林母总是忍不住笑着拍拍之涵的脑袋,傻孩子,说什么傻话,阿姨这里随时欢迎你,羽珊在外地读书,阿姨巴不得你天天过来吃饭呢。
阿姨,这可是你说的哦。嘿嘿,羽珊一定很嫉妒我吧。
是啊,我都嫉妒到怒发冲冠了。羽珊很卖力地配合表演,把发梢拉到了头顶,双眉高扬,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这两个孩子啊。林母摇摇头,慈爱地笑了。
那时羽珊才发现,少言寡语的之涵也可以这样聒噪,也可以骗死人不偿命。
之涵是家里的老幺,却是父母哥姐最疼爱的孩子。
原来,善意的举动,也可以做到这样的熨帖人心。
有之涵陪伴的日子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元宵节。城市中心的广场上,七彩的烟花簇拥着飞窜向夜空。
之涵和羽珊并排坐在院子的石阶上,仰望绚烂喧嚣的烟花之舞。金灿灿的菊花,裹着金边的绿牡丹,富贵华丽的紫红大理花,此起彼伏,在星辰间燃烧努绽。
“好美啊!”她惊叹着,不自禁地微笑。
“你应该多笑的。”
“什么?”她微怔,侧头望他。
他托着下巴凝视着她,漫天的火树银花把他的双眸辉映得闪亮明澈。
“你笑起来很好看,”他调皮的眨眨眼,“虽然你现在的样子---很象一只白色的荷兰猪。”
天下间没有女孩可以忍受这种嘲笑,她气得鼻子都歪了,当即毫不犹豫地对他挥出一拳,之涵早有防备地跳开了。
“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说什么?”
“我长得像一只猪?!”
“哈哈,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嬉笑间,他已经跑出了院子。
“死猪涵,你皮痒了是吧?”她咬牙切齿,紧跟着冲了出去,“我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是十大酷刑!”
笑闹声随着璀璨的烟花飞向夜空。
那一晚,之涵没有告诉她,当她仰望星空微笑的时候,千万朵瞬间齐齐绽放的烟花也为之黯然失色。
所以,他不得不选择一种比较笨拙的方法,来掩饰心中的悸动。
(四)
大家都说林羽珊疯了,哪有人学习像她那样疯狂的。中专生大都是来混日子的,只有林羽珊像个准备参加高考的拼命三郎一样,每天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之前绝不会上床休息,下了课就直奔图书馆,恨不得枕着书睡觉。
旁人都觉不可思议,只有林羽珊明白,三年一过,自己就再没机会重返校园,她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才能填补心中大片大片的遗憾。
之涵似乎更加疯狂。他考上中国最好的大学,读最热门的经济专业,用三年修完四年课程的学分,然后考上企业管理的研究生,学校竟然破格让他提前一年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硕士。
林羽珊毕业时,没有回到从小生长的省城,因为那里会勾起她伤心的回忆。她选择去了一个普通的小镇执教,并把母亲接来与她同住。
那是一个很典型的江南水乡。石拱桥,乌篷船,青石板路,杨柳垂岸,潺潺河水自窗下蜿蜒而过。更深夜阑时,常有轻快飘忽的歌声悠悠传来,伴着咿呀的浆声,夹着激荡的水声,渐行渐近,然后又渐渐的远去。每夜,她枕着歌声入睡,心灵,被悄悄地抚慰和净化……
羽珊和之涵每年暑假都会见一次面,平时就靠书信联系,直到之涵毕业,他们才各自买了一部手机。
之涵找工作很有目标性,他看准了省城的汇远集团,一投即中。
羽珊很是兴奋,好像是她得到了这份优差。
“之涵,我真为你感到高兴!”她愉快地对他微笑。
那时,她穿一件鲜红如朝阳的长裙,迎风而立,裙裾飒飒飞扬。
恍惚间,之涵有一种错觉,站在他面前的是一只涅磐后的凤凰,褪去稚气、忧郁和青涩,开始绽放重生之后的炫目光彩。
曾几何时,他的羽珊,竟已经悄悄长大!
