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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陆信挤进来鲱鱼罐头一样的地铁里,身上的衣服被挤的皱皱巴巴,他整理整理了衣服,看了眼手表。好家伙,要迟到了。
      他本想需要下站的,结果被上来的人挤了回去,做过了好几站。他也不敢反抗,肉贴肉,包挤包,仿佛整个人在地铁里头从三维压缩成二维。
      陆信背着双肩包,想要解锁一辆共享单车,好家伙,手机没了。
      陆信心里一凉,他今天真的是背到极点。他用双腿没了命的跑,跑得肺都要炸开了,到了公司,喉咙里一股腥甜味,低着头摸着着肚子疼痛的地方,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使出全身的力气按上那个打卡机,随后靠墙缓了一会。
      好家伙,他果然不出所料的迟到了。没有全勤奖,陆信站在打卡机前叹了口气。
      他今年正好三十岁,车没有,房其实也算是没有的。母亲用赚了一辈子的钱出了首付,买一个离商圈远的房子。
      她通过法律程序,成为陆远的监护人。买房子是因为考虑到陆远上好高中,陆远母亲没有买够三年社保,只能通过满足买房子的这个政策选项,政策要求监护人拥有在市里80㎡以上的房子,这才能有好学校读,随之增加的是银行贷款每日还款+1&教育费+1。母亲在去年的时候因为风湿骨头做不动收银员,只好在家里带陆远,骨头关节每天都在疼,天天得贴药膏和吃药,医药费+1。自己为了上班近一点,找了附近离地铁站稍微近的地方,房租费+1,没车没房没钱简直一个三无人员。
      要是有那也是公司还算符合法律人性的五金一险,一个普普通通在广告设计公司里小透明。
      孤独是口深渊,从一开始的家庭成网状的裂痕开始,破碎后积攒着永远散不去的阴霾,灰扑扑的空气,拾不起的碎片,打不破的隔阂,一点点凝视,一点点被一双手拖入。不交谈,不麻烦人,不踏入他人世界圈,画地成牢是陆远这么久以来的给自己的折磨,但细微的疼痛终会麻木,会习惯,不见了反而成了不安。
      他尽职尽责完成工作,尽管新人时期忙碌到凌晨,想要稳定爬得快,那就要勤奋,学着出色完成组长交代的事物,他可以不起眼,但要有稳定的工资,吃得饱穿得暖,家里安稳,他的一切都无所谓。他的一生本就该这样,籍籍无名的渡过着平凡不起眼的一生。
      他在职场上被人嘲笑丑陋,他觉得无所谓,只要能赚钱。他在职场上被组长策划书拍打在头上,要求重做,他也无所谓,只要能赚钱。他因为连续一年经常空腹喝咖啡,在第一次有机会展示自己的策划案时,他因为紧张,喉咙无法发声,胃痉挛,本身的胃部纤维组织脆弱,胃部出血,不小心血液吐在地上。
      两眼一黑之前他却在想,弄脏地板了,给阿姨添麻烦了。
      这是不是要扣工资了,算了,都这样了,下次再努力点赚回来好了。
      流泪是陆信认为称得上可耻的事情,无用又不会有钱从眼泪里出来。
      钱成为了陆信认知观里上最有效的安稳剂,后面多了一种。会议桌上的初恋成了自己抓握住的稻草,是他第一时间打急救,送他去医院,照顾他。他第一次踏出了自己画的所谓安全圈,踏进何霄的交际圈,尝试了恋爱作为安稳剂。
      他们后续成了谈了五年的男朋友,相互扶持五年的岁月,偶尔回忆起来,算是一种时常能够安慰自己辛苦,偶尔能够喘口气的港湾之一。
      刚刚给陆远交了初二上学期的学费,加上之前买的相机烧的钱,手头上钱也不够卖部新手机。
      突然想起来,之前那个咸鱼买家要自己自提之前他收的一部佳能kiss5胶卷机子,烧钱的不仅是机子还有胶卷,他暗暗叹了口气。有些胶卷相机买回来他不拍照,而是放进防潮箱子里当收藏了。虽然他收的那些东西林林总总加起来也不超过一千,但他暗暗想着要不要把单退了。
      反正地方也不远,他打算下班先去问问。他又叹了口气,背到极点,还有什么更背的吗?
