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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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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吵架3
生物钟把柳宇枫弄醒了,他转了一下身,碰到了脚上的淤青,一下就疼了起来,瞬间没了瞌睡。
他坐起来,看了眼自己的旁边。
甘雁之没回来,他们自从在一起,就没分开睡过,就算是吵架,也就是背对背睡。到最后柳宇枫有点儿不习惯,少了点什么似的,醒来时候,两个人已经挨到一起了,一觉醒来的亲昵,让一晚上气消了。
柳宇枫出差回来,有了一天的假,结果手又疼,脚又疼,心也疼。他自己伴了牛奶麦片,把冰箱里甘雁之提前买的吐司放进烤箱里叮了一圈,涂点炼奶,几分钟就吃完了。
这是他的习惯,自从他上班之后,性子比以前还急。
吃饭走路都是这样,三四口就下咽,吃个水果都是囫囵吞枣似的,一分钟吃完。走路就是快步走,他走一步,甘雁之多走一步才能跟上。甘雁之时不时就跟不上他,叫他走慢点。
柳宇枫怕赶不上电影,就生气了说:“走快点!”
“宇枫不着急,半个小时才开场,走不过去不要十分钟,你慢点走。”甘雁之语速也是慢慢的。
“提前到比迟到好,快点。”
他生气甘雁之走路也要跟他争,不愿意在路上跟他浪费时间,他就走的更快了,完全不等甘雁之,时不时才回头看,甘雁之小跑着跟上他。
“宇枫,周末这里车多,走太快不安全,靠边边走吧,走慢点。”
柳宇枫不知道哪来的气说:“怎么走个路,你也要教育我,当老师上瘾啊?”
“我没有那个意思。”甘雁之轻微地喘着气。
“那你觉得我太快就不行,慢就可以,我为什么总要听你的,你怎么不能听我的?”
甘雁之看柳宇枫又被点炸了,先拉着他的肩膀到了马路边上的花基上说:“宇枫你先冷静点,听我说。我没有说你走快不行,没什么车情况下你怎么走都可以,但这里是十字路口,你看,来往车流多。走慢点,我怕有从外卖之类的电动车自行车从附近地方窜出来,走太快来不及避让。”
甘雁之一般在跟柳宇枫理论事情时候才会说许多话,而且柳宇枫之前就有一次在路上被闯红灯的外卖车撞过一次。柳宇枫当时下了公交,自己也是着急去实习公司,过马路时候特别快,就是被那个外卖车蹭过去,被勾着书包带子往他那边拉一下,车子倒下来压到脚。
当时就摔倒,疼了那一下,送外卖很快就扶起来了,跟他道歉,从衣兜里拿出两百多和一点散钱跟他道歉,单要到时间,太着急了。
柳宇枫自己也是在异乡打工的人,现在还在斑马线上,不为难他,耽误交通,就让外卖小哥走了。
上了一天班,跑了几个地方,都有点忘了这事。
那天一整天上班太累了,柳宇枫晚上十点多回来,就先上床没去打扰甘雁之在书房的工作,特快就睡了。
半夜睡觉时候,甘雁之转身时候脚碰到了那个柳宇枫脚踝处,柳宇枫疼得发抖,攥住了甘雁之的手腕,脸色苍白。
甘雁之吓了一跳,爬起来,掀开被子才发现柳宇枫整个脚都肿了,脚踝处更是厉害,又紫又青,肿的最厉害。
柳宇枫闷着声音,真是太疼了,眼泪在眼眶里转,小小声地喊:“雁仔……有点疼……”
甘雁之眼镜都忘记戴了,手机打了车,就把他背下楼,带他去了急诊。
拍了片发现一块骨头骨折了,要石膏。
甘雁之没戴眼镜,得眯着眼睛看,特严肃地拿着那个片子问他:“昨天回来为什么不说?”
柳宇枫打着沉重石膏说:“我哪知道是骨折,我今天一天都能跑能跳的,医生也只是说小骨头骨折,没事没事,别紧张。”
甘雁之看了几下诊断,拿着几盒消炎药,沉默了片刻说:“宇枫,下次要说。”
“嗯,知道了,回去吧,这个可以报工伤了吧,叫老板给我报销。”
“嬉皮笑脸。”
“sir,我错了,别生气。”柳宇枫不疼就开始生龙活虎。
甘雁之还在回想在出租车上,柳宇枫疼得冷汗出了很多,衣服湿了,头发也湿了,整个人脚完全不能动一下,肿得吓人。
骨折还跑了一天,甘雁之越想,眉头皱的越深。
骨折过了一个半月勉强能拆石膏,一瘸一拐地走。
自从过了那次之后,柳宇枫就特别容易崴脚,下公交车也会崴脚,路面一变低也会,时不时甘雁之就心疼地捧着他的脚给他用跌打酒按压揉开淤血。
“要不要再去复查一下?”