是的,他的羽珊。
短短三年,之涵就从基层管理做到核心管理层。他曾经对羽珊说,相信吗,我以后会建立自己的王国。
她当然相信,之涵,绝非池中之物,早晚要自立门户的。之涵一向冷静内敛,自小就有一种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的沉稳气势,对于这一点,父亲甚为欣赏,如果不是去世得早,一定会亲自栽培他。
想起之涵,羽珊心上不禁涌起一丝不安的感觉。最近半年,之涵似乎越来越忙,他们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羽珊,真抱歉,这个周末要加班,又不能陪你了。”
“没关系,工作要紧。对了之涵,熬夜尽量不要抽烟,多喝点绿茶,降火降血脂......”
“好了,傻丫头,怎么变得象老太婆一样,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最近天气转冷,记得多穿点衣服。嗯,我还要忙,就这样。See you!”
“好吧,再见。”故作轻松的放下话筒,却压不住心底隐隐的失落感。
她想起去年冬天,母亲临死前,把她的手放到之涵手里,“之涵,答应我,替我照顾羽珊。”
这句话像重锤一般猛地敲在她心上,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要这样快地离她而去吗?
泪水不受控制地崩溃滑落。
之涵紧紧地握住她的手,似乎想把全身的力量都传递给她,他的声音不大,眼神里却有种沉定和坚决,“阿姨,你放心,我会照顾她一辈子!”
世间任何豪华盛重的仪式都不如那一刻的承诺,让她感到刻骨铭心。
“之涵,羽珊交给你,我很放心。”
这是母亲最后说的一句话。
有时候,羽珊常常怀疑,也许之涵并不爱自己,他对她或许只是兄妹之情。虽然,他答应过母亲,要照顾自己一辈子,可是这种照顾也可以是兄长对妹妹的关照。她记得小时候,有很多事情看不明白,就会傻乎乎地跑去问之涵,而之涵总会敲一下她的额头说,你这个傻丫头,怎么会这么笨呢?
那样的口气,那样的表情,就像一个哥哥对妹妹的宠溺。
有时候,她又觉得这种想法很荒谬。毕竟,没有哪个哥哥会吻自己的妹妹吧?
不管怎样,她能感到之涵最近似乎有事瞒着她。好几次,之涵想对她说些什么,仿佛一件和她有关的事情接近尾声不得不向她透露,那种欲言又止的神情,让她的心湖泛起强烈的不安和担忧。
她和之涵的差距是越来越远了,虽然她拼命读了很多经济类管理类的书籍,依然还是跟不上他的步伐。
不是不知道之涵的优秀,可她从来不敢想象如果之涵有天离她而去,她将如何自处。这样的问题只要一想,心就会莫名地抽痛。因此,她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堆里,阻止自己去思考类似的问题。
(五)
浮生恰似冰底水,日夜东流人不知。
转眼又是一年。
春去夏来,六月的最后一天是之涵的生日。往年的这个时候,如果不逢周末,羽珊就在电话里祝他生日快乐。然后在周末,之涵才会开车从省城回到小镇,和她一起吃蛋糕庆贺。
可是今年,羽珊决定给之涵一个意外惊喜:她要亲自去省城给之涵庆贺生日。
星期四下午没课,她买了两点半直达省城的车票。从小镇到省城需要三个小时,从汽车总站坐6路公车,然后走十分钟就可以到之涵的寓所。迎面的夏风温柔拂过,她走在城市宽阔的人行道上,想象着待会之涵见到她惊讶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忍不住偷偷地微笑。
蓦然间,林羽珊觉得自己眼睛花了,竟然看见之涵拥着另一个女孩向她走来。
怎么可能?她为之失笑,揉揉眼睛,那对情侣离她越来越近了。她看见那个女孩,亲热地挽着男孩的手臂,脸上焕发着热恋中的女孩特有的光彩。
那个男孩,不,他已是一个俊朗成熟的男人,也在笑,阳光灿烂的笑容,她曾经是那么熟悉!他也看见了羽珊,眼里闪过一丝慌乱和尴尬,但瞬间又恢复了平静。
然后,那对情侣和她静静地擦肩而过。
那一刻,仿佛有千年寒冰冻凝着她的血液,让她全身僵麻。一阵晕眩感袭来,她不得不紧紧抓住路旁的树干才能阻止自己晕倒。
她不应该是这种反应,她应该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追上去质问他:“之涵,你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
或者,狠狠地给那女的一耳光。
但是,何必要自取其辱呢?之涵,竟然将她视做陌生的路人一般,这样的做法已经明白地告诉她他的选择。
之涵,你何其残忍,为了不伤那个女孩的心,你竟然毫不顾及我的感受。宁愿你把我说成是你的妹妹,那样,我也不会这么难受!
