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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传说,上古有一种生物,不论是人类,野兽,匪类,甚至是鬼怪和妖,只要是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物种,只要内心拥有欲望,渴求的欲望,就是它最好的食物。

      它的名字,叫噬骨蟊……

      深夜的同庆坊,依然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粉胸半掩的绫罗锦绣,拥趸着胡服酣然的南北来客,调笑侑酒,迎来送往。

      这是一个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的夜。

      然而一声尖锐的叫声,像变调了的萧声,不和谐的刺穿夜空,从胭脂粉腻的同庆坊最大的雪楼台突然间窜了出来。

      不明所以的人们相互失色,一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杀人了,杀人了!”有人猛然尖叫,一路从二楼连滚带爬的跌下来。

      所有人都不敢近身,因为这个人发髻凌乱,满脸恐怖,而更可怕的是,她身上血淋淋的斑驳衣衫和染满鲜血的双手。

      “发生了什么事!”老鸨一把揪住对方:“死丫头,你乱嚎什么!”

      “这不是香柔月的侍女小梅么?发生了什么?”大家开始议论纷纷,就看到小侍女瞪大了一双充满了恐惧的眼睛,颤抖着染满血的手,直指向二楼名妓香柔月的闺阁!

      已经有好事大胆之人朝着那个房间走了。

      老鸨来不及阻拦,就听哗啦一声门被人踢开,然后一阵沉寂,随即却再一次响起撕心裂肺的喊叫来。

      烨州那一日,所有见过的,没见过的,都在一日间传颂了一件匪夷所思恐怖的大事,同庆坊头牌花魁香柔月,在她的房间,将一位恩客五马分尸,生生将人疼死。

      那满屋子飞溅的鲜血,染满了本来香气扑鼻的房间,那个被切成数块的身体,咽气的最后,还在哀嚎。

      “小姐!”一声惊天地,泣鬼神哦的大吼又一次在金家老宅后院寂静的闺阁内,拉开了安静祥和的一日。

      扑通一声,正在熟睡的小姐金玲镯冷不丁就从床沿滚下了床。

      “鹊喜……”金小姐艰难万分地从地上爬回床,揉着脑袋吸气:“鹊喜啊,你下次能不能温柔点叫起呢?”

      “小姐!”鹊喜顶着两个大垂髫的脑袋瓜子因为激动而随之上下翻飞,活像两只翻飞的喜鹊尾巴:“我用‘温柔’的声音已经喊了你十遍了,您就回了一句‘再睡会’。再不喊醒你,今儿个怕是要摸黑上法玄寺了!”

      “干嘛要去法玄寺?今天初一还是十五?”金玲镯打了个哈欠,一脸没睡醒的样子无精打采的问。

      “小姐!”鹊喜脑袋又一晃,瞪圆了一对小铜铃般乌溜溜的眼,粉嘟嘟的脸盘子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您自个昨晚说与方丈苦玄大师约好了申时一刻见面的,怎么转个夜,您就忘了?大师可是名寺方丈,您不好失约吧!”碎碎念啊碎碎念,再碎碎念。

      想鹊喜也算是堂堂大唐名门府邸里少有的幸运侍女了,如今这大唐,气象万千,万国来朝,能在京都之上,佩印組绶的高门大户得多少人羡慕?何况他金府大老爷金成苍三十年前以一弱冠之龄,领三千精骑大破突厥而还轰动京畿的白翎将军,之后二十年,只要白翎一出,莫与争锋,谁不知道大唐,有一员儒将,谈笑间,可令沙场横尸遍野,鬼哭狼嚎?

      何况如今,将门虎子,金家大少爷金琅瑄弱冠之龄,已经是京畿十二府卫左卫骁骑上将军,负责内廷警卫之责,深得二圣的赏识,前程不可限量,云麾将军之名,那可是上京四大名少之一啊。

      金家唯一的大小姐金玲镯,本也是京城里风华绝代的人物,三年前在内廷元宵宫宴上,十三岁的小丫头,一首元宵诗,竟令得当年殿试状元郎甘拜下风,一时名动京城,天后有赞:灵秀锦慧,睿敏惊艳。金家那可是一门才华呢。

      谁不羡慕她鹊喜跟了个才貌双全的大小姐,而且还是脾气特好,懒是有时候懒了点,不过从不拿架子,而且大家族里那些规规矩矩的东西,金家一概没有,从老爷到少爷,脾气都和蔼可亲,在金家做事的上上下下,那可都是京里头出了名的好运。