      到了晚上,他就发现,还有更背的。今天本来约了跟男朋友一起吃饭,但他想想跟何霄发消息,想跟他说,自己要去拿相机,要他先去吃饭地点等他。但他现在没有手机,也不好意思问人借,就想着用办公室里的座机电话给他打,何霄说没事,他今晚要加班,下次再一起去吃。
      陆信想了想,也行。他们俩都是要在公司上班,工作都挺忙的。两个人之前是在两个公司联谊上认识的,两个人都挺喜欢胶卷相机,聊得很开,一来二去的互相交流,熟的不行。
      他们就算隔着公司,何霄也要给他中午点外卖,担心他不吃饭胃疼,准备胃药在自己坐位上,陆信有需求就赶紧递上。陆信开始也不太害意思,总是拒绝,也不好意思多收他给的礼物,总感觉欠何霄什么,何霄也不会去强求。他们都是慢热类型,告白到上床也花了一年。
      陆信想了想当时何霄跟他表白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惊讶,有种水到渠成的感觉。送的礼物也还是相机,只是陆信也想要他能送自己花,而不总是相机,而且送的不是自己喜欢那款,心里不免还是有点失望,但心里还是有满满的感动。
      何霄的眉眼带着点凌厉,不笑看上去会好像很凶的样子,但其实人好说话,对谁都好的好好先生,说不得一点他的缺点,日常提一嘴也要被他严厉认真的纠正,好似批评的人才是错的,他可一点问题都没有,在别人对他打标签这一点上过分的执拗。做事也不果断,犹犹豫豫的性格跟外表有点不像。
      但在喜欢的人身上,缺点也能模糊成缺点。
      陆远喜欢用照相机纪念琐碎,给他们所有的五年回忆定格在他们冲扫的胶片上,搞怪的,温馨的,什么都有,美好永远不会掉色一样。每次陆信翻出来看的时候,一天疲劳都去掉了不少。
      他晚上快将近十一点赶完广告网页设计,也不知道这个时候那个卖家睡觉没有,还在不在店里。
      这个定位到地址,是新开的甜点店?
      他用电脑给那人发消息。
      [胶片机收藏者]:那个,你还在店里吗,我打算现在去拿。
      打完怕别人骂自己,就赶紧补了一句,我刚刚才下班,不好意思。
      那人应该刚好抓起手机。
      [dbuwixbwi]:好,你来吧。
      这用户名一看就是乱打的,而且就卖过一件东西,就是这台胶卷相机。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别的。
      算了,不收了,没钱了。
      他抓起双肩包走出去,街道上人还是挺多的,十一点是G市里头刚刚开始夜生活,夜市里的大排档,推车小吃全部都路边上,支棱起来了。
      秋风刮了起来,他冷得缩了缩脖子,天气要冷起来。
      他再走过几条街,进了步行街,就经过一个规模比较中型的商业广场,最近新建的,离公司挺近,消费也不贵。
      他看了一下导航,这条街道他也来过,不记有一家甜品店。他慢慢悠悠经过那家奶茶店的时候,他听见熟悉的声音。
      他转头去看,他真的永远不会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他在马路边边上,而他的说要加班的男朋友何霄在奶茶店里,跟另一个男孩,在接吻,亲密如同新婚般鬓角厮磨。
      他眼睁睁地看着,看着他们都亲热,而他只觉得现在不是秋天,而是冬天。他耳边再次出现什么东西摔落在地上吗“嘭!”,玻璃发出最后“咔啦”的惨痛声音,原来钱才是最后的安稳剂,像熨斗一般熨瓶生活所有的皱纹。他平日素淡的脸提起笑容,挂上去的,如同一点衣服挂上衣架,在笑却了无生气。他目光灼灼,引起了何霄的注意,何霄把那男孩护在身后,看着陆信。
      何霄看起来满脸不可置信:“你……怎么在这……”
      陆信面色冷淡起来,他还能说什么呢,为什么你在这里?不是说在加班?要质问,还是发脾气?