夏天的风仿佛飘着冬夜的雪,寒冷和绝望使她的手指尖都透出凉意。
她不记得是怎么回到家的,也不记得是怎么躺到床上的。忽然,一阵手机的和弦铃声将她惊起,来电显示是之涵。这么快就摊牌吗?是要和她说分手吗?难道从此之后江郎是路人?
不,之涵,给我一点时间思考。她手忙脚乱地按下了关机键。
怔了怔,她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那本记载了她多年心事的日记。
轻轻打开,她看见那些已经风干的百合花瓣。她清晰地记得,当初怎样小心翼翼地一片一片将它们夹在浅蓝的日记本里。
它们是那个少年对她的心意。
很多年前,那个叫楚之涵的少年,怀抱一束百合花站在绿荫如盖的榕树下,带点羞涩和紧张,他轻柔地吻上她的唇瓣,恍若带着晨曦第一缕阳光,温暖而醉人。
穿越林间的清风吹扬起少女黑玉般乌亮的长发,她紧闭双眼,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仿佛正做着甜蜜的梦。
他对她说,他会永远保护她。
可是,永远到底有多久?如果只是短短几年,她宁愿此生从没有听到这种承诺。
手指抚过白色的花瓣,百合花有很多品种,她唯独喜欢白色的百合,干净纯粹不带一丝杂质。
这些百合花曾经是她的珍藏。可是一夜之间,她突然明白:她保留的只是一些干枯脆弱没有生命的往事。
深吸了一口气,她站起身走到窗台前。挥手一扬,呼啦啦,那些轻薄易碎的花瓣被风卷得漫天飞舞。
从今以后,就让所有的记忆如花般随风飘逝吧。
可是,为什么她的心依然有嘶咬般的痛楚!
没关系,你会挺过去的,时间是最好的良药。
林羽珊,你一直是最坚强的!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第二天,她照常去上课,宁静如恒,没有人能看出丁点的端倪。
中午,她刚开机,就有电话打进来,她摁了接听键。
“羽珊,是我,我从九点开始打你的手机,谢天谢地,你终于肯接了。”之涵的声音很急促,略带沙哑,“我知道,昨晚上你看到了我和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很漂亮很时尚,跟你很相配。”不知为何,她快速地打断他的话。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对不起,羽珊,我想你一定很伤心、、、、、、”
“伤心?没有啦!”她觉得自己可以去当演员,“只是觉得你太不够意思,给我找了个大嫂,也不提前知会一声,害我像个二百五一样愣在路边当木桩。”
“羽珊,我现在还在公司,有很多事不方便在电话上说,今晚可能还要加班。明天吧,明天你在家等我,我当面向你解释。”
解释什么?解释他如何爱上另一个女孩,如何对不起自己,希望给予金钱上的补偿吗?
“哎呀,不用了,之涵哥,你不要这么搞笑行不行!”她的语气像是对兄长撒娇的女孩,“你这个做哥哥的找到了知己,还需要向老妹我解释吗?哈哈,你真可爱!”
“哥哥?”之涵的声音陡地低沉。
“是呀,我小时候不是一直叫你之涵哥哥吗?后来大了,觉得最后两个字麻烦,就省掉了。见谅见谅啊。”她相信自己要是演员,一定相当优秀。
“羽珊,你----”
“啊呀,糟糕,我的饭糊了。下次再聊,Bye-bye!”
整个下午,羽珊都在听CD,刘若英的专辑,干净纯粹的女音一直在唱: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
我才安心
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美丽
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
我才安心
……
之涵,如果今生无缘,那么,让我祝福你。至少,我们还可以做兄妹。
(六)
之涵,没有等到第二天,当天晚上就驱车从省城赶来,这让羽珊突然间有些手足无措。
“之涵,想喝点什么?我给你去拿。”她尽量使自己保持镇定。
“不用了。”他大步一跨,拦在她的面前。
他双手扳住她的肩膀,强迫她与他对视,“羽珊,回答我一句话,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把我当做你的什么人?”