      可是这金家也是个脾气怪异的,如入中天的当口,三年前老爷突然挂剑请辞,二圣挽留再三,到底拗不过,许了致仕,京城府邸就留下了少爷,带小姐一块回了老家烨州,离着京畿倒也不远,一日来回,倒也是个大州,比不得京城繁华,但是因为是在来往要道上,也是非常的热闹的。

      老爷算是荣归故里,却只是在铜雀街弯角置办了个府邸,成日里也不见人影,小姐更是无所事事混觉。大凡乡里州县的乡绅晋士来访或者相邀,老爷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小姐呢?也从不去那些闺阁之流聚集攀交,金府真正是门可罗雀冷清的很。

      不过,金老将军的威名可是从未有人忘记过,三年前夫人西归,老爷又从来没有纳过小,凭自家老爷那容姿,还真别说,比起金琅瑄,那可一点不逊色,可算的是金灿灿的金龟婿了,老爷回了老家,这上门说亲的,那可真是如滔滔江水络绎不绝没断过。

      无奈老爷总是躲着不见人,那些个媒婆冰人真是无从下手,又把个主意打到去年刚及笄的小姐身上了。

      小姐更绝,来一句,父亲长兄未安家,小女子岂可僭越,一句话,把大家都给打发了。

      这下子,金家可真是清净了!

      昨儿个老爷不知道抽了什么风,来找小姐,顺道提了长安坊最有名的盛记的桃花酿酒园子,玫瑰掐丝饼来。

      哎哟,要说我们这位金家大小姐,当年明动京都,也是个活泼人物,却不知道三年前为何突然变得寡言少语,人是越来越懒,你说让她干啥,她一般都是推个三五六,唯一可以让她精神的,就是那做工精良,口感上佳的吃食。

      哎,不想了不想了,鹊喜觉得想起来就要痛心,多好一娃,就糟蹋在吃食上了,什么文采风流都木有了。

      再回来说昨天,大小姐就在老爷欢乐无比的糕点诱惑下,欢快的脱口答应了和方丈大师的邀请。

      不明白老爷不是一向喜欢和方丈大师品茶论佛的吗?今儿个怎么变着法要让小姐代劳呢?

      鹊喜想不明白,但是她也没想要弄明白,她这个丫头现在可比管事的刘大管家还忙,得替她家忘性比较大的小姐记事,才不至于丢人现眼。

      瞧这不是才一宿,金大小姐就把昨天的事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要是不去,人家大方丈不是很没面子?好歹金家不能丢这个脸,小姐老爷不在意,丫头鹊喜,以及上上下下金府的仆从都替主人注意着呢。

      老爷小姐是好人,不能坏了名声。

      “哦,是吗?”金玲镯半耷拉着眼皮,一副随时都要睡过去的样子摇摇晃晃:“呵呵,鹊喜,再睡会吧,就一会!”

      “不行!”鹊喜那惊天一吼又出来了,震得屋外挂在廊檐上的五彩鹦鹉架上的鹦鹉上下扑啦啦翻动翅膀拼力维持平衡。

      “小姐,时辰不早啦,还要梳洗,还要换装,您再不快点就来不及了!”

      金玲镯揉揉嗡嗡作响的耳朵嘻嘻一笑:“好好好,鹊喜别动怒,我起来就是!”由着鹊喜给她洗漱了脸,韵了粉,换了衣服,挽了发髻。

      “小姐您看可以了么?”鹊喜最后令小丫头持着四兽博局纹棱花大铜镜左右照着问。

      鹊喜有双灵动的巧手,她这么一捣鼓,本来就是个美人胚子的金玲镯已然容光焕发,大唐流行奢靡华丽之风,乌云堆髻上金灿灿的碎花绕蝶金簪边插着一朵大纸绢牡丹,贴着花钿的额头,涂着唇脂殷红,令昏昏欲睡的她总算是精神了不少。

      “小姐要不点了面靥和描上斜红吧,不然太素了!”

      金玲镯扯扯身上的帛带,看了看铜镜中那个美眸含醉,樱桃杏口,香腮粉桃的自己,摇了摇头:“不必麻烦了,佛门净地,还是素雅些吧!”

      “小姐说的是,反正如何小姐都是最美的!”鹊喜由衷笑叹,若不是那眉宇间要睡不睡的慵懒劲,金大小姐不愧是当年金銮殿上二八龄,含齿吐芳惊峨眉的大小姐。

      金玲镯一脸不在意,要死不活的道:“好啦?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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