      慢热,只是对自己罢了,他居然还真的相信了对方所说的慢热标签,为他所以都不冷不热,用慢热做借口掩盖。
      看着他们紧握的双手,一步步靠近,在喉咙里滚动这一句话,他冷笑道:“何霄,我们分手吧。”
      恶心到令人反胃的地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真的能这么快转瞬即逝吗?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似乎眼睛上就戴上滤镜,死死贴合住眼睛,让对方的变得无死角,尽管失望,也能用滤镜自我安慰自己,他依旧如从前,人嘛,就是这种趋利避害的动物。昙花一现后枯萎腐烂味道,正从陆信现在还在跳动的心脏冒出。
      那男孩站在身后没有一点害怕,反而一脸自信。男孩微微翘起来的眼角,年轻少年,是何霄喜欢的那款。
      自己已经三十岁,是没有那样年轻,也没有那样阳光洋溢,不会再有五年更多的热情经营爱情。
      何霄犹犹豫豫间,想了想拉住陆信的手臂,陆信只觉得那双手,不再是之前自己广告设计被毙了之后,心里郁闷那双抚摸自己的头发的手。
      他们的五年就在这个短暂秋天,这个短短一句“我们分手吧”,就全部结束。
      秋天里的凉风在耳边吹着,“滚吧,我不会再想要见到你。”陆信咬着后槽牙语气稍稍克制道,把手甩开,扬长而去。
      陆信不自觉想到,自己嘴巴到是厉害,但心脏疼到抽搐,浑身丧失了恒温能力,即将要进入的冬天该有多难熬了……
      他越走越快,走着走着便到达那家甜点店,居然已经快到了。
      走得无神,不小心脚趾磕到店铺旁边放的空猫笼,脚趾剧烈得疼痛,他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蹲在空猫笼旁边,将脸埋进膝盖。脸上一片冰凉,手掌摸了一把自己的脸,原来自己早已经是满脸的泪痕。现在都一切都很讨厌,胃不自觉地抽疼起来,他捂住疼痛的地方,总觉得这条街很长,长的没有尽头,空旷荒凉。
      就这样吗,原来感情就是这样吗?再怎么时间长,都会消失。这就是失恋吗,那时候说下的承诺信誓旦旦,现在越想越多,越是心里空缺的狠。
      他普通,平凡,没有想要太多,他希望自己回家睡觉的时候,是暖和的,有人相拥,有人等着他回家。
      他现在要搬出去,他不能待在那个地方了吧。
      装什么冷静,装什么不在乎,他很在乎,在乎到心好像在被人横踩着,好像他所付出的东西像是破铜烂铁。
      眼泪越落越多,鼻水已经塞满了鼻子。他猛然想起来有人在等他,不能放人家鸽子。他把自己后面的帽子戴起来,猛地擦干净脸上留下的泪痕。
      他越擦越用力,因为他哭起来很丑,脸会红,嘴还会出现一圈过敏一样的红。所以他有点害怕被陌生人看到。
      甜点店门口前站着一个正在玩手机的人,个子很高,比自己高一个头,手臂也比自己壮一点,薄薄的毛衣,说实话在昏黄的路灯下,他与他的那家店浑然一体,他匮乏的只能想到那几个词语:高级,好看。
      一对比,自己果然普通。
      陆信还是担心自己被看见,重新整理了一下声音,怕被听出点端倪。他跟那人打招呼,沈崇巍看见那人,脸被帽子和头发紧紧地盖住,看不见眼睛,真的看见路吗?
      “你好,我是买家,陆信。”陆信说的声音有点小,但现在这条街比较安静,沈崇巍还是能听见,他耳朵听见了,腔调里在克制的哭腔。
      他仔细看了看眼前的人,有点驼背,给了整个人气息很柔和,没有攻击性的样子。
      他没有说什么,拿出已经包装好的袋子问了一下:“你手机号码多少?”