他一向温柔如月的眸光里,此时却燃烧着两簇火焰。
“把你当哥哥呀!”她笑颜如花。
“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感情?”他深深地望进她的眼底。
她摇摇头。
“你撒谎!你为什么不敢承认?你是爱我的,对不对?”
她再次虚弱地摇摇头。在他如炬逼人的目光下,她感到自己的表演快要穿帮了。
蓦地,他把她拉进怀里,接着,他的唇就灼热地、焦渴地、强烈地捉住了她的。
前所未有的狂风暴雨般的激吻!让她几欲窒息!
他抱着她那么紧,似乎想要把她内心隐藏最深的感情也挤出来!
她想抗拒,她想挣扎,可是她全身都瘫软无力,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胡似的震撼。那男性的怀抱,那带着热力的嘴唇,那深深地探索,和那肌肤的相触让她本能地反应他,又本能地贴紧他......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他终于放开她。她慢慢地张开眼睛,看见他笑了:“你这个小骗子!妹妹不会对哥哥的吻毫不抗拒,也不会如此陶醉和沉迷!”
“啪”的一声,她狠狠打了他一记耳光。
她眼里噙着泪,“之涵,你一定要这样侮辱我吗?你一定要把别人剥得精光与你裸裎相对吗?虽然没有了爱情,可是我依然想保留最后的尊严,你连这一点也要夺去吗?你太残忍......”
他看到她那如泉水般的泪珠不停地涌出来,纷纷乱乱地滚落面颊,顿时慌了手脚,心痛地把她紧拥进怀里,“是,我残忍,我是浑蛋!我弄巧成拙,愚不可及!可是,羽珊,你严重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一定要听我解释。”
“我不听,你放手。”她挣扎着推开他。
“不放!”
“你给我放开!”
“死都不放!”
她对他又踢又咬,最后崩溃般在他怀里放声大哭。
“之涵,不要离开我!”她啜泣得像个小娃娃。
他轻抚着她的长发,怜爱地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记得那年你父亲不在,你也是这样伤心哭泣,哭累了,睡在我怀里,梦中还在不断地流泪,你握着双拳呓语:‘还我爸爸......、我要杀了你......我要报仇......’林伯伯的死,不要说你,就是我也无法接受。当时,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有生之年,定要帮你完成此心愿!”
她在他怀中惊跳,不可置信地望着他。
他伸手为她拭去脸上的泪痕,“因此,我选择经济专业,我读企业管理的研究生,就是为这一切做准备。然后,我考进汇远,静候佳机。你也许还不知道,汇远集团的老板就是方重笙。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在汇远等待这么长时间,就是要在关键时刻给方重笙致命的打击。
机会终于来了,汇远最大的竞争对手主动派人和我联络,如果我能透露汇远的核心商业机密,他们就会给我优厚的酬金,我当然爽快地答应。汇远的市场一步一步地被对手蚕食,方重笙这个老狐狸已经开始有所防备,他开始怀疑所有人。”
“这个时候,他的女儿看上了我。我知道这样很卑鄙,虽然我从来没有主动对她示好,但是也没有拒绝,因此那天她提出要帮我庆贺生日,我答应了,因为我需要一块护身符。如果和他的女儿交往,方重笙最多怀疑我是想继承他家丰厚的产业,只有尽心为他卖命的理,绝对想不到我却志不在此。”
一股酸楚的柔情充溢她的胸腔。原来,他看不得她经年的委屈不得平反,怕她心头的积怨无法宣泄。
原来,他一只未曾远离!