“诶呀,不花那钱,我们不是说存着买房买车嘛,有车了,也不用公交,崴不着!”柳宇枫吃着葡萄亲了一下甘雁之。
甘雁之尝到了他口唇见的葡萄味,苦笑了一下:“宇枫,不用这么着急。”
“不行,我打包票的,说了在24岁前买车的,不能让那老头子小瞧咱们。来,给哥哥亲一个。”
甘雁之小柳宇枫半年,柳宇枫总爱让他喊哥哥,甘雁之脸皮薄,听见这个称呼,耳朵会红,装模作样地推眼镜框说:“正经些。”
最后还是会给这个哥哥回了一个缠绵的kiss。
柳宇枫站在那儿听听着甘雁之跟他教育他口吻的话——说什么怕有外卖车,还不是在怪他上次走快才导致撞车骨折,好像就自己要撞上去似的。
他更加气了说:“得了,电影就别看了,走个路也要吵,别等会看电影也要吵,吵到别人就不好了,回去吧。”
最后那个电影也没有看成。
他们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吵起来,也不是他喜欢吵,只不过他就是不舒服甘雁之作老派样子,老要教他做事,搞得他还跟大学里的毛头小子一样,烦死了。
柳宇枫躺在沙发上回想,之前种种吵架,觉得吵架也挺好的,他最怕甘雁之不跟他吵了,跟他冷暴力。
吵一点,这个房子更热闹点。
突然手机来了消息——是甘雁之,柳宇枫笑了一下,男人,还不是要给我回消息,可能这次真是闹了个很大脾气的玩笑吧。
柳宇枫划开,看见内容,就被浇一盆冷水。
雁仔:起了吗?我在你家楼下了,我回来拿我的书、资料和衣服。
他娘的!甘雁之要把他的宝贝书带走?!
那些都是绝版的名著之类的,书在甘雁之在。
真要分了!草!
柳宇枫就立马站了起来,脚疼了一下,连忙换装,衬衫小马甲,休闲西裤,泡好黑咖啡,放好笔记本电脑。
分就分,没有谁离不了谁!
他状态也不能差,不恋爱脑,不就是分手吗?
他把头发帅气地定了一个型,站在书架旁边摆了优雅pose,端着咖啡,捧着一本书,装得真像个文化人。
就是这么站,脚有点疼。
甘雁之回来看到这个造型,嘴角上扬了一下,内心在笑——真可爱。
可他随即想到了什么,心情情绪又直线下降了,走到柳宇枫书架那儿,把书抱出来放箱子里。
柳宇枫一个身高1.78就站那碍着甘雁之,甘雁之礼貌地说:“麻烦让一下。”
“哦。”
柳宇枫心里一酸,捧着的咖啡杯抖了一下,装作不在意地读手上的一本叫《野红枫》的书:“嗯咳,额……在黄昏与黑夜的间……线,黑蓝与黄橙相互交融,在这界限之中,我看见了你……”
甘雁之顿了一下,转头说:“是黄昏与黑夜的间隙。”
柳宇枫空白了一下,冷冷地说:“哦,是吗,间隙……黄昏与黑夜的间隙。”
[b]“在黄昏与黑夜的间隙,黑蓝与黄橙相互交融,在这界限之中,我看见了你,看见了你的那双眼睛,让我不禁地睁大自己眼睛,瞧得想更清楚。那双眼温暖和野性一并具有,我的心脏如同马厩里饲养的马脱胎换骨成了荒野上的骏马,野惯了般,肆意奔腾。”[/b]
甘雁之在他旁边背完了这一段,语调自然舒服,温柔有力,柳宇枫再次心动,一跳一跳地轰鸣着胸腔。
都说文科生浪漫,柳宇枫愣在原地许久,没发现自己脸红了。
那本书被甘雁之合上,放进书箱里,箱子放上推车,其余依次放上推车。
柳宇枫这才反映过来,坐到桌子上打开电脑,装作毫不在意。
甘雁之推着推车站在门口,看见柳宇枫走路不太对,没忍住问:“脚怎么了?”
柳宇枫哼了一声:“没事。”
甘雁之看见了没安装回去的抽屉,东西散乱地到处都是。柳宇枫虽然穿着休闲西裤小西服,但是赶着穿的,小西服扣子没扣好,脚下还穿着拖鞋。
甘雁之瞧见脚背上的淤青,捏着推车杆难受着说了一句:“医用东西都放在第三层抽屉。”
“说这些干嘛,我们不是分了?”柳宇枫又没忍住这嘴。
甘雁之点了点头,吐出一口气说:“那……再见。”
柳宇枫不理他,盯着电脑。甘雁之把门关上,他这才发现,自己在文档上打下两字——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