      陆信报完号码,沈崇巍就仔细看了看,怕不是那个人,叫他把手机拿出来给他看看订单。
      陆信紧攥着书包带子说:“对不起,我手机被偷了,所以拿不来,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打开电脑给你看。”
      他正准备转身去拿电脑,发现书包里面没有电脑,他着急着走,忘记拿笔记本电脑了。他对上沈崇巍的眼角,眼里开始出现不信任。
      他有些着急,开始有些崩溃,他抬起头说:“那个,不是,我忘记带电脑了。我真的是那个买家,你相信我。”
      沈崇巍看见陆信的脸,眼角发红,鼻子也是红的。看他急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他也有点不忍心,不就是一部老式胶片机,至于吗?
      他把袋子给陆信说:“你明天就给我发张照片吧。”
      “嗯,好。”陆信看着远去的沈崇巍,闻到了附近买火锅粉店铺的味道。甜点店开在火锅粉店旁边吗?
      陆信拿着袋子魂不守舍,坐到了小木桌旁边,点了一晚火锅粉,这里他之前跟何霄经常来,何霄就坐在他对面,冷的时候来吃一碗,吃的满头大汗,涕泗横流,一起喝下啤酒,互相聊着那些有的没的。
      现在还想这些干嘛,都过去了。
      陆信点了魔鬼辣,老板再三说这个会很辣,陆信觉得没有什么关系,就去拿来很多啤酒,拿啤酒的时候,又想起来,何霄从来都是帮自己开好,拿过来。
      太烦了,哪里都是这个人的记忆。失恋就是矫情,不就是失恋吗……
      他直接撬开瓶盖,倒在塑料杯里快速喝了几口,火锅粉很快就上来了,基本上只能看到火红一片。陆信没有犹豫伸了筷子进去,狠狠地吃进去一口,辛辣直接呛到喉咙,生疼催促着陆信咳嗽,眼泪不自觉的呛出来。火辣辣的感觉蔓延在舌头,喉咙,陆信又喝了几大杯酒,醉意有点上来,但他还挺清醒。
      又快速的吃了几口面,眼前突然模糊起来,是什么呢,是自己的眼泪。吃辣的东西时候,就可以随便流眼泪了,因为不会有人管你是不是悲伤,还是真的被辣的。胃被一片火辣灼烧着,疼得想要呕吐,但都无法消弭心脏上的钝痛,偶尔尖锐想要喊出声。
      他眼泪聚集再一次向下流,他开始吃不动那火锅粉,太辣了,他便开始一瓶瓶去喝酒,当解辣了。
      醉意逐渐上来,他模糊间看见一个高大的人慢慢走过来,坐到了自己前面都凳子上。
      他没看清人是谁,只觉得那人挺高的,还给自己当了一下外头刮进来的风。
      沈崇巍看见了,他本来是转身走了几步,摸到了口袋里的胶卷,想起来自己忘记给他人胶卷,便原路折回。
      陆信低着头流着眼泪,他知道,都滴进碗里去了。他本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这人好歹是自己的买家,而且哭的也太惨了。他想把胶卷放下就走。他刚起身,就被陆信抓住。
      陆信的脸已经完全红了,脸上全是泪痕,但是眼睛露出来,五官看上去普通,可是结合起来很顺眼,很舒服。他的眼角被店里的灯给照的亮闪闪的,沈崇巍很喜欢眼睛漂亮的了,因为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陆信吐着字说:“别走啊,来,喝点酒,我请你吃碗粉?”
      “不用了,我回来一趟只是来给你送胶卷。”
      陆信喝醉了,就丢弃到自己所谓的自尊心,看着眼前的人说:“沈崇巍,我现在看上去是不是挺难看的?”