她倚在他怀里,一时之间心绪紊乱。
“最近有一次重要的工程投标,如果我把标底透露给对方,竞标失败对于汇远是个严重的损失。另外,方重笙的女儿无意间向我泄露一个极其重要的商业机密,原本只有他们父女俩知道。如果给予汇远这样双重的打击---”
“结果会怎样?”她追问。
“打蛇要打七寸。方重笙,会为他十多年前的所作所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说这话的时候,之涵的双眸有着令人心惊的光焰,仿如狮子在向猎物发动最后攻击前,眼里闪烁的那种凌厉残暴和志在必得。
这样的之涵,她从未见过。她仿佛又掉进了噩梦里,看见父亲的血,方重笙的血,浓重的血腥味包裹着她。她忽然连连冷颤,连牙关都难以控制地抖动起来。
之涵,你这个傻瓜,为何要让自己平白无故地沾染一身腥!
惊觉到怀中的她不对劲,“怎么了,羽珊,你感到冷吗?”
她只是用双手紧紧环住他的腰,“之涵,放手,好不好?你带我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他沉默。良久才问道:“为什么?难道你不想报仇?”
她摇摇头,手指拂过他清俊的眉梢,“我不想让我将来孩子的父亲,双手沾上鲜血。”
“孩子?”
“是的,”她的脸悄悄红了,“难道你不喜欢孩子吗?”
“当然喜欢,”他轻轻笑起来,“我喜欢有很多孩子,可是我怕你太辛苦。”
“那么,答应我,好吗?”
他喟然长叹,把脸深深地埋进她的头发里,“你这个傻丫头!”
(七)
“哎,听说没有,方重笙的女儿闹着要跟他脱离父女关系。”
“富家小姐嘛,有时候遇到不开心的事,总会要耍耍小性子。”
“事情没这么简单,据说是因为父亲以前做了亏心事,现在报应到女儿身上了,好像是被人给甩了......”
“最近有消息说,方重笙得了肝癌,发现的时候已是晚期。”
“你们都不知道吧,这是冤鬼来索命了。当年方重笙把人家害得家破人亡......”
原来,天网恢恢,真的是疏而不漏!
然而,这所有的一切纷纷扰扰,都与他们无关了。
这是南方一个美丽的沿海城市。
海边。她和他并肩而立。
向晚时分,霞光把碧波染成嫣红。渔船归航,孩童们在细白的沙滩上捡拾贝壳。每当看到这些,总会有难言的感动充溢在她心里。
海浪拍打着崖岸,涌起千堆雪,潇洒地溅上半空,再化作一片七彩炫目光幻重生的豪雨,洒落在岩石上。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喂,我说,林大作家,孩子他娘,拜托你体现一点专业素养好不好,此时应该吟诵‘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才对吧?”
“喂,我说,楚大老板,孩子他爸,”她皱皱眉,学着他的口吻,“我思乡情浓,无病呻吟不行吗?”
他低笑,温柔地拥抱住她:“傻丫头,如果想回去,我随时可以陪你。”
她在心底低叹一口气,快奔三的人了,还被他叫做傻丫头。也许,她其实是真的很傻很笨吧。
“身为老总,怎么可以这么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呢?等你忙过这一阵再说吧。”
拍拍她的肩,代表他的允诺。
她抬头仰望湛蓝的苍穹。老天,毕竟还是厚爱她的。接二连三的打击之后,最终赐给她一份百合花般纯净晶莹的爱情。一切都美好得让她不敢呼吸,这会是梦吗?
她转身望着他:“之涵,我觉得好像是在做梦,你快点捏我一下,看我能不能感到疼痛。”
楚之涵神情怪异地瞪视她,像看着一个外星球人,然后,毫不客气地捏紧了她的鼻子。
呼吸困难,差点窒息而亡。她用力地推开他,大口大口地吸气,“楚、之、涵,你想谋杀糟糠之妻吗?”
“冤枉啊,老婆大人!”他的眼神很无辜,“我只是依言而行。”
“你耍我!”她愤愤地说。
“答对了。真聪明!”他站在十丈远的地方戏谑地对她伸出拇指。
“死猪涵,”她开始摩拳擦掌,“你今天就等着享受满清十大酷刑吧!”
海浪欢快地拍打着沙滩。
穿越远山的风在轻轻叹息,这样熟悉的画面它也曾亲眼目睹,两个水晶般的人儿在追逐嬉戏,是在哪一年什么地方呢?唉,得好好想想,山隐水迢,草长莺飞,有杏花春雨,有百合的清芬,银铃般的笑声洒落一地,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