      沈崇巍看了看,想着这人这么伤心,安慰道:“没有。”
      陆信给他倒了杯酒,上了点花生米给沈崇巍,沈崇巍看着陆信期待的眼睛,又败下阵来,都怪自己这个奇奇怪怪的癖好。
      他喝了一杯酒,吃了点花生米,他不是特别喜欢喜欢喝酒的人,几杯过后,喉咙也有点热,他便止住往下喝。
      他看着陆信笑说:“骗人,你骗我哈哈哈哈。”
      说着说着陆信又开始哭了,坚强都是假的,自己失恋了,为什么要假装坚强,他就是要哭。可耻就可耻吧,难堪就难堪吧,拿爱情做生活的解药才是真傻子,那不是解药,是另一种慢性毒药,初期无法察觉,慢慢渗透内脏所有神经,在最后一刻发起毒杀的攻击,他被这慢性毒药毙了命。
      “你们都是骗子,明明答应我,每年都会在我身边,会带我去收集各种胶卷相机,还有去吃早茶,那么多点承诺,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也是,我长的那么普通,什么都没有,还要跟我在一起,傻子才会跟我在一起吧。”
      陆信胡言乱语间一瓶酒又灌完了,眼里的血丝越发的明显。沈崇巍去拦住他继续喝下的手说:“别喝了,很晚了,回家吧。”
      “家?我没有家。”陆信又打算开另外一瓶,沈崇巍自知戳到了陆信的痛点,但还是没给陆信酒。
      陆信又开始哭喊:“可是我的活明明很好啊,为什么要找别的男人呢,为什么呢,何霄……何霄……你这傻逼,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沈崇巍听着他这些胡言乱语有些想笑,还有人夸自己活好,想想喝醉酒的人都这样,话经不起推敲,可以酒后吐真言,也可以酒后胡编乱造。他把剩余的酒都还l回去。陆信已经哭的满脸都是鼻涕和泪水,有些惨不忍睹。他把纸巾递给陆信擦一擦,陆信摇摇晃晃站起来,擦了一下眼泪,摇摇晃晃走了出去。
      沈崇巍跟在后头,有些不放心一个醉鬼在大街上乱窜,万一等会撞到点什么,那他心里过不去。他想了想,拉住陆信说:“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陆信眼睛有些湿漉漉看着沈崇巍,刘海盖上就会显得整个人很沉郁,但刘海下的眼睛出奇的好看。
      “不想回去,我想去找个酒店睡一晚,明天搬家。”
      沈崇巍舒了口气,也不算是烂醉。陆信被沈崇巍送到酒店,地方还好,干干净净,洗衣机,微波炉基本一应俱全。
      陆信一下脱了鞋就到在大床上,就一动不动了,沈崇巍想着,自己都做这一步,已经是陌生人尽的最大善意了。他正准备走。陆信就脱下来自己的卫衣,把门反锁上。
      陆信心里念着,何霄能找到别人,那他也可以的幼稚心里,靠近沈崇巍,他坐在床上,抬头问沈崇巍:“跟我做,好吗?”
      他现在真的很渴望有人来帮帮他,他现在身体空虚的很,只要他停下来,他就开始想起何霄,那种钻心的疼。钱也可以,性也可以,他抛弃自尊,寻求人类最简单的快乐方式,求□□情,自暴自弃般贴合在沈崇巍身上,随便吧,谁都可以,这有什么的,他不过就是一晚堕落。
      “你带我来酒店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关心一路了,这不就是引我上钩的诱饵吗,这个年纪你在装什么纯?”陆信开始拉扯他的毛衣。
      沈崇巍真的想要骂一句,好心当成驴肝肺,被曲解成上床。但看着陆信熟练地拖拽他的衣服,似乎被生活驯服得成熟,生活给他套上狗圈,他也心甘情愿。成人的世界不就是如此,关心,吃饭,酒店,床上,快速消费的一晚,一晚的爱情的速食。
      沈崇巍想:你是不是疯子,完全不熟的人都要求□□。
      但他看着陆信已经完全脱掉的上衣,瘦弱肩膀,肩膀也窄得可怜,皮肤灰暗,是宽阔大床上的可怜人儿。
      他的刘海底下好看的眼睛,怎么形容呢?
      他的眼睛清澈,如同琉璃一样,玻璃一样却又水润好像下一秒他陷进温柔海里,悲伤海雾缠绵的海,揉得发红的眼眶还含着泪水,瘦弱的腰肢微微颤抖着,撕扯着他善意的理智。
      怎么有这么好看的眼睛?
      沈崇巍走进,鬼迷心窍俯下身子靠近陆信:“就……这